泰國詐騙一般抓了判多久
㈠ 在泰國犯詐騙案。被抓了會不會送回中國
犯罪地在中國的,根據中國與泰王國簽署的引渡協議,引渡回中國受審。
犯罪地在泰國的,接受泰國的審判和制裁,刑滿釋放後,遣返回中國,再由中國的法院再次審判,根據對外國判決的消極承認,判決後可以不予執行刑罰,或者減輕、從輕處罰。
也就是說:
·在泰國要坐牢
·回中國可能還要坐牢。
===========補充===========
如果是被泰國警方抓了,又在泰國詐騙過,那麼就依照泰國法律處理。如果不僅在泰國詐騙,還在其他國家詐騙,那麼,談過的刑期服完後,再引渡到其他國家受審、服刑,最後回到中國受審。
具體首犯、從犯如何區分,量刑上有何不同,要咨詢泰國當地律師。
如果是在泰國國內作案或泰國國內有受害者的,沒有可能引渡回國受審。就算認識人也不行。這是一個國家司法主權的問題。
㈡ 在泰國金融詐騙30萬被發現,在中國怎樣處理
泰國金融詐騙30萬在中國首先是肯定把你抓起來,然後再立案調查嘍,最後是由法院來判。
㈢ 境外詐騙一般抓了判多久
一、境外詐騙罪的判刑也要根據具體詐騙的金額來定,境外詐騙的金額越大犯罪嫌疑人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就會越來越大。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二、【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㈣ 境外詐騙罪一般判刑多久
境外詐騙一般抓了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㈤ 泰國旁氏騙局事主入獄13275年,旁氏騙局的詐騙手法
泰國一家法院29日裁定,一名「龐氏騙局」事主非法集資和詐騙罪名成立,所面臨的刑事處罰是入獄監禁時間超過1.3萬年。被告布迪·基里達迪洛現年34歲,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9月1日以邀約投資人「參股」方式,承諾每星期1%「回報率」和5%介紹新投資「獎勵」,騙取大約4萬人的資金,合計相當於1.6億美元。
獲刑1.3萬年也是要把牢底坐穿了。
㈥ 一般詐騙犯罪人被抓到,多久可以判刑
一般的刑事案件,從被逮捕到開庭,需要3個月左右,案情復雜的,時間還會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五十六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條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第一百五十八條
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6)泰國詐騙一般抓了判多久擴展閱讀:
利用發送簡訊、撥打電話、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二)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實施前款規定行為,數量達到前款第(一)、(二)項規定標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詐騙手段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第六條
詐騙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別達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處罰;達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詐騙罪既遂處罰。
參考資料:網路-詐騙罪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