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殖民者如何用火器對付土著
『壹』 歷史上南美洲的印加帝國敗給西班牙殖民者的主要原因是不是缺少騎兵隊伍
印加帝國的失敗在於國王被西班牙人俘虜,而在印加帝國向西班牙人支付了巨額的贖金(一說是給了一個標准屋子的黃金)後,西班牙人背信棄義的殺了印加王
美國歷史學家William Prescott在他那本晦澀的《秘魯征服史》中指出,印加帝國太過依賴於印加王,民間的力量非常微弱。西班牙軍官皮薩羅正是抓住了這一點,先設計軟禁印加王,然後又把他殺掉。於是整個國家立刻變成了一盤散沙,組織不起有效的反擊。根據西班牙人回憶,當初西班牙軍隊第一次開進庫斯科時意外地發現,除了住在皇城內的王公貴族是正宗的印加人之外,全城老百姓都是被整體移民到這里的異族人,自然不肯為印加人賣命。首都被攻佔後,龐大的帝國迅即土崩瓦解,即使繼位的印加王組織過幾次反擊,但當最後一位印加王被殺後,印加王的家族血統被切斷,印加人便徹底失去了反抗能力,即使西班牙殖民者對印第安原住民實行了非常殘酷的統治,他們也只能逆來順受。
印加帝國的軍隊人數非常多,多達七至八萬多人,可是所使用的武器卻非常落後,甚至比中古時代歐洲人的武器更落後。當時印加士兵的主要武器是木棒、石斧、標槍、長矛、弓箭和彈弓(彈射小石塊)。當西班牙人還沒有到達美洲大陸之前,印加帝國是一個雄霸南美洲西部地域的大國,當時的印加士兵經常東征西戰,消滅了不少在南美洲地區的部落,擴大帝國的領土面積。印加士兵的武器對付南美洲的小部落可能還是足夠的,可是當西班牙人到達南美洲之後,印加人的軍事優勢就一去不復返
潛伏在四周的數十名西班牙騎兵部隊立即向阿塔瓦爾帕的方向沖去。印加士兵雖然人多勢眾,可是當他們看見有種不知名的動物向他們沖過來的時候,立即丟下武器逃跑,西班牙騎兵繼續追殺逃跑中的印加人,而其他西班牙士兵見狀立即把坐於皇座上的阿塔瓦爾帕拉下來。當日有數千名印加人被西班牙的騎兵殺害。
印加士兵之所以如此懼怕馬匹,是因為他們對這種動物未有任何認識,這樣就給予西班牙人一個滅亡印加的好機會。還有,金屬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印加人對金屬的認識不多,金屬很多時候只應用於藝術品和貴族的餐具上,況且當時印加人鑄煉金屬的技術還不如舊世界的人民,更遑論會用金屬為士兵打造良好的防具或者是武器,可是西班牙的情況卻不像印加,他們的鑄煉技術比印加人高很多,可以用金屬為士兵製造防具,所以當時印加士兵即使向西班牙士兵發出猛烈的攻擊,很多時候都會被西班牙士兵身上的金屬甲胄和鋼鐵頭盔擋去,反而只穿布衣的印加士兵經常抵抗不了西班牙士兵手中的長槍和刀劍。
也就是說在一開始印加帝國就處於劣勢,羊駝騎兵隊伍說實話在史書中沒有找到相關的記載,美洲虎戰士我也沒查到相關的原文記錄,而且歷史記錄印加人十分的害怕馬匹,又何談俘虜西班牙戰馬組建自己的騎兵,而且羊駝本屬於單峰駱駝,中間突出一塊,相信坐上去一定會肛裂的,再搖搖晃晃的跑上幾步估計人就會難受的自動跳下來,何談組建羊駝軍團。
但如果樓主有更准確的歷史材料可以將我的話僅供參考!
希望對樓主有幫助!
『貳』 歐洲人侵佔美洲大陸時是如何血腥屠殺印第安人的
一 屠殺印第安人的是歐洲各宗主國的殖民者
二 印第安人協助殖民者鎮壓北美獨立
三 門羅主義的形成
四 印第安人在南北戰爭中支持南方
我們無妨以《世界通史全編》這樣的典籍文字為例:
「在當時世界『文明』的國度美國,這種種族滅絕政策,來得更加兇殘。他們一再提高屠殺印第安人的賞格。那些謹嚴的新教大師,新英格蘭的清教徒,1703年在他們的立法會議上決定,每剝一張印第安人的頭蓋皮和每俘獲一個紅種人都給賞金40鎊;1720年,每張頭蓋皮的賞金提高到100鎊;1744年馬薩諸塞灣的一個部落被宣布為叛匪以後,規定了這樣的賞格:『每剝一個12歲以上男子的頭蓋皮得新幣一百鎊;……每剝一個婦女或兒童的頭蓋皮得五十鎊!』」
還在1528年,西班牙殖民者便已經與印第安人發生了戰斗。當時抵達佛羅里達的奈華斯遠征隊就被印第安人圍殲而損失慘重,頭目奈華斯被印第安人擊斃;1539年西班牙軍德索托在墨西哥灣幾乎被印第安人全殲,1000餘人僅300人生還,德索托也被擊斃;到1576年,西班牙殖民者在墨西哥灣的據點幾乎全部被印第安人夷平;法國殖民者也在北部被印第安易洛魁部落所擊敗;1622年的包哈坦戰爭中,印地安人摧毀了弗吉尼亞88個移民定居點中的80個,首府詹姆斯頓被夷平;1675年殖民者發起「大沼澤地戰役」,以200餘人傷亡的代價剿滅近千納拉幹人;而幾乎同時,「菲力普王之戰」中萬余印第安人進攻新英格蘭,盪平了90個移民定居點中50多個,號稱北美歷史上印第安人發動的最大戰役。在戰斗中印第安人的傷亡大致是殖民者傷亡的一倍以上。最終殖民者只能靠分化、收買印第安人才免於失敗,菲力普王就是被收買的印第安人殺掉的。
印第安人在殖民者到達之前也不像我們的宣傳那樣和平安詳,這個種族有300多個部落,尚處於原始氏族公社末期。這些部落之間的殘殺從未間斷過,其野蠻與殘酷遠非舊大陸可以想像。特徵之一就是勝利了的部落必須把失敗部落的男女老幼全部殺絕,印第安人尚未進化到需要奴隸的地步,他們更看重保持其原始江山「永不變色」;其二便是以割下的頭皮數目計算戰功,而戰功卓著者就成為部落的首領;其三即遷徙性,從無永久領地的概念,要麼放棄,要麼被別的部落奪占。
前邊所敘述的殖民者賞項,不過以印第安之道還治印第安之身罷了。所不公平的,只是武器的差異而已。
歐洲殖民者對印地安人的殺戮,前邊已有其殘酷性的記錄,不再贅述。但僅聽信殖民者殺戮的故事而故意忘記了印第安人首先開始的殺戮也是不全面的。
而且,英、法、西、俄、荷、瑞典、挪威等殖民者相互之間的戰爭,全都有印第安部落參與。例如1756-1763年法英兩國為主體的「七年之戰」,其北美戰場易洛魁部落站在英國一邊、北方其他部落在法國一邊、南方印第安部落則與西班牙一起向英國開戰。印第安最強大的兩個部落的酋長菲力普和彭提亞克,都是被印第安人自己殺害的。
在北美獨立戰爭中,絕大多數印第安部落都站在英國一邊鎮壓爭取獨立的大陸會議,緣由僅僅是酋長們迷戀英國殖民者贈與的商品。只有極少數部落與起義者並肩戰斗。例如著名的1778年7月「懷俄明慘案」,以印第安人為主的鎮壓部隊便殘忍地屠殺了近四百名擁戴獨立的和平居民;而在中部肯塔基,獨立軍幾乎完全是在與印第安人作戰,印地安人也屠殺了近千名要求獨立的和平居民,手段均為殘忍的印第安傳統方式。1782年11月,驍勇的印第安人肖尼部落殲滅獨立軍一支部隊,導致克拉克將軍率部擊潰這個部落並驅逐其到13州以外的西部。帶有紀念意味的是,這是北美獨立戰爭的最後一場陸戰,它竟然是以打敗印第安人幫助殖民者的鎮壓為結束標志的。
北美13州獲得獨立後,英、法、西班牙發覺這是人類對殖民主義的首次勝利,它必將導致最後埋葬殖民主義。於是這三個殖民國家聯手遏止殖民地獨立的浪潮,而代替殖民者開戰的卻是印第安人。三國向他們提供的武器、金錢,他們便不斷地從西部向新生的美國進擊,充當殖民者的炮灰。前期的戰斗是印第安人的勝利,僅1791年的「聖克萊爾慘敗」,美國軍隊便戰死637人、傷263人。1794年8月的「伐木之戰」,印第安人被擊潰,次年被迫簽署《格尼維爾和約》,割讓了從紐約到密西西比河之間的廣闊土地。當然,也有印第安部落站在獨立軍一邊,只是數量要少得多。
到南北戰爭爆發時,印第安人基本上站在南方這邊,與北方軍作殊死戰斗。1862年印第安的蘇族發動叛亂,隨後阿帕奇族也發動叛亂,這使北方軍不得不調大軍迎戰北邊的印第安人,處於腹背受敵的境地,遭受了沉重打擊。如果印第安部落不是各自為戰,也許美國已經不復存在了。
如今美軍利器阿帕奇武裝直升飛機就是以這個驍勇善戰的印第安部族命名的。
美軍還大量吸納印第安人加入軍隊,去與印第安部落作戰。克魯特印第安部落也參加美軍圍剿阿帕奇部落的戰斗。蘇族擊斃的准將坎比成了美軍陣亡的最高軍官,到1890年美軍與印第安部落共作戰1067次。印第安部落同美國軍隊的戰爭一直持續到1890年12月29日的「傷膝河之戰」。此戰美軍陣亡25人,印第安人戰死150人。該戰事結束後,印第安人結束了最後的戰斗。
『叄』 西班牙帝國在美洲的殖民統治真的非常殘暴嗎
得益於15世紀末哥倫布向西開辟新航路,意外到達了西印度群島和北美,不久,西班牙人便以狡詐的手段,只用少許力量就殘酷地征服了中美洲,隨後又在南美墨西哥和加勒比海拓展、建立起了自己的帝國。
隨著歲月的推移,人們對西班牙在美洲的統治越發不滿,這些人當中就有已是改奉新教國家的法國人。人們得知西班牙人在那裡建立了宗教法庭,西班牙征服者迫使土著居民處於被奴役的悲慘地位。但是,西班牙人自己則把這種慘狀當做是其對手編造的虛假傳說,而不予理會。
印第安酋長
1544年,歐洲的印刷機傳到了墨西哥,到16世紀中葉,西班牙美洲一共包括兩個大總督轄區,即墨西哥轄區和秘魯轄區。此外,還有22個主教轄區。每個總都區都有一所大學。利馬大學建於1551年,墨西哥大學建於1553年,當1636年北美的哈佛學院在新英格蘭建立時,西班牙美洲已經有了5所歐洲式的大學了。
『肆』 西班牙殖民者對印第安人實行了哪些暴行
貝拉斯克斯花了3年時間征服了整個古巴。滅絕人性的西班牙殖民者肆意屠殺印第安人,甚至用活著的印第安人去喂他們的警犬,但印第安人是寧死不屈的。1529年12月,西班牙派遣大軍進山圍剿,起義失敗。貝拉斯克斯在古巴也實行監護制,驅使印第安人在礦場上和農田裡從事奴隸般的勞動,致使印第安人的死亡率十分驚人,至1550年,全古巴的印第安人幾乎消滅殆盡。
『伍』 十六世紀的西班牙並不十分先進,為什麼數百人的遠征隊能滅亡百萬人口的阿茲特克帝國
1521年9月13日,西班牙殖民者科爾特斯率軍攻破阿茲特克首都特諾奇蒂特蘭城(今墨西哥城)。由於歐洲傳播來的天花在阿茲特克境內肆虐,加上投靠西班牙的印第安部落的配合,西班牙殖民者緊靠數百士兵就攻破特諾奇蒂特蘭,並在城中大肆屠殺,隨後將城市夷為平地,墨西哥由此淪為西班牙的殖民地
說實在的,沒有天花掃盪阿茲特克人,就靠西班牙那點人吃也被阿茲特克人吃光了。難以想像阿茲特克人在看到這種極為可怕的疾病在自己族群中蔓延會有多麼絕望和無助。封閉的、不與外界聯系的文明是脆弱的,當時的美洲如此,澳洲也是如此。
『陸』 西班牙殖民者如何解決美洲印第安人人口減少的問題
西班牙殖民者用天花、火槍、大炮等手段;將美洲印第安人從幾千萬人口減少到幾十萬口!
差一點就種族滅絕了!
以為做了殖民地可以過好日子的人可以了解一下!
『柒』 求詳細比較英國,法國,西班牙殖民系統和對待美國土著人的區別
大國崛起主要講述的葡萄牙、西班牙、荷蘭、英國、法國、德國、日本、俄羅斯、美國的崛起歷程。熟悉世界歷史的人都知道在15、16世紀航海領域,葡萄牙和西班牙是最為先進的國家,因為有皇室的支持,他們都得在較大的成就。在葡萄牙人麥哲倫完成環球航行以後,他們藉助火槍火炮就,在全球開辟了許多的殖民地,大量掠奪殖民地的財富。一躍成為世界上最早的崛起大國。但是他們僅僅依靠掠奪強盛一時,很快便衰落了。現在在拉美一些地方官語為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就是這個原因。而荷蘭在17世紀則是依靠便捷的地理位置和發達工商業進行全球貿易,取得了大量得利益,進而成為第三個崛起的國家。但是由於其國土面積過於狹小的天然原因,隨著工業革命的興起,慢慢就衰落下去了。荷蘭人建立起了世界上最早的股票交易系統和銀行制度及信用體系,沿用至今。英國則是老牌的帝國主義國家,在16世紀的海戰中打敗了西班牙的艦隊,取得海上霸權。女王伊麗莎白一世對海洋探險和貿易的鼓勵、開明的治國態度和處理社會矛盾的妥協手段,使這個地處邊緣的島國,迎來了早期的輝煌。也獲得了大塊的殖民地,大肆在殖民地掠奪,並銷售廉價產品。隨後的國王堅信君權神授,與新興的資產階級矛盾日益尖銳,於是爆發了資產階級革命,建立了君主立憲制堵塞制度。隨著英國殖民擴張和海外市場的成熟,商品的需求量越來越大,手工工場的生產已經不能滿足需要。為了鼓勵發明創造,英國頒布了世界上最早的《專利法》。這一切,使得英國出現了全民熱衷於發明、生產和貿易的景象。當牛頓發現了宇宙運行的規律後,科學的精神滲透到英國社會中;當瓦特最終以萬能蒸汽機解決了最核心的動力問題後,英國工業化開始以驚人的速度全面展開;當亞當·斯密以《國富論》指出了自由競爭的市場規律後,英國人開始在本國強大工業能力的支持下,推行自由貿易,拓展全球市場。在各種合力下,英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工業化國家。在此期間,英國打敗了強鄰法國,成為全球第一大殖民帝國。19世紀中後期開始,殖民地日益成為英帝國的負擔,而自由市場經濟的弊端也逐漸顯現,英國的發展開始減慢,最終喪失了世界霸主的地位。
『捌』 武器落後的印第安人為什麼能打敗北歐海盜,但卻打不過西班牙殖民者
北歐海盜應該是維京人吧,話說維京人是9~10世紀的部族,只有少量金屬器皿,也挺落後的。而西班牙人有火器,目的性強,還傳播疾病,所以難對付。
『玖』 喝人血吃人肉:西班牙殖民者征服美洲最慘烈戰役
在15世紀末到16世紀初這段時間,歐洲航海家已探航了部分北美大陸的大西洋沿岸海岸線,但在大陸上的殖民活動卻沒有成功。這些失敗的殖民活動給了赫爾南多?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提供了許多關於密西西比地區的寶貴資料。他帶領的小部隊於公元1539年在現佛羅里達州的坦巴(Tamba)灣登陸,在那裡他幸運地找到了一個西班牙人胡安?奧蒂茲(Juan Ortiz)。此人曾在十年前跟隨另一征服者潘菲洛?德?納瓦埃茲(Pánfilo de Narváez)在佛羅里達從事探險活動,但卻被當地的北美原住民俘獲,此後一直生活在密西西比人的城鎮中。奧蒂茲成了德索托遠征隊重要的向導和翻譯。
▲巨人酋長塔斯卡魯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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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印第安文明為什麼會輕易的被西班牙擊潰
一般來說,從16世紀20年代到50年代的40年間,被成為「美洲征服時期」。來自西班牙形形色色的冒險家和亡命之徒,在沒有得到王室的資助和支持的情況下,用他們自己的財產和生命去冒險。在他們征服的地區中,他們僅僅在口頭上對西班牙王室保持效忠,而其唯一的目的是通過殘酷的掠奪和壓榨印第安人來聚斂財富。顯然西班牙王室不會對這些事情視而不見,這些從印第安人的伏擊、熱帶疾病、毒蛇、飢渴和同夥的明槍暗箭中倖存下來的征服者,其權利和地位很快就被王室委派的收稅官、法官和傳教士所代替了,美洲的征服,其最終的受益者是西班牙王室和塞維利亞的商人。
征服美洲的原動力
百年戰爭的結束標志著歐洲民族國家的興起,隨著歐洲主要國家(英國、法國、西班牙)中央集權體制的確立,原來普遍意義上的「封建制度」(feudality)逐漸解體,權利再次集中到了國王手中,而國家之間的戰爭顯然要比原來諸侯之間的戰爭需要更多更優秀的士兵,以及更加精良的武器裝備。同時,在英法百年戰爭中已經開始使用的火炮,以及後來的火繩槍等當時的新型武器,也對這種新興的王朝國家的經濟支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時的歐洲君主們不但需要為軍隊裝備馬匹、冷兵器和盔甲,而且需要支付火炮工廠、軍械工廠和火葯廠的花費,同時還需要更多的金錢支付大規模職業化軍隊的軍餉。
對於西班牙王室來說,他們的擴張野心與財政壓力之間的矛盾顯得尤為突出。盡管西班牙人最終取得了近200年的「再征服」(Reconquista)戰爭的勝利,並將摩爾人(Moors)趕出了伊比利亞半島,但是在長期的戰爭中,西班牙國庫實際上已經消耗殆盡,也可以說,1492年的西班牙實際上並沒有與其大國地位相稱的財富儲備,這實際上也是王室支持哥倫布航海的原因之一。另外,1495年法國國王入侵那不勒斯王國所爆發的義大利戰爭,最終導致了1503年法西兩國的交戰。由於當時法國的國力更強,所以對於西班牙人來說,盡快的獲得大量的財富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在16世紀的歐洲,財富就意味著金銀等貴金屬的儲量。我們知道,黃金在歐洲是一種特別稀有的金屬。據估計,在15世紀末歐洲的黃金總儲量不會超過88噸;打一個形象的比喻,這些黃金可以鑄成一個棱長為2米的正方體;而同時期歐洲的白銀的總儲量據估計也不會超過3150噸。這么可憐的貴金屬儲量對於當時歐洲王室之間不斷的征戰來說顯然是不夠的;雖然當時的西班牙可以通過其鄰國葡萄牙,獲得其在非洲海岸開採的黃金,或者通過與熱那亞、威尼斯等義大利城邦的東方貿易獲得黃金,但是這些資金對於西班牙王室的宏偉計劃的實施來說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在義大利戰爭進行的同時,另外一場爭奪黃金的戰爭也在進行中。對於西班牙王室來說,尚未完全探索的新大陸顯然是一個潛在的財富來源,這可能也是國王急切的想要將美洲的新征服地區歸於自己控制的一個原因吧。
據估計,科爾特斯(Fernando Cortés)從蒙特祖馬(Montezuma II)的帝國中獲得了約合630萬美元的黃金。皮薩羅(Francisco Pizarro)從印加帝國獲得了132.6萬金比索(約合616.9萬美元)和約合68.1萬美元的銀幣。註:以上均是按20世紀50年代的美元估價。在當時,沒有任何一個歐洲王室或者銀行家的保險櫃中有這樣大一筆錢:這可能就是西班牙在16世紀達到鼎盛時期的奧秘。
到1560年為止,據估計至少有99噸黃金從新大陸運抵西班牙,這幾乎相當於歐洲所有黃金儲量的總和。當1545年波特西(Potosi)銀礦和1547年墨西哥的薩卡特卡斯(Zacatecas)銀礦發現並開采之後,歐洲的白銀儲量也開始急劇增長:到16世紀末,約有6800噸白銀穿越大西洋運到歐洲。當然,歐洲人也獲得了來自美洲的其他奇珍異寶:阿茲特克帝國的寶石、波哥大的祖母綠、委內瑞拉的珍珠、新墨西哥的海狸皮、蓋亞那的珍貴木材、西印度群島的靛藍染料、香草和可可等等。西班牙的征服者們不但幫助自己的國家贏得了這場黃金爭奪戰的勝利,而且也迎來了西班牙歷史上短暫而輝煌的全盛時代。
第一部分:西班牙征服者
在1481~1492年的「再征服」運動中,西班牙國王菲迪南五世和女王伊莎貝拉(Ferdinand V & Isabella)建立了一支高效的職業軍隊。從1490年開始,西班牙用了10年的時間對所有軍隊進行重組,目的是為了打造一支完全由王室控制的常備軍。1495年,王室委派大元帥岡扎羅 德 科爾多瓦(Gonzalo de Córdoba,再征服運動中「偉大的上尉」)率部參加了著名的義大利戰爭,這支軍隊不但以優秀的常規步兵和騎兵部隊著稱,而且也是歐洲第一支嘗試使用小型火器(火繩槍)來作戰的軍隊。
在義大利戰爭的初期,科爾多瓦根據瑞士長矛兵的組織方式,訓練了一定比例的西班牙步兵。到1505年,他已經鑄造了一支具備高度的紀律性和紀律性的長矛兵/火槍手混成軍團,這也是著名的「西班牙大方陣」的雛形。西班牙軍隊有效的使用長矛和火槍相互配合,同時第一次按照較為現代的方式對這種合成兵團進行了嚴格的組織和訓練。在接下來的近一個世紀的時間中,西班牙步兵將在歐洲大陸上處於支配性的地位。在義大利戰爭的後期,很多退役的西班牙軍人來到美洲,繼續從事他們唯一熟悉的工作——戰爭。
來到西印度群島的西班牙殖民地,並從這里出發征服整個中南美洲的西班牙前軍人,可能是在地理大發現時代中最富冒險精神的人:他們果敢、冷酷而且似乎也沒有什麼道德約束。最重要的是:在歐洲和北非的作戰中取得的勝利,不但為他們提供了豐富的作戰經驗,而且賦予征服者們一種不可動搖的自信。在新大陸的大多數比例懸殊的作戰中,這種自信給予了西班牙人一種克服一切的勇氣,同時為他們贏得歷次戰爭的勝利起到了重大作用。
如果我們了解一下在歷次美洲征服戰爭中參戰的西班牙軍人的人數,可能我們會更加深刻的理解這一點。當科爾特斯進入特諾奇蒂特蘭城時,他們面對的潛在敵人可能至少有4萬,但他僅僅有400名步兵,15名騎兵,10門重炮和4門輕炮;當他在1521年卷土重來並圍攻阿茲特克人的首都特諾奇蒂特蘭的時候,他也僅有850名步兵,86名騎兵和15門火炮。而當皮薩羅征服印加帝國時,他所率領的軍隊僅有102名步兵、62名騎兵和 2門輕炮。
遠程武器的不可靠性
在新大陸的征服者們也裝備了少量的輕型火器。但是我們要注意,在當時的歐洲,這種笨重的火繩槍(Arquebus)僅僅是一種試驗性的武器;它實際上並不能適應美洲地區特殊的地理和氣候環境。當時西班牙人所使用的火繩槍,它在發射時需要先安放支架,同時火槍手還需攜帶點燃的火繩以備隨時點火射擊,而且火繩本身也需要使用打火石和火絨點燃,而火器發射所需要的大量精煉火葯也給後勤工作帶來了不少負擔。在很多時候,西班牙火槍手們在點燃火繩之前就已經遭到了印第安人的突然襲擊,特別是在秘魯和尤卡坦半島地區。火槍手的實際作戰效果是值得懷疑的。
當時在歐洲廣泛採用的弩弓(十字弓,即crossbow)也不太適應美洲的征服戰爭。盡管西班牙人使用的弩弓威力更強、准確性也更好,但是它的射速很慢,並且在與中美洲的濕熱氣候下很容易生銹和損壞(弓弦和機械裝置都是鋼制的)。因此連美洲的土著印第安人都認為這是一種不太有效的武器。因為在美洲征服戰爭中,少數的西班牙征服者往往要面對成千上萬的印第安武士,由於印第安人的防護裝備非常簡陋,因此對於遠程武器來說,發射速度要比射程更加重要,而西班牙人裝備的弩弓顯然不能滿足實際作戰的需要。
在當時西班牙人不同的記錄中,大多描述了這樣的事實:在投入戰斗後的幾個周之內,很多火槍手和弩弓手都作為普通步兵參戰;由於氣候的原因,很多鋼制弓弦已經生銹或者損壞了;在長期的作戰中會有更多的射擊武器無法使用。例如,參加特諾奇蒂特蘭圍城戰的850名西班牙步兵中,只有120-160名弩弓手和火槍手;而當阿爾瓦雷多進攻基多城時,他的500名士兵中僅有100名弩弓手(沒有一名火槍手)。
圖1:西班牙弩弓手。他正在使用一種木質杠桿來重新裝箭,這種杠桿是一種簡單而有效的工具。它是一種輕型弩,因此它比當時歐洲普遍使用的重型弩(需要更為大型且復雜的起弓設備)較為適合美洲的作戰。 圖2:16世紀20年代德國製造的十字弓,它是一種復合弓(由藤條和鯨須組成),在弓體上覆有皮革。它的總長度為0.7m,弓的跨度為0.6m。
此外射擊武器的補充也很成問題。據說,在特諾奇蒂特蘭圍城戰之前,科爾特斯曾經要求位於特斯可可湖(Lake Texcoco)附近的印第安盟友幫助他們製造弩箭;西班牙人將他們使用的箭頭和箭桿作為樣本分發給他們,然後要求他們仿製8000支箭。在8天後,印第安人就交付了約50000支箭桿和數量近似的銅制箭頭,箭頭的質量甚至比西班牙人自己製造的還要好!然後,科爾特斯的弩弓手們對銅制箭頭進行磨光、上油,並在箭桿尾部粘上羽毛。而對於火器來說,最主要的消耗品顯然是火葯。在科爾特斯第二次向特諾奇提特蘭進軍的時候,他的部隊攜帶了約510千克的火葯。另外,大量弓弦也從西印度群島運抵前線,這也從一個側面證明了弩弓在戰爭中的不可靠性。
既然西班牙人在射擊武器方面並不具備壓倒性的優勢;那麼顯然征服者們是在肉搏交鋒中擊敗印第安人的。這個結論似乎難以令人置信。因為在征服戰爭的大多數時候,西班牙人總是處於兵力的絕對劣勢,而且他們也不是總能得到當地印第安盟友的幫助——如果他們的數量可以克服西班牙人在肉搏戰中的劣勢的話。但是事實卻是西班牙征服者在大多數戰斗中均能佔得上風,那麼這些征服者們是怎樣做到這一點的呢?
西班牙征服者的優勢
首先,也可能是最重要的一點,西班牙人裝備了馬匹。由於美洲印第安人在此之前從來沒有見到過馬這種動物,所以西班牙騎兵在面對印第安人時有一種天然的心理優勢。在征服戰爭的大多數時間中,很少有印第安人能夠俘獲馬匹並熟悉它。在《斷矛》【注】一書中記錄了墨西哥人對西班牙騎兵(尤其是戰馬)的描述:
「這些「牡鹿」的脖子上掛著小鈴鐺,當它們快速奔跑的時候,鈴鐺會發出很大的聲響……它們經常噴鼻息,並發出咆哮……它們很容易流汗……在奔跑中它的鼻子會產生大量的泡沫,它掉到地上就像龍舌蘭肥皂一樣(據記載,阿茲特克人曾使用這種植物製造肥皂)……在它們急馳的時候,會產生像雷鳴一樣的聲響,又好像石塊雨點般落到地面上的聲音……它們從大路上經過後,會在地上留下很多的小坑,似乎它的蹄子踏到的任何地方都會開裂……」
註:《斷矛》(」broken spears」)一書是由美國歷史學家Miguel Leon-Portillo於1992年出版的一本介紹阿茲特克歷史的書,值得一提的是,這本書主要的資料來源於墨西哥當地的印第安人口口相傳的歷史;通過與主流的《征服新西班牙信史》和《墨西哥征服史》相比較,我們可能會對當時的阿茲特克文明產生更加客觀的評價,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看一下。
盡管在當時的歐洲,重騎兵的優勢開始受到了火槍兵/長矛兵方陣的挑戰,但是在對付美洲印第安人時卻具有壓倒性的優勢。騎兵可以居高臨下,但印第安人卻難以殺傷騎兵,而且騎兵還可以使用他們的馬匹撞倒對方。另外,騎兵的機動性顯然更好,可以出其不意的對印第安人進行突襲,甚至一支小型騎兵部隊就可以輕易的沖散印第安人密集的隊伍。
其次,西班牙人的盔甲也具有很大的優勢。提到西班牙人所穿著的盔甲,我們首先要談一下當時的歐洲人衣著。當時歐洲男子流行的衣著是這樣的:上身穿著布制或皮製的緊身上衣,但是袖子卻很寬大,而且在肩膀上有墊肩;穿著長及膝蓋的褲子,在膝蓋處的褲腿是縮口的,以便在褲子中添加各種填充物。膝蓋以下著有及膝的長襪,腳上穿著摩爾人式的紅色皮製軟鞋,有時候還穿著粗牛皮製成的長靴。在袖子和褲腿中的各類纖維填充物的作用,主要是在遭受刀劍砍擊時可以為士兵提供一定的防護(如果在上臂或者大腿處沒有裝甲的話)。軍隊的統帥和一些比較富有的騎兵仍然穿著我們通常所說的三段式盔甲,它可以提供全面的防護,包括:帶有封閉面甲的頭盔;胸甲、上臂甲、小臂甲以及鐵手套;同時還有及膝的腿部護甲,有時還包括脛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