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設置有多少個內閣機構
Ⅰ 聯合國的16個專門機構都是什麼
聯合國專門機構一共是15個,分別是:
1、世界銀行
世界銀行(英文名稱:World Bank)是世界銀行集團的簡稱,國際復興開發銀行的通稱。也是聯合國經營國際金融業務的專門機構,同時也是聯合國的一個下屬機構。
由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國際開發協會、國際金融公司、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和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五個成員機構組成;成立於1945年,1946年6月開始營業。
2、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英語: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簡稱:IMF)是根據1944年7月在布雷頓森林會議簽訂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於1945年12月27日在華盛頓成立的。
與世界銀行同時成立、並列為世界兩大金融機構,其職責是監察貨幣匯率和各國貿易情況,提供技術和資金協助,確保全球金融制度運作正常。其總部設在華盛頓特區。我們常聽到的「特別提款權」就是該組織於1969年創設的。
3、世界衛生組織
世界衛生組織(英文名稱: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縮寫WHO,中文簡稱世衛組織)是聯合國下屬的一個專門機構,總部設置在瑞士日內瓦,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是國際上最大的政府間衛生組織。
4、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簡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縮寫UNESCO)於1945年11月16日正式成立,總部設在法國首都巴黎,現有195個成員,是聯合國在國際教育、科學和文化領域成員最多的專門機構。
該組織旨在通過教育、科學和文化促進各國合作,對世界和平和安全作出貢獻,其主要機構包括大會、執行局和秘書處。
5、國際勞工組織
國際勞工組織是1919年根據《凡爾賽和約》作為國際聯盟的附屬機構成立。 1946年12月 14日,成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簡稱「勞工組織」。
其宗旨是:促進充分就業和提高生活水平;促進勞資雙方合作;擴大社會保障措施;保護工人生活與健康。主要活動是:從事國際勞工立法、制訂公約和建議書;提供援助和技術合作。該組織最高權力機構是國際勞工大會,每年開會一次。
6、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FAO)簡稱「糧農組織」,於1945年10月16日正式成立,是聯合國系統內最早的常設專門機構,是各成員國間討論糧食和農業問題的國際組織。
其宗旨是提高人民的營養水平和生活標准,改進農產品的生產和分配,改善農村和農民的經濟狀況,促進世界經濟的發展並保證人類免於飢餓。組織總部在義大利羅馬,現成員共有194個成員國、1個成員組織(歐洲聯盟)和2個准成員(法羅群島、托克勞群島)。
7、國際農業發展基金
國際農業發展基金(International Fund for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IFAD),簡稱農發基金,是聯合國系統專門向發展中成員國提供糧食和農業發展貸款的金融機構。根據1974年11月在羅馬召開的世界糧食會議於1976年籌建,1978年1月正式開始業務活動。
農發基金有成員國173個。總部設在義大利羅馬。其宗旨是籌集資金,以優惠條件提供給發展中的成員國,用於發展糧食生產,改善人民營養水平,逐步消除農村貧困。
8、國際海事組織
國際海事組織(英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是聯合國負責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一個專門機構,總部設在英國倫敦。該組織最早成立於1959年1月6日,原名「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
1982年5月更名為國際海事組織,截止2012年9月,已有171個正式成員。國際海事組織(簡稱IMO)的作用是創建一個監管公平和有效的的航運業框架,普遍採用實施。涵蓋包括船舶設計、施工、設備、人員配備、操作和處理等方面,確保這些方面的安全、環保、節能、安全。
9、世界氣象組織
世界氣象組織(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WMO)是聯合國的專門機構之一,是聯合國系統有關地球大氣現狀和特性,它與海洋的相互作用,它產生的氣候及由此形成的水資源的分布方面的權威機構。
WMO擁有國家會員185個,地區會員6個(截至2013年1月1日)。它的前身是誕生於1873年的國際氣象組織(IMO) 。WMO建立於1950年,次年成為聯合國有關氣象(天氣和氣候)、業務水文和相關地球物理科學的專門機構。
10、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簡稱「WIPO」。聯合國保護知識產權的一個專門機構。根據《成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而設立。該公約於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爾摩簽訂,於1970年4月26日生效。
中國於1980年6月3日加入了該組織。該組織總部設在日內瓦。
2018年12月5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日內瓦發布《世界知識產權指標》(WIPI)年度報告稱,2017年中國在專利、商標和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的知識產權申請數量位居世界第一,中國在知識產權領域的強勁表現帶動了全球知識產權申請數量創新高。
11、國際民用航空組織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民航組織)是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1944年為促進全世界民用航空安全、有序的發展而成立。民航組織總部設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制訂國際空運標准和條例,是191個締約國(截止2011年)在民航領域中開展合作的媒介。
2013年9月28日,中國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召開的國際民航組織第38屆大會上再次當選為一類理事國。
12、國際電信聯盟
國際電信聯盟是聯合國的一個重要專門機構,也是聯合國機構中歷史最長的一個國際組織。簡稱「國際電聯」、「電聯」或「ITU」。
國際電聯是主管信息通信技術事務的聯合國機構,負責分配和管理全球無線電頻譜與衛星軌道資源,制定全球電信標准,向發展中國家提供電信援助,促進全球電信發展。
作為世界范圍內聯系各國政府和私營部門的紐帶,國際電聯通過其麾下的無線電通信、標准化和發展電信展覽活動,而且是信息社會世界高峰會議的主辦機構。
國際電聯總部設於瑞士日內瓦,其成員包括193個成員國和700多個部門成員及部門准成員和學術成員。每年的5月17日是世界電信日(World Telecommunication Day)。
13、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
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United Nations Instrial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 -- UNIDO)是聯合國大會的多邊技術援助機構,成立於1966年,1985年6月正式改為聯合國專門機構。
總部設在奧地利維也納。任務是「幫助促進和加速發展中國家的工業化和協調聯合國系統在工業發展方面的活動」。 宗旨是通過開展技術援助和工業合作促進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的經濟發展和工業化進程。
除作為一個全球性的政府間有關工業領域問題的論壇外,其主要活動是通過一系列的綜合服務,在政策、機構和企業三個層次上幫助廣大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提高經濟競爭力,改善環境,增加生產性就業。
14、萬國郵政聯盟
萬國郵政聯盟(Universal Postal Union--UPU),簡稱「萬國郵聯」或「郵聯」,是商定國際郵政事務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其前身是 1874年10月9日成立的「郵政總聯盟」,1878年改為現名。
萬國郵聯自1978年7月1日起成為聯合國一個關於國際郵政事務的專門機構,總部設在瑞士首都伯爾尼,宗旨是促進、組織和改善國際郵政業務,並向成員提供可能的郵政技術援助。
其宗旨是組織和改善國際郵政業務,發展郵政方面的國際合作,以及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給予會員國所要求的郵政技術援助。
15、世界旅遊組織
世界旅遊組織 (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縮寫:UNWTO) 是聯合國系統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是旅遊領域的領導性國際組織。最早由國際官方旅遊宣傳組織聯盟(IUOTPO)發展而來。2003年11月成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158個正式會員國和6個聯系成員 。
其宗旨是促進和發展旅遊事業,使之有利於經濟發展、國際間相互了解、和平與繁榮。總部設在西班牙馬德里。
世界旅遊組織發布的年度統計數據顯示,中國2015年全年出境遊人次已達1.2億,2016年春節出境遊人次預計將達近600萬,中國繼續坐穩最大出境遊客來源國的寶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聯合國
Ⅱ 實行內閣制的國家有那些
1、義大利
義大利是一個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歐洲四大經濟體之一,也是歐盟和北約的創始會員國,還是申根公約、八國集團和聯合國等重要國際組織的成員。
義大利共擁有48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是全球擁有世界遺產最多的國家,義大利在藝術和時尚領域也處於世界領導地位,米蘭是義大利的經濟及工業中心,也是世界時尚之都。
Ⅲ 西班牙政府王宮14名內閣成員是哪些
14名內閣成員:首相馬里亞諾·拉霍伊·佈雷,副首相兼首相府大臣、政府發言人索拉亞·薩恩斯·德聖瑪麗亞(女),經濟及競爭大臣路易斯·德·金多斯,財政及公共管理大臣克里斯托瓦爾·蒙托羅,外交與合作大臣何塞·曼努埃爾·加西亞馬加略,司法大臣阿爾韋托·魯伊斯·加利亞東,國防大臣佩德羅·莫雷內斯,內政大臣豪爾赫·費爾南德斯·迪亞斯,發展大臣阿娜·帕斯托爾(女),教育及文體大臣何塞·伊格納西奧·沃特,就業及社會保障大臣法蒂瑪·巴涅斯(女),工業、能源及旅遊大臣何塞·曼努埃爾·索里亞,農業、食品及環境大臣米蓋爾·阿里亞斯,衛生、社會服務和平等大臣阿娜·馬托(女)
Ⅳ 誰能給我介紹一下西班牙政治制度,謝謝!
議會君主制」的政治制度
1947年佛朗哥即宣布西班牙為君主國,1966年經全國公民投票確定。但是,在胡安•卡洛斯登基以前,它一直只是理論上的君主國,1937年---1975年佛朗哥統治時期,沒有安排任何國王登基。佛朗哥本人任終身國家元首,他獨攬一切大權。胡安•卡洛斯被宣布為西班牙國王後,中斷了44年的西班牙王國史才又翻開了新的一頁。
胡安•卡洛斯登基後任命阿里亞斯•納瓦羅為首屆政府首相,因其中途棄職,1976年7月卡洛斯國王任命原國民運動秘書長阿•蘇亞雷斯為首相,西班牙開始向西方議會民主政治過渡。1977年全國舉行議會普選,由國王授權,獲議會多數席位的民主中間派聯盟主席蘇亞雷斯組織普選後的第一屆政府。1981年2月23日發生少數極右軍人的未遂政變。1982年、1989年和1993年三次大選中蟬聯執政。
1996年,西班牙政局經歷了重大變化。工人社會黨政府由於丑聞不斷、威信下降,繼在地方選舉中失去優勢後又在全國議會中失去加泰羅尼亞民族主義政黨的支持,不得不在1996年3月提前舉行全國大選。在大選中,人民黨獲得38.85%的選票,工人社會黨得票率為37.48%;在眾、參兩院席位中,人民黨均超過了工人社會黨,以微弱的優勢贏得西班牙實行民主選舉以來的首次大選勝利,從而結束了工人社會黨連續13年的執政。5月,人民黨在地方民族主義政黨的支持下上台執政。新政府上台後,力求政治穩定和經濟振興,西班牙政局保持了相對穩定,結束了近兩年的緊張動盪局面。
憲法 西班牙現行憲法於1978年12月6日全國公民投票通過,12月29日生效。憲法規定西班牙是社會與民主的法制國家,實行議會君主制,王位由胡安•卡洛斯一世的直系後代世襲,國王為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最高統帥,代表國家、政府負責治理國家並向議會報告工作。憲法承認和保證民族及地區的自治權。
議會 議會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行使國家的立法權,審批國家財政預算,監督政府工作。立法權以眾議院為主,參議院為地區代表院。議員由選舉產生,任期4年。本屆議會於1996年3月組成,眾議院350名議員,參議院208名議員,另外還有48名由自治區議會委任。眾議院議長費德里科•特里略,參議院議長胡安•伊格納西奧•巴雷羅,1996年3月就任,均為人民黨黨員。
選舉制度 按照西班牙《選舉法》,全國大選原則上每4年舉行一次,執政黨首相也可以決定提前大選。凡取得合法地位的政黨都有權參加選舉,選舉前需向全國選舉委員會提出申請登記。大選主要採取比例制方式。由於注冊登記的政黨很多,所以規定,得不到3%選票的政黨被認為失去進入議會的權利。凡滿18歲的西班牙公民都有權參加投票。
政府 西班牙現政府於1996年5月5日就職,有15名內閣成員,現任首相何塞•瑪麗亞•阿斯納爾(JOSE MARIAAZNAR)。除內閣成員外,政府設有15個部:外交部、司法部、國防部、財政經濟部、內政部、公共事業和城市規劃部、教育科學部、勞工和社會安全部、工業能源部、農業漁業糧食部、民政部、交通運輸旅遊部、文化部、衛生消費部及議會聯系部。
司法機構 其領導機構是司法總委員會,由20名成員組成,最高法院院長兼任主席。司法機構分司法和行政法兩大系統。此外,還設有國家總檢察院,下轄各級檢察院及派駐各司法部門的檢察官。西班牙每個省均設有省級法院,負責受理民事和刑事案件。
政黨 西班牙的政黨繁多,據1987年的統計,全國性的政黨有203個,地方性的達303個。在1996年3月舉行的全國議會選舉中獲得議席的政黨有11個,其中主要政黨有:人民黨(執政黨)、西班牙工人社會黨、西班牙共產黨、加泰羅尼亞民主聯合、巴斯克民族主義黨等。
自治區 西班牙根據1979年10月公民投票通過的《區域自治法》成立了17個自治區和50個省。各自治區都擁有自己的議會和自治政府。西班牙憲法規定,除對外關系、國防、海關與關稅、對外貿易、外匯管理、財政、司法、勞工、知識產權及醫葯等不得自治外,各自治政府均享有許多自治許可權。但西班牙畢竟不是聯邦制,國家許可權始終高於自治許可權,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以維護國家的統一為最高准則。
Ⅳ 發達國家的內閣機構數量一般在哪個范圍之間
現在發達國家的內閣機構數量一般都在12個到18個之間,分成三類機構,一類叫決策者,一類叫執行者,還有一類叫輔助者。目前世界上主要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機構數量少,而且穩定性比較高,不像我國機構變化那麼大。一個領導人上台後想增加或者減少一個部門都是不容易的。目前世界各國的內閣部門為:日本12個,德國14個,美國15個,俄羅斯15個,西班牙15個,新加坡15個,澳大利亞16個,英國18個,法國18個,韓國18個,加拿大19個。
Ⅵ 論西方國家是怎樣設置政府機構的
西方各國政府基本上採取的是市場經濟管理模式,政府對經濟和一般社會事務採取宏觀管住、微觀放活、綜合調節、行業自主的管理方式。多採取法律手段、經濟手段,輔以行政手段和其他手段。政府不插手和指揮社會各行業的具體活動,只用指導、協調、扶助、服務、激勵、處罰等方法,讓社會各行各業在法律的范圍內自己處理自己的事務,自行發展。因此,在政府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上,西方各國幾乎都沒有行業性的指揮和領導機構,而只有綜合性的法制、調節、信息和監督機構。這是特點之一。
由於主要是宏觀管理,西方各國政府一般只有十幾個部級機構,而經濟類部級機構一般只有4-6個,約佔1/3。就是在經濟類機構中,大部分工作人員也是進行綜合調節、法制監督、信息服務的,直接管理企業的人員在很多國家幾乎沒有。例如日本的通商產業省,負責管轄調節工業、商業、外貿、對外經濟合作、資源能源、中小企業、工業技術、專利權等等,管轄范圍相當於目前我國十幾個部級機構,而省(部)機關總共只有約2000人。它的工作內容主要是起草經濟法規,制定貸款政策、稅收政策,調查反映市場需要,引導、扶助中小企業。其他西方國家的類似機構大體也如此。
再一特點是,西方各國政府宏觀管理經濟,緊緊依靠法律手段,因此法律系統極為發達,人員也多。各國除有獨立於行政系統的各級法院外,在行政系統內均有陣容強大的法務機構。美國司法部有51000人,在編制上名列國防部、財政部、內政部之後,為第四大部。此外,政府各部都設有法律總顧問和法務辦公室,負責本部一切法務,協調本部的立法工作。日本法務省有48000多人,按直接工作人員說是排在大藏省之後的第二大政府機構。除法務省外,日本還設有直屬於內閣的法制局,局長列席內閣會議,總編制有70餘人,比目前我國相應的機構要大得多,重要得多。西方各國還普遍設有行政法院。西德設有聯邦行政法院,負責審理聯邦機構之間、聯邦與州之間、州與州之間的爭議。英國為審理國家行政部門之間、企業之間以及政府官員與公民之間糾紛而設立的各種行政裁判所有2000個左右。
西方政府的自身事務的管理也多用法律手段,如政府機構設置、政府工作人員任用和管理、政府工作程序、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等都由有關法律加以規范,並有專門部門檢查監督,如有違法行為,要依法追究懲處。如美國規定,設置或撤銷內閣部,必須經國會立法。日本有《行政機關職員定員法》規定了中央政府工作人員最高限額,在這個最高限額內,政府過一定時間發布一項《定員令》,規定各部門人員編制限額。政府機構和人員在各層分布也比較合理。在中上層,既有決策機構和執行機構也有相當比例的咨詢和監督機構,而且管理幅度適中,層次較少,各級副職一般均1-2名。另外,由於實行現代公務員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做到了因事設人,人事相宜,很少重疊機構和冗員。
西方國家政府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的另一特點是,負責經濟宏觀調節的財稅人員在政府中占很大比例。很多國家的財政部在人數上都是第一大部或第二大部。日本大藏省在全國各地的稅務人員有5萬多。美國聯邦、州和地方稅務人員共有15萬以上。日本的會計檢查院有職員1200餘人,美國會計總局編制達5300人。美國商業部僅統計人員就有16000人,占商業部總編制的1/3。
西方各國除有專門的經濟和行政監督部門外,一般在各部內還設有經濟和行政監督機構。如美國各部內一般都設總檢察官及其辦公機構,負責監督檢察本部行政和經濟效能,調查、糾舉經濟違法行為等。
隨著經濟體制的改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必然發生相應的變化,政府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也必然從計劃經濟模式轉向市場經濟模式,這是改革的必然趨勢。
Ⅶ 內閣機構大部制改革後,設置18個內閣機構的國家是哪些
新形成的國務院組成部門由原來的27個減少為18個,分別為:
1、外交部
2、國防部
3、國家發展與改革規劃委員會
4、國家民族與宗教事務委員會
5、社會工作部
6、教育科學部
7、工業和信息技術部
8、公安部
9、監察和審計部
10、司法部
11、財政部
12、環境資源部
13、國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14、交通運輸部
15、農業部
16、商務部
17、文化部
18、人口和衛生部
Ⅷ 世界各國政治體制
縱觀當今世界,各國的政體主要分為四種:總統制、議會(內閣)制、委員會制和半總統半議會制。
一、總統制:美國是典型的總統制國家,實行總統制的國家還有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委內瑞拉、印度尼西亞等。
特徵:(1)總統集國家元首和行政首腦於一身,並統帥全國武裝力量。(2)總統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3)總統與議會相互制衡,總統對議會通過的法律有否決權,議會可彈劾總統。(4)總統及行政官員不得兼任議員。
二、議會(內閣)制:英國是典型的議會(內閣)制國家。分議會君主制(英國、日本、荷蘭、瑞典、比利時、西班牙、泰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和議會共和制(德國、義大利、印度、新加坡)。
特徵:(1)國家元首和行政首腦由兩個人擔任,但國家元首是虛權元首,不負行政責任,僅在形式上代表國家。(2)內閣由議會產生,並由議會中獲得多數席位的政黨組閣或者形成政黨聯盟。(3)議會與內閣合一,內閣成員一般是議會議員,首相或者總統為議會多數黨領袖。(4)內閣對議會負責,當議會通過不信任案時內閣必須辭職,但首相或總理有權提請國家元首下令解散議會,重新進行選舉。
議會制即代議制,是指公民通過選舉代表,組成議會機關行使國家權力的制度,屬於間接民主的形式,是資產階級革命的政治產物。
三、委員會制。只有瑞士實行委員會制。在這種制度下,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合二為一。
特徵:(1)由聯邦議會選舉7名委員,組成聯邦政府,每個委員分管政府的一個部門,兼任部長。(2)政府的決策均由7名委員集體做出,實行集體領導。(3)每年從7名委員中選舉一人為總統,任期一年,不得連任,總統的權力與其他委員相同。(4)議會無權通過信任投票迫使政府辭職,政府也無權解散議會。
四、半總統半議會制。這是法國總統戴高樂的叫法,實行此類制度的國家有法國、奧地利、冰島、愛爾蘭、荷蘭、俄羅斯等。
半總統半議會制兼有總統制和議會(內閣)制的混合特徵:(1)具有總統制特點,總統是國家元首,由選民選舉產生,統帥軍隊。(2)具有議會(內閣)制特點,總理為政府首腦,政府對議會負責,當議會通過不信任案時內閣必須辭職。
從法國實際運作來看,半議會半總統制的實質上是一種可變性共和政體:當總統和國民議會中的多數派屬於同一翼時,國家權力中心在總統;如果總統和國民議會的多數派分屬兩翼,總統就會任命國民議會多數派的領袖擔任政府總理,出現"左右共處」的局面。
Ⅸ 西班牙是一院制還是兩院制
【憲法】西班牙憲法規定西班牙實行議會君主制,王位由胡安•卡洛斯一世的直系後代世襲。國王為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最高統帥,代表國家、政府負責治理國家並向議會報告工作。憲法承認並保證各民族地區的自治權。國家元首為國王胡安•卡洛斯一世,1975年11月登基。
【議會】議會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行使立法權,審批財政預算,監督政府工作。議員由普選產生,任期4年。本屆議會於2008年4月組成。其中眾議員350名,參議員259名(其中51名由各自治區議會委任)。
【政府】現政府於2008年4月14日就職,有16名內閣成員。主要有:首相何塞•路易斯•羅德里格斯•薩帕特羅(José Luis Rodríguez Zapatero)、第一副首相兼內政部大臣、政府發言人阿爾弗萊多•佩雷斯•魯瓦爾卡瓦(Alfredo Pérez Rubalcaba)、第二副首相兼經濟財政部大臣埃萊娜•薩爾加多•門德斯(Elena Salgado Méndez)、第三副首相兼地區政策和公共管理部大臣曼努埃爾•查韋斯•岡薩雷斯(Manuel Chaves González)、外交與合作部大臣特立尼達•希門內斯(Trinidad Jiménez)以及工業旅遊貿易部大臣米蓋爾•塞巴斯蒂安(Miguel Sebastián)等。
【司法】司法領導機構是司法總委員會,由20名成員組成,最高法院院長兼任主席。司法機構分為司法法院和行政法院兩大系統。最高檢察機構是國家總檢察院,下轄各級檢察院及派駐各司法部門的檢察官。
Ⅹ 西班牙政體特點
君主立憲制政體
內閣由議會佔大多數席位的政黨在贏得議會選舉後組織
政黨上台執政的關鍵是贏得議會選舉
國家最高元首為國王無實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