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土耳其是什么证
㈠ 原产地证书种类各自对应什么国家或地区
原产地证明书一般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简称FORM A;第二类是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简称C/O;第三类是某些专业性原产地证明书。
普惠制给惠国:欧盟25国(法国、英国、爱尔兰、德国、丹麦、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塞浦路斯、立陶宛、匈牙利、马尔他、爱沙尼亚)、瑞士、挪威、土耳其、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保加利亚和美国。目前除美国外,其他国家均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
C/O可以针对所有国家与地区。
㈡ 常见的一些产地证——FORM A,C,D,E,F,M,P
1)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根据普惠制给惠国原产地规则以及有关要求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就是FORM A证书,FORM A证书是受惠国(主要是发展中国家)货物出口到给惠国(主要是发达国家)时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的原产地凭证。FORM A证书上所列的商品只有符合对应给惠国的普惠制原产地规则时,才有资格享受关税减免待遇。
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有39个: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塞浦路斯、马耳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土耳其共39个。
2)《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B)是根据《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的要求签发,在签订协定的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跟非互惠的FORM A证书不同)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可签发FORM B 证书的国家为:中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老挝和韩国(《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是根据《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发的、在签订协定的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可签发FORM E 证书的国家为:中国、老挝、越南、泰国、缅甸、柬埔寨、菲律宾、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东盟成员国)。
4)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P)是根据《中国-巴基斯坦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及其项下《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签发的在中国和巴基斯坦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
5)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是根据《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及其项下《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签发的在中国和智利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
6)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N)是根据《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签发的在中国和新西兰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
7)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X)是根据《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签发的在中国和新加坡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
8)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产地证明书(FORM S)是根据《中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及其相关规定的要求签发的在中国和瑞士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
9)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秘鲁FTA证书)是根据《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及其项下《中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签发的在中国和秘鲁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
10)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L)是根据《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及其项下《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原产地规》签发的在中国和哥斯达黎加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
11)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K)FORM K证书是根据《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及其项下《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实施程序》签发的在中国和韩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韩国既可以签发中韩自贸区FROM K证书,也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FORM B证书。
㈢ 不同国家对原产地证有何特别要求
(一)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6个:欧盟25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二)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
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三)、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
目前主要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和《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等。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
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对老挝和柬埔寨签证的产品范围仍限定在早期收获范围(HS1-8章)内。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
2、《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
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100%不等。
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采用亚太贸易协定专用原产地证书,申办手续同FORM A。
3、《〈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采用专用的中巴自贸区证书格式,申报手续同FORM E.
4.《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2006年10月1日开始,我国出口到智利的《协定》项下的产品可以享受智利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四)专用原产地证书
专用原产地证书是国际组织和国家根据政策和贸易措施的特殊需要,针对某一特殊行业的特定产品规定的原产地证书。主要有输往欧盟蘑菇罐头原产地证明书、烟草真实性证书等。
㈣ 什么是产地证产地证分哪几类每一类适用哪些国家
一般原产地证CO: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8个: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和澳大利亚。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FORM B: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100%不等。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FORM F:自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F),该日起对原产于我国的5891个6位税目产品关税降为零。
中国-秘鲁自贸区使用的优惠性原产地证FORM R:2010年3月1日,《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中国-秘鲁自贸区货物贸易降税进程正式启动,为双边贸易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更广阔空间。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3月1日起正式签发“中国-秘鲁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产品涉及机电、化工、医药、轮胎和轻工等多个行业,企业凭证书可获得3%至100%不等幅度的关税优惠。
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 N:2008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在两国总理见证下正式签署。并于2008年10月1日起生效。 协定实施后,在货物贸易方面,新方承诺将在2016年1月1日前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其中63.6%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中方承诺将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97.2%自新西兰进口产品关税,其中24.3%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对于没有立即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在承诺的时间内逐步降低关税,直至降为“零关税”。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FORM E: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
ECFA优惠原产地证:2011年1月1日起,企业持《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出口到台湾的货物将获得关税减免的优惠。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是台湾与大陆自2009年年中开始,经过多次商谈达成的一项重要协议,已于2010年9月12日生效,其中早期收获清单将于明年1月1日起付诸实施,届时列入清单的约800项产品将逐步降关税,三年内全部降为零,包括大陆对台湾开放的产品500多项,台湾批准大陆的产品5大类267项,含石化类、机械类、纺织类、运输类产品。
《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FORM P: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优惠原产地证FORM CR:2011年8月1日《中哥自贸协定》将正式实施,贸促委同时将开始签发于《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哥斯达黎加的进口商凭借该证书可享受相应的关税减免待遇。
目前,可签发的优惠证书包括以下国家及地区:韩国、印度、秘鲁、孟加拉、斯里兰卡、新西兰、新加坡、中国台湾和哥斯达黎加。为进一步普及优惠产地证的使用,引导企业利用优惠产地证实现进口关税减免、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建议广大进出口企业主动、及时了解各种自由贸易协定及优惠政策。
㈤ 土耳其是办一般产地证还是普惠制产地证
土耳其不可以办理普惠制FORM A的哦,只能办理一般原产地证CO。
可以办理FORM A证书的国家如下:
欧盟二十七国: 法国、意大利、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英国、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爱沙尼亚、拉托维亚、立陶宛、马尔他、塞浦路斯、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非欧盟的欧洲国家:挪威、瑞士、土尔其、列支敦士登。
其它国家: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加拿大。
前苏联加盟共和国: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土库曼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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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产地证分类有哪些类别
出口货物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主要分为三大类: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优惠原产地证书和专用原产地证书。
1)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一般原产地证书或普通原产地证书,英文名称为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C/O或CO。
我国主要针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比如中东、非洲、东南亚、中南美洲等地的国家。
2)优惠原产地证书----优惠原产地证是可以享受特定的关税减免优惠的产地证。
优惠原产地证可分为单边给惠的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39个发达国家,美国除外)和互惠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如FORM B、FORM E、FORM P等)。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授权的可以签发原产地证书的机构是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各地贸促会,其他机构都无权签发。
3)专用原产地证书----专用原产地证书是专门针对一些特殊行业的特殊产品,比如农产品、葡萄酒、烟草等,根据进出口监管的特殊需要而产生的原产地证书。这些特殊行业的特殊产品应符合一定的原产地规则才能合法进出口。
㈦ 产地证分哪几种
1、一般产地证(C/O),一般原产地证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任何国家都可以做CO。全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2、FORM A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世界给予我国优惠的国家有38个(也就是说,只有出口到这些国家才做F/A):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全称: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3、FORM E 是中国-东盟自贸区使用的优惠性原产地证书。目前,我国对外签发FORM E证书的国家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国。 FORM D 是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 D等于FORM E,一般国外喜欢叫FORM D)
4、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单个中国-智利自贸区FORM F原产地证书!
5、《〈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P/FTA) 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6、《〈亚太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FORM M) 可以签发《亚太协议》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等3个国家,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0%到30%不等。
7、中新产地证FORM N(中国-新西兰)证书英文名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THE FREE TRADE AGREEMENT BETWEEN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GOVERNMENT OF NEW ZEALAND》,简称《中国—新西兰证书》。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关税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协定》项下新西兰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列入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清单的,必须符合相应的特定原产地标准。
8、秘鲁产地证CHINA-PERU FTA,《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
9、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全称是 CERTIFICATE OF ORIGIN (TEXTILE PRODUCTS),简称也是C/O ,为了和一般的C/O区别,你可以说C/O FOR TEXTILE PRODUCTS 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是针对出口欧盟国别的纺织类出具的产地证,是在贸工局机构申请。纺织品出口到欧盟需办理纺织品产地证: ①、欧盟设限8个类别:4 ,5, 6, 7, 20, 26, 31, 115由原来的许可证改为产地证,包括其它类别需办理纺织品产地证。 ②、欧盟原15国: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西班牙、葡萄牙、希腊、瑞典、芬兰、奥地利。新增10国: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文泥亚、塞浦路斯、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伐克、马耳他。后新增2国:罗马尼亚、保加利亚。补充:支持本团~学习了~顶顶顶!
㈧ 有哪些国家可以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A(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又称“G.S.P证”、“Form A证”,是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经济、贸易方面的一种非互利的特别优惠待遇。即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制成品或半制成品时,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予以免征或减征关税。普惠制于1970年由联合国贸易开发会议第四届优惠特别委员会推行实施。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可以扩大出口,多创外汇,加速经济基础发展、促进产业工业化。
普惠制的给惠国有:法国、英国、爱尔兰、德国、丹麦、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爱沙尼亚、立陶宛、塞浦路斯、拉脱维亚、波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捷克、斯洛伐克、马耳他、瑞士、挪威、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土耳其、美国、保加利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局(CIQ)出具或说商检局机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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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我国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分为哪几种
产地证分为一般原产地证和普惠制产地证,出哪一种,就要看产品是出口到哪个国家,如果我国与进口国有签定普惠制关税协定就出普惠制产地证(F A ).没有就出一般原产地证(C O)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背后有详细的说明,那些国家需要用,具体每项填什么内容~
一、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8个: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二、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
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三、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
目前主要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等。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
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2、《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FORM B)
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100%不等。
3、《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ORM P)
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4.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自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F),该日起对原产于我国的5891个6位税目产品关税降为零。
四、专用原产地证书
专用原产地证书是国际组织和国家根据政策和贸易措施的特殊需要,针对某一特殊行业的特定产品规定的原产地证书。主要有输往欧盟蘑菇罐头原产地证明书、烟草真实性证书等。
㈩ form A 产地证 和 一般原产地证CO的区别
form A 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CO的作用不同、签发机构不同以及证书颜色不同。
1、作用不同。
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A(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又称“G.S.P证”、“Form A证”,是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经济、贸易方面的一种非互利的特别优惠待遇。即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制成品或半制成品时,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予以免征或减征关税。
C.O.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
2、签发的机构不同。
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A 签证机构必须是受惠国政府指定的,其名称、地址、印模都要在给惠国注册登记,在联合国贸发会秘书处备案。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CCPIT)签发, 另外一种是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简称CIQ)签发。
3、证书的颜色不同。
FORM A正本证书是绿色的
CO正本证书是黄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