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制度
‘壹’ 新加坡到地是什么社会制度
新加坡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1、目前的社会主义国家有5个
中国、越南、老挝、朝鲜、古巴。
2、数目最多时的社会主义国家有15个
[1]苏联、[2]波兰、[3]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东德)、[4]捷克斯洛伐克、[5]匈牙利、[6]罗马尼亚、[7]南斯拉夫、[8]保加利亚、[9]阿尔巴尼亚、[10]蒙古、[11]中国、[12]越南、[13]老挝、[14]朝鲜、[15]古巴。
‘贰’ 新加坡的社会福利保障模式是哪一种的
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类型
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有将近150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世界各国的社会制度、经济实力和文化背景等不同,推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时间有先有后和有长有短。因此,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在政策取向、制度设计、项目多寡、具体标准及实施办法等方面既有共同点,也有差异之处。从社会保障的主要方面进行分析和综合,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大致可以分为救助型、保险型、福利型、国家保障型和自助型等五种模式。
(1)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
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在遇到各种不测事故时,能得到救助而不致于陷入贫困。对于已经处于贫困境遇的人们,则发给社会保障津贴,以维持其基本生活。其特征是:1、政府通过相应的立法,作为实施救助的依据。公民申请和享受社会救助是其依法应享受的权利,不附带屈辱条件,不同于慈善机构的“施善”或“恩赐”,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初期的济贫和赈济。2、社会救助的费用列入政府的财政支出,其资金来源于国家税收,个人不交纳保险费。3、救助的对象为因失业或天灾人祸而陷入贫困的公民、弃婴、孤儿、残疾人、老年人。4、救助的标准为低水平,以维持生存为限。
这种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化开始前后所实行的单项或多项救助制度。按社会保障的标准来衡量,只能说它处于起步阶段,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种初级的、不成熟的、不完备的形式。这种制度目前主要在一些发展较为迟缓的非洲国家实行。
(2)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
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在工业化取得一定成效,经济有雄厚基础的情况下实行的。其目标是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使公民的失业、年老、伤残以及由于婚姻关系、生育或死亡而需要特别支出的情况下,得到经济补偿和保障。它起源于德国,随后为西欧、美国、日本所仿效。
这种保障制度具有以下特征:1、政府通过有关社会保障的立法,作为实施的依据。2、这种保险为强制性保险,个人交纳社会保障费,企业主为雇员缴社会保障金,各国政府以不同标准拨款资助。公民只在履行交费义务取得享受权利后,才能依法领取各种社会保障津贴。对公民来说,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3、保障的覆盖面大,几乎包容了社会全体成员。4、保险的项目有多有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们生、老、病、死、失业、伤残的后顾之忧。5、资金来源多元化,。有利于形成保障基金,增强社会保障的经济后盾。
(3)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
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经济比较发达、整个社会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情况下实行的一种比较全面的保障形式,其目标在于“对于每个公民,由生到死的一切生活及危险,诸如疾病、灾害、老年、生育、死亡以及鳏、寡、孤、独、残疾人都给与安全保障”。这项制度来源于福利国家的福利政策,由英国初创,接着在北欧各国流行。
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特征是:1、社会保障政策是福利国家的一项主要政策,依法实施,并设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法院监督执行。2、强调福利的普遍性和人道主义、人权观念,服务对象为社会全体成员。3、个人不交纳或低标准交纳社会保障费,福利开支基本上由企业和政府负担。4、保障项目齐全,一般包括“从摇篮到坟墓”的一切福利保障,标准也比较高。5、保障的目的已不完全是预防贫困和消灭贫困,而在于维持社会成员一定标准的生活质量,加强个人安全感。不仅要满足人员社会保障需求,而且开始注意满足人们的社会福利需求。
(4)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
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是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国家保障性质。其宗旨是“最充分地满足无劳动能力者的需要,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并维持其工作能力”。国家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劳动的社会经济问题的杠杆之一。原苏联是这一类型的首创与代表。90年代参照这一模式建立劳动保险制度的。
这种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征是:1、国家宪法把社会保障确定为发展中的国家制度,公民所享有的保障权利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保证的,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政策在整个国家国民经济范围内实行管理取得的。2、社会保障支出全部由政府和企业承担,个人不交纳保障费。其传统观念认为国家已经事先对社会保障费用作预留和扣除。3、工会组织保障事业的决策与管理,一方面劳动者通过人民代表机构对社会保障施加影响,另一方面,工会从基层工会到中央理事会,都参加实施社会保障。4、保障对象为全体公民。宪法规定,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积极参加社会生产,对无劳动能力的一切社会成员提供物质保障。保障的经济来源靠全社会的公共资金无偿提供。
(5)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
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指以自助为主,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的保障形式。其特征是政府不提供资助,除公共福利与文化设施外,费用由雇主和雇员负担。这种制度主要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实行并在新加坡等国取得了显着成效。
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发展过程看,由于各国基本社会制度和国情的差异,社会保障机制和保障水平明显不同,使其对储蓄和消费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各国一般使用社会保障支出与国民收入(或者是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作为各国社会保障支出规模的显示指标。按照这个指标,日本为13.8%、瑞典为49.0%、法国为34.9%、德国为29.7%、英国为24.5%、美国为18.0%(均为1991年数)。
显然,日本的社会保障给付费规模最低,其次是美国,而英、法、德、瑞的给付费规模都比较高。依据社会保障给付费规模以及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同,我们将主要发达国家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低保障国家;另一类是以英国、瑞典为代表的高保障、高福利国家。
美国与日本:社会保障是"稳定器"
美国、日本社会保障与消费之间的相关性并不明确
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相比,美国和日本的社会保障程度都不算高,但就其消费水平和储蓄率来讲两国却截然不同。从国际比较看,美国是比较典型的低储蓄率国家,而日本却是典型的具有东方色彩的高储蓄率国家。有关资料显示,美国与日本1970-1994年期间,个人储蓄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日本比美国高15-20个百分点;个人消费占GDP的比重美国比日本高10个百分点左右,比世界平均水平还高约5个百分点。由此可见,美、日虽然同属低社会保障国家,但储蓄率和消费水平却完全不同。
一般认为,美国居民的高消费行为主要是:(1)美国政府长期以来存在巨额的财政赤字;(2)消费信贷在美国非常发达;(3)进入80年代以来,美国股票市场发展迅速,财富效应使得居民消费需求明显上升,储蓄下降。可见,美国的高消费与社会保障的相关性不大。
日本高储蓄率主要是:(1)日本人民具有东方民族勤俭储蓄的传统;(2)日本居民为教育进行储蓄的动机非常强烈;(3)日本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使居民工资收入增长较快;(4)社会保障水平较低,不排除防老储蓄动机的存在。由此看来,日本的高储蓄率与社会保障似乎有一定的正相关性但并不明显。
社会保障的实施对经济增长产生的影响
虽然美国、日本的社会保障对储蓄率和消费的影响并不明显,但美、日两国作为世界经济强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对其经济发展确实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
(1)对缓和经济危机、协调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美、日两国通过采取适度的社会保障措施,部分地抵消了因衰退造成的大量失业而引起的支付能力下降,对保障国民基本收入和一定的消费需求以及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2)社会保障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调节了宏观经济运行,增加了社会有效需求。如美国大部分社会福利开支是以政府转移支付形式进入低收入家庭,在贫困家庭或个人较高边际消费作用下,这些转移支付的90%以上形成了社会购买力,使美国经济不断维持了一种较高的有效需求状态。同时,制度化转移支付与累进制所得税一同构成美国经济生活中的"自动稳定器",在宏观经济过程中起到了自发调节景气的作用。
(3)政府的社会福利支出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了个人、家庭对劳动力培养和训练费用支出的不足,对培养和开发本国人力资本起到了积极作用。
医疗
新加坡的卫生水准不断提高, 主要是因为传染病减少,人民生活水准提高, 卫生服务良好, 卫生检查措施严格所致.政府和私人机构都提供广泛的预防, 医疗, 复原等卫生保健服务, 政府大量津贴其卫生保健服务, 以确保人人都能利用这些服务。
新加坡共有家五间政府医院, 6间重组的政府医院, 10间私人医院, 13间政府综合诊疗所, 10间门诊所, 13间妇孺诊疗所和一千八百多名私人执业医生,永久居民也可以利用政府医院和综合诊疗所所提供的医疗和牙科设备, 收费和公民相同。
综合诊疗所
政府综合诊疗所为国民全家大小提拱全面的卫生服务. 这些诊疗所都是设在主要的建屋发展局镇中心和住宅区里, 对公众人士很方诊疗所的服务包括妇孺保健, 免疫注射, B型肝炎等传染病的检验,老年人身体检查, X光检验和牙科治疗等。
首次求诊的病人必须携带身份证. 十二岁以下的儿童须携带出出生证书,病人在办完登记手续后, 诊疗所职员会发给他一张诊卡和一个排队等候看医生的号码。
综合诊疗所的诊费是成人7元, 六十五岁以上的成人和十八岁以下的学生5元;药费另计, 供一星期服用的药品收费从一元到四元不等;照光和验血也须缴费, 唯收费低廉,诊疗所的开放时间是星期一到期五从早上八点到下午一点, 再从下午二点到下午四点三十分, 星期六则从上午八点到中午十二点三十分。
政府医院
政府医院提拱专科门诊服务,综合诊疗所的医生和私人执业医生都可写介绍信介绍病人去看政府医院的专科医生,病人首次求诊收费40至50元, 覆诊每次20至30元.
院费视病房等级而定, "C"级病房之每天收费元, "A1"级病房每天收费元;此外, 化验, X光检验和其它如手术等服务, 则另外收费.
私人诊所和医院
私人执业医生的诊费一般上从12元起, 视治疗性质而定, 私人专科医生, 如整形外科医生或妇科医生的收费则较高, 从50元起;私人医院和重组的政府医院收费比政府医院来得高, 各医院的收费也不一, 四人病房收费每天从120元起, 单人病房收费每天由335元起。
老人保健计划
为了确保老人能在住屋附近获得医疗照顾, 政府在各个组屋区设立老人保健中心, 目前共有六间中心专为各区老人服务。这些中心的服务包括康复治疗, 定期检查身体以及为家人开办照顾老人课程。收费每天约五元至元之间;永久居民的父母如果是持有长期探亲证并且已在新加坡定居, 也可以参与这些保健计划的活动。
家庭医生
在所有组屋区里都有几间私人诊所, 开放时间由早上9:00时至下午5:00时, 有些诊所在周末由早上9:00 时至中午12:00也有营业;为了使你的家人得到更好的医疗照顾, 最好是找一位在你家附近的诊所医生作为家庭医生。
社会福利
中央公积金
中央公积金在一九五五年设立,为退休和失去工作能力的人士提供财务上和生活上的保障,公积金是一套全面的社会储蓄保障计划,保障人民保健的需求,退休后的生活所需,购屋资助,及教育保险等的支持。
在公积金的条例下,雇主和雇员须共同缴纳,就业淮证和工作淮证持有人则不须缴交公积金, 五十五岁以下的新加坡公民和住满两年以上的永久居民员工, 员工每月供款为20%,雇主须缴交12%;永久居民员工首年供款为3%, 雇主交5%, 翌年雇员交9%,雇主交15%;之后则按照正常的缴交率缴纳公积金;政府已逐渐计划雇主的缴交率回升到20%的原来水平。
公积金户口
公积金户口共分为普通户口、保健储蓄户口和特别户口:
1) 普通户口的存款可用来购买住用产业,如建屋发展局新组屋和私人屋子,此外也可用来购买保险,如家庭保险和家属保险,会员也可以把存款投资在于经批准的股票、债券、单位信托,基金管理和黄金等, 普通户口的存款亦可用于资助子女或本身的大专教育上的学费开资,它亦可用来支付本地六所大专学府所有全日制学位于文凭课程的学费;
2) 保健储蓄户口:保健储蓄户口的存款可用于在会员,配偶、孩子、父母和祖父母的住院费,他们的祖父母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此外,公积金会员也可以用这个户口里的存款支付;健保双全保险计划"的保费;这个保险计划是确保会员在患上重病须长期住院或接受治疗时,有能力应付庞大的医药费;
3) 特别户口:特别户口中的存款将保存在户口里,作为退休、养老和应急之需要。
公积金利率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存户的储蓄利率是和市场上的利率相应的,但在公积金的法例保障下,公积金的存户保证可获得至少二点五的存款利率,而较长的储蓄计划,更可额外获得更高的利率。
公积金提款
存户可在年龄达五十五岁后,提取公积金户口内的存款, 但法例规定下,户口内仍须保留一笔最低存款作为年老时的基本保障,除了五十五岁可提取存款外,永久离开新加坡或终身残废及神智不清的情况下亦可提取公积金存款,另一方面, 如果会员在五十五岁后仍继续工作,会员可在每隔三年后提取存款,即在五十八岁,六十一岁或六十四等。
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特区的养老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居民的养老保障被纳入以个人积累为基础的中央公积金体系。在个人公积金存款账户中,特别账户存款系退休养老积累。中央公积金面向所有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雇员,雇主本人和自雇者可自愿参加。新加坡政府规定,雇员年满55岁后,个人账户结构由普通账户、医疗储蓄账户和特别账户转变为退休账户和医疗储蓄账户。雇员年满60岁且在个人退休账户须保留一笔法定最低存款(注:关于这笔最低存款的资产形态和数额调整情况,请参阅和春雷主编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4章表4~7。)的前提下, 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若最低存款未达到规定数额,可选择推迟退休以继续增加公积金账户积累,或用现金填补差额,或由其配偶、子女按照一项最低填补储蓄计划从各自的公积金账户中转拨填补。从退休账户的积累和最低存款填补制度的性质上看,新加坡的退休养老制度强调个人和家庭的责任,也是新加坡政府采取以家庭为中心处理社会问题的政策的具体表现。
在2000年底以前,中国香港特区企业雇员没有统一的退休金制度。虽然政府规定了企业主对退休雇员给付“长期服务金”的强制性责任,但它只是作为一项职业福利而存在,且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水平因企业不同而各异。只有部分规模较大的企业自行设立公积金或退休金制度,但缴款办法和给付水平各不相同,覆盖范围十分有限。1971年以来,香港政府通过“公共福利金计划”(1993年为“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所取代),为老年群体提供数额有限的高龄福利津贴。此外,政府还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优惠,通过减少老年人生活支出的办法间接提供福利保障。从2000年12月起,香港特区政府推行了强制性的养老公积金计划,成为香港历史上第一个基本养老制度。这项计划覆盖了所有雇员和自雇者。个人账户资金来源于雇主和雇员均摊的缴费及资金运营收入,退休者的待遇完全取决于其工作期间的基 金积累及其运营收益水平。
‘叁’ 新加坡和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异同是什么
如下:
相同点:都强调自我储蓄,自我积累,实行完全积累制。
不同点:智利模式主要是强制性储蓄的养老保险模式,雇主不缴费而由雇员个人缴费,由私人机构管理经营养老基金。新加坡模式实行的公积金制度,不仅有养老,还有住房;雇主和雇员按一定比例缴费,由中央公积金局管理养老基金。
利:两国实行的完全积累制相对于我国的现收现付制。更强调效率,多交多得,更能激发公民参保意愿。
一般来说可以避免现收现付制下的支付危机,就是现收现付制下由于老年抚养比不断增长,会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因为现收现付制实现的是由年青一代向年老一代的转移,而完全积累制是自己对自己负责,没有必要担心人口结构变化对偿付能力的担心)。
但是人口结构的变化也会对完全积累制造成冲击,由于劳动力数量较少,要是生产率提高比率低于劳动人口衰退比率,导致商品生产减少,这也就意味着个人账户中的钱实际上买不到足够的商品。
还有一点就是万一参保人员在退休前死亡的话,完全积累制下所积累的资金可当做遗产提取,而在我国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背景下,只能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剩余资金,统筹账户中的则不能。
弊:完全积累制下没有再分配的意义,拉大了社会不公,势必会一些短视或者年轻时候低收入者会因积累过少而出现老年贫困现象。其次完全积累制收益由投资收益决定,难免会遭遇金融危机的冲击。
‘肆’ 新加坡的社会救济制度是怎样的
公民自助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
这一体系主要存在于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由于受经济条件制约,国家给公民提供的社会保障很少,一般是靠个人积累或社会单项保障。
这一模式比较成功的是新加坡。在医疗方面,新加坡实行强制性储蓄,每个人在银行都有一个独立的账户。账户上的钱只能用来缴纳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医疗费。在养老保险制度方面,新加坡实行公积金制度,公积金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养老保障公积金实质上是一种完全积累模式,由中央公积金管理局依法管理。
虽然各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维护社会公平上各有差异,但公平始终是各国在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过程中所秉承的主线。西方国家普遍建立起全民参与、覆盖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并通过财政补贴、政府转移支付等手段,对弱势群体进行救助,既保证了全体社会成员机会平等地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又有效地调节了经济波动,并通过社会保障的收入再分配功能,缩小了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维护了社会公平。
‘伍’ 新加坡社会养老保障求大神帮助
新加坡推行流动福利制 员工“储存”的福利可随人带走 新加坡政府正推行一项流动福利制度,以建立一个稳固的社会安全保障网,确保员工维持稳定的生活。 新加坡人力部长李文献最近宣布的这项流动福利制度涵盖了医药福利和培训机会等,其特点是,员工的福利可以“储存”起来,当职工更换工作时,这些福利可以随人带走。根据新加坡1994年开始实行的职工医药福利制度规定,除公务员工资的5%划入由个人使用的个人公积金保健储蓄户头外,政府为公务员提供相当其工资1%的额外保健储蓄,取代原来的住院补贴,公务员每年还可享受多至350新元约合1750元人民币的门诊津贴。李文献在宣布这项政策时指出,流动福利制可帮助单位减轻年老员工增多而支付昂贵医药费用的压力,也可以使被裁退而找不到新工作的员工不致于完全失去保障。 新加坡医疗保险 在新加坡全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自付的比例占60 %以上。这一方面表明日益富裕的公民愿意为卫生消费支付费用,另一方面也说明,政府强调的以个人责任为基础的指导思想已被人民所接受。新加坡认为“积累作用”是“保健储蓄”的本质。“保健储蓄’就是为住院,为未来,为老年,为疾病风险积累资金。储蓄账户只限支付住院费用和少数昂贵的门诊费用,可一家三代(父母,子女,夫妻)共同使用,住院费用由国家补贴,个人医疗账户和个人三者承担,而不是全额由个人账户支付。 新加坡养老金制度 在新加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养老金帐户,每个人缴至55 周岁,如果达到政府规定的最低限额,就可以不缴了。政府规定目前的最低限额为9 万新币(2005 年7 月1 日)。2013 年将升至12 万新币。公积金可在政府的CPF账户中缴或在银行的保险户口中缴。新加坡永久居民和公民自62 周岁起就可每月获得政府养老金如果死亡,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将转给其受益人。 新加坡公积金缴交上下限 按照新加坡目前的法律,月薪低于500新币(1新币约合人民币4.8元)的职工,无须缴交公积金。现在,新加坡职总希望政府将这一下限由500新币提高到1000新币,从而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可支配现金收入。与此同时,职总还建议政府填补低收入职工的公积金户头,使其在购买住房和退休之后,有足够的公积金可以使用。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始于1955年,是新加坡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经过多年发展,这一制度已经成为集养老、保健、住房、家庭保障等多种功能为一身的综合性社会保障体系。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面向所有受雇的公民和永久居民,目前的缴交额为工资的30%至36%,其中20%为雇员缴纳,雇主缴交10%到16%。在新加坡经济较好的时候,公积金的缴存率曾高达40%到50%。 从2005年1月起,新加坡调整了需要缴交公积金的工资上限,从月薪5500元降低到5000元,以便高收入者更加灵活地自行管理财务。 中央公积金 中央公积金是一个全面的社会保障与储蓄计划,可协助会员应付他们在退休生活、医药保健、购置住房、家庭保障和资产增值等方面的需求。 当你退休而停止工作后,公积金可协助你经济独立。 如何运作 你的雇主和你每月须缴交一笔公积金,当你55岁时,只需保留最低存款,其余的公积金存款就可以领出来。 目前的最低存款是7万新元 在55岁之前,你可使用公积金存款支付住院费、购买住房、购买保险和投资。 其他福利 新加坡公司为雇员提供的福利,往往周详全面, 许多公司都提供包括门诊及专科医药治疗等主要福利。约半数公司也为雇员的直属亲人提供医药福利。雇主一般会为雇员提供人寿、个人意外及住院保险,保额从12个月到36个月薪金不等,平均为24个月。 其他主要奖赏,包括工作相关训练及享用休闲设施。外籍职员津贴配套下受雇的员工,或许能领取额外福利,如交通/汽车及娱乐津贴。这额外津贴一般每月介于600元到2400元之间。 为外来员工提供的其它工作以外的福利,包括住房津贴、育儿津贴及支付孩子的学费。 报酬配套中,长期奖励金也是重要部分。约半数新加坡公司以特定形式的股份配给计划来奖赏及留住重要雇员,尤其是管理层雇员。其中最常见的股票认购,在药剂、高科技及电子制造业公司中尤其普遍。 重要提示 如果你持有的是就业准证或专业人士访问准证,你不必缴交公积金。不过,如果你的雇主同意,你也可以自愿性地缴交公积金。 当你成为永久居民后,就必须强制性地缴交公积金。 在最初两年,永久居民的缴交率比较低,分别为5%和15%。不过,从第三年开始,就必须缴交完整的20%,这个缴交率和新加坡公民一样。 当你55岁时,在退休户头里保留7万元的最低存款后,就可以领取其余的存款。
‘陆’ 移民新加坡享受哪些福利
1、养老金保障
新加坡建立了独具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公积金计划。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CentralProvidentFund,CPF)最开始是由英国殖民政府创立的,虽然英国本身有一套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因为新加坡非常特殊,所以在殖民地采取了一种不同的替代政策,即雇主和雇员都需要交费。
随着保障功能的扩展和工资水平的提高,公积金的缴费率也不断提高。1955年,缴费率只有雇员工资的10%,其中雇员和雇主各出5%;后来曾经一度高达40%,雇员和雇主各出20%,现在的缴费率又降到了33%,雇主出13%,雇员出20%,每月的最高缴费基数有封顶线。由于这个制度是完全积累制的,所以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必须按月上交。雇员的缴费要由雇主从其每月的工资当中预扣,而雇主如果没有按时缴费的话,则必须向中央公积金局提出正当的理由。
虽然CPF最初只是一个养老计划,后来它的作用也延伸到允许提取存款用于其他目的。其中最重要也是最主要的还是购买房子(拥有一个家)。后来,公积金存款也被允许用于高等教育,医疗以及健康保险。现在还能在股票投资市场上进行投资。此外,购买房屋也被很多新加坡人看作是老年时期的一种有效的收入保护手段。因此,在新加坡的社会政策当中,住房和社会保障就不可避免的被连在了一起。其他国家类似的积累基金一般只用于提供退休收入,新加坡的CPF推动了一个庞大的住房计划,从而推动了新加坡物质和社会上的变革。
退休养老是中央公积金制度设立的最先动因,也是这一制度最基本的功能。早在1955年7月,中央公积金局便推出了养老储蓄计划。新加坡的养老保险采取全部缴纳的制度,即雇主和雇员分别按一定比例为雇员存储退休金。当公积金会员年龄达到55岁并且退休账户达到最低存款额这两个要求后,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若最低存款未达到规定数额,可选择推迟退休以继续增加公积金账户积累,或用现金填补差额,或由其配偶、子女从各自的公积金账户中转拨填补。政府鼓励已达退休年龄但身体健康的会员继续工作,以使他们积蓄更多的公积金存款。
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我们看到公积金账户是一个综合账户,覆盖居民很多方面,政府其实是在帮助居民进行一种类似于金融理财的工作。随着中央公积金使用范围的逐步放宽,为避免公积金过多用于住房、医疗、教育等其他项目支付而影响养老金的积累,确保会员有足够的存款保障晚年生活,1987年中央公积金局推出"最低存款计划"。规定公积金会员在年满55岁提取公积金存款时,必须在其退休账户中保留一笔存款作为最低存款。此外,新加坡政府还利用东方人孝文化的传统道德,在养老保险上注重家庭养老保险。1987年中央公积金局同时推出了"最低存款填补计划",规定公积金会员可在父母年龄超过55岁而公积金存款少于最低存款额的情况下自愿填补父母的退休户头,填补金额是最低存款额和他的父母年龄达55岁时退休账户结存额之差。从1995年7月起,会员也可以为配偶填补以保障其晚年生活。
2、医疗保障政策
在新加坡的医疗保障制度是世界上非常有特色的医疗保障制度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公积金局制定了多项医疗保健计划,主要包括"保健储蓄计划"(Medisave)、"健保双全计划"(Medisheild)和"保健基金计划"(Medifund),简称为"3M"计划。
(1)"保健储蓄计划"。1984年4月,公积金局推出"保健储蓄计划"。在该计划下,公积金会员每月须把部分公积金存进保健储蓄账户。缴费比例因投保年龄不同而不同,年龄越大,相应缴费比例越高。公积金会员可以动用保健储蓄账户的存款,为本人或是任何一个直系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和祖父母支付在当地的医疗费用,主要支付公立医院和获准私人医院的住院费和某些门诊费。1992年7月,公积金局还推出自雇人士保健储蓄计划,以保障自雇人士在急需时有能力支付其医疗费用。
(2)"健保双全计划"。"保健储蓄计划"对发生一般医疗费用的居民来说已经能保障,但对因患重病和慢性病等花费多的国民来说,账户资金可能不够。为此从1990年7月开始,公积金局又实施了"健保双全计划"。这是一项大病医疗保险计划。它允许会员以公积金保健储蓄账户的存款投保,确保会员有能力支付重病治疗和长期住院而保健储蓄不足的费用。自1990年开始,所有75岁以下的保健储蓄储户除非选择不参加这项医疗保险,否则都被自动纳入该保险计划内。
1994年7月,公积金局又推出了"增值健保双全"计划。与"健保双全计划"相比,"增值健保双全计划"须缴付的保费稍高,相应的支付待遇也较高。
(3)"保健基金计划"。尽管"保健储蓄计划"和"健保双全计划"覆盖了绝大多数新加坡人口,但仍有少部分贫困国民无力支付医疗费。为此1991年新加坡提出了由政府拨款建立专项基金的设想。1992年1月《医疗基金法案》获议会批准。1993年4月医疗保健基金正式设立以援助在"保健储蓄计划"和"健保双全计划"外仍无法支付医药费用的贫病者,实际上是对他们实施医疗救济。
上述三重医疗保障安全网确保了新加坡国民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
3、住房保障计划
新加坡是一个城市国家,国土面积狭小而人口密度很大。1959年自治时面临着严重的"屋荒",当时200万人口中有40%的人居住在贫民窟和窝棚内,恶劣的住房条件导致公共卫生状况恶化和一系列社会问题,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为解决居住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1960年新加坡政府宣布成立建屋发展局。1964年又推出"居者有其屋"的政府组屋计划。
首先,新加坡政府主导组屋的开发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土地和资金保障。新加坡是市场经济国家,但住房的建设与分配并不完全通过市场来实现,而是由政府主导。新加坡政府十分明确自身在解决住房问题上的责任,制定了符合其国情特点的住房政策和分阶段建房计划,采取了一系列行政、法律、金融和财政手段,大规模兴建公共住房。
土地是国家财富之源,也是组屋建设的基础和命脉所在。1966年新加坡政府颁布了《土地征用法令》,规定政府有权征用私人土地用于国家建设,可在任何地方征用土地建造公共组屋;政府有权调整被征用土地的价格。根据该项法令,新加坡政府协助建屋发展局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获得土地开发权。
在资金方面,新加坡政府以提供低息贷款的形式给予建屋发展局资金支持,支付大笔财政预算以维持组屋顺畅运作。此外,为保障普通老百姓能够买得起组屋,其售价是由政府根据中低收入阶层的承受能力来确定,而不是靠成本来定价的,因此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并造成建屋发展局的收支亏损。这部分损失政府核准后每年都从财政预算中给予补贴。据统计从政府开始拨款计算,累积的政府补助金总额已达159亿新元。政府财政支撑是新加坡组屋政策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2)实行"公共住屋计划"。为解决低收入者无力购房的难题,1968年9月中央公积金局推出了"公共住屋计划"。在这一计划下低收入会员可以动用其公积金普通账户的存款作为首期付款之用,不足之数由每月交纳的公积金分期支付。如果普通账户的存款不足支付,可向建屋发展局贷款,用将来的公积金来偿还。
(3)以家庭收入水平为依据,实行公有住宅的合理配售政策。自1968年新加坡大力推行政府组屋出售政策以来,购房者日益增多,如何搞好公房合理配售,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合法权益,为此,新加坡政府制定了缜密而严格的法律法规,对购房人条件、购买程序、住宅补贴等均作出严格规定,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合理分配。政府制定了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购屋准入政策,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调整收入上限。比如在20世纪70年代,规定只有月收入在1500新元以下者才可申请购买组屋;80年代提高到2500新元,随后到3500新元,目前放宽至8000新元,以接纳更多人购买。这样基本保证了80%以上中等收入的家庭能够购买到廉价的组屋。
出台法律严格限制炒卖组屋,确保组屋政策顺利实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格限制炒卖组屋的行为。建屋发展局的政策定位是"以自住为主",限制居民购买组屋的次数。规定新的组屋在购买五年之内不得转售,也不能用于商业性经营。如果确实需要在五年内出售,必须到政府机构登记,不得自行在市场上出售。一个家庭同时只能拥有一套组屋,如果要再购买新组屋,旧组屋必须退出来,以防投机多占,更不允许以投资为目的买房等等。由于严格执行了上述一系列措施,新加坡政府有效地抑制了"炒房"行为,确保了组屋建设健康、有序地进行。
据建屋发展局的最新统计自1960年以来,建屋发展局共兴建组屋990320套,目前约有82%的新加坡人口居住在政府组屋中,组屋政策真正成为"普惠性的政策"。
4、教育福利
1989年6月,中央公积金局推出教育计划。会员可动用其公积金户头里的存款,为自己或子女支付全日制大学学位或专业文凭课程的学费。可动用的款项是扣除最低存款额之后总公积金存款的80%。学习毕业后一年需还本付息,分期付款的最长年限为十年。这项计划使公积金功能扩大到教育保障,有利于国民教育水平的提高,促进了新加坡教育事业的发展。
我们总结新加坡法定福利,可以概括出以下几点:
首先,新加坡的制度很适合也只能适合新加坡这样的城市国家。政府所谓的保障更多的是帮助公民进行金融理财,所以弹性特别大,细节特别多,差异性和个性化也很强。
其次,新加坡的意识形态还是偏向于自由主义,国民社会保障水平取决于个人的工作收入而非社会的再分配,也就是在以政府责任为主的传统社会保障中强调更多的个人责任,新加坡政府主张"人民的事由人民自己掏钱",从保障资金的来源上强调个人对自己的福利保障承担足够的责任。这一点与西方国家盛行的福利型社会保障,即政府每年要提供大量补贴和拨款相比截然不同。
另外,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按照"效率优先,机会平等"的价值理念而设计的,在以关注公平为主的传统社会保障模式中加入更多的效率机制。新加坡政府高度重视协调社会发展的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关系。李光耀强调指出:"如果从工作和进步中所取得的成就和利益,没有公平地让全体人民分享,我们就不会得到他们全心全意的合作和参与。""不能听任自由竞争造成社会不公引致局势紧张",但同时又谨记效率是社会发展的根本,"重新分配不能过头,以致造成浪费和滥用,卓越者不再奋发图强"。正是抱着这一理念,新加坡政府虽然主张通过国家的力量给予低收入阶层一些照顾,扶弱济困,以缩小社会的贫富差距,但却反对实行欧洲福利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以避免"泛福利"现象的发生。
这一价值理念在新加坡的医疗保障和住房保障制度中得到了鲜明的印证和体现。医疗保障制度通过实施"3M"计划,不论公务员或私人企业雇员,不论富有者还是贫困者都有能力负担自己和家庭的医疗保健费用,从而得到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保证了社会公平。同时划入个人医疗保健储蓄账户的资金以会员的工资为基数,这使得医疗保健储蓄与个人工作收入紧密相联,会员越是努力工作,医疗保健储蓄存款就越多,他所享受的医疗服务就更好,这又体现了效率原则。而住房保障制度在对社会较脆弱阶层给予补贴、满足了中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居住需求、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同时,也不是人人享受同样的福利、买到同样的房子,而是根据自己的能力来选择购买大小、档次、舒适程度不同因而造价也不同的住房。
最后我们要说,新加坡的制度特别强调家庭本位--强调家庭互助共济,具有浓厚的儒家文化色彩,由于历史原因,新加坡深受传统儒家文化思想的影响,儒家文化中的"孝悌"观念在这里打上了深刻的烙印。因此新加坡十分注重发挥家的社会功能,强调以家庭为中心维护社会稳定,要求国民充分履行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义务,鼓励家庭成员互助共济。这一理念充分反映在中央公积金制度中。多数公积金计划都涉及到一家三代人,鼓励全家人守望相助、互相支持。其中,"保健储蓄计划"是指会员储蓄以保障个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的医疗费用。会员不但可以保障自己,,而且惠及配偶、父母和子女,尽到孝道与责任。"最低存款填补计划"和"家庭保障计划"、"家属保障计划"的推行强化了家庭保障功能,使家庭成员之间的社会障利益相联,增强了子女对父母、国民对家庭及社会的责任意识,从而密切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增强了家庭凝聚力,提高了社会稳定性。
‘柒’ 新加坡的社会保障模式是责任分摊制资金来源主要用人单位个劳动者正确吗
我国(新加坡)在社会保障方面依赖政府经营的中央公积金,是独特的制度,提供养老,保健,也满足国人退休,教育,购屋的需要,它汇集大量民间资金,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发展,提供所需资本,对金融体系具有强大支撑和影响。中央公积金制度是适应我国特定的历史情势而产生,并随社会变化演变形成独具特色的新加坡模式。
‘捌’ 对比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和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异同
这个问题嘛,你可以问一下西南大学房地产班的肖永康老师,他知道的很多哦,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