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新加坡死亡怎么处理
⑴ 在新加坡人被车子撞死了怎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⑵ 新加坡国家地少人死后埋在什么地方
新加坡因地理环境,面积狭小,对于逝世的先人,除本地回教同胞,基于宗教礼俗,必须土葬,一般多采用火化方式,少数同胞也有选择土葬。新加坡政府为适应民间习俗,在有限土地划有作为土葬的地方。
⑶ 中国人在新加坡去世了,那这个中国人自己开的公司该怎么操作
摘要 中国公民在新加坡发生意外在国内如何办理死亡证明公证认证
⑷ 老公新加坡人去世以后自己还能以永久居民身份留在新加坡吗
一旦新加坡人的先生逝世,太太即使持有永久居民身份,并不肯定她的永久居民身份能够更换,延长持续,涉及多方考量,能否成功,取决于新加坡移民局。
⑸ 中国公民在新加坡以外死亡我国有没有什么相关法律
这种涉及涉外管辖问题,管辖原则如下:
告诉你判断管辖的方法:
1、中国领域内犯罪的,适用属地管辖。各种管辖都有,优先适用属地原则。
关于犯罪,采便在说,犯罪行为或危害结果发生在中国的,都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此原则延伸出“旗国主义”,在中国航空器、船舶(注意没有火车)上犯罪的,也属于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2、中国人在国外犯罪,用属人管辖原则。
3、国外人在国外,对中国人犯罪,用保护管辖原则。
4、根据国际条约,对国际犯罪,适用普遍管辖原则。
无论民事还是刑事具体适用依据依然是我国的实体法。
⑹ 中国人在国外死亡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可通过领事官员或亲友了解家人死亡原因和遗物(遗嘱)情况,并协助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可应申请为上述证明文件办理领事认证。领事官员不能调查死亡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⑺ 中国人在国外打工死亡怎么样处理
非法用工的不受法律保护,死就死了,正式委派或通过正当途径到国外的打工者死亡按照当地政府规定处理。 跟中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伤保险条例》对待死亡人规定是一样的。
⑻ 中国人在新加坡车祸身亡善后处理
首先表示安慰,节哀!
1)是学生吗?还是游客?这两种人一般都有旅游保险,别忘了索赔!
2)工作签证一般公司都有BENEFIT
3)他有车吗?如果有看看责任是谁,也要索赔!
4)看看在中国/新加坡有没有买寿险,如果有,也要索赔!
与大使馆取得联系,但千万别依赖他们这时候他们往往靠不住,他们不会帮你多少,但必须联系,有些证明需要他们出
祝一切顺利逝者永安
⑼ 中国人在国外死亡该怎样赔偿
中国人在国外死亡,一般应当依照死亡地的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如果对方不肯赔偿,死者的亲属应当去死亡的中国人死亡地的法院去起诉。
死亡赔偿金是指被侵权人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死亡,侵权人应当支付给被侵权人近亲属的金钱赔偿。
死亡赔偿金的意义在于维持近亲属与被侵权人死亡前大致相当的物质生活水平。死亡赔偿,是财产性质的损害赔偿而非精神损害赔偿;是对近亲属自身利益受损进行的救济,而不是对生命本身的赔偿,所以不存在“同命同价”或者“同命不同价”的问题;是近亲属自身依法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而不是从死者处继承来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死亡赔偿金应兼具补偿性和惩罚性两种因素。主要理由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生命权作为最重要的人身权,当死者本人非自愿的被剥夺了这最宝贵的权利时,死者本人遭受的是最大的伤害。如果仅仅因为受害人无法主张任何权利,就此认为死亡赔偿金不是赔给死者的,是对生命权的极大不尊重”。同时,对于加害者来说,其负有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义务,死者的生命权受到最大程度的侵犯,也是侵权者最大程度的违反义务,因而,“从这个角度,死亡赔偿金还具有对侵权者的惩罚性质。”
《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第一条 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案件,是指案件的主体、客体和法律事实具有涉外因素的,在海上(含通海水域)和港口作业过程中因受害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所引起的海事赔偿案件。伤残者本人、死亡者遗属均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第二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损害的发生完全是因一方的过错造成的,由该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互有过错的,按过错程度比例分别承担责任;过错程度比例难以确定的,由各自平均承担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侵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救助人等的受雇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第三者伤亡的,由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或救助人承担赔偿责任。
⑽ 外国人在新加坡去世了怎么安葬比如一个新加坡公民的父母是中国人。他 拿家属准证。在新加坡去世了怎么
可以去新加坡殡仪馆询问。
他们都知道怎么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