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律师事务所印章什么颜色
⑴ 谁在律师事务所实习过,我想知道他那的印章是什么样的
现在律师事务所的公章都是中英文并带的,外圈英文,内圈中文。——之前的是一圈中文。
上图举例说明。
⑵ 法律证本是什么颜色,律师证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执业证是褐色的,包括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类别,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持证人照片,性别,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年检页。
⑶ 律师事务所公章为什么是蓝色的
一般国内公司印章用红色,外企公司印章用蓝色,有时公司内部为工作方便,会把两种相似的印章用两种颜色区别.
大陆法律上对公章颜色是没有特别要求的。印章形状一般没有明确规定,但有些特别印章有规定:发票专用章为椭圆,合同章、报关章也大多为椭圆,公章为圆形,外文公章多为椭圆多边,有时公司内部为工作方便,会把两种相似的印章用两种或多种形状区分。
海关章为蓝色公章,比如跨国船舶公司到境外时的海关出口检章。可能是因为红章虽然国内通用。但国外不认吧。人家都是蓝的,给人看检疫报表时如是红的人家会以为你仿造的。毕竟它们国里没见过红的啊。至于业务章就不会了,但要是有跨国律师监督签署的跨国合同章,则必须有双色章。这样不管是在国内国际打官司。该合同都成立。
⑷ 盖章时红色印章和蓝色印章有什么不同,什么情况下用蓝色的
一般行政章为红色公章,业务章就是蓝色公章。一般外企的印章,国外的印章多用于蓝色的.香港台湾的也用蓝色的.红色的一般在国内用颜色没有关系,不影响法律效力。
公章的规定如下: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圆边宽为0.12cm。
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排,印文使用。蓝印泥一般在逢哀丧时才用,要用蓝印泥盖,我国企事业单位一般都用红印泥。他们一般是方形章、在中国古代书法里面、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很少用到蓝印泥的,都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国内公司印章用红色,外企公司印章用蓝色;有时公司内部为工作方便,会把两种相似的印章用两种颜色区别;印章形状一般没有明确规定,但有些特别印章有规定:发票专用章为椭圆,合同章、报关章也大多为椭圆,公章为圆形,外文公章多为椭圆多边;有时公司内部为工作方便,会把两种相似的印章用两种或多种形状区分。
拓展资料: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参考来源:网络 公章 https://ke..com/item/公章/10781999
⑸ 律师事务所的章的颜色
一半都是红色的
⑹ 新加坡政府学生学费津贴上律师签字盖章那里需盖私章还是公章
一般是公章。如果不放心,可向发合同处咨询。
⑺ 新加坡律师事务所哪些是中国承认的
对于新加坡的律师事务所,现在查询不到哪些是中国承认的事务所,但以下所是在中国备案所,应得到承认。
2010年新加坡律师事务所(外资律师事务所)中国代表处名录
1、新加坡凯德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
KHATTARWONGSHANGHAIREP-RESENTATIVEOFFICE(SINGAPORE)
批准日期:2003年5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外字2003第1-0006号
首席代表:陈聪发(TanChongHuat)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6邮编:200120
电话:(021)68690028传真:(021)68817668
网址:www.khattarwong.co
2、新加坡立杰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
RAJAH&(SINGAPORE)
批准日期:2003年5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外字2003第1-0007号
首席代表:杨力行(YangLihShyng)
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268号来福士广场2903室
邮编:200001
电话:(021)61208818传真:(021)61208820
网址:www.rajahtann.com
3、新加坡瑞德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
RODYK&DAVIDSONLLPSHANG-HAIREPRESENTATIVEOFFICE(SINGAPORE)
原批准日期:1996年12月9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55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许丽霞(HohLiHiaJosephine)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550号海洋大厦2309室
邮编:200001
电话:(021)63229191传真:(021)63224550
网址:www.rodyk.com
E-mail:[email protected]
4、新加坡王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
(SINGAPORE)
批准日期:2004年1月8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外字2004第1-0018号
首席代表:颜建堃(GanKainKoonGerry)
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268号来福士广场5006室
邮编:200120
电话:(021)63403131传真:(021)63403315
网址:www.wongpartnership.com.sg
5、新加坡谢凯文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
(SINGAPORE)
批准日期:2004年4月12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外字2004第1-0023号
首席代表:沈秀娟(SimSiewKiang)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3号大上海国际广场1010室
邮编:200021
电话:(021)63918046传真:(021)63918045
网址:www.kcpartnership.com
6、新加坡杨梁白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
YEO-LEONG&(SINGAPORE)
原批准日期:1997年3月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56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黄志远(NGCheeWan)
地址:上海市愚园路168号环球世界大厦A座1106室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90412传真:(021)62495418
网址:www.ylp.com.sg
⑻ 律师事务所印章什么样,有图吗
律师事务所印章就是普通的圆章,现在律师事务所的公章都是中英文并带的,外圈英文,内圈中文,之前的是一圈中文。
每一个在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章都是正规合法的公章,通过专门印章管理系统制作的公务印章(目前由公安机关管辖并办理)有一串数字,这个数字就是这枚印章的身份证号,是唯一的!印章样模是存入数据库并且全国联网的,印章是不是真的,到公安局一查就能查出来。
以下是律师事务所印章图示:
(8)新加坡律师事务所印章什么颜色扩展阅读
公章使用须知:
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单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除按有关法律、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外,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面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面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贻误正常工作。
法律法规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2)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3)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4)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章
⑼ 律师事务所公章没有编码
法律分析:律师事务所印章就是普通的圆章,现在律师事务所的公章都是中英文并带的,外圈英文,内圈中文,之前的是一圈中文。每一个在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章都是正规合法的公章,通过专门印章管理系统制作的公务印章(目前由公安机关管辖并办理)有一串数字,这个数字就是这枚印章的身份证号,是唯一的!印章样模是存入数据库并且全国联网的,印章是不是真的,到公安局一查就能查出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