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法律规定什么是雇佣关系
A. 什么叫雇佣关系雇佣关系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分析:雇佣关系是指雇主雇佣劳动者从事一定的劳动并向其支付报酬的法律关系,一般也称劳务关系,如需要证明雇佣关系的,有劳务合同的可以使用劳务合同,没有的也可以使用支付工资的记录后收据等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B. 什么是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经约定在雇员与雇主之间产生的由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
当前我国雇佣关系的主要形式:家庭帮工、农民帮工、承包人用工等以完成特定劳动事项为限的雇佣形式、合作型雇工形式、人力资源代理形式等。另外,在建筑工地和家庭装修用工,装卸搬运工,企业帮工等临时用工中,雇佣关系也大量存在。
雇佣关系的特征
(1)雇佣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不具有隶属性,主体范围非常广泛,双方既可以都是自然人,也可以一方为自然人一方为单位,且以双方都为自然人为常态。雇佣关系主体之间具有普遍的平等性,雇佣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雇佣合同的履行,均可由主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是自由协商确定,相互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例如,某钢铁企业为清理厂区草地,以日工资100元,日工作8小时为条件临时招用几5名农民工,一农民在工作中不慎被场地上的推土机碰伤致残,该案中,尽管劳动者施工当中要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但并未成为该单位的成员,不必遵守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两者之间不存在行政上的从属关系,因此,双方所形成的是一种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2)雇佣关系具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双重属性。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出卖劳动力,雇主支付工资报酬,具有财产属性。雇佣关系的财产关系应与承揽关系中以交付劳动成果为内容的财产关系相区别。雇佣关系还具有人身关系的性质,表现在雇佣关系中雇主未经雇员同意,不得将其劳动力请求权让与他人;同样,雇员未经雇主同意,不得让他人代为提供劳务,这是由劳动力直接依附于劳动者人身不能分离的本性决定的。
(3)雇佣关系受国家的干预程度较小,更加注重意思自治,体现契约自由原则。我国劳动合同法主要调整的是劳动关系,对雇佣关系的规范有限,雇佣关系主要由民法调整,且对其规范比较笼统。
C. 什么情况属于雇佣关系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情况的属于雇佣关系。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D. 雇佣关系的法律规定
雇佣关系的法律规定:一、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二、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是雇佣法律关系的简称,是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私有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劳动关系,是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导、监督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动,并由雇佣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
雇佣人称为雇主,受雇人称为雇员。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仅是雇主雇佣来完成某项工作的人,雇员在工作时应听命于雇主,服从雇主的监督指导。同时要看雇员是否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选任。只要具备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认定为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分。审判实践中,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极易混淆。因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受劳动法的调整,诉讼时要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即先通过仲裁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雇佣关系受民法调整,相关规定,产生纠纷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只有正确区分二者关系,才能准确适用法律,以保证案件依法、公正审理。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成果并给付承揽人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佣关系的相关司法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E. 雇佣关系是什么意思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现实中将其和劳动关系混淆的情况很多,但实际上两者有很大的区别,对他们进行区分,将更有利于我们在涉及纠纷时更好的维护我们的利益。下面具体介绍二者的区别:
⑴ 用工主体的要求不同:
雇佣关系中的用工主体范围相当广泛,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而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主体范围要窄一点,具体的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⑵ 主体地位不同:
雇佣关系中主体地位是平等的,他们之间是一种“劳务”与“报酬”之间的交换,受雇人可以不遵守雇佣方的内部规定,同时还可以选择两家以上的雇佣方提供劳务。这种关系强调的是成果之给付。
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具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劳动者需要很好的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同时,劳动者同时服务于两家用人单位受到很严格的限制。这种关系强调的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过程。
⑶ 权利义务及国家对其的干预程度不同:
雇佣关系是私法上的关系,双方之间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法律不予以强制干涉。对这类纠纷的处理依据是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
劳动关系是社会法上的关系,为了协调双方在力量对比上的过分悬殊,法律对用人单位的许多行为进行了法律规制,因此法律对其的干预程度很大。对这类纠纷的处理依据主要是劳动法律规范的规定。
F. 什么是雇佣关系
法律分析:1、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2、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3、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九条 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G. 什么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怎样成立的,怎样证明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
所谓雇佣关系就是指普通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也有好多种,证明这种关系不一定必须要合同或工资条,虽然这可能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如果没有这劳动合同,也构成事实的雇佣关系,可以用工票、工作服或同事的证言,或工资条等作为证据,来证明雇佣关系。
(7)新西兰法律规定什么是雇佣关系扩展阅读: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H. 雇佣关系是什么
法律分析: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因病死亡可向雇主主张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扶养费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I. 什么是雇佣关系,什么是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佣关系的相关司法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