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对缅甸局势达成什么共识
1. 现在缅甸的局势怎么样了,现在怎么很少报道了。
是这样的, 8月中旬缅甸能源部门大幅提高能源产品的供应价格,导致物价普遍上涨。此举引发缅甸部分市民和僧侣上街示威游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缅甸有关当局于25日宣布在仰光和曼德勒实行为期60天的宵禁。
由于缅甸政府对民族问题、民主问题没有处理得当,引发游行中的冲突。美国总统布什于当地时间9月27日向中国外交部长明确表示希望中国运用自己的影响力尽快协助平复缅甸矛盾。
缅甸国内事件理当缅甸政府自己搞定,美国如此紧张不知为何。
关注缅甸问题的人士都会对今年一月份的一个事件记忆犹新,那就是联合国当地时间1月12日下午,英美抛出“缅甸问题决议草案”,中国动用否决权否决了该草案。缅甸问题决议草案”声称“缅甸局势已经对地区及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需要对缅甸采取强硬态度。中国、俄罗斯、南非等国均投下了反对票。泰国、老挝均明确表示反对英、美的这些态度。东盟大部分国家也不赞成美国对缅甸所持观点。1月13日晚类似“新闻联播”的缅甸电视8点档新闻中断正常播出节目,专门感谢中国等国家对缅甸的支持。“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凡事必有因果。美国联合英国之所以长期关注缅甸定然有其原因。布什一上台就把缅甸列为6个“暴政前哨国”之一。要弄清美国的想法就要先观察其对象的处境。缅甸地处南亚,连接中国、印度,是东南亚内陆面积最大的国家,也是唯一连接东南亚和南亚的陆路通道。占有缅甸便可扼守南亚洲陆路咽喉,北可制衡中国,西可遏制印度,南可控制南太平洋。遏制中国能源海上通道,削弱中国南海影响力的目的可轻松达到。加上美国在中国东海外围的军事势力,在北亚——韩国、日本的军事势力,在西部中亚的军事势力,美国便完成了对中国的全面包围,一旦冷战或热战,美国均先行占领了有利地形。
所以,美国对缅甸的关注与对朝鲜的关注如出一辙。面对海洋日益重要的当代,缅甸对中国的战略影响比朝鲜更为重要。中国把不轻易使用的否决权投出决非意气用事,更是非投不可。
中国的人均水平还很低,但是中国综合国力在世界已经不容小觑,正是这种情况引发了美国在体制与利益方面的忧虑,从而对中国一再布局防范。
中国有句古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美国在别国周围布防的时候应当首先考虑自己是否喜欢被其他国家布防。美国在干涉其他国家内政的时候应当首先考虑自己国家的事情是否喜欢别国插手。
2. 东盟的目的
东盟(也称亚细安)国家协会是于1967年8月8日于曼谷成立,当时的成员为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
此后,汶莱于1984年1月8日加入,越南与柬埔寨于1995年7月28日加入。老挝和缅甸于1999年4月30日加入,共10个成员国:新加坡共和国、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文莱、印度尼西亚。
为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关系,东盟于1992年的峰会中,采纳了强化经济合作关系架构协议,通过消除关税和非关税障碍,于2003年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简称AFTA),关税从0到5%,以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经济效益,生产力和竞争力。一旦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落实,东盟区域将成为一个庞大的经济体,因为东盟区域拥有约5亿人口,面积450万平方公里。
在贸易方面,东盟提供庞大的经商机会,在2000年首三季,东盟贸易增加保持强劲的成长趋势,贸易总额达到5413亿美元,与1999同期比较,增长了26.5%,其中出口额为2999亿美元,而进口额为2414亿美元。经过多年的发展,东盟与中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变得举足轻重,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虽然彼此之间带来竞争,但是在全球化贸易趋势下,竞争无可避免,只要东盟与中国互相取长补短,都会对东盟,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有利。
3. 中国投这 8 次反对票的意义是什么当时为何要投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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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如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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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1972年8月25日,中国否决了关于孟加拉国加入联合国的决议草案
1972年8月8日,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原东巴基斯坦)向安理会提出加入联合国的申请。由于当时印度军队尚未撤出东巴基斯坦,巴基斯坦未承认孟加拉国,我国从反对肢解一个主权国家的原则出发,在安理会投票反对,从而否决了由苏联、印度、南斯拉夫和英国提出的关于推荐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的决议草案。这是我国自恢复联合国席位以来第一次在安理会行使否决权。两年后的1974年2月22日,巴基斯坦承认了孟加拉国。同年5月14日,孟加拉国重提人会申请,要求安理会重新审议。经第三者从中斡旋后,我国同意安理会重新审议。6月lO日安理会正式通过了推荐联合国大会接纳孟加拉国加入联合国的决议。从此,中国代表团与孟加拉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建立了十分友好的关系。
第二次:1972年9月10日,中国否决了有关中东问题的对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国家的修正案草案
中国第二次使用否决权是1972年9月10日。当时我们否决了英、法等国对索马里、几内亚、南斯拉夫三国反对以色列侵略叙利亚、黎巴嫩提案的修正案。这是一次分段表决。在针对提案这一段,中国行使了否决权。其实,分段表决需要得到提案国的同意。当时,如果事先征求意见,索马里等提案国是不会同意分段表决的,因而也不需要中国行使否决权。由于我们对安理会议事规则不够熟悉,所以当印度代表突然提出分段表决时,我们未提出需征求提案国的意见,从而对修正案投了反对票(十国赞成)。苏联代表马立克当时也无思想准备,跟着我们一起投了反对票。结果因中、苏两个常任理事国投了反对票,英国等国的修正案被否决。因为是分段表决,所以可视做行使半次否决权。
第三次:1997年1月10日,中国否决了关于向危地马拉派遣联合国军事观察员的决议草案
1997年1月10日,中国否决了关于向危地马拉派遣联合国军事观察员的决议草案,理由是危地马拉与台湾维持外交关系以及每年在联合国总务委员会上联署所谓要求台湾“参与”联合国的提案。
外交部发言人沈国放今天在这里表示,中国一贯支持危地马拉的和平进程,支持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但为捍卫《联合国宪章》,维护中国人民的合法利益,中国不得不对安理会有关决议草案投反对票。显然,危地马拉政府应对此负完全的责任。
沈国放今天就此事发表谈话说,中国一贯支持危地马拉的和平进程,支持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令人遗憾的是,危地马拉政府连续四年来在联合国一再悍然支持制造“两个中国”和“一中一台”、破坏中国统一的活动,特别是执意邀请台湾当局参加危地马拉的和平协定签署仪式。
他指出,危地马拉政府的所作所为践踏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违反了联大的第2758号决议,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干涉了中国的内政,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这当然是不能接受的。
沈国放说,尽管危地马拉政府做了损害中国利益的事,我们还是采取了建设性的和向前看的态度,提出了合情合理的解决办法,希望危地马拉政府采取实际行动纠正错误。然而,危地马拉当局执迷不悟,坚持错误立场。危地马拉不能指望一方面做有损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事,另一方面又要求中国在安理会与其合作。为捍卫《联合国宪章》,维护中国人民的合法利益,我们不得不对安理会有关决议草案投反对票。显然,危地马拉政府应对此负完全的责任。
第四次:1999年2月25日,中国否决关于同意联合国驻马其顿预防性部署部队延期的决议草案
1999年2月25日,否决了安理会关于延长联合国维和部队驻守在马其顿的期限的决议草案。这两次否决实际上都是同中国与有关国家的双边关系相关。危地马拉一直与台湾有"外交"关系。马其顿于1993年与我国建交,1999年2月8日马政府却正式批准了与台湾的"建交公报",这种情况迫使我不得不在延长联合国驻马其顿维和部队的问题上行使否决权。
第五次:2007年1月12日 中国否决关于缅甸问题的决议草案
2007年1月,在美国起草的缅甸问题决议草案里,再次指责缅甸国内存在人权、艾滋病、毒品等问题,称这些问题对地区安全造成威胁,并要求缅甸政府尽快改善国内状况,否则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和后果。当地时间1月12日下午,针对美国和英国提出的有关缅甸问题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时,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高高地举起右手,庄重地投下了反对票。与中国一起反对该草案的,还有俄罗斯和南非。正是中俄的联手反对,使得美英的提案未获通过。
1月12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在表决前作解释性发言时表示,缅甸问题本质上仍是一国内政,缅甸国内局势并未对国际与地区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这是缅甸所有直接邻国、东盟成员和绝大多数亚太国家的共识。
1月13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就联合国安理会表决缅甸问题决议草案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缅甸邻国和包括东盟国家与不结盟运动成员在内的国际社会大多数成员都认为,缅甸局势并未对地区及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如安理会就缅甸问题通过决议,将超出《联合国宪章》赋予安理会的职责,损害安理会的作用和权威。
他说,缅甸实现政治稳定、民族和睦和经济发展,符合缅甸自身利益,也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中方将继续为此发挥建设性作用,继续支持东盟和联合国秘书长的斡旋,也希望缅甸进一步配合国际社会的努力。
第六次:2008年7月11日 中国否决美国提出的有关津巴布韦的制裁提案
俄罗斯和中国11日在安理会投票否决了美国起草的一份制裁津巴布韦的决议草案。
在当天下午的表决中,南非、利比亚和越南也投了反对票。投赞成票的有美国、英国、法国、比利时、意大利、巴拿马、布基纳法索、克罗地亚和哥斯达黎加。印度尼西亚弃权。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说,在国际上动辄使用制裁或威胁使用制裁无助于解决问题。当前,津巴布韦局势高度复杂敏感,有关谈判进程已经启动,如果安理会此时通过制裁津巴布韦的决议,将不可避免地干扰谈判进程,导致局势进一步恶化。
第七次:2011年10月4日 中国对联合国干预叙利亚决议草案行使否决权
中国日前对联合国干预叙利亚决议草案行使否决权的举动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戏剧性的高度关注”,有人拍手称快,有人怒火中烧。中东地区媒体认同中国向“西方干预主义”说“不”对全球和平稳定所具有的积极意义。叙利亚方面则“感谢智者的声音”。而美国、德国、法国和英国等西方强国却对中俄的否决票充满敌视。英国政府称俄中“要为叙利亚今后发生的暴力负责”,美国更是屡次斥责中俄动用否决权,国务卿希拉里甚至在公开演说中指责中俄“未能与和平示威者站在一起”,中俄必须给“为自由、人权而战的人们拿出其解释”。
第八次:2012年2月4日 中国否决就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
联合国安理会4日就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中国坚持通过和平、对话和政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原则立场,同俄罗斯一道投了否决票。
对于这份草案,俄方表示其中部分内容无法接受,但并未完全放弃这份决议草案。俄方强调,若不排除对叙利亚动武可能,将动用否决权。
俄方建议在莫斯科召集一次叙利亚各方的对话,以解决这一危机。
中方则表达了对于俄罗斯提出的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的支持,愿根据有关原则立场,积极、建设性地参与磋商,同各方一道,为推动通过政治对话妥善解决叙利亚问题而作出努力。
中方并强调,坚决反对使用武力解决叙利亚问题,坚决反对强行推动“政权更迭”等违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作法。
4. 东盟各国对缅甸果敢战事有什么看法
东盟目前希望专注内部经济发展,和外部大国保持微妙的平衡,所以对果敢战时采取不关注的态度,主张缅甸内部对话解决。望采纳
5. 中国东盟贸易发展趋势及其对策研究
论文题目:中国东盟贸易发展趋势及其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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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国否决权一共用了8次 我想知道为什么用的 了解历史的请进 复制的靠边
第一次在蒋时期用的 他从前和苏联签协议说苏联不帮助**d 就承认蒙古 然后都被打到台湾了 就不再承认蒙古 确实 苏联也违约 所以投了反对票 但是这个完全是面子问题了 比如西德当年不跟除了苏联之外的任何一个与东德建交的国家联系 最后还是破产了 而且欧美跟苏大概有什么内幕交易 美国说我永远支持你 但是你得同意蒙古入联 蒋也没办法 吃人的嘴软 台湾也穷那时候 所以最后选择退场 决议通过 蒙古入联 台湾那个**就说 蒋这一辈子就是不断的被美国人出卖
第二次是孟加拉国的 中国和印度打过 所以和他的敌人巴基斯坦好 孟加拉国原来是巴基斯坦的 而且当时分家之后印度在那里有驻军 一个盟友变成敌人就很危险 所以反对 后来孟加拉国跟中国示好 过了两年 就顺利入联了
第三次就是巴勒斯坦了 那个国家被以色列给灭了 人都跑到周边阿拉伯国家去了 这个以前不明显 后来1970前后 金本位制度失灵 美国乱印纸币 法国最先发现这个 按照美国的承诺 拿美元换黄金 美国明知道没那么多黄金(按照他的承诺 必须有那么多才能发行那么多美元的)在好多国家都开始在美国买黄金的时候 停止售出黄金 美元的主导地位马上就完了 所以就换了个工具用石油 就是中东的石油交易必须用美元支付 苏联当时也产油 但是他当时还做不到搞垮苏联 后来也做到了 所以现在的美元体系主要是因为石油的支撑 这个前提就是中东局势不稳定 一旦人家用自己国家的货币 美元就完了 所以他要支持以色列 打击阿拉伯 中国当时跟美国还不好 俄罗斯准备跟他好 后来被卖了 所以也要留一手 基本上现在都是反对打击阿拉伯的 伊拉克是咱管不了 利比亚是因为不想管 卡开始都对咱们不好 后来还卖了咱们给巴基斯坦大杀器 详细的你在网上查吧 现在美国又跟欧元竞争储备货币地位 法国要考虑利比亚重建钱的来源 美国说我可以给 但是你必须支持我做了叙利亚 减少以色列的威胁 伊朗这些国家在家发个火箭弹都能到以色列去 美国已经搞垮了埃及 利比亚 这个时期其他国家亲美 美国就一家做大 那时候咱们的做法根本影响不到他 所以 必须制止这种情况的出现 这个可以解释 为什么反对美国的中东提案 也能解释最近这次反对是为了什么 叙利亚的boss敢在这个时候灭反对派 说明什么 他跟利比亚不一样 他会不会成为下一个伊拉克 ?真不好说现在的局势 欧盟跟美国也不一条心 欧洲的问题 就是美国挑起来的 为什么 因为冲击了美元的地位 欧元对人民币从十几块掉到八块 美国的意思就是我下跌 你要比我还快 这个时期 你不煽风点火合纵 难道要走当年被秦国一统天下的老路子? 或者是老蒋一辈子被人出卖的老路子“?
7. 如何认识和理解东盟
一、如何认识“东盟方式”
1961年,泰国、马来西亚和菲律宾作为发起国成立了“东南亚联盟”,这被认为是东南亚区域合作的开始。1967年,东南亚推动区域合作的动力再现,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和印尼五国外长签署了《曼谷宣言》,成立了“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取代原来的“东南亚联盟”。此后,东盟不断扩大,到20世纪末,东盟已有10个成员国,实现了整个东南亚地区的联合。
东盟学习欧洲联合的经验,但并未照抄欧洲的做法和模式,而是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创建了独特的“东盟方式”。东盟成立依据的是一份宣言(《曼谷宣言》),其内容只有一页纸的篇幅,它不是宪章,也不是条约,只是共识,是共同的承诺。“东盟方式”的内涵被称之为“不写下来的规范,非正式的理解”;所依托的是“六大原则”,即尊重主权和相互依存,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武力,避免使双边问题在地区层面对抗,协商一致的决策过程和谨慎处理敏感问题。概括而言,“东盟方式”的内涵主要包括:
其一,渐进推动东盟的扩大与提升,坚持将东盟事务放在东盟框架之下解决,以增强本地区内部的凝聚力。东盟的价值不在于实现地区的高度一体性(或者单一性),而在于在保持多样性的前提下,推进协商与合作。“东盟方式”的贡献在于:以合作为出发点,创建“协商与一致的文化”;通过每年组织上千次各种各样的会议,构建广泛和多层次的“沟通渠道与网络”;通过坚守不干涉原则,创建“安静外交与冲突管理机制”。东南亚是世界上差异化最大的地区之一,区内各国在政治体制、发展水平、种族和宗教等诸多方面存在多样性。东盟的作用不是要把它们统一起来,而是在合作框架下实现和谐共处。维护多样性是东盟开展合作的基础,而通过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则是各成员国一致的追求。因此,东盟的发展进程被认为是亚洲包容性文化的具体体现。
其二,坚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通过东盟机制逐步推进区域内的市场开放,改善发展的综合环境。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起,东盟开始把推动内部市场开放、优化内部发展环境作为合作的重点。一方面,东盟内部差别大,有些成员国经济欠发达,必须走一步看一步,根据情况和需要制定加速计划;另一方面,内部和外部情况变化迅速,必须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趁热打铁”,不断以新进程推动开放进程深化)
东盟开展经济合作的方式不是靠动员内部资源开展集体项目建设,而是采取推动市场开放、改善区内市场环境、增强区内对外部资源投入的吸引力的方法。事实上,东盟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联合体,内部可动员的资源有限,其最大的资源是市场潜力,因此,市场开放本身可以创造资源。特别是在发生金融危机之后,东盟是靠加速开放来增强吸引力和创建活力的。事实证明,这种做法促进了资本向东盟的回流,加快了其经济恢复和增长的步伐,对东盟国家走出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
东盟改善发展环境,不仅仅依靠推动市场开放(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还通过大力推动经济合作。东盟开展经济合作,一靠成员国内部,二靠拓展外部。东盟提出了互联互通计划,并为此制定了落实的“行动计划”。互联互通计划不仅包括建设相互连接的基础设施,也包括相关法规的互联互通和人员流动。
经过上述努力,东盟由一个经济落后的地区发展成为一个具有活力和吸引力的地区,尤其是一些新成员国,实现了持续的高增长,有的已较快走出了低收入国家行列,跨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的门槛。
其三,构建具有东盟特色的共同体。东盟共同体的建设确立了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定位,而不是照抄已有的模式。东盟共同体不是像欧洲那样建立一个单一的组织,而是由“经济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三个框架组成。东盟共同体的建设强调舒适度,即各方的接受程度,亦即可行性。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超出接受能力的进程,要么会造成成员国之间的分裂,要么会导致半途而废。
东盟共同体的建设是一个“自然的发展进程”,东盟于2007年制定了《东盟宪章》,这是东盟合作进程的一个重要转折。东盟的成立是以“志同道合”为基础的,而有了宪章则不同,它意味着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东盟这个组织的地位、目标和原则。宪章规定,东盟是一个具有法律地位的区域组织,成员国应当严格遵守宪章的规定,在本国法规与宪章有冲突时要以宪章为准绳,从而保障成员国都在相同或相似的法律框架下推进一体化进程;东盟可以作为一个整体对外交往,并与其他国家和组织签署重要协议;东盟拥有行之有效的运作机构,具有集体决策权力。《东盟宪章》的制定表明,东盟已由一个松散的合作平台发展为具有法律地位和决策效力的区域合作组织。这是东盟由开展功能性合作走向共同体建设的一个基础。
东盟的发展经验表明,进行区域合作是实现地区稳定、和平与发展的有效途径。东南亚地区本来没有开展区域合作的历史,而通过渐进的合作进程,成员国逐步培养了合作精神,构建了“共享文化”和“共享利益”的基础,提升了区域的作用和影响力。在东盟的发展进程中,怀疑甚至批评的声音一直相伴而生。批评者认为,东盟提出的项目和计划太多,但缺乏行之有效的落实机制。这在很多情况下是事实,特别是东盟缺乏集体资源,缺乏向区内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主要依靠外来资源。东盟的成功靠的是战略设计和“韧性决心”。战略设计的意义是制定推进目标,把目标作为行进动力,特别是后一个方面,是东盟推动合作进程的一种方式。所谓“韧性决心”,就是坚持不懈,面对复杂和困难的情况时,既具有忍耐性,又具有决断性,坚持不后退,继续推进合作进程。
对于东盟发展本身的研究,可以有不同的角度。例如,其“软机制”特性对落实达成的共识或者提出的计划缺乏约束性,从而使落实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导致“说得多,做得少”。但是,也可以从另一种角度来理解,即如果是“硬机制”,差别很大的10国将很难在制订计划上取得共识,进而使整个发展进程陷入僵局。以接纳缅甸为例。东盟的“安静外交”还是对缅甸的政治稳定转型起到了积极作用的,避免了因压力过大而产生“政策逆反”或者激起国家内乱。(17)当然,东盟本身是有缺陷的,例如,尽管其不干涉内政原则保证了成员国的自主性,但是一些成员国自行其是,对他国和东盟的利益造成损害,对此,东盟几乎无能为力。另外,东盟的“舒适性原则”虽然为成员国提供了灵活的空间,但也往往使东盟落实行动议程的成效大打折扣。
二、如何认识“以东盟为中心”
“以东盟为中心”是东盟发展对外关系与开展对外合作的一个基本原则。“中心”原则大体上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维护东盟的核心地位,二是坚持东盟的主导性作用。这两个方面不可分割,目的是维护东盟的核心利益,保证其在对外合作中不被分化和瓦解。
东盟作为一个区域组织,在拓展对外关系时始终坚持两个战略基线:一是构建由自身打造的地区力量平衡网,通过构建外部力量的平衡和制约,来防止任何一种力量,尤其是大国力量垄断地区事务,防止因力量失衡而在本地区发生殃及自己、损害自身利益的冲突或战争。二是在推进区域合作机制的建设中,始终保持由东盟出面推动、东盟与各方进行协商的架构。这样做有两个重要含义:其一,东盟作为一种集体力量,以为本地区创建安全环境为己任。在这种创建中,东盟不是用自己的硬实力与大国抗衡,而是利用自己的“软实力”,即区域组织的力量与大国周旋,利用大国力量平衡争取自己的主动性。其二,东盟发挥导向作用,但并不固执己见,而是作为协调中心,吸纳各方的意见,形成基本共识,这种共识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东盟自身同意,对自己有利。
东盟的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操作,看似有些自私和霸道,但事实上,它不过是一种务实和技巧的选择。其实,坚持以东盟为中心对于东亚地区的合作来说也有着特殊的意义,那就是在其他国家不能合力推动的情况下,东盟就成了真正的“驭手”了。当然,有时这也会对东亚地区的合作进程产生不利的影响,即东盟在重要的问题上可能会犹豫不决,缺乏推动落实共识的实际手段,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拖后腿。尽管如此,其他国家依然认可和接受东盟,甚至等待东盟发挥作用。在这方面,“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推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中日两国在推进东亚自贸区进程上出现分歧,中国力推以“10+3”为基础,日本则坚持以“10+6”为基础,在此情况下,只能由东盟发挥作用,提出推进方案。但是,从2006年到2011年,东盟迟迟不做决断,只是到了美国推进“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取得进展,4个东盟成员国参加TPP,东盟和东亚合作面临巨大挑战的情况下,东盟才在2011年提出构建RCEP的计划。该计划一经提出,立即得到中日韩和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的支持。东盟为RCEP提出了指导原则,并出面组织谈判议程。这样,东盟的“中心地位”得以确立。
坚持和确保以东盟为中心的最好体现是其推动的“10+”框架。这个框架既包括东盟推动的东盟—对话伙伴国机制,也包括东盟与多个国家分别构建的自贸区,以及“10+3”、“10+6”自贸区框架。各个层次的“10+”对话框架及自贸区框架,都由东盟作为设计者,形成东盟优先、以东盟为基础和东盟主导的结构。在国际关系和区域秩序的构建上,像东盟这样能在区域合作中发挥主动性和建设性的尚无他例。
东盟对话伙伴机制的建立体现了“以东盟为中心”的战略。东盟先后确立了10个对话伙伴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欧盟、印度、日本、新西兰、俄罗斯、韩国和美国。应该说,建立对话伙伴国机制是东盟发展对外关系的一个创造,它有别于传统的结盟关系,也不同于不结盟关系,是其开展平衡外交的一个手段。不仅于此,东盟还利用这一机制与对话伙伴国发展起了多样性的合作,而对话伙伴国也利用这个机制拓展了与东盟的合作关系。
构建“10+1”自贸区使东盟的中心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本来,与东盟构建自贸区是中国的提议。但是,东盟坚持以“东盟+”框架来构建,把它作为“10+1”对话机制下的合作内容。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构建中,中国把东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谈判,这对东盟意义非凡。事实上,在此之前,东盟作为一个整体与外部并没有达成实质性的自贸区协议。当然,把东盟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对中国也是求之不得的,此举可以使谈判变得“简单”,因为与一个整体谈判,显然要比与10个差别很大的成员国分别谈判容易得多。东盟与中国构建自贸区的成功,增强了其拓展“10+1”自贸区框架范围的信心,助其积极推动与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以及欧盟构建自贸区。把推动市场开放与开展经济合作融为一体的自贸区建设,大大丰富了东盟与对话伙伴国关系的内容,深化了与对话伙伴国的关系,也为东盟发挥“进程设计者”的作用,维护东盟的中心地位积累了经验。
其实,在上述机制的构建过程中,东盟并不具备居高临下、掌控方向的能力。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对方推着东盟往前走。例如,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构建中,中国提出的许多创意,都得到了东盟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因此,“以东盟为中心”并不等于一切都由东盟说了算——实际上,东盟也不具备这个能力,而是让东盟更有参与合作的自信。与东盟开展合作,获取东盟的理解和支持非常重要,而要得到其理解和支持,则必须充分考虑到其特殊的利益关注和接受能力。例如,中国提出的“早期收获”计划,就考虑到了东盟欠发达国家出口农产品的比较优势,提出谈判内容可先易后难、分步推进(先货物贸易,后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对欠发达成员给予照顾等,就是充分考虑了东盟的利益关注和新成员参与合作的能力。中国提议与东盟共同建设博览会平台,就是考虑到为双方,特别是东盟国家提供商品展示平台,扩大交流渠道等等。当然,中国也有自己的利益考虑。这里所要强调的是,理解和认可东盟的中心地位,对于合作方来说,重要的就是充分考虑东盟方面的特殊利益关注;而从东盟方面来说,则是要把握住进程的主导权,让合作伙伴考虑和照顾自身的利益关注。东盟这样做非常必要,因为其内部无论是发展水平还是利益关注差别都很大,如果东盟不能体现其整体与差别利益的均衡,它自身就失去了内聚力。
东盟地区论坛是东盟构建以己为中心的大国平衡战略的重要机制。东南亚地处海陆要冲,是各种力量博弈的重点地区。冷战结束、两极格局解体后,国际局势和国际关系发生了重大转变。面对新形势,东盟于1992年决定启动地区政治与安全对话,次年的第26届东盟外长会议安排了东盟6个成员国、7个对话伙伴国、3个观察员国和2个来宾国外长就开展安全对话进行协商,各国外长同意在1994年启动东盟地区论坛机制,就地区政治安全问题进行对话与协商。此后,东盟地区论坛每年在东盟国家召开,成为地区最有影响的安全对话合作机制。目前,该机制已有23个成员国,不仅包括亚太地区的国家,也包括欧盟。东盟地区论坛是官方合作机制。按照设计,该机制的功能将逐步提升,合作内容将逐步深化。其发展进程被分为三个阶段:“建立信任措施”,“开展预防性外交”和“探讨解决冲突的方式”。截至2011年,东盟地区论坛实施了100多个建立信任措施的项目。2011年的第18届外长会议通过了《ARF预防性外交工作计划》,表明它准备进入第二个阶段,即“开展预防性外交”阶段。为了维护东盟在东盟地区论坛中的中心地位,一直以来,东盟地区论坛作为东盟外长会议的后续议程,由东盟当年的主席国主持,主要的议题和规划设计均由东盟秘书处负责。
当今世界和地区的安全问题复杂多变,安全力量格局发生了重要的调整和转换,新的矛盾和战略竞争加剧。东盟一直把握住两个要点:一是就危及安全的重要问题展开官方对话与讨论;二是使论坛成为加强交流、缩小分歧、凝聚共识的平台,避免成为争斗的场所。做到这些很不容易,因为地区安全问题不像经济关系那样存在市场机制的内在联系,而往往是国家利益和力量的博弈和争斗,寻求共同的利益基础和构建合作机制都涉及复杂的因素。因此,尽管东盟地区论坛一直坚持开展活动,但并没有按照原定的构想使合作的机制和功能得到显着提升。从特征上讲,东盟地区论坛是一个由中小国家集团主导的国际安全对话合作机制,尽管东盟基本上掌控了其发展方式和节奏,使大国参与而不是主导,对大国力量进行“软制衡”,但是,一些大国还是可以突然推出自己的议程,有时候还会与东盟的个别成员国联手提出本不属于设定议题的问题。
事实上,维护东盟的中心地位,最大的挑战是其自身内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问题。鉴于东盟本身的限制,它并不能完全掌控成员国的自我行动,也不能限制成员国发言的自由。如何让东盟地区论坛的进程转入具有效力的预防性外交阶段,对东盟来说是一个考验。在构建以东盟为中心的经济开放合作框架中亦如此。一些成员国尽管参与和支持东盟的整体构建,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受东盟整体议程的限制。
东盟的大国平衡战略也受到美国“重返亚洲”战略的冲击。美国是超级大国,在亚太和东亚有着重大的利益和影响力。本来,东盟一些国家企图通过拉美国介入地区事务来平衡中国,但是,美国的“重返”战略使得力量的天平向美国倾斜,东盟一些国家(如菲律宾和越南)借机拉美国与中国对抗,把东盟的整体平衡战略给肢解了。事实上,美国的过度介入和重塑主导权的努力对东盟的整体团结和发展是一个威胁,使得一些进程难以按东盟的核心设计发展。在世界与地区力量格局发生重大转变的新形势下,东盟如何找到自己的新位置,如何运用自己的集体力量维持地区力量平衡,如何维护地区合作的大框架与利益均衡,使自己处在“四两拨千斤”的中心位置,对它来说是一个新的考验。在复杂剧变的东亚和亚太地区,东盟如何维护和进一步加强其中心地位,还有很多未知数。不过,东盟肯定会努力的,因为若不如此,其本身的发展就会受到更大的挑战。
当然,值得思考的是,从东亚区域合作的角度来认识,以“东盟为中心”也提出了一个东亚区域合作的目标和架构问题。从目标来分析,如果东亚合作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单一的区域合作机制,那么,其路径就可能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实现东盟的扩大,即吸收其他国家参加,将其扩展成一个以东亚地区为基础的大东盟,如果这样,东盟就只剩一个名称,而其内涵和结构都会发生变化,因此,东盟恐怕不愿意让像中国这样的大国加入。另一种选择是东盟解体,东南亚国家融入到更大的区域合作组织中,如果这样,以东盟为中心也就无从谈起了。也许,这正是东盟所担心和极力要避免的。如果这两个选择都不现实,那么就要思考和设计一个包容的东亚区域合作大框架,既可以保持东盟的存在,又可以让东亚区域合作机制得到发展。
其实,东盟坚持以己为中心所构建的也是一个具有很强包容性的框架。以RCEP为例,其目标是建设一个包含16个国家的大市场,推动一个包容的大框架,东盟以一个区域组织的定位参与并发挥领导作用。尽管东盟在RCEP的设计和谈判中保持了中心地位,发挥了主导性作用,但是,RCEP所创建的是一个参与者平等与共享的开放大市场,也就是说,东盟市场将被融入到一个更大的市场框架之中。东亚的金融合作也基本上如此,由13个国家组成的东亚货币储备基金也没有设立单独的东盟机制。显然,对于功能性大区域机制的构建,东盟并不反对,也许,东盟所排斥的是那种能稀释掉东盟的统和的东亚地区制度性构建。这为我们构建未来东亚区域合作的目标和框架提供了一种视角,比如,把东亚共同体作为一种宽松的包容性地区合作目标和框架,其中仍然可以容许东盟存在,并使其保持“中心地位”,发挥积极的作用,这样,也许东盟会对其给予更大的支持。
三、如何认识东盟共同体
按照规划,到2015年底东盟共同体就要建成了。实际上,东盟共同体是一个“大厦”,由三根支柱支撑:经济共同体、安全共同体与社会文化共同体。这样的设计是独一无二的,是区域合作制度建设的一个创新,也是东盟包容性原则的一个很好的体现。
建立经济共同体不是要建立超国家的区域管理机制,而是建立单一市场和单一生产基地,也就是说,在自贸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市场开放程度,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的环境,加强区域生产网络的链接,降低产业链运营的成本,以促进区内经济的全面发展。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基本特征是:一个单一的市场和生产基地,一个极具竞争力的经济区,一个经济平衡发展的经济区,以及一个与全球经济接轨的经济域。而一个单一市场和生产基地主要体现在商品、服务、投资、资本和技术工人的自由流动上。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建设不是遵循传统的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共同体的路径,而是根据东盟的具体情况另辟蹊径。东盟经济共同体是在东盟自贸区的基础上发展的,实际上是一个升级版的自贸区。2015年是东盟建设经济共同体的时限,届时必须完成一系列必要的指标,但它不是最后的期限——这与欧洲方式很不相同——在此之后还会不断深化。事实上,东盟内部存在着巨大的差别,而东盟作为一个组织并没有为欠发达成员提供援助的资源,这在很大程度上使东盟内部缺乏很强的“共享认同”感。特别是,共同体建设自上而下的认同和推动方式,使得民众对共同体的认知比较弱,许多国家的民众并不知道经济共同体会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而当年欧盟建立统一大市场时,除了进行完备的立法准备外,还花了很大的气力进行社会宣传和公民教育,以让民众对其有充分的了,从而获得民众最大限度的支持。与欧盟相比,迄今,东盟在普及有关东盟共同体的宣传和教育方面所做甚少。
根据《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行动计划》,社会文化共同体的目标主要包括:共建社会关爱,共同应对贫困、平等和发展问题;提高人力资源的竞争力,推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以应对经济一体化带来的社会影响;推动可持续发展和良好的环境治理;提升社会凝聚力的基础;等等。社会共同体的基础是相互理解、睦邻友好和共同的责任,保护人权及社会正义。而文化共同体的基础是尊重多样性发展,加强相互交流、借鉴和学习。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建设不是推行共同的社会政策、共同的文化与价值观,而是发展互助合作的精神、相互尊重与学习的精神,建立一个和睦共处、相互支持、共享安康的地区。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其内容不仅涉及社会公平问题和文化认同问题,还涉及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问题,强调把东盟建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地区。
安全共同体的目标是维护地区的共同安全,但它不是通过加强东盟组织的集体维护能力来实现,而是靠加强内部协调、降低发生冲突的风险、消除或削减危及安全的因素来达到。东盟安全共同体的建设坚守尊重国家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和不使用武力的原则,致力于创建内部的和平环境,如非核化、避免军备竞赛、不使用武力和不以武力相威胁、和平解决争端、培养和平意识与责任等。显然,东盟安全共同体所创建的地区安全,并不是以集体的安全力量解决对安全的威胁,或者通过成员国让渡国家的安全管理权、提升集体的管理权来解决,而是通过集体达成共识、对危及和平的行为进行规范来实现。
东盟的安全涉及对外关系,因此,如何处理好与外部国家的关系,特别是与大国的关系特别重要。东盟采取对话合作、力量平衡的战略,即与外部国家进行政治与安全对话,开展协商与合作,构建以东盟为中心的大国力量平衡机制,消除外部力量在本地区发生对抗与战争的可能。东盟制定了《东南亚友好与合作条约》和《东南亚无核条约》。东盟的所有对话与合作伙伴国都需要签署这两个条约,承诺遵守条约的原则。
由“盟"到“共同体”,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这是因为,一则,共同体的建设有了经成员国签署的法律文件——《东盟宪章》。《东盟宪章》从起草到通过,历经三年,先是成立名人小组就宪章的框架与原则提出建议,后由高官提出宪章草案交由首脑会议讨论通过,最后再由各成员国签署。鉴于宪章已经过各国议会批准,落实宪章应是各成员国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二则,东盟由此具备了法人身份,成为代表成员国的国际组织。这样,其他国家就可以向东盟派驻大使,发展与东盟的关系,从而使东南亚地区“有一个稳定的地区秩序”。三则,构建支持东盟共同体发展的管理制度,使其有一个“内聚性的制度框架来管理”,变成一个“更有效率的组织”。
东盟共同体的建设按照“东盟方式”进行。它不像欧洲统一大市场建设那样,需要制定几百项法律,把每一个方面的问题都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凡事都要“依法办事”。东盟共同体建设是靠落实成员国达成共识的建设指标,各成员国都为完成这些指标做出具体的努力。
8. 东盟自由贸易区如何的形成;自由贸易区及其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东盟自由贸易区(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AFTA)于1992年提出,现包括原东盟6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和4个新成员国(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共10个国家,陆地总面积为450万平方公里,人口5.3亿。经过10年的构建,原东盟6国于2002年正式启动自由贸易区,其他新成员国也将加快关税的削减速度。
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进程与现状
(一)发展进程简迹
1、1967年8月8日东盟成立。英文缩写为"ASEAN"。东盟成立的宗旨虽是"提倡以平等及合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东南亚地区的经济成长。社会进步与文化发展",但其根本用意却是希望遏制共产势力在东南亚的扩展,政治用意甚于经济涵义。其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逐步转为以政治、经济合作为主的区域集团。现东盟己拥有十个成员国,即:印尼、新加坡、秦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缅甸、越南、老挝和柬埔寨。
东盟十国总面积约45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3亿,GDP总值约7,370亿美元(1998年统计数字),1999年GDP平均增长率为3.3% 。据预测,2000年可实现4.8-4.9%的增长率。到2010年,东盟GDP总值可望达到9,550亿美元。东盟1999年对外贸易总额约6,206亿美元,中国同东盟贸易额217.48亿美元。1999年流入东盟地区的外资达到169亿美元,其中来自美国的投资高达94亿美元之多。
2、 1992年1月在新加坡举行了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等东盟六国参加的东盟贸易部长会议,会议签署了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英文为: 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AFTA)的协议。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强东盟地区作为单一生产单位的竞争优势;通过减少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期待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生产率和竞争力;加强东盟区域一体化和促进盟区内贸易与投资。本次会议随即签署了代表发展东盟自由贸易区重要标志的纲领性文件,即:"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普惠关税方案协议",英文为: Agreement on the Common Effective Prefe-rential Tariff Scheme for AFTA,简称CEPT。会议确定在未来15年内,即在2008年前实现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1995年召开的东盟首脑会议决定加速AFTA成立的时间表,即将原定的15年时间计划缩短为10年,即在2003年前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
3、 AFTA自1992年提出成立至今己八年有余,但由于各国意见分歧导致成立之初发展相当缓慢。在新加坡及马来西亚的积极主导下,现己逐步向较具组织化的运作模式发展,而且会员国之间经济合作范围也有日趋多元化的趋势。
1999年9月29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十三届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决定将文、印、马、菲、新、泰等六个原始会员国贸易自由化完成的时间表提前至2015年,其余越、老、柬、缅等四个新加入的会员国于2018年达成贸易自由化的目标。进而1999年的东盟第三届非正式首脑会议又宣布,六原创始国将完成贸易自由化时间再提前五年,即为2010年之前完成;越、老、柬、缅等四国也将提前三年于2015年达成贸易自由化的目标,同时也预定于2002年将东盟区域建成为自由贸易区。
(二)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措施
1、关税措施,实施"共同有效普惠关税",英文简称CEPT。该关税措施是一项东盟会员国间的合作协议,约定各会员国选定共同产品类别,具体排定减税的程序及时间表,并自1993年1月1日起计划在15年内,逐步将关税全面降低至0-5%,以达成设立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即东盟会员国将在区域内彼此间实施CEPT但对非东盟会员国家关税则仍由各国自行决定。
但是,有部分产品不适用CEPT制度,如,部分农产品,农产品原料,活动物、动物产品、部分植物产品、调制食用油;动植物蜡、食品、饮料、酒类及醋、烟等。此外,基于维护国家安全、公众道德规范、人类、动植物生命有关物品以及有艺术、历史、考古价值的物品也属例外范围。
CEPT减税计划分两种方式实施(自199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1)快速减税,即产品税率在20%以上者,应在10年内降呈0-5%,于2003年1月1日前完成;产品税车在20%及其以下者,应在七年内降至0- 5%。2000年1月1日前完成。快速减税包含15项产品,即植物油、药品、肥料、皮革、纸浆、珠宝、水泥、化学药品、纺织品、铜电线、电子产品、木藤制家具品、陶瓷及玻璃制品等产品。
(2)正常减税,产品税率超过20%的,分为两个阶段实施,首先在前5-8年(2001年1月1日前)降至20%。再依照经同意的进度在7年内降至0一5%(2008年1月1日前)。产品税率在20%及其以下者,在10年内降至0一5%(2003年1月1日前)。
CEPT减税计划必须经由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AFTA Council)核准,符合东盟产品才能适用CEPT关税;所谓东盟产品,即其自制率至少为40%。此40%的自制率可源自单一国或两个以上的东盟会员国并可累计。据东盟秘书处提供的资料显示,东盟原始六会员国提出的42,622项2000年关税调降产品项目,有38,456项已调降至5%以下,占全部清单90.2%。
在1999年9月召升的第13届东盟自由贸区理事会议决定,对贸易自由化重中之重的共同有效普惠关税的实施,六原创始国于2002年内对CEPT清单内产品关税全部调降至5%以下,越南于2003年;缅甸及老挝则在2005年。另外,同年11月举行的第二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再度宣布,六原创始国于2010年免除所有产品关税,实现完全自由化,而越、老、缅、柬亦于2015年达成自由化目标。
2、原产地规定(Rules of Origin)
东盟为使区内成员国较非成员国享有较多贸易优惠或较低关税,在1977年东盟各国签订的"东盟普惠贸易安排协定"的基础上,1992年12月11日AFTA理事会在雅加达研订"CEPT原产地条规"(Rules of Origin for CEPT)。在CEPT协议下,会员国自另一会员国直接进口东盟国家产制成份比率不低于40%的产品,经出口国家主管机关(AFTA Units)核发产地证明者,可享有优惠关税。一些东盟域外国家认为,AFTA即便是符合WT0要求,但其原产地规定仍可能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因为该原产地规则是限定东盟自由区内国家,那么就等于对圈外国家是变相贸易壁垒。在原产地规定之限制下,东盟各国保障了区域内国家利益,可吸引许多厂商前来生产。对于圈外国而言,原产地规定具有强烈的排他性。
3、推进服务业自由化进程
1992年东盟各国决定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时,对服务业贸易自由化并无具体决议,仅就东盟将"继续改进与发展区域邮政及电讯系统",以及将"继续其促进旅游及观光"等事宜达成共识。直到在1995年12月在泰国召开的第五届东盟首脑会议,服务业自由化才有具体进展。在该会议期间,会员国完成了"东盟服务业框架协议"(ASEAN Framework Agreement on Services)的签署,希望在WT0服务业贸易,总协议(简称GATS)范外,另寻求加强彼此间服务业的合作、消除服务业贸易限制,以及扩大服务业自由化的深度和广度。1998年12月在河内举行之第六届东协高峰会议中,会员国在特定承诺表上进行较多谈判,并达成了在非WT0会员国成员也享有与WT0成员在GATS规范下相同的待遇,会员国应将特定承诺表的优惠待遇扩及所有其它会员国等项决议。至此,东盟对未来区内服务业贸易发展已有了进一步之共识。
东盟服务业架构协议主要内容仍以WT0服务业贸易,总协议(GATS)规范为主。由于发展中国家一般认为,服务贸易利益主要在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应积极协助发展中国家。因此GATS在条文中对"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及"回合谈判中发展中国家的义务减轻"有了具体规定。该规范使得发展中国家依法可拒绝将较大范围的服务部门纳入市场开放承诺,因此相当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承诺表所涵盖的范围极为有限,其开放速度也因而较为缓慢,所以东盟各国间服务业开放速度显得较商品关税减让速度缓慢的多。
目前东盟中除越南、老挝及柬埔寨等三国非WTO会员国外,其余七国已成为WTO会员国。现在,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及文莱等五国服务业占各自国家GDP比重已逐年增加,且都在50%以上,显示这些国家对服务业已日趋开放和重视。
根据调查,东盟目前存在的服务业贸易障碍,以限制外资股权比例为最多,且普遍存在于金融、保险及电信等行业。此外,行政程序繁杂(如申办工作准证、临时居住证等流程繁杂及申请延期困难等)、内陆运输不便、通讯设备不足,以及信息取得不易等,也成为服务业贸易发展的瓶颈。
东协各国在经历了亚洲金融风暴之后,除着手进行金融服务业重整外,并已加速放宽外资股权比例,积极研究修改有关投资法令,以吸引外资进入,恢复经济成长。例如,马来西亚提高了外国人保险业及批发零售业的持股比例;泰国开放外国人经营批发零售业;印尼允许外商与印尼业者合作设立拍卖公司,经审核合格的批发零售业可拥有100%股权,已登记注册的新银行开放外资拥有100%股权等。
4、设立投资区-AIA(The ASEAN Investment Area)
为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目标以及吸引大量投资进入东盟地区,1995年12月,第五届东盟首脑会议倡议成立"东盟投资区",1998年10月第三十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签署了"东盟投资区框架协议"(Framework Agreement on the ASEAN Investment Area)。该协议适用范围为直接投资,至于投资的限制及股权规定,仍受各国国内投资相关法令约束。
为促进东盟区域内投资透明化和自由化,协议规定自2010年起对区域内所有会员国的投资者适用国民待遇,并对会员国投资者升放所有产业,2020年起则适用于所有的投资者,并推动资本、熟练工、专家及技术的自由移动。会员国为保护国家安全及公共道德、人类、动物、植物生命或健康以及保障个人隐私权等可提出全面例外清单外,另亦可提出暂时例外清单、敏感清单等措施。
AIA理事会由东盟各国经济部长及东盟秘书长所组成,其任务为检视东盟各国所提出之行动计划等,理事会下设有投资合作委员会(Co-ordinate Committee on Investment, CCI)由会员国投资相关部门之资深官员所组成。该委员会将经由经济高级官员会议(Senior Economic Offcia1 Meeting,SE0M)向AIA理事会提出报告。
1999年9月召开之第二届东盟投资区理事会,会员承诺除暂时例外清单、敏感清单、全面例外清单外,对会员国的投资者将开放更多产业并给予国民待遇,首先升放的是暂时例外清单中的制造业,将于2003年1月1日全部升放给东盟会员国的投资者。
5、东盟工业合作计划(AICO)
为在完成自由贸易区之前,加速区域内的贸易自由化、吸引投资、促进零部件与制成品的分工互补以及提升整体国际竞争力,1996年4月在新加坡召升东盟国家经济部长会议,签署了"东盟工业合作计划,,(ASEAN Instrial Cooperation Scheme简称AIC0,于1996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东盟工业合作计划主要宗旨是:①加强东盟在区域及全球市场上制造的竞争力;②增进效率与生产力,提高区内工业生产力;③提升市场占有率,增进东盟在制造工业中的竞争地位。合作主体必须为:至少由二个不同东盟国家之公司共同申请该计划。参与资格:①必须是在任一东盟会员国注册、营运的法人;②公司股权至少30%为当地股权。(注:在1998年河内宣言中,东盟各国同意将本项规定豁免实施三年)。③愿意从事资源共享、工业互补或工业合作活动。优惠措施包括:①经过核准的产品可享有0至5%的优惠关税。②参与AICO计划的国家所制造出的产品视为国内产品,可纳入其国内自制率内;自其它当事国进口同一申请计划的半成品或原料,视同进口国制造的产品,可列入进口国自制率计算。③可享受其它非关税优惠措施,如迸口数量限制等。
6、此外,东盟会员国间还签有"相互认证架构协议,,(建立各种产品领域的相互认证机制);"运输便捷化协议"(为促进简化区域内物品的通关手续,包括免除海关检查)等。
(三)东盟探讨加强与有关国家或区域的经济合作关系。
1、东盟自由贸易区-澳、新紧密经济关系协议(AFTA-CER)、(AFTA-the Ministers from the countries of the Australia-New Zealand Closer Economic Relations Trade Agreement, CER)。
AFTA-CER的对话首次开启了关税、信息、标准检验,如IS014000以及贸易、投资数据库等方面的新合作。
1999年10月1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届东盟国家同澳、新两国年度经济部长协商会议决定,在2010年前AFTA将与CER成立自由贸易区,并成立由菲律宾前总理比拉塔为主席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研究工作,并于2000年10月向在泰国举行的东盟贸易部长会议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2、"东盟十加三"联合宣言
1999年1月,第三届东盟非正式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时,东盟十个成员国加上应邀与会的中国、日本及南韩三个国家元首,在会后发表共同联合公报,称为"东盟十加三"联合宣言。宣言中明确表示十三国同意在六个经济领域进行合作,其重点包括强化信息科技和电子商务,以加速贸易、投资、科技转移与技术合作。
东盟还设想与中国、日本及南韩等东亚三大经济体研拟建立东亚共同市场乃至区域货币计划,向可能成为全世界最强大的经济集团的方向发展。菲律宾总统艾斯特拉达在该会议开幕致词中曾表示,东盟推动贸易自由化的长期目标就是,成立东亚共同市场、东亚货币及东盟共同体。
二、从第32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新发展
今年10月3日至7日,在泰国清运举行了第32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同时举行了东盟澳新经济部长协商会及"十加三"经济部长会议。
1、关于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有效普惠关税计划。
在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有效普惠关税(AFTA-CEPT)计划下,成员国承诺在2002年之内把关税减低到0至5%,四个较新成员的目标定于2008年。
东盟经济部长会议通过了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成员的草拟方案。因实际经济理由而无法达到减低关税目标的亚细安成员国,今后能够申请暂延减税的特权,前提是这些成员,必须承诺2002年实现形成东盟自由贸易区。任何因此而引发的纷争必须在半年内解决。
在新机制下,如果减低某个产品的关税将为成员国带来"实际问题",成员国可以提出申请暂延落实原定计划。这项方案仅限于有效普患关税协议暂免名单上最后加入的600多个产品。新规程是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的原则拟定,与总协定不同的是,申请延期减税的成员国可以通过非关税的赔偿方式,以最惠国的方式补偿其他成员国。会议同意,该议定书于今年11月在新加坡召升的东盟首脑会议前的东盟经济部长会议正式签署。
现在,东盟原创始国承诺减让的38,400个税目中的85%,其关税水平已经降到了0-5%,明年这一比例将达到90%。随着东盟区域内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东盟十国共同有效普惠关税的平均税率已经降到4.43%,2001年将降至3.96%。
2、会议通过了电子东盟框架协议草案,并允在今年11月的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期间签署该协议。该协议包括东盟资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子商务、货物与服务及投资方面资讯科技自由化、人员培训、电子社会、电子政府等内容。会议还提出一些关于商业服务、建筑业、通讯业及旅游业发展的建议,以回应1999年至2001年新一轮服务贸易谈判。
3、在投资方面,会议称赞东盟投资区理事会组织的赴日本、美国及欧盟招商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大大促进了该东盟区域的经济复苏与发展。
4、关于推进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方面的成果。
由菲律宾前总理比拉塔领导的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研究工作委员会向东盟及澳新两区贸易部长协商会进行了报告。报告建议,"东盟自由贸易区与澳新建立自由贸易区不仅是可行的,更是明智的作法"。两区经济部长协商会发表的联合声明表示,两区经济部长认识到了促进东盟与澳新联系的好处,并同意朝"密切经济伙伴关系"的方向努力。明年起,两区国家的高级官员将根据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更详细检讨"密切经济伙伴关系"的潜能与范围。讨论的重点包括:为较新的东盟成员提供技术与基础设施援助、扩展资讯科技领域的合作等。
能否深化两区的合作关系,建立自由贸易区,仍是一个未知数。澳新与东盟国家所存有政治与贸易歧见便是主要的障碍。新加坡贸工部长杨荣文准将表示,虽然受到政治因素的阻挠,但成立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将会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其经济逻辑性是不容置疑的。自由贸易协议具有传统经济的内含,但为合作协议注入新的经济要素将更符合现实的需要,例如可借鉴澳新两国的先进资讯科技,扩大"电子东盟"的范围。近年来,澳大利亚与马来西亚和印尼的关系因安瓦尔和东帝汶等事件受到影响,进而成为推行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的障碍。马来西亚贸工部长拉菲达表示,达成两区自由贸易协议是一个非常复杂、耗时的过程,就连东盟自由贸易区本身目前也还在成形的过程中。目前的政治气候不适合马来西亚与澳新成立自由贸易区,但在现有的合作基础上,建立'密切经济伙伴关系'是可行的"。印尼贸工部长潘贯丹表示,印尼还没作好设立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的准备。尽管如此,澳洲贸易部长韦尔表示:"在促进东盟与澳新贸易联系的过程中,我们取得了史无前例的进展。
目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与东盟的"紧密经济关系"(CER),还包括了农业、市场开放、交通、海关等方面的合作。
5、"十加三"体制进一步加强
本次"十加三"经济部长会议,确定了"十加三"合作中优先发展的三大领域,即,加强贸易、投资和技术转让;鼓励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方面的技术合作;加强中小企业和配套工业。会上,中国代表团提出的将"十加三"经济部长会议以及高官会议机制化的建议受到了其他与会各国普遍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