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人疫情期间怎么办理护照
Ⅰ 疫情现在出国怎么办护照
疫情期办理出国护照本人持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当然还要提供个人健康码。
Ⅱ 疫情期间可以办理护照吗
疫情期间可以办护照。
携带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1、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2、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3、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Ⅲ 疫情期间护照办理流程
现在办理护照需要提前预约。
预约后,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就近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
通常需要两周时间
Ⅳ 疫情期间怎么办护照
现在办理护照需要提前预约
预约后,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就近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即可
通常需要两周时间
Ⅳ 我是缅甸的,想去中国护照怎么办
摘要 护照是任何人从一国前往他国必备的文件,用于证明持照者的身份。
Ⅵ 疫情期间怎么办护照
疫情期间可以办护照。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Ⅶ 疫情期间办不了护照有办法吗
没有办法。
首次申请护照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军人在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关于在外地上学、工作是否可就近在学校、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可向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办理方法。
地区
按需申领护照即公民申请因私出国护照只需凭身份证、户口簿,即可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护照。广东的中山、顺德、珠海等9个城市,以及辽宁抚顺、山东淄博和海南琼海成为第一批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在特大城市中,上海于2002年9月1日率先实现按需申领护照。
以上海市民为例,首先可以前往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领取护照申请表或者在上海市政府网站直接下载表格打印,填写此表后携带本人二寸彩照、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原本和复印件前往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递交申请,10个工作日后就可以领取。
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均为每本160元;普通护照加注每项20元。《护照法》颁布实施后已取消对护照延期,护照到期必须重新申办。
Ⅷ 疫情期间办理护照需要什么证明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仍然是正常办理护照的。
1、成人首次申请因私普通护照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证明当事人的中国国籍、出生日期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2、儿童首次申请因私普通护照
(1)具有法律效力的儿童出生证明、父(母)子关系公证书或法院裁定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儿童未加入驻在国国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护照、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