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结婚证怎么做双认证
A. 缅甸女人嫁到中国怎么办结婚证
你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按我分析与参照别的国家或者台湾两岸男女结婚,应该是双方瓜熟蒂落后、首先到涉外公证处进行公证,待拿到该证后带上双方身份证与出国〔入境〕合法手续,才能办理结婚登记,然后按照当地〔云南〕政府与缅甸驻云南办事处注册才能按程序进行申请
B. 结婚公证双认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结婚证双认证,在境外登记结婚的中国人士是比较多的,结婚证认证为了能合法的在中国使用,结婚证双认证提供结婚证明原件或者扫描件,夫妻双方护照首页扫描件,填写一份认证申请表。在国内使用,有些机构要求提供结婚证翻译文件。结婚证双认证办理步骤有三步,先公证后认证,先是委托当地公证人公证,其次送往该国外交部或则授权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最后送往中国驻该国使馆进行认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C. 有没有最快办理结婚证公证双认证的方法在哪里办理
在国外登记结婚,则结婚证在中国大陆使用,都需要办妥公证认证,也就是使馆双认证。
认证地点在文件出具国进行,在国内是不可直接受理外国文件公证认证手续的,对于时间比较着急,人在国内的情况,是可以通过找机构代办的,省时省事省力。
结婚证双认证详情如下:
认证资料:结婚证原件或者扫描件,夫妻两人护照首页扫描件,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认证时间:3-15个工作日
认证流程:先由该国公证人进行公证,其次把公证好的文件送往该国外交部办理认证,最后送往中国驻该国使馆办理认证即可。
D. 结婚证双认证如何办理 涉外婚姻登记有哪些程序
各国的涉外婚姻登记要求不同,因而程序也会有所差异。
涉外结婚证双认证办理的程序基本是相同的,部分国家要求提供原件, 其余国家要求则会宽松些许,提供扫描件即可。
涉外结婚证双认证流程:
先委托当地的公证人对结婚证进行公证
其次把公证好的文件送往该国外交部或者授权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最后把认证好的文件送往中国馆驻该国使馆认证
认证流程有三个步骤,先公证后认证
认证时间一般为3-15个工作日,英国美国加拿大使馆认证时间最快为3个工作日。
E. 什么是双认证!怎么办理双认证!
您需要把婚姻,未刑,护照公证全办下来,然后再去办理双认证。
什么是双认证?
双认证指的是在办妥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单认证),再办理公证书的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这种办理两个认证的作法,通常称为双认证。双认证办理时间比较长,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
双认证办理流程
首先,您需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公证办理完成后,然后拿着公证书等材料到外交部授权的领事处办理单认证,即外交部认证,单认证办理完成后,您才可以发起双认证申请。
申请提交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安排您提交相应的材料,材料审核通过需要支付一些费用,比如认证费。费用缴纳成功,工作人员会对您的材料进行二次认证,您只需耐心等待办理结果即可。
F. 缅甸结婚证可以拿到英国做双认证在中国使用吗
不可以,缅甸结婚证,必须拿到缅甸大使馆双认证!不需要通过英国!
G. 有结婚证的该怎么办公证认证和双认证
有结婚证办公证认证和双认证方法如下:
1、必须把需要做双认证的文件做成涉外公证书。
2、然后拿着公证书原件及其它材料去做双认证。
3、因外交部认证不接受个人,所以必须通过代办来办理双认证事宜。
4、通过代办递交公证书到外交部认证处,代办审核并递交外交部认证处,外交部审核并认证。
5、外交部认证完公证书递交和驻华大使馆认证。
6、外交部取回大使馆认证完的公证书原件。
7、代办取回外交部认证完的双认证原件。
8、双认证办理完成。
所谓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公证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和过程。关于公证活动、程序、组织等规范内容构成了公证制度。公证制度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治、巩固法律和社会秩序的一种法律手段。双认证,是指在办妥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再办理公证书的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这种办理两个认证的作法,通常称为双认证。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法定的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合法情况予以证明,是一种司法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八条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从事认证活动。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属于认证新领域,前款规定的部门尚未制定认证规则的,认证机构可以自行制定认证规则,并报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