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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缅甸女孩怎么办结婚证

发布时间: 2022-06-18 12:34:40

① 缅甸人嫁到中国怎么办理结婚证

必须在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一般涉外婚登机关在省直辖市。比如湖北的就只能在武汉涉外婚登办结婚。1,外国人一方在自己国家开单身证明,再做好双认证。2,中国人一方准备好户口,身份证。3,结婚证上的照片,可以自己准备,尺寸可以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处。4,外国人拿着护照(前往中国的签证)、单身证明,中国人拿着户口,身份证,以及三张照片,到中国人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5,填表格,登记,领取结婚证。6,如中国人一方要随外国人去国外居住,则另需将结婚证进行双认证——先到公证处将结婚证公证(1-2天),然后联系双认证代理公司将公证文件做双认证(2-4周)。7,中国人持结婚证双认证及各国所需其他材料,申请签证或居留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② 缅甸女人嫁到中国怎么办结婚证

你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按我分析与参照别的国家或者台湾两岸男女结婚,应该是双方瓜熟蒂落后、首先到涉外公证处进行公证,待拿到该证后带上双方身份证与出国〔入境〕合法手续,才能办理结婚登记,然后按照当地〔云南〕政府与缅甸驻云南办事处注册才能按程序进行申请

③ 缅甸姑娘嫁到中国,离婚后又在婚怎么办结婚证

摘要 注意看不要着急哦~

④ 娶缅甸女人要怎么办理结婚证

摘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

⑤ 请问娶缅甸果敢女孩做老婆,结婚证怎么办理

和缅甸果敢女孩结婚,属于跨国婚姻。那么就得符合跨国婚姻的法律了。

他国人的一方,需提供他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的有效条文。

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

带好齐全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办理手续。

希望这样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望采纳谢谢。

⑥ 缅甸女孩嫁到中国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资料

这些跨国的婚姻一定要两国的证件齐全,才能够把这个离婚证办好。

⑦ 我是缅甸女孩,来了中国,现在想结婚在四川,没有单身证,可以办理结婚证吗

不可以。所需证件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如果真的要结婚,就回去好好把相关的证件办妥了再办结婚证。也不急于一时。

⑧ 我和缅甸的姑娘结婚了。要怎么才能办到结婚证能办中国的身份证吗要怎么办

一、申请涉外结婚需提供的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涉外部分和其它有关规定,我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方可进行涉外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应提供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人应提供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应提供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二、涉外结婚登记的程序

l、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含直辖市、自治区)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3、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5、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7、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三、关于涉外结婚法律适用的规定

我国1990年《婚姻法》对成立涉外婚姻未作规定。我国处理涉外婚姻问题的法律规定主要有:1983年8月17日由国务院批准发布的《中国公民国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1983年11月28日由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司法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发布的《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1983年12月9日由民政部作出的《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以及1986年《民法通则》第147条。我们根据这些规定来讨论我国对涉外结婚的处理问题。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结婚问题
我国一般允许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侨民)在我国境内结婚,但不准我国的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同外国人结婚。按照《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2条:“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民法通则》第147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这表明,在我国境内,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应遵守中国的法律,也就是婚姻缔结地法。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方式为民事登记方式,对外国人同中国公民结婚登记还有一些特殊要求:
1、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外国人须持有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事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外国侨民由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相当于县级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复婚的,按结婚办理。
(2)外国人之间在中国境内的结婚问题
在结婚实质要件方面,我国立法对法律适用问题尚无明确规定。在实践中,我国一般要求当事人遵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即依婚缔结地法,但也适当照顾有关外国法中关于结婚实质要件的具体规定。在结婚形式要件方面,根据民政部《关于办理涉外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对于男女双方都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人,或者一方是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另一方是临时来华的外国人,要求在华办理结婚登记的,只要他们具备《中国公民国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所要求的证件,符合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可予办理结婚登记。为了保证婚姻登记的有效性,可以让婚姻当事人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婚姻登记有效的条文。长期居住在我国港、澳特区的外籍华人申请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对持有其国籍所属国证明的,也按《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办理。这实际上是主张在结婚形式要件方面适用婚姻举行地法。我国也承认基于条约或互惠,外国人双方在具有同一国籍的情况下,到本国驻华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或依宗教仪式结婚。但是,这种登记或举行宗教仪式并不免除他们遵守我国婚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有义务。
(3)中国公民之间以及中国公民与外国人之间在中国境外的结婚问题。
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包括结婚当事人双方为中国人或一方为中国人在我国境外结婚。在实践中,我国从尊重当地国家的主权及保护当事人的实际利益出发,承认他们根据当地法律而缔结的婚姻是有效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关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的规定也适用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结婚的情形。但我国法律对结婚当事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在我国境外结婚适用什么法律无明文规定。对中国公民来说,为了使他们的婚姻在日后回国的情况下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要求他们缔结婚姻时尽量不与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主要是不应与婚姻自由的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以及保护妇女合法利益原则相抵触。
至于外国人在我国境外结婚,一般不会和我国发生直接联系,但有时会发生承认或确认其效力的问题。例如,按伊斯兰教缔结的一夫多妻制婚姻,只要是根据有关国家的有效法律所缔结的,婚姻当事人到我国旅行或工作,我国并不否认这种婚姻在我国境内的效力。

四、关于外国人在中国与中国人结婚后,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的有关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是公民合法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身份证明;
2、因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外国人的原国籍不因其在中国与中国人结婚后自行消灭,因此,除非其明示放弃原国籍后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否则不可能申请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
3、外国人申请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程序。申请对象:加入中国国籍: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恢复中国国籍:曾经具有过中国国籍的外籍华人或无国籍人;受理机关:在境内,为定居地的县(市)、地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手续:(一)填写申请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书》一式三份,每份申请表(书)贴上申请人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相片,并另附一张相同的相片,供签发证件使用。国籍申请书(标)由申请人用钢笔逐项、准确、如实地填写,字迹要清晰(儿童或本人无力填写的可由他人代填,但要在“代写人”处签字,申请人在“申请人”处盖章或按手印)。(二)申请人要求加入(或恢复、或退出)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三)相应证明: 1、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 (1)外国护照或旅行证件复印件; (2)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 (3)定居身份确认表复印件; (4)恢复中国国籍的,提供曾经具有过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5)加入中国国籍的,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所生的子女,须提供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4、外国人加入我国国籍后,即成为我国合法公民,与本土公民同等待遇,办理户口落户与办理身份证手续与本土公民相同。

⑨ 缅甸人嫁到中国怎么办结婚证

法律分析:必须在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一般涉外婚登机关在省直辖市。比如湖北的就只能在武汉涉外婚登办结婚。1,外国人一方在自己国家开单身证明,再做好双认证。2,中国人一方准备好户口,身份证。3,结婚证上的照片,可以自己准备,尺寸可以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处。4,外国人拿着护照(前往中国的签证)、单身证明,中国人拿着户口,身份证,以及三张照片,到中国人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5,填表格,登记,领取结婚证。6,如中国人一方要随外国人去国外居住,则另需将结婚证进行双认证——先到公证处将结婚证公证(1-2天),然后联系双认证代理公司将公证文件做双认证(2-4周)。7,中国人持结婚证双认证及各国所需其他材料,申请签证或居留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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