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老婆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壹’ 你好,我是中国人,先生是马来西亚华人,我想离婚,请问,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要看两国的国际条约,一般如果是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双方彼此承认对方对婚姻状态的认定,在这种情况下,就按离婚地的法律执行财产分割,当然这也是需要两国彼此认同的前提下。
‘贰’ 中国人跟马来西亚人离婚财产怎样分配2016
这要看你们在中国离婚,还是在马来西亚离婚。
这两个国家的法律都不一样分配的方式也不一样,最好是去找律师商量
‘叁’ 老婆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老婆要离婚财产分割如下: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肆’ 马来西亚31岁知名歌手茜拉宣布离婚,他们离婚之后需要分财产吗
他们离婚后需要分财产,茜拉结婚前事业一直都不错所以收入肯定也不菲,但是他们离婚后财产具体如何分配我们就不得而知,现在茜拉才提交离婚申请,丈夫因为工作原因要求延期处理,不过茜拉已经下定决心离婚,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茜拉现在和父母居住在一起,但是家人遭受水灾让她感到非常无助和失望,在茜拉最需要丈夫的时候他没有出现,两人的感情似乎早就存在问题,具体情况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希望茜拉可以度过这次难关。
现在对于茜拉来说最重要的不是财产问题,茜拉更关注的是什么时候可以和丈夫办理离婚手续,看样子茜拉在这段婚姻中过得并不幸福,茜拉也没有过多透露离婚的原因,这属于茜拉的私事,我们也期待茜拉的回归,希望她可以重新振作起来。
‘伍’ 马来西亚离婚程序
马来西亚离婚都必须上法庭的,如果你要和你丈夫挣财产,那么是必须请律师和他谈判,谈判破裂那么就打官司。
‘陆’ 老婆是马来西亚人,我是广州人,想离婚要怎样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柒’ 老婆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老婆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老婆提出离婚财产分配方式如下:
(1)离婚时的共有财产,一般当事人双方平分;
(2)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法律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
7、颁发离婚证。
‘捌’ 马来西亚离婚最新规定
根据马来西亚的离婚法,离婚可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双方同意离婚
结婚的男女双方在注册结婚的两年后,经过双方的同意、联名申请离婚,此等离婚不需提出特殊理由。
1982年以前的婚姻,即使是未经注册而是根据华人传统婚俗而结合,也必须到律师楼办理离婚文件向高等法庭请准离婚,才能离异(在报章上刊登离婚启事来解除婚约是无效的)。
2.单方面申请离婚
只有经过其中一方的同意,而另一方并不同意的情况下提出申请者,必须提出正式的离婚理由--双方的婚姻已经破裂到无法挽救的地步。
以上述理由提出申请者,必须以下列事实为根据:
a.配偶与他人通奸而导致你无法与他生活在一起。
b.配偶的行为举止使你无法与他生活在一起。
c.连续二年遭配偶遗弃。
d.与配偶分居达二年
(a,b及c必须经“婚姻调解庭”的调解失败后,才能正式向法庭提出申请)
3.任何一方向法庭申请要求宣判婚姻无效
在下列任何情况下,一项在1982年3月1日婚姻法令生效后结成的婚姻必须是无效的:
a.其中一方已婚,其原有婚姻还有效,而其原配仍然在世
b.其中一方是在十八岁以下或不同意结婚
c.与结婚之人有血统关系
d.与结婚之人是同性别
e.配偶性无能
f.任何一方不合作,无法完成婚姻生活
g.不是出自于自愿结婚,而是因恐吓,错误,精神不正常等原因而答应结婚
h.结婚之时配偶患有性病
i.结婚之时女方已经怀有他人的孩子
离婚的处理
离婚必须经过律师向高等法院办理,经高等法院的判决才属有效。
在谕令离婚时,必须经过以下二个阶段:
1.在听审后,高等法院将发出暂时离婚令。
2.在得到暂时离婚令的三个月后,将此暂时令申请改为绝对之离婚令。(在得到这绝对离婚庭令后,离婚者才可以再婚)
在1982年3月1日新法律(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实施后,注册结婚的结果是:
(一)此婚姻是合法和受承认的,并且一直延续至高等法庭判决取消婚姻或准许离婚或其中一方死亡。
(二)双方皆不可以重婚,也就是说多夫制或多妻制都是被禁止的。
(三)离婚或取消婚姻后,有关的赡养费、孩子(如有)的监护权和婚后财产的分配权力等都获得保障,若有任何要求可通过律师向高等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宣判。
‘玖’ 国外离婚怎么分财产
外国人离婚时分割财产的方法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2、夫妻分居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管理,用户所有;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同的财产抵消差额的差额;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习俗支付的彩礼,或婚前支付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财产可以归一方所有,分配入伙财产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的价值;
5、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无收入养殖和种植业,离婚时应从有利于生产发展、考虑经营管理、合理分割或折价等方面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