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离婚对女性有什么
㈠ 马来西亚离婚最新规定
根据马来西亚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一对夫妻如婚姻破裂欲申请离婚有以下两条管道:
1、采用该法令第52 条文,双方同意解除婚约,他们可从结婚日期起2年期满后向高庭提出一项联合申请。法庭可以或如果它认为适当或在它确认为双方乃出自愿,以及已对妻子及该项婚姻的孩子(如有)的抚养,照顾及保养方面作出规定后,作出一项离婚令,并可对该项离婚令加入适当的条件。
2、在婚姻调解委员会调解失败后,当事人可持婚姻调解委员会签发之P22表格入禀高庭提出申请。
婚姻法令:
在马国非回教徒婚姻法令下,1982年3月1日之后,婚姻没注册等于无效。1982年3月1日,新法律(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实施后,只有在“婚姻注册官”主持下所举行的婚礼,才能使男女双方结为合法夫妻,注册结婚后,男女任何一方,在婚姻持续期间都不能再和其他人缔结有效的婚姻(一夫一妻制),重婚者将犯重婚罪。
在婚姻法令生效前(即在1982年3月1日),根据华人传统风俗结成的婚姻,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婚姻,这等婚姻必须被视为已在婚姻法令下注册,并且必须继续有效,直到因为其中一方逝世、离婚或被法庭宣判婚姻无效而被解除。
但是在1982年3月1日后,法律硬性规定,只是依据婚姻法令注册的婚姻,才被视为合法的婚姻。也就是说,华人再也不能只举行华人婚礼而结成合法夫妻,因为没有注册的婚姻是无效,不被法律承认的。
在婚姻法令生效后,马国华人只能根据一夫一妻制结成夫妻。任何在婚姻法令下正式结过婚的人(不论是根据华人传统风俗或任何法令结婚的),都不能在婚姻持续期间,和其他人再次涉及婚嫁,不论该等第一次或第二次的婚姻是否在马国境内或境外结成。
如果再婚,就要面对重婚罪的指控,罪名成立,可被罚款或判坐监最高达7年或两者同时执行。在重婚下的第二次的婚姻必须是无效的,这等“妻子”在该男人逝世而未立遗嘱时,将无权继承其遗产。
㈡ 跟马来西亚人离婚财产会怎样处理,会涉及我的婚前财产吗
不会涉及婚前财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㈢ 马来西亚离婚怎么办
你们若在中国结婚,就必须按照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到你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若在马来西亚结婚,则需要看马来西亚的法律是如何对结婚规定的。
离婚的话,则看你们将选择在哪里的法院起诉,将适用那个国家的法律。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㈣ 离婚对女性的负面影响有哪些
本人男,说一下我个人的看法,
女人的改变从结婚开始,女人的蜕变从离婚开始。
对于女人来说,离婚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因为,就要离开了一起生活的家,和熟悉的人(丈夫,公婆等)同时还要面对周围人的指指点点。可以说是压力很大。
开始新的生活,为了生计奔波,从女人变成女汉子。需要一个强大的内心。
虽然,周围肯定有离婚的女人,但是,自己不经历,永远不会知道她们的感受。
㈤ 马来西亚婚姻法
你咨询的是哪里的律师是马来西亚的律师吗?一般马来西亚离婚都是半年一年,有得甚至2年,就算申请自愿离婚也一样,需要等待的时间比较长,这个原因是因为马来西亚不鼓励大家离婚。
另外可以恭喜你的是,如果你的男朋友的老婆或者你男朋友是马来人,是回教徒的话,你男朋友根本不需要离婚,因为按照马来西亚的规定只要夫妻一方是回教徒,另外一方就自动加入回教徒,是回教徒的话男方容许娶4个老婆,所以你男朋友自然就不需要离婚了
㈥ 离婚对女人来说伤害很大,离婚后会对女人造成什么影响
离婚对女性造成的心理伤害通常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自我认知的偏差。离婚给女性带来的心理创伤主要有:失落感、孤独感和自卑感。离婚常常首先是感情的破裂。曾经互相相爱的两个人彼此不再相爱,是自己年老色衰了吗?是自己落后于时代了吗?是自己不再有魅力了吗?大多女性会不断的追问。而往往这些问题在自己那里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这会进一步增加女性的怀疑和焦虑。这会唤起其内心深处的自卑感。缺乏自信是这一类离异女性的特点。
第四、培养几种个人爱好和兴趣。通过转移关注点,减少焦虑感。投入得做一些自己曾经非常喜欢,而因以前要照顾家庭和孩子而未能做的事。通过丰富自己的生活,建立起积极的环境,对于心理调节是非常有利的。
第五、多结交一些益友。朋友是最好的支持系统。不仅要结交女性朋友,更重要的是要渐渐结交一些男性朋友。通过这样,纠正自己对异性的错误意识,也有利于开始新的生活。
离婚对于女性的影响是巨大的,但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看到,这只是女性生活中一段曲折的经历,经过调节后,定能驱走心里的阴霾,重树女性美丽的人生。
㈦ 离婚对一个女人的影响有多大,伤害有多大
岁数年轻些没有孩子伤害小一些!如果年纪大了离了婚又有孩子那伤害可大了!以下结论针对有孩子年龄过30的即将要受伤害的女性而言:
一般来讲,离婚是人生的重大挫折(除去那些早入他人怀抱的),这些挫折包括亲子分离、财产分离、感情分离等等,但在一段夫妻关系破裂前,对这些应该曾考虑过。所以当你不能承受这其中之一,就死死抓住婚姻,受尽万般欺负也不松手,一旦松手就坦然面对挫折。
看到太多的女人(包括我)因为离婚而憔悴,甚至有人就此毁了一生,也看到有人(也包括我)终走出离婚的阴影,可以从容面对人生。在现在看来,离婚对女人的伤害归根到底只有一点,就是打击了自信心,别看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可是却可以让你在人前抬不起头,在人群中不能从容淡定,在工作上不能挥洒自如,在感情上不再信任他人。。。
在婚姻中,女人的传统意识是围着丈夫和孩子转,女人即使奉献得多,但心中有最后的归宿,所以付出再多也觉得值,而失去婚姻后便开始缅怀自己失去的东西,觉得曾经的不值。在感情上,婚姻中最后的离弃可以让女人产生长久的阵痛,一件小的事情就可以引发,甚至于双方再婚后还会暗自较劲,时常发作。
如果一个女人能重拾自信,那离婚这件事就成为历史,而不是阴影了。女人的特质决定了女人不能象男人那样轻松应对离婚,而社会环境也对离婚的女人似乎更加关注,那怎样应对环境、减少这个伤害,重新建立新的生活秩序呢?
首先,承认过去,包括美好的和错误的,如果过去没有美好全是错误,那么勇敢一点,承认你曾经作过愚蠢的选择或是个愚蠢的人,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相信曾一起走过婚姻的男女不可能没有一丝美好,那些美好可以冲淡你的怨恨。我曾无数次地怨恨过,但清醒时我从未后悔当初的选择,这是人的性格决定的,在没有改变性格之前,只有接受。只有完全接受你曾犯的错误并让自己为它负责才能走出怨恨,而没有怨恨是找回自己的第一步。
其次,承认现实,包括各种分离,很多原来拥有的东西不再属于你,即使你不甘、不舍也没用了,有人在你的生命里已成为过去,但有人(孩子)在你生命里永远存在而且重要,多少关系已客观存在,就让他存在吧。其实看清现实可以让女人不再纠缠以前的关系,我是我,你是你,彼此除了陌生人之间的礼貌不再有其他关注。当然现实也包括你们有过去,有共同的血肉(这往往是最令女人纠结的)。现实中你是一个单身女人,更要为自己负责。
再次,找回自己。承认过去和现实也许可以勉强自己在一瞬间做到,但找回自己也许要很多的时间和思考。或许这是个漫长的过程,但相信每个人通过向内心审视,都可以找到本来的自己,看见自己的真正需求,接受自己不完整的人生,从而重拾信心,活得潇洒而自在(看上去有点难而已),因为婚姻虽然失去了,但亲情、友情还在,女人天生的优点还在,个人的优点也在,只是在憔悴中暂时失去了光华而已。不管曾付出多少,失去多少,那都是在过去的爱和责任下的形式了。
㈧ 咨询马来西亚婚姻法
有效。就算是移民当了别国国籍,婚姻在马来西亚法律上是有效的。我建议去中国也登记比较好,对你有保障。
㈨ 马来西亚婚姻政策
《马来西亚婚姻法》的规定很长很多,大致和中国及其他文明国家一样,要求一夫一妻,婚姻自由,男女平等,有法定婚龄限制,有禁止结婚的情形,必须要进行结婚登记等等……
只要夫妻一方是回教徒,另外一方就自动加入回教徒,是回教徒的话男方容许娶4个老婆;
政府不支持离婚,所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从起诉到最后的判决,耗期很长,一般为1-2年,半年算很快的了;
马来西亚的宗教问题比较复杂,所以不同宗教之间的通婚会有比较多的教义限制。严格意义上说,很多和法律是有一定冲突的。在解决冲突的过程中,人们普遍重宗教,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