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属于什么法系
㈠ 现在世界上两大法律体系是哪两大法律体系
是以英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和以罗马法为起源的大陆法系。
一、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Civil Law System)是指欧洲大陆上源于罗马法、以1804 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各国法律,所以大陆法系也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1896 年,德国以《法国民法典》为蓝本,制定了《德国民法典》,该法典以后为一些国家所仿效。
故大陆法系又称为罗马一德意志法系。属于这个法系的除法国、德国两国外,还有奥地利、比利时、荷兰、意大利、瑞士、西班牙、明治维新后的日本以及亚、非、拉部分法语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二、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亦称“普通法系”、“英国法系”、“判例法系”、“海洋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指英国从11世纪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以及仿效英国的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
产生于英国,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和地区。
是西方国家中与大陆法系并列的历史悠久和影响较大的法系,注重法典的延续性,以传统、判例和习惯为判案依据。
(1)马来西亚属于什么法系扩展阅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和根本依据,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
是保障我们国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的统一整体,这个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
㈡ 马来西亚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还是英美法系的国家啊在马来亚大学读法律硕士有前途没啊
英美法系
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和地区。
㈢ 法律问题: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有哪些国家
大陆法系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欧洲国家,也包括曾是法国、西班牙、荷兰、葡萄牙四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如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等及中美洲的一些国家,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旧中国也属于这一法系。
海洋法系又称英美法系包括:英国(不包括苏格兰)、美国(路易斯安那州除外)外,主要是曾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国家和地区,如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缅甸、加拿大(魁北克省除外)、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地区也属于英美法系。
㈣ 东南亚国家中哪些属于英美法系国家
属于英美法系的国家除了英、美两国外,还包括一些英联邦国家和原属英殖民地或附属国的亚洲、非洲、大洋洲和加勒比海地区,如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等。香港也是的
㈤ 法律体系都有哪两大类,分别以那几个国家为代表
英美法系(海洋法系)、大陆法系(罗马法系)。
英美法系国家:美国、加拿大、澳洲、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巴基斯坦等地,均采用这种法系;
大陆法系国家:法国、意大利、德国、荷兰、葡萄牙等、日本。
一、英美法系
起源于中世纪的英格兰,目前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约24亿人)生活在英美法司法管辖区或混合民法系统中,他们当中大部分以英联邦国家为主。
该法系与欧陆法系(又称“大陆法”)并称为当今世界最主要的两大法系。从法律渊源来看,英美法系的特点就是判例法,即反复参考判决先例(precedent),最终产生类似道德观念一般的普遍的、约定俗成的法律(customary rules)。
二、大陆法系(Civil Law System)
以1804 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各国法律,所以大陆法系也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1896 年,德国以《法国民法典》为蓝本,制定了《德国民法典》,该法典以后为一些国家所仿效,故大陆法系又称为罗马一德意志法系。
(5)马来西亚属于什么法系扩展阅读
主要特征
第一,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第二,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第三,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第四,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另有法律体系的特征
1、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包括被本国承认的国际法。
2、它是现行法构成的体系
3、构成法律体系的单位是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由若干相关的法律规范构成的,因此法律规范是法律体系构成的最基本单位。
4、法律体系不同于立法体系,立法体系构成单位是规范性文件。
㈥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分别是哪些国家
大陆法系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欧洲国家,也包括曾是法国、西班牙、荷兰、葡萄牙四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如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等及中美洲的一些国家,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旧中国也属于这一法系。
英美法系包括:英国(不包括苏格兰)、美国(路易斯安那州除外)外,主要是曾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国家和地区,如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缅甸、加拿大(魁北克省除外)、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地区也属于英美法系。
拓展资料:
法系是西方法学中一个常见的概念。一般认为,凡是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具有某些共同特征,形成一种传统或派系的各国法律,就属于同一个法系。所以,西方法学所谓的法系,主要是按照法律的特点和历史传统对各国法律进行分类的一种方法。
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历史上法的阶级本质和其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对法所进行的基本分类。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分类方法之一种。与法系比较,前者侧重时间性,后者侧重地域性;前者侧重实质特征,后者侧重形式特征。
㈦ 属于普通法系的国家
属于普通法系的国家是英国和美国。普通法系一般指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法系或者海洋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于英国,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和地区。到18世纪至19世纪时,随着英国殖民地的扩张,英国法被传入这些国家和地区,英美法系终于发展成为世界主要法系之一。
它们在法律分类、宪法形式、法院权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 英美法系的主要特点是注重法典的延续性,以判例法(简单解释判例法就是以前怎么判,现在还是怎么判)为主要形式。法系是按照法律制度的历史传统,法的渊源,法在形式、结构上的特征,法律实践、法律意识以及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外部特征所作的分类。 与普通法系对应的是大陆法系,大陆的意思是相对英伦三岛来说的欧洲大陆,大陆法系又名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主要是曾为法国,西班牙,荷兰,葡萄牙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使用,也包括日本,泰国,土耳其等国家使用。
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都是资本主义类型的法律,在经济基础、阶级本质、法律基本原则方面是一致的,但由于不同的历史传统的影响,在法律形式和法律运行方式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其最显着的特点就是民法典,我国目前还没有成型的民法典,但正在努力中,我国从晚清到民国时的立法就有意参照民法法系,日后肯定会向民法法系发展。其有完整的理论构建体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㈧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分别是哪些国家还有中国是什么
大陆法系的国家有法国、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德国、奥地利和瑞士,扎伊尔、卢旺达、布隆迪、日本、泰国等。
英美法系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
㈨ 马来西亚是属于哪个国家
马来西亚不属于哪个国家,它本身就是一个国家。马来西亚(马来语:Malaysia;英语:Malaysia;简称大马是一个位于东南亚的国家,由前马来亚联合邦、沙巴、砂拉越及新加坡于1963年9月16日所组成的联邦制、议会民主制、选举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国家,新加坡后来在1965年8月9日从联邦中被除名,并独立建国。
(9)马来西亚属于什么法系扩展阅读
马来西亚这个名称是在1963年被采用,当时已经存在的马来亚联合邦,加上新加坡、北婆罗洲与砂拉越共同参组这个新的联邦。在此之前,这个名字本身已经隐约用来指称东南亚的某些地区。在1914年芝加哥出版的地图上,马来西亚这个字指的是马来群岛之内的某些领土。
这个区域的大陆部分称为马来亚,直到1963年与沙巴、砂拉越与新加坡合组马来西亚为止。菲律宾的政治人物一度考虑将他们的国家命名为马来西亚,但在1963年这个名称已先被采用。
在1963年组织联邦时,其他的名字曾被考虑:其中一个是狼牙脩(马来文:Langkasuka),这个名称源自在公元1世纪到2世纪,在马来半岛北部的一个历史悠久的王国。民间简称马来西亚为“大马”,是为了区别本来的马来亚联合邦(即西马)。
㈩ 以下哪个国家属于英美法系国家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或者海洋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于英国,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和地区。到18世纪至19世纪时,随着英国殖民地的扩张,英国法被传入这些国家和地区,英美法系终于发展成为世界主要法系之一。它们在法律分类、宪法形式、法院权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 英美法系的主要特点是注重法典的延续性,以判例法(简单解释判例法就是以前怎么判,现在还是怎么判)为主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