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领结婚证去哪里领
1. 日本人结婚
日本人结婚要先去市役所拿婚姻届(免费)和戸籍誊本(45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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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婚姻届需要写2个见证人(父母or朋友)的名字和见证人的印章,婚姻届写完后和戸籍誊本一起交到市役所,批准后就是夫妻了。市役所会帮你做一个新的户籍,一般需要3~4天。新的户籍做成之前可以申请婚姻届受理证明书(1400日元
很少有人去申请)。
新的户籍做成后戸籍誊本可以证明双方是夫妻关系。
印象中日本应该没有结婚证吧。
2. 中国人和日本人结婚,在日本登记,需要哪些证件,如何登记
如果女方中国不去日本,男方日本带女方材料自己去申请能领到结婚
3. 我老公是日本人,我们怎么办理结婚证啊!
您想在中国领结婚证是吗?这个属于涉外婚姻啊。
具体请咨询您当地的民政局。
这种问题网络不一定准确,还是咨询相关部门毕竟靠谱
网上查了一下,相关资料如下,但是还是跟民政部门确认一下: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4. 日本人都是去哪里领结婚证的
日本人结婚不领结婚证。只要到区役所登记一下就可以了。另外日本人结婚牵扯到一个“入籍”的问题。就是女人嫁给了男人,就要把自己原来的户口取消掉,然后入到男人的户籍里。最主要的是连女人的姓都要改成男人的姓。比如:原来叫“田中香”的女孩和姓“铃木”的人结了婚,那么这个女孩以后就改成叫“铃木 香”了····
5. 想在日本拿结婚证
申请者双方为中国公民,且双方或一方居住在辖区内,均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可以在大使馆、总领事馆申请登记结婚。
一、申请所需材料
1、护照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2、《住民票》原件(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在留卡》或《外国人登录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近期合影照片3张(正面免冠头像,4cm×5cm)
4、当事人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1份
说明:
1、办理登记结婚申请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
2、申请人须在领事官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名、填写当日日期。
3、领取结婚证时,双方当事人须同时到场。如另一方因故确实无法来大使馆、总领事馆,在确保所填表格无误的情况下,可出具委托书委托另一方代领。委托人需在委托书签名盖章。
4、办理登记结婚申请时,可同时办理结婚公证。
5、辖区内的中国公民与在第三国居住的中国公民申请登记结婚,须提供驻当地中国使领馆出具的独身证明。
6、一方为持短期签证来日结婚者,还需提供国内出具的未婚公证。
满意请采纳。
6. 在日本工作和日本人结婚为什么在驻日领事馆领不了结婚证
关于在日本工作和日本人结婚为什么在驻日领事馆领不了结婚证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大使馆的解释:
中国大使馆仅受理双方当事人均在日本具有6个月以上合法在留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结婚登记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大使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不低于22周岁,女方不低于20周岁者方可在大使馆登记结婚。
中国大使馆不受理当事人一方为外国公民的婚姻登记申请。请当事人前往日本市或区役所申办有关手续。
在日本市或区役所登记结婚:
双方当事人均为中国公民的亦可在日本有关部门登记结婚。当事人可先在大使馆办理《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
回中国登记结婚:
中国公民回国办理登记结婚手续,请先在大使馆办理《无配偶声明书》公证。
日本籍人士去中国登记结婚:
日籍华人或日本人拟去中国申办有关婚姻登记手续,其婚姻状况证明要经日本外务省认证和中国大使馆认证。
2、携带护照、登录证等个人证件前去办理。也可提前电话问询:03—3403—3064(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00—18:00)
7. 结婚证在哪里领
结婚证需要到当地民政局去领取。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双方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是: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无配偶证明、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8. 和日本人结婚登记前需要什么手续,在哪办理呢
与外国人结婚登记前需要什么手续
中国公民:1、本人的户籍证明;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男女双方的照片。
对上述证件齐全的结婚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和中国公民不属该规定中禁止与外国人结婚的人员,准予结婚,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