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务签证去哪里办
‘壹’ 日本商务签证怎么办理
日本商务签证申请需要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签证申请书(贴付照片,2寸白色背景)(PDF格式)
2.护照
3.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域内的申请)
4.职业证明(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注:因私护照以外的申请者应在提交照会的同时付上注明申请人所属单位、职务的名单。
5.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6.户口簿复印件
二、从日本使馆受理翌日起第4个工作日发给结果。
签证有效期:短期停留签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根据申请情况发给停留期间为15天、30天、90天的签证。
拓展资料:
赴日签证
中国(除香港、台湾)访问日本,不管要逗留几天都必须提前办理好签证。原则上,如果签证申请人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符合要求即予以发给签证。
1、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居住国的再入境权利及资格。
2、提出的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
3、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及难民认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号,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
4、申请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条第1项各条的任何一项。
请注意根据你的护照的类型、访问日本的目的、逗留时间等,手续和所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另外、本馆的签证手续原则上需要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还有,单次签证的有效期是从发给日的次日起算3个月,且不可延长,因此请注意你的申请时
(注)“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属本馆管辖地区之内的申请者,咨询时,请直接与本馆领事部签证处(电话: 010-6532-2007)联系。
‘贰’ 去日本签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申请日本签证可以通过两个渠道申请:
(一)个人申请日本签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准备签证资料:在日本使馆官网下载签证申请表等模板类文件;
第二步、签证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所属的领区签证处交款,向领馆递交资料;
第三步、等待领馆受理;
第四步、领取签证。
(二)通过旅行社申请办理流程:
第一步:按照页面要求准备资料
第二步:资料递交旅行社
第三步:旅行社审核材料
第四步:递交使馆
第五步:等待出签
第六步:出签后,客人自取或是签证通过顺丰寄回护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第五条 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第六条 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并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
(一)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二)D字签证,发给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三)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四)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五)J1字签证,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六)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发团体L字签证。
(七)M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八)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九)R字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十)S1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S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十一)X1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X2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短期学习的人员。
(十二)Z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叁’ 日本签证怎么办理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申请流程:
除外交签证外,其余签证均由日本驻华使领馆指定的代办机构代理,旅游签证由指定旅行社代理,不接受个人申请。所以在申请日本签证时,申请人须先电话咨询代办机构或旅行社,了解需要准备的具体资料并送交代办机构即可,无须亲自去使领馆排队申请
签证材料:
1、本人护照 :申请者须持有本人签名的六个月以上的有效因私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请一并附上 护照签名必须与个人资料表签名完全一致
2、本人照片: 2张, 三个月内4.5x4.5cm白底彩色近照
3、身份证复印件 :1份, 必须是用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二代须复印双面)
4、户口本: 1份 ,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首页 (有同行家属时)能体现关系的户口本或亲属关系公证书
5、名片:2张,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如有公司简介也最好提供 (这个其实是不需要的,如果提供只能作为辅助材料提供,不影响签证)。
6、签证申请表:1份,由申请人本人如实、完整填写并签名 另备个人签名空白资料表1-2份 护照签名必须与个人资料表签名完全一致 日本使馆非常注意签名的正确性。
7、在职证明:1份 担保信必须盖有所在单位的公章,说明申请人职务,在此工作时间,在日期间依从日本法律、不脱团活动、旅游结束后按期间回国。如有滞留不归,由本人及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领导的签名、联系电话、日期(日本个人旅游签证,最重要的是需要注明年薪10万元,如果没有注明是申请不到的)。
8、企业营业执照:1份 国家政府机关无须此项,但要提供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企业的话,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学校或事业单位等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9、个人资产证明:1份 5万元存款证明原件,半年以上的银行活期/定期存折、房产、车的复印件各一份资产证明越多越好(日本驻重庆领事馆对银行流水没有要求,可以不提供)
10、结婚证:1份 结婚证复印件(日本领事馆对在一个户口本的人员才会认定为亲属,如果夫妻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都是单独的户口,光是提供结婚证,使馆是不认可的,需要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
11、特殊人群:
退休人员:如申请人为退休人员,需要提交退休证的
在校学生:如为学生,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有父母同行提供父母资产
无业人员:如申请人无雇主,需提供居委证明
暂住人员:非广东领区提供居住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肆’ 去日本的商务签证怎样办理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签证申请书
2、护照
3、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内的申请
4、职业证明,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因私护照以外的申请者应在提交照会的同时付上注明申请人所属单位、职务的名单
5、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6、户口簿复印件
7、照片2张,2寸白色背景
【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1、招聘理由书
2、停留日程表
3、身元保证书,以业务为目的、且邀请人为日本国政府中央府省厅的课长或大学教授级别以上的人时,可省略身元保证书;如果申请人持因公护照申请,也可以省略
4、关于邀请单位的材料如下:(国家或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如果申请人持因公护照,也可以省略)
a、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法人登记簿誊本,发行后3个月以内;如果是在日本国股市上市的企业,可用最新版的“会社四季报”上该企业部分的复印件代替
b、没有登记注册的单位:以下(1;)或(2;)项中的任何材料均可
(1)公司、团体概要说明书
(2)简介书或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概要的资料
c、大学教授邀请时:在职证明书
‘伍’ 日本签证到哪里办
【法律分析】
目前,是在北京办理的。
大使馆、各总领事馆、办事处管辖地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第十六条 申请人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的,由其居住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并制作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居住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外国护照、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并通过公安部“全国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数据库”和“全国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数据库”对其进行身份核查。有关审批签发、制作、不予签发出入境通行证等的程序、要求参照边境地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出入境通行证的有关规定执行。
‘陆’ 我想办理去日本的签证,在哪可以办理
申请日本签证可以通过两个渠道申请,一、个人申请日本签证办理流程,准备签证资料,官网下载签证申请表的模板类型证件,签证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所属的领区签证处交款,向领馆递交资料,等待领馆受理,领取签证;二、通过旅行社申请办理。
‘柒’ 去日本的商务签证怎么办理
日本商务签证材料
1、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2、在职证明一式两份,中文一份,英文一份,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司红章.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收入、旅行时间、负责人职务、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和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号。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3、包括“身元保证书”、“招聘理由书”、“滞在预定书”、“申请人名单”。(其中行程表安排必须有效,“身元保证书”必须盖有邀请公司的公章及负责人的私章);
4、日方担保人资料:
a.保证人为己办理法人登记的企业,社团时提供登记薄誉本(如果邀请方是日本的上市企业,可以用会社四季报中该公司部分的复印件代替登记薄誉本);
b.担保人为未办理法人登记的社团时提供"现在事项全部证明书"(营业执照公证书).
c.担保人为个体经营者时提供企业概况数目.
d.担保人为大学教授并为文化交流目的的的邀请时,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
(7)日本商务签证去哪里办扩展阅读:
日本签证发放条件
1. 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居住国的再入境权利及资格。
2. 提出的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
3. 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及难民认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号,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
4.申请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条第1项各条的任何一项。
‘捌’ 日本商务签证怎么办理流程
一、申请流程
1. 签证申请者确定赴日目的并拟定行程计划。
2. 登陆日本驻华使领馆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申请信息和签证所需材料,下载签证申请表。
3. 选择代理机构办理签证申请,准备签证材料,缴纳签证费和签证服务费。
4. 等候签证申请审核或补充资料。
5. 领取签证。拿到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使领馆联系。
二、签证材料
1. 团体与个人观光旅行签证
1) 签证是发给以观光旅游为目的申请人,除观光旅游以外的短期访问目的都不属于此类签证颁发范围。
2) 团体观光旅行:人数在5名—49人以下为团体,赴日行程15天以内。
3) 个人观光旅行:日方对人数更少的中国游客可发放个人旅游签证。与团队观光不同的是中日双方旅行社均不需要派领队和导游。
4) 中国公民如需申请此类签证,需通过日本驻华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授权的中国各旅行社进行申请。有关签证手续,由各指定旅行社代为申请。
2. 短期商务签证
1) 签证申请表(网上下载,也可在窗口领取).
2) 白底照片(长4.5cm、宽3.5~4.5cm)1张.
3) 护照.
4) 暂住证或居住证明(仅限户口不属于相关使领馆领区内的申请).
5) 职业证明(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6) 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7) 户口簿复印件.
8) 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详见使馆网站说明。
3. 配偶短期停留签证
1) 颁发对象:
(1) 在中国国内居住1年以上日本人(不包括无签证者和持有有效期低于6个月的人员)的中国配偶。
(2) 若有去过日本的经历,且在日本停留期间,未违反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等日本国的法律。
(3) 不符合以上条件且不能提供以下材料者,应按一般探亲访友形式申请签证。申请多次签证时,必须能确认夫妻结婚及在中国同居一年以上,且申请人有一次以上的赴日经历。
2) 所需材料
(1) 签证申请表(网上下载,也可在窗口领取)。
(2) 白底照片(长4.5cm、宽3.5~4.5cm)1张。
(3) 护照。
(4) 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复印件。
(5) 暂住证或居住证明(仅限户口不属于相关使领馆领区内的申请)。
(6) 多次签证申请理由书(仅限申请多次签证时提交)。
(7) 申请人配偶(日本人)还需提护照复印件(包括首页、签证页、居留许可页、出入境记录页)和户籍誊本(发行后3个月内、能确认户主为该日本人,且与申请人有婚姻事实)。
(8) 申请人或配偶另外还需提供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的在职证明等能证明在职的材料,以及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能证明收入所得的材料。
4. 探亲访友签证
1) 签证申请表(网上下载,也可在窗口领取)。
2) 白底照片(长4.5cm、宽3.5~4.5cm)1张。
3) 护照。
4) 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复印件。
5) 暂住证或居住证明(仅限户口不属于相关使领馆领区内的申请)。
6) 能证明与在日亲属或朋友关系的材料(如亲属关系公证书、照片、书信等)。
7) 日方担保资料和邀请人需准备材料详见使馆网站。
5. 访日医疗居留签证
1) 医疗居留签证是发给以在日本接受治疗为目的而访日的外国患者(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的受诊者等)及其陪护人的签证。
2) 接纳范围:不仅限于在医疗机构中的治疗行为,还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健康检查、牙科治疗、疗养等。
3) 根据需要,发给外国患者多次有效的签证。多次有效签证仅限于发给1次停留期在90天以内的人。申请多次有效签证时,需要提交医生出具的“治疗预定表”。
4) 陪护人可以是患者的亲属,也可以是非亲属。陪护人将与患者获得相同的签证。但是,陪护人的访日目的仅为照料该患者的日常生活,不得从事可以获得报酬的活动。
5) 有效期限为3年或根据患者的病情等而定。
6) 停留期,最长6个月。具体停留期依患者病情而定。预定停留期超过90天的,必须以住院为前提。这种情况时,外国患者必须通过本人住院的医疗机构之职员或居住在日本的本人亲属,从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7) 签证申请手续注意事项
(1) 希望在日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外国患者需参考使馆网站所列的身份担保机构(国际医疗交流协调员、旅行社等)一览表,并与其中任何一个机构联系,委托受诊等安排。
(2) 请通过身份担保机构确定接纳医疗机构,并取得“医疗机构发行的受诊预定证明书及身份担保机构发行的身份保证书”(根据需要,也请取得治疗预定表)。
(3) 外国患者在日本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陪护人请提交以下1~3及6。)
8) 护照。
9) 签证申请表。
10) 照片。
11) “医疗机构发行的受诊等预定证明书及身份担保机构发行的身份保证书”。
12) 证明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材料(银行余额证明书等)。另,根据外国患者的国籍,提交材料会有所差异。具体提交材料,可咨询居住地所属领区的大使馆或总领事馆。
13) 户口簿复印件。
(1) 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在本领区内的申请)。
(2)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因住院接受治疗,必需居留90天以上时)。
(3) “治疗预定表”(因需多次治疗必需访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