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什么政治
① 日本是什么制度的国家
日本是资本主义的君主立宪制国家。由天皇制定宪法,最高法院院长也是根据内阁的提名由天皇任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便无其它实权,只是形式上的国家元首。
日本政治制度,战后日本其政体是议会制,具体而言属于议会中的议会君主制(也称君主立宪制)。日本的政府是议会内阁制的代议民主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原则,由国会,内阁,法院行使相应权力,国家主权属于国民,天皇作为国家象征被保留。
日本的统治机构分设立法、行政、司法部门,采用三权分立制。国会作为立法机关,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也是唯一的立法部门,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两院分别由选举产生的议员所组成。
② 日本的政治体制是什么
日本的政体是立宪君主制,日本政体由天皇、国会、内阁构成。国名:日本国。国旗:太阳旗。国歌:《君主御世》。国花:樱花。国鸟:绿雉。国石:水晶。
③ 日本的政治
日本为君主立宪国,宪法订明“主权在民”,而天皇则为“日本国及人民团结的象征”。如同世界上多数君主立宪制度,天皇没有政治实权,但备受民众敬重。日本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宪法没有赋予君主任何权力的君主制国家。
日本政治体制三权分立:立法权归两院制国会;司法权归裁判所,即法院;行政权归内阁、地方公共团体及中央省厅。
宪法规定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为日本国会,分为众参两院。选民为20岁以上的国民。 现行《日本国宪法》于1947年5月3日实施。宪法规定,国家实行以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天皇为日本国和日本国民总体的象征,无权参与国政;“永远放弃把利用国家权力发动战争、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第9条)。
根据宪法,日本实行以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鼎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天皇为国家象征,无权参与国政。国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和唯一立法机关。内阁为最高行政机关,对国会负责。日本首相正式名称为内阁总理大臣,是日本最高行政首脑。 日本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下属各级法院。采用“四级三审制”。最高法院为终审法院,审理“违宪”和其他重大案件。高等法院负责二审,全国共设四所。各都、道、府、县均设地方法院一所(北海道设四所),负责一审。全国各地还设有家庭法院和简易法院,负责民事及不超过罚款刑罚的刑事讼诉。最高法院长官(院长)由内阁提名,天皇任命,14名判事(法官)由内阁任命,需接受国民投票审查。其他各级法院法官由最高法院提名,内阁任命,任期10年,可连任。各级法官非经正式弹劾,不得罢免。
检察机构与四级法院相对应,分为最高检察厅、高等检察厅、地方检察厅、区(镇)检察厅。检察官分为检事总长(总检察长)、次长检事、检事长(高等检察厅长)、检事(地方检察厅长称检事正)、副检事等。检事长以上官员由内阁任命。法务大臣对检事总长有指挥权。
④ 日本地区的政治体制是怎样的
日本政治制度,战后日本其政体是议会制,具体而言属于议会中的议会君主制(也称君主立宪制)。日本的政府是议会内阁制的代议民主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原则,由国会,内阁,法院行使相应权力,国家主权属于国民,天皇作为国家象征被保留。
⑤ 日本的政治体制是什么
日本的统治机构分设立法、行政、司法部门,采用三权分立制。国会作为立法机关,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也是唯一的立法部门,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两院分别由选举产生的议员所组成。国会的权限如下:提名内阁总理大臣,作出对内阁不信任的决议,表决法律草案,决定预算,承认条约,对法官的弹劾审判,提议修改宪法等。行政权属于内阁,内阁由内阁总理大臣及其他国务大臣组成,内阁行使的有关行政权对国会负有共同责任。内阁除了处理一般行政事务以外,还要执行法律、处理外交关系、缔结条约、编制预算、制定政令。内阁总理大臣享有国务大臣的任免权,以保持内阁的统一。司法部门是法院。法院由最高法院及下级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家庭法院、简易法院)组成。所有的法官都独立行使职权,只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最高法院 院长根据内阁的提名由天皇任命,其他法官都由内阁任命。法院有权认定一切法律、法令是否符合宪法。
二战后,日本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执掌国家最高行政大权的内阁总理大臣由国会选举产生,内阁对国会负责,国会则由选民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由于日本政治结构中还有作为“国家象征”的天皇,可将其称为“议会君主立宪制”。
天皇 日本皇帝的称号,天皇是终身制,皇位世袭。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天皇只是国家的象征,无实权。天皇未被赋予“君主”的地位,天皇无统治总揽权、军队统帅权、宣战媾和权、缔结条约权、任免官员权、批准或否决法律权和单独命令发布权等,只是形式上的国家元首。
国会 日本国会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日本国宪法》规定,国会是“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和“惟一的立法机关”,拥有立法权、修改宪法的倡议和提案权、缔结条约的批准权、财政编制权、行政编制权和司法监督权等。国会两院分别设议长和副议长各1人。两院举行联席会议时,由众议院议长执行主席职务。
内阁 日本的内阁是日本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由总理大臣(首相)和20名国务大臣组成。总理大臣为最高行政首脑,由国会议员选举,天皇任命。国务大臣由总理大臣任免。国务大臣半数以上必须从国会议员中选任。国务大臣分别兼任各行政省、厅的行政长官或无任所大臣。内阁行使行政权,对国会共同负责。
内阁总理大臣 也称首相,是日本内阁的最高行政首脑,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内阁组织机构由三部分组成,即内阁的辅助机构、总理府和12个行政省。内阁的辅助机构包括内阁官房、内阁法制局、安全保障会议和人事院。内阁由首相和分管各省、厅的20名大臣组成。
⑥ 日本政治体制是什么
日本政治制度,战后日本其政体是议会制,具体而言属于议会中的议会君主制(也称君主立宪制)。日本的政府是议会内阁制的代议民主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原则,由国会,内阁,法院行使相应权力,国家主权属于国民,天皇作为国家象征被保留。
日本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宪法订明“主权在民”,而天皇则为“日本国及人民团结的象征”。天皇没有政治实权。日本政治体制三权分立:立法权归两院制国会;司法权归裁判所,即法院;行政权归内阁、地方公共团体及中央省厅。
日本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长期实行由天皇总揽统治权的君主立宪制。战后,根据1947年《日本国宪法》实行议会内阁制,天皇作为国家的象征仍保留下来。
明治维新以前的政治制度日本国家形成较晚,3世纪初期才出现早期的奴隶制国家,即邪马台国。约4世纪,在本州中部又兴起了一个更发达的奴隶制国家,即大和国。到5世纪,日本奴隶社会进入繁盛时期。646年,大和国发生“大化改新”,仿效中国唐朝的政治制度,实行自上而下的政治、经济改革,废除了奴隶制度,确立了中央集权的天皇制国家。701年以后,又积极推行律令制度,于702年和718年分别制定和颁布了《大宝律令》和《养老律令》,进一步肯定了大化改新的成果,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完成了奴隶制国家向封建制国家的转变。
⑦ 日本政治制度内容
日本实行多党制。虽在国会中占有席位的政党不少,但自由民主党自1955年以来长期单独执政。自由民主党内部派系林立,派系斗争从未间断,在斗争中,主流派和反主流派不断重新组合,这是日本政党制度的一个特点(见日本政党)。国民的权利00《日本国宪法》以尊重人权为基本原则,确认国民(不再是臣民)享有的一切基本人权不受妨碍,宪法所保障的国民权利是“不可侵犯的永久权利”,法律不得限制;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的范围比过去扩大,增加了对公务员的选举罢免权、公民的赔偿请求权、不受奴隶式拘束和苦役的自由、选择职业的自由、脱离国籍的自由、学问自由、生存权、受教育权、劳动权、刑事赔偿请求权等新的规定。
⑧ 日本政体是什么
日本政治制度,战后日本其政体是议会制,具体而言属于议会中的议会君主制(也称君主立宪制)。日本的政府是议会内阁制的代议民主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原则,由国会,内阁,法院行使相应权力,国家主权属于国民,天皇作为国家象征被保留
⑨ 日本是什么制度的国家呢
日本为君主立宪国,宪法订明“主权在民”,而天皇则为“日本国及人民团结的象征”。天皇没有政治实权,但备受民众敬重。日本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宪法没有赋予君主任何权力的君主制国家。
日本政治体制三权分立:立法权归两院制国会;司法权归裁判所,即法院;行政权归内阁、地方公共团体及中央省厅。
(9)日本什么政治扩展阅读:
1945年,日本在以美国为首的盟军占领、监督下,实施较彻底的改革,日本历史进入第三个引进外国先进文化的高潮。战后,日本利用有利的国际形势,放弃军备,一心致力开发本国经济。50年代经济复苏。60年代开始起飞,并持续高速增长。
80年代,日本成长为世界经济大国,并开始争做政治大国。战后日本实行君主立宪制政体,实行三权分立。1955年组建的保守政党自由民主党为长期执政党。主要在野党有社会党、公明党和民主社会党等。
⑩ 日本是什么主义国家
日本是军国主义国家。日本军国主义从1868年明治维新以后形成并发展,其思想渊源为古代、中世纪的日本武士道精神。而在军国主义意识支配下的武士道,对内成为毒化和控制日本国民思想的工具;对外则疯狂扩张,踏上侵略亚洲各国的道路,同时也将日本民族引向灾难,成为侵略战争的罪恶之源。
日本军国主义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孕育形成阶段,从明治政府成立起到西南战争结束的1877年。在这期间,日本确立和巩固了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政府,建立起军国主义的经济基础,建立了军国主义的武装和警察、监狱,并开始对外实行侵略扩张。
第二阶段是近代日本军国主义体制完全确立阶段。以陆军卿山县有朋发布《军人训诫》和《参谋本部条例》的1878年至日本发动甲午战争的1894年。这一时期,日本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思想各领域均确立起军国主义体制。
第三阶段是发展与演变阶段。从甲午战争后的1895年至法西斯军国主义败亡的1945年。日本近代军国主义确立后,几乎是每5年就对外用兵一次,直至彻底败亡。1936年法西斯上台,则是近代日本军国主义的极端表现形式。
今天的日本军国主义仍然有残留,右翼势力极力抹杀在二战中犯下的滔天大罪,美化侵略,参拜神社等。招致了亚洲国家以及全世界的极力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