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日本资讯 » 人在日本怎么办中国的财产公证

人在日本怎么办中国的财产公证

发布时间: 2022-07-26 03:50:55

㈠ 在日本中国人去大使馆办理放弃财产的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先去找个律师发表一份放弃财产的声明的书面材料,然后拿着书面材料去大使馆公证你的声明有效。 非专业仅供参考

㈡ 人在国外怎么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

可以直接到驻外使领馆办理委托公证,或者在微公证上在线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房屋买卖委托公证办理所需材料包括:
1、出卖人、买受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②法人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即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
2、出卖人系自然人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标的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的,需夫妻共同申办公证):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
②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3、出卖人系法人的,需提供公司有权决策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出具的同意出售的会议决议;
4、房产证原件,若出售房产抵押在银行,应提供房产证复印件(银行盖章确认)及借款、抵押合同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商品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等房产权利凭证及交房通知书、房屋质量保证书等房产交付凭证;
5、买受人支付过房款的,提供相关收据或转账凭证;
6、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7、出卖人、买受人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还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8、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㈢ 人在日本,现在在国内买房,委托公证是一定要去大使馆吗需要什么材料,大概多久能办好呢,很急很急

也可以在线办理,在微公证小程序上就可以在线办理委托公证了

㈣ 人在国外怎么办理公证委托书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向驻在国当地公证机构提出委托书公证申请,并在当地认证机构(一般为外交部门)及我驻外使领馆办理认证。当地公证机构不接受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或者不能为中文委托书出具公证的,当事人可以到中国驻外使领馆提出委托书公证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㈤ 加入日本国籍后中国的财产怎么办

一、需要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证明,经期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根据民法通则关于涉外部分的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继承适用财产所在地法律,故其余手续参照适用。

《继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所以,要适用中国的法律。

也就是说,流动资产需要看日本的相关法律,固定资产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并激纳一定比例的诸如遗产税之类的税款。

㈥ 本人在日本办理产权授权委托书公证驻日中国大使馆认证怎么做

办理产权授权委托书公证需要按照大使馆的要求来做。
授权委托书是指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㈦ 遗产继承公证 继承人在海外不能到场怎么办

在国外的继承人放弃在中国的财产继承权,如无法亲自回国,需要到国外当地的公证处做放弃继承的公证然后再到中国驻国外的使领馆办理公证书的认证手续,将公证书、认证书快递回国。如能自己亲自回国,在国内公证即可,不需要认证手续。
法律分析
继承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在具有涉外因素的继承中具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我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一、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申请人为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6.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及其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证明。7.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二、申请人为遗嘱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同法定继承人应提供的1至5项证件及材料;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如该遗嘱为被继承人在域外所立,则该遗嘱还须经立遗嘱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3.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4.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㈧ 人在国外怎么委托公证

法律分析:1、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委托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章程;委托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

2、委托人提供的委托书文本或公证人员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代为草拟的委托书文本。

3、委托内容涉及婚姻状况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或出具的有效证明、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涉及亲属关系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开具的证明;涉及财产的,应提供所涉财产的财产凭证如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涉及放弃或主张继承权的,应提供被继承人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医学死亡证明、委托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产的财产凭证。

4、与委托书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热点内容
西班牙8号球员有哪些 发布:2023-08-31 22:08:22 浏览:1570
怎么买日本衣服 发布:2023-08-31 22:08:20 浏览:926
新西兰有哪些人文景点 发布:2023-08-31 22:06:06 浏览:1533
皇马西班牙人哪个台播 发布:2023-08-31 22:05:05 浏览:1472
新加坡船厂焊工工资待遇多少一个月 发布:2023-08-31 22:01:05 浏览:1577
缅甸红糖多少钱一斤真实 发布:2023-08-31 21:57:45 浏览:1227
缅甸200万可以换多少人民币 发布:2023-08-31 21:57:39 浏览:1190
新西兰跟中国的时差是多少 发布:2023-08-31 21:53:49 浏览:2407
中国哪个地方同时与老挝缅甸接壤 发布:2023-08-31 21:52:06 浏览:1204
土耳其签证选哪个国家 发布:2023-08-31 21:37:38 浏览: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