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土耳其宏觀稅負低
『壹』 我國宏觀稅負率偏低的原因是什麼
因為低,所以低。想低就低,低的響亮。
『貳』 宏觀稅負是怎麼算出來的
宏觀稅負是指一個國家的稅負總水平,通常以一定時期(一般為一年)的稅收總量占國民生產總值(GNP)或國內生產總值(GDP) 、或國民收入(NI)的比例來表示。
計算公式:
稅收總量/GNP,或稅收總量/GDP,或稅收總量/NI。
簡介:
生產力發展水平、政府職能的范圍以及政府非稅收入規模等是決定宏觀稅負水平高低的主要因素。宏觀稅負問題始終是稅收政策的核心,宏觀稅負水平合理與否對於保證政府履行其職能所需的財力,發揮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有著重要意義。
宏觀稅負是指政府收入佔GDP的比重,是衡量政府收入規模的重要指標,反映了一個國家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程度。
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統計口徑,政府財政收入包括稅收、社會保障繳款、贈與和其他收入。按此統計范圍,中國政府除納入一般預算管理、可以統籌安排用於民生支出、提供一般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公共財政收入外,還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社會保險基金收入。
『叄』 為什麼imf 中國宏觀稅負低於發達國家
不是自稱而是事實!近年來國際社會對中國是否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議論紛紛。一些發達國家認為中國已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開始停止援助中國;還有國家認為中國應當在國際事務中承擔更大的責任。在國內,主流輿論則堅稱中國依然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只承擔和自己發展水平相應的國際責任。看來,對中國是否是發展中國家的問題,有必要認真討論。發展中國家並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概念。事實上,自20世紀60年代以後,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內部出現了分化,出現了以亞洲「四小龍」為代表的「東亞模式」和以巴西、墨西哥、阿根廷等國為代表的「拉美模式」。它們都取得了經濟的高速發展。中國在過去30多年中,經濟持續高速發展,現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同時,中國的綜合國力大大增強,國際影響空前提高。中國的發展道路也被稱為「中國模式」。目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世界銀行每年都公布各國經濟發展狀況報告,在報告里,兩者分類各不相同。IMF把各國分為兩大組,發達經濟體為一組,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為一組。新興市場是個新類別,該類別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工業化水平比普通的發展中國家高,但在經濟社會的總體發展上,特別是在人均收入水平上還是大大低於發達經濟體,因此,新興市場在本質上算是發展中國家中的「優等生」。在IMF的分類中.中國被列入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但到底是新興市場還是發展中國家卻不清楚。世界銀行則是根據人均國民總收入,將經濟體劃分為低收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三類。截至2011年7月1日,低收入經濟體指其2010年平均收入在1005美元以下,中低收入則是1006-3975美元:中高收入為3976-12275美元,高收入為12276美元以上。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經濟體通常又稱為發展中經濟體。2010年中國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為4700美元。在世界銀行的分類中,中國屬於中等收入國家,因而是發展中國家。
『肆』 哪年我國宏觀稅負水平達到主要發達國家水平
於我國稅收負擔高低問題,一直存在爭論,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對於我國目前稅率適宜區間存在著不同看法,二是橫向比較時口徑的選擇不同。本文選取了以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這個指標為切入口對我國的稅收負擔進行分析和比較。分析認為,我國稅負從全球范圍來看處於中等位置,但由於稅制存在著較大的不合理性,再加上稅收運用透明度不夠,造成了和人民感覺負擔較重,幸福指數較低的局面。
一、宏觀稅收負擔的定義及其口徑的選擇
稅收負擔,也稱為稅收水平、宏觀稅負、宏觀稅收負擔水平等,它反映了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稅收分配數量關系,是一個國家稅收政策與稅收制度的核心內容,也是判斷一個國家稅負輕重的重要指標,它在實質上反映與調節國家與納稅人的利益關系。
目前,國內學者提出了不同的測度指標,在進行相關研究時,一般將我國的宏觀稅負分為大、中、小三個口經。大口徑的宏觀稅負,是指收入佔GDP的比重。中口徑的宏觀稅負,是指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小口徑的宏觀稅負,是指在一定時期內,稅收收入佔GDP的比重。目前我國非稅收入規模龐大,特別是在地方非稅收入項目眾多、規模龐大的情況下,如果不考慮非稅規模及其對和居民的負擔,就不能正確衡量的實際經費負擔狀況,在國與國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進行橫向稅收負擔比較就失去科學的基礎和可比口徑。在借鑒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經驗作出稅收負擔選擇時,如果僅僅用稅收收入佔GDP的比重來衡量稅收負擔,就會得出錯誤決策主張。而收入數據統計存在著一定的難度,收入實際規模難以確定,因此,本文主要採用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作為度量指標,來對我國的稅收負擔進行分析。
二、我國稅收負擔分析
(一)縱向比較
主流觀點認為,稅收的增長速度應和一國的GDP增長速度成正相關,但要低於GDP的增幅。由圖1-1可以看出,我國近年來稅收收入的增長速度一直高於GDP的增長速度,有些年份甚至高出較多。這表明,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宏觀稅負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就我們本國而言,這種增長趨勢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的負擔,許多不堪重負,不利於經濟的發展。
由表1-1可以看出,我國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較大,基本都在20%左右,且有增大的趨勢。這意味著,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的宏觀稅負實際上是不斷增大的。
(二)橫向比較
由表1-2可以明顯看出,中國的宏觀稅負與主要發達國家的稅負相比較,每年都是最低的,除了馬爾他。尤其北歐4國的宏觀稅負更高,與中國基本沒有可比性。與全球各地域發展中國家相比,中國宏觀稅負大致處於中間位置。然而與發展中國家比較,如與人均收入比較接近或者是東亞東南亞同一經濟發展階段的國家相比較時,中國的宏觀稅負就比較高了。
綜上所述,我國宏觀稅負的理想稅負相對來說處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但是廣義宏觀稅負並不能說低,稅費負擔重、稅制結構不合理卻是不能忽視的問題。再者,中國稅收收入的主體是間接稅,部門交納了較多的稅收,然而最後稅收實際轉嫁給了居民部門,導致居民部門稅收負擔不斷加重。
三、造成我國目前稅收負擔狀況的原因
根據第二部分的分析,我們得出了中國與世界其他各國相比,宏觀稅率並不高的結論。可是,事實上,現實生活中和居民都感覺到了沉重的稅負壓力,而與之相應的社會福利水平卻不能匹配。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中國有自己的國情,在許多方面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存在著環境、體制等各方面的差距。
(一)經濟發展狀況
從拉弗曲線可以看出,在一定時期內,一個國家的宏觀稅收負擔水平與經濟增長水平正相關。社會產品越豐富,經濟增長水平越高,GDP的水平就越高。這樣,稅基就比較寬廣,整個社會稅收的承受能力就會增強。因此,經濟增長水平越高的國家,其宏觀稅負水平越高。理論上認為,一個國家宏觀稅負水平的最終確定,是階段性的,要結合當時的經濟發展水平,其增長應該是與生產力發展水平相協調的。
我國近幾年來一直處於經濟大發展的時期,GDP增長迅速,相對而言,稅收收入也增長的較快。而且,經濟的發展需要大量資金的投入,客觀上也需要財政收入的增長來保證各個項目的建設,尤其是地方獲取財政收入的慾望非常強烈,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我國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大於GDP的增速。此外導致GDP與財政收入增幅差距較大的一個重要因素,按照現價計算,還是不變價計算。財政收入,尤其是稅收收入,是按現價計算的,但GDP的增幅是按照不變價計算出來的。如果按照現價計算GDP的現增幅與財政收入增幅之間的差距會大為縮小。另外,經濟的快速增長一方面使稅收迅速增長,另一方面也使得直接稅的比重不斷提高。在經濟的迅速增長下,稅收收入連年超常增長。這也從側面說明了我國稅制改革之後與經濟體制的改革,並產生了較大的矛盾。
(二)稅制結構的不合理
一個國家的稅制結構主要看直接稅和間接稅的權重比例,它直接影響著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效率和收入分配的公平。就我國稅制結構來看,稅負分布不均衡,中小和中低收入階層的稅負相對來說比較沉重,間接稅的比例達到60%以上。增值稅為第一大稅,佔40%左右;在所得稅中,所得稅占絕大部分,這說明我國稅收收入高度依賴個別稅種。這在某種程度上引起了宏觀稅負過低的情形。增值稅在一定程度上有抑制的作用,而個人所得稅的比重僅佔6%~7%,該比率不利於其發揮穩定器的作用。整體來說,稅制結構的不合理,繼續完善和發展稅制結構,結構性減稅勢在必行。
『伍』 稅收達到均衡水平時,GDP為什麼不會發生變化
國庫殷實,一直為歷朝歷代的政府所追求。然而,凡事有利弊,從推動社會發展這方面來看,國庫充實未必是一件好事,可能會導致政府貪圖安逸,不思進取(本文即討論宏觀稅負問題,簡單講就是藏富於民還是與民爭利)!
如果把公元1600年時期的世界各國分成兩組的話,一組是國庫深藏萬寶的國家,像中國明朝藏銀1250萬兩、印度國庫藏金6200萬塊、土耳其帝國藏金1600萬塊、日本朝廷存金1030萬塊。
另一組是負債累累的國家,如當時的西班牙、英國、法國、荷蘭、義大利,等等。已英格蘭為例國王想收稅都要反復地與商人、庄園主進行商議。
400年過去了,哪組國家發展得更好呢?當年國庫殷實的國家中,除日本與19世紀後期通過「明治維新」改變其命運外,到今天大部分都還是發展中國家。而當時負債累累的國家,到今天,基本上都成了發達之國。從表象上看,國庫越充實越好,但其實不需要借錢花的政府反倒容易腐敗,侵犯民間權利,國庫殷實成了絆腳石,抑制了個體創造力,就像富家子弟更容易不思進取一樣。
2015年中國財政收入逾15萬億元!中囯稅收收入110604億元!這意味著中囯人均稅負近萬元,而2015年前三季度中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512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97元,如果城鄉人均收入相加,僅僅只有1萬多元。這就是說,中囯人均收入和人均稅負不相上下。這樣的稅負高不高?官方報告宣稱並不高。
據《第一財經日報》從權威渠道獲悉,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統計口徑,2015年和2014年中國宏觀稅負均為29.1%。這是自2012年之後連續第四年維持在29%左右的水平。IMF數據顯示,世界平均宏觀稅負值為38.8%,發達國家宏觀稅負平均值為42.8%,發展中國家平均值34.4%,中國宏觀賦稅均低於這三個值。
世界銀行對不同國家收入水平的類型提出過一個劃分標准:人均GDP低於785美元的國家為低收入國家,宏觀稅負的平均值一般為13.07%;人均GDP786—3125美元的國家為中下等收入國家,宏觀稅負平均值一般為18.59%;人均GDP3126—9655美元的國家為中上等收入國家,宏觀稅負平均值一般為21.59%;人均GDP大於9656美元的國家為高收入國家,宏觀稅負平均值一般為28.90%。
按照這個標准衡量,中國目前應屬於中低收入國家,而宏觀稅負水平,卻已經超過高收入國家28.90%的水平。目前我國共有19項稅種,除個人所得稅、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印花稅、契稅、煙草稅、關稅、車船稅等等,貫穿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流轉稅的比重占稅收收入的七成以上。這意味著,納稅人需要繳納的很多稅,是看不到的流轉稅,並沒有反映在個人收入的稅單上。
中國稅制與國外稅制還有一個重要區別,就是政府的財政收入除稅收之外,還有一個幾乎可以與之並駕齊驅的收入主體:包括預算內收費、預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等等。只有把這些統統加起來與GDP相比較,才是真正的「宏觀稅負」。如果再把制度「之外」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還有形形色色的腐敗賄賂支出以及因通貨膨脹而提高的實際稅率算起來,那就更說不清楚到底是多少了。
中國歷史上也常有正式稅率不高而百姓卻為稅負所累的現象,究其原因,在於有不少「法外之稅」,或稱「暗稅」。暗稅是官吏在征稅時自行加征的稅收。中國當下的稅負痛苦指數來自於稅收支出不明以及稅收之外各種名目的收費或罰款,成了老百姓深惡痛絕的隱性稅負。
換一種說法,稅負高低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社會福利保障是否相匹配,更重要的是政府如何使用稅收。如果全民高稅負帶來了全民高福利,或者低福利導致的低稅負,都是可以接受的。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全民「高稅負」換來的只是絕大多數人的「低福利」甚至是「無福利」,取之於民的稅收只是用於少數人揮霍乃至被各種豆腐渣工程所吞噬,那才是全民的悲哀!
也就是說,稅負高低與稅負輕重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民眾是否從政府稅收中普遍受益。老百姓一般是從教育、醫療、養老、住房等政府民生支出中直接感受自己是否受益,而那些龐大的軍費公共安全經費以及政績工程行政開支三公經費並不會惠及民眾。
無論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統計數據還是財政部的官方數據,近年來,我國財政支出中僅有28%左右用於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和就業服務等民生領域,而在發達國家這個比重一般都在60%以上,例如,挪威為70.6%,瑞典為68.6%,丹麥為71.6%,芬蘭為68.3%,法國為71%,義大利為61.9%,荷蘭為61.7%。
中國人期待已久的國富顯然己經成為現實,中國入世僅僅十多年時間,就一躍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世界第一大外匯儲備國,也是財政最雄富的國家,特別是極少數人的一夜暴富讓老牌資本家們也黯然失色,但對絕大多數中國人而言,民富仍然只是一個遙遠的中囯夢。
著名金融學教授佩蒂斯曾在英國《金融時報》上撰文提醒中國政府,應把財富從國家轉移到普通大眾手中,利益集團必須停止掠奪大眾財富。佩蒂斯解釋,中國持續的快速增長是由越來越浪費的投資帶動的,是由不可持續的債務增加帶動的,這顯然犧牲了普通大眾的利益。政府為了保持高增長,讓普通大眾付出了巨大代價,結果,個人購買力占國內生產總值的份額已下降到危險的低水平,消費水平也下降到危險水平。為了將經濟重新平衡轉向消費,中國必須通過大幅減少投資和貸款,來消除全民未來的負擔。
『陸』 公共管理學宏觀稅負指標的理解
理解:
宏觀稅負是指一個國家的稅負總水平,通常以一定時期(一般為一年)的稅收總量占國民生產總值(GNP)或國內生產總值(GDP)、或國民收入(NI)的比例來表示。生產力發展水平、政府職能的范圍以及政府非稅收入規模等是決定宏觀稅負水平高低的主要因素。宏觀稅負問題始終是稅收政策的核心,宏觀稅負水平合理與否對於保證政府履行其職能所需的財力,發揮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有著重要意義。當前我國稅收負擔的分析判斷這里首先有一個宏觀稅負的含義及衡量指標問題。宏觀稅負是指一個國家的總體稅負水平,一般通過一個國家一定時期政府所取得的收入總量占同期GDP的比重來反映。在我國由於政府收入形式不規范,單純用稅收收入佔GDP的比重並不能說明我國的宏觀稅負問題。根據統計政府所取得的收入的口徑不同,我國通常就有了三個不同口徑的宏觀稅負衡量指標:(1)稅收收入佔GDP的比重,我們稱之為小口徑的宏觀稅負。(2)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我們稱之為中口徑的宏觀稅負。這里的「財政收入」指納入財政預算內管理的收入,包括稅收收入和少量其他收入(如國有資產收入、變賣公產收入等)。(3)政府收入佔GDP的比重,我們稱之為大口徑的宏觀稅負。這里的「政府收入」,不僅包括「財政收入」,而且包括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向企業和個人收取的大量不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預算外收入,以及沒有納入預算外管理的制度外收入等等,即包括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以各種形式取得的收入的總和。在這三個指標中,大口徑的指標最為真實、全面地反映政府集中財力的程度和整個國民經濟的負擔水平。而中、小口徑指標則更能說明在政府取得的收入中,財政真正能夠有效管理和控制的水平。在分析我國宏觀稅負水平時,需要將這三種不同口徑的指標綜合起來進行考察。目前我國宏觀稅負水平的狀況及變動趨勢如表1:從下表可以看出,我國大口徑的宏觀稅負,與小、中口徑的宏觀稅負相比,在數值上要高出很多,例如2000年我國小口徑的宏觀稅負為14.1%,中口徑的宏觀稅負為15%,兩者相差不大,但大口徑的宏觀稅負為25.1%,則差不多是小口徑宏觀稅負的近兩倍。由於大口徑的宏觀稅負是真正反映企業和居民負擔水平的指標,從這一指標看,應該說目前企業和居民的總體稅費負擔偏重,不利於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和發展後勁。首先,按照我們測算的數據計算,2000年我國稅費總體負擔佔CDP的25.1%,而考慮到對預算外、體制外收入測算的保守性,這個稅負水平應該是實際稅費負擔水平的下限,有的專家學者認為這一指標早已超過了30%(米建國,1996)。即使是25%的下限,雖然低於發達國家平均30%的水平,但與發展中國家16%-20%的水平相比,卻高出不少。其次,經濟增長速度在放慢,但宏觀稅負水平卻是在不斷地提高,從1997年到2000年,大、中、小口徑的宏觀稅負大體上都增加了4個百分點,平均每年增加1個百分點,這表明最近幾年來,在「費改稅」沒有大的起色的情況下,主要是由於稅收的超常增長帶來了稅費總負擔的不斷提高。再次,從一定時期剩餘產品的價值量與稅費負擔量分析,由於稅費主要來源於一定時期社會生產的剩餘產品價值,而為了維持社會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的需要,稅費總額只能是同期剩餘產品價值量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據測算1999年剩餘產品的價值量是26530.94億元,佔GDP的32。4%,而當年稅費總量佔GDP的比重按保守的估計也達到24.1%,可見留給企業的就不多了。而且由於不同所有制企業之間存在稅費負擔不平衡的問題,更加重了問題的尖銳性。所以從總量看,由於稅費負擔過重,作為投資和市場主體的企業缺乏進行擴大投資、技術改造的實力和動力,缺乏創新的活力和動機,難以刺激民間的投資和消費,難以進一步發展壯大,在國際競爭中取勝。我國宏觀稅負,除了上述稅費總負擔偏重以外,在稅負的結構上存在著較大差別和不公平現象,主要表現為國有企業稅負重於非國有企業,內資企業重於外資企業,大型企業重於中小企業,內地的企業重於沿海企業,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行業重於勞動密集型行業等。這種狀況同我國經濟結構的調整方面不相一致。
『柒』 宏觀稅負水平是指一國的什麼
近幾年以來 , 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 , 我國稅收體制改革也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 建立了基本上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新稅收體制 , 保證了財政收入的穩定、健康、快速增長稅收收入總額由 1978年的 519. 28億元逐步提高到 2007年的49442. 73億元 (不含關稅、契稅和耕地佔用稅 ) , 稅收收入增長近 100倍; 在收入增長的同時 , 稅收負擔 (無論宏觀中觀還是微觀 ) 也在日趨合理化。本文僅對改革開放 30年以來的稅收體制和稅收負擔變化情況等方面進行簡要分析。
一、改革開放以來稅收體制的主要變革
從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的任務以來 , 我國的稅制改革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已經走過了 3個年頭 , 取得了世人矚目的偉大成就 , 在理論、政策、實踐等方面都發生了巨大變化 , 筆者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分析。
1. 稅收體制總體變革及其深遠影響
30年的稅收體制變革 , 我們認為總體上主要可以分為以下 4個階段。即: 上世紀 70年代末至 80年代初期、80年代中期、90年代初期和 21世紀的近幾年 , 以下分別對各個階段稅收體制變革及其深遠影響做簡要回顧。
第一階段為 1978年至 1982年左右的起步時期。這一階段基本上是稅制建設恢復和全面改革階段。這一階段主要是從思想上、理論上、組織上、實踐上為後來的改革做了大量的准備工作 , 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首先是認真總結我國稅制建設的歷史經驗和教訓 , 糾正了一系列輕視稅收工作、扭曲稅收作用的錯誤思想 , 正確地提出了從我國國情出發 , 按經濟規律辦事 , 擴大稅收在財政收入中的比重 , 充分發揮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 , 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指導思想; 其次 , 從組織上迅速恢復和加強各級稅務機構 , 大力充實稅務幹部隊伍; 再次 , 從實踐上提出了稅制改革的若干初步設想與實施步驟。
第二階段為 1983年至 1991年左右的全面展開時期。為了加強宏觀調控 , 充分發揮稅收等經濟杠桿的作用 , 1983年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試行國營企業利改稅 , 即將國營企業向國家上繳利潤改為繳納所得稅。這一舉措從理論和實踐上突破了國營企業只能向國家上繳利潤而不繳納所得稅的禁區 , 是國家與企業分配關系改革的一個歷史性轉變 , 徹底改變了國家與國營企業的分配關系。在此基礎上 , 稅制改革全面展開 ,逐步建成了一套內外有別的 , 以流轉稅和所得稅為主體 , 其他稅種相配合的新的稅制體系 , 大體適應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起步階段的經濟狀況 , 稅收的職能作用得以全面加強 , 稅收收入持續穩定增長 , 宏觀調控作用明顯增強。這套稅制的建立 , 在理論上、實踐上突破了長期以來封閉型稅制的約束 ,轉向開放型稅制; 突破了統收統支的財政分配關系 , 重新確立了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系; 突破了以往稅制改革片面強調簡化稅制的思路 , 注重多環節、多層次、多方面地發揮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 , 由單一稅制轉變為復合稅制。這些突破使我國的稅制建設開始進入健康發展的新軌道 , 與國家經濟體制、財政體制改革的總體進程保持了基本的協調一致。
第三階段為 1992年至 2002年左右的稅制改革全面深化時期。從 1992年起 , 財稅部門就開始加快深化稅制改革的准備工作 , 1993年更是抓住機遇 , 研究制定了全面改革工商稅制的總體方案和各項具體措施 , 並完成了有關法律、法規的必要程序 , 使各項法令於 1993年底前陸續公布 , 從 1994年起在全國實施。這次稅制改革是我國建國以來規模最大、范圍最廣泛、內容最深刻的一次稅制改革 , 如此之大的舉動在世界上也屬罕見。改革的方案是在十幾年稅制改革的基礎上 , 經過多年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 , 積極借鑒外國稅制建設的成功經驗 , 結合我國的國情制定的 , 推行以後從總體上看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 國內外普遍評價較高。十幾年的實踐證明 , 這一階段的稅制改革是適應該時期經濟社會實際情況的。
第四階段為 2003年至今的稅制和諧改革時期。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 推進市場公平和社會公平 , 充分發揮稅收調節職能 , 國家在歷史上首次徹底廢止了農業稅和統一了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廢止農業稅可以有效地發揮稅收調節社會公平和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功能和作用 , 二稅合一則在促進市場公平的同時更好地維護國家和各有關方面的利益。在這一時期 , 國家還適時改革了關稅 , 兌現了我國加入 WTO的承諾; 適時改革了個人所得稅 , 使之符合居民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及物價水平的變化; 適時修訂了消費稅 , 使之更符合科學發展觀; 等等。
2. 具有歷史重大意義的若干稅收事件回顧
通過對每一階段的簡要回顧 , 我們可以總結出一些具有歷史重大意義的稅收事件 , 以下試做分析。
第一 , 1983年開征國營企業所得稅。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稅制改革史上的一次 「劃時代跳躍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 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 , 國家對國有企業不征企業所得稅 ,國家僅以所有者的身份參與國有企業的分配 , 實行國有企業上繳利潤的制度。為了理順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系 , 進一步擴大企業的自主權 , 通過在各地進行 「利改稅 」試點 , 於1983年在全國推行第一步 「利改稅 」, 規定自 1983年 6月 1日起對全國大部分國有企業徵收所得稅 , 征稅時間從 1983年1月 1日起計算。第一步 「利改稅 」辦法規定 , 對國有大中型企業徵收 55%的所得稅。稅後利潤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分別採取遞增包干、固定比例上繳 , 徵收調節稅、定額上交等辦法。1984年實行第二步 「利改稅 」, 對國有大中型企業繳納了55%的所得稅後的利潤統一開征調節稅 , 把國家同國有企業的分配關系完全作為稅收關系固定下來。國務院於 1984年 9月 18日發布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所得稅條例 (草案 ) 》和 《國營企業調節稅徵收辦法 》, 對第二步 「利改稅 」的內容作了具體規定。
第二 , 1994年分稅制體制建立。中央和地方實行分稅的財政體制是當今世界上許多國家在財政稅收管理體制上所普遍採用的一種方法 , 是一項成功的適合市場經濟發展的國際慣例。我國財政體制建國之初是一種連續實行了 20年之久的原蘇聯的統收統支的中央集權體制模式; 1980年開始改行「分灶吃飯 」的分權體制; 1988年後又改為多種形式的 「大包干 」財政體制和財稅管理制度。直到 1994年 , 我國對稅制進行的改革 , 才實現了真正的 「質變 」, 由行政性分權改為經濟性分權 , 這是我國稅收工作的一個重要轉折點。這次改革借鑒了國際上的先進經驗 , 結合了我國國情 , 建立了分稅制的基本框架 , 既調動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積極性 , 更是大大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財政收入 , 有利於中央政府進行宏觀管理 , 加速了我國經濟建設。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是建國以來財政管理體制的一個重大進步 , 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重大突破。
第三 , 2006年廢止農業稅。在農業與工業、農村與城市差距逐步擴大、「三農 」問題已經明顯制約著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嚴峻形勢下 , 經過幾年的試點改革後 , 2005年 12月 29日下午 ,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經表決決定 , 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十六次會議於 1958年 6月 3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 》自 2006年 1月 1日起廢止這一偉大壯舉標志著在中國延續兩千多年的農業稅正式走入歷史 , 「皇糧國稅 」壽終正寢 , 工業反哺農業的歷史即將到來。
第四 , 2008年統一企業所得稅。本著國民待遇原則 , 我們在稅收政策上 , 要適當 「優待客人 」, 但同時不能過分 「克己 」。「二稅合一 」的實現 , 標志著從 1994年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的 「雙軌制 」就此終結 , 原來內外資分別為 33$%的企業所得稅率正式統一為 25%。內外資企業 「異稅成為歷史 , 實現了內外資企業的 「國民待遇 」, 此次取消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事實上的稅收優惠政策 , 也可以充分向世人宣誓: 我國的經濟發展環境已經得到很好的改善我國吸引外資已經可以不依賴犧牲經濟利益 , 而是更加依賴於良好的國際信譽、投資環境和發展空間等 「梧桐樹 」引得「金鳳凰 」。
3. 稅收徵收管理的變革分析
我國於 1992年發布了有史以來的第一個 《稅收徵收管理法 》。並在 1994年稅制改革的同時又對稅收征管進行了相應的改革 , 普遍建立了納稅申報制度; 積極推行稅務代理制度;加速推進稅收征管計算機化的進程; 建立嚴格的稅務稽查制度 , 提高了稅收征管水平 , 初步建立了科學、嚴密的徵收管理體系。這對於保證新稅制的貫徹執行 , 建立正常的稅收秩序具有推動作用。並於 2001年 4月 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訂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
在稅收征管工作上 ,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對增值稅等的征管辦法的變化。1994年 3月底 , 「金稅工程 」試點工作正式啟動。國家稅務總局於 2000年 8月 31日 , 向國務院匯報 「金稅工程 」二期的建設方案並得到批准。在整個稅收工作形勢中 ,可以說 , 近幾年稅收的增收 , 「金稅工程 」二期的順利運行發揮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稅收負擔的主要變化
1. 宏觀稅收負擔變化情況分析
宏觀稅負 , 是指一國全體納稅人所繳納的全部稅款占同期經濟產出的比重。我國宏觀稅負從改革開放到 1984年 , 由於這一個時期的改革主要在農村進行 , 基本上沒有涉及財政改革 , 所以財政制度和宏觀稅負都基本上沿襲了改革開放以前的計劃經濟體制 , 宏觀稅負率基本上穩定在 13%左右; 第二階段是從 1984年第二步 「利改稅 」時期到 1994年稅制改革以及慣性遞延的 1994年以後兩年 , 宏觀稅負經歷了 12年的連續下降 , 從 1985年的 22. 77%下降到 1996年的9.71%。1997、1998兩年升到 11%的水平上 , 稅負分別為 11. 43%和 11. 96%。1999~2004年從 13. 01%逐年提升 , 順次超過 14%、15%、16%、17%, 2004年達到 18.61%。2005年在對 GDP擠掉水分後 , 我國的宏觀稅負調整為16. 93%, 按照可比價格計算 , 比 2004年提高大約 1個百分點。2006年宏觀稅負約為 18%, 仍低於發展中國家 3個百分點左右 , 比發達國家低約 12個百分點。從宏觀稅收負擔的發展趨勢分析 , 基本上是每年增長 1個百分點左右 , 持續增長到 25%左右應該都是比較合理的。我國目前的最優宏觀稅負水平應該為 23%~30%。
2. 中觀稅收負擔和微觀稅收負擔變化情況分析
中觀稅負 , 是指一定地域或國民經濟某一部門的全體納稅人所繳納的全部稅款占同期該地域或部門經濟產出的比重。中觀稅負其實是介於宏觀稅負與微觀稅負之間的一個指標。微觀稅負 , 是指某一納稅人在一定時期或某一經濟事件中所繳納的全部稅款占同期或該事件的經濟收入的比重。對 30年來的微觀和中觀稅負水平的變化 我們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第一 , 不同產業和行業稅負水平逐步合理化。由於產業與行業情況不同 , 國家稅收政策在一定時期分別採取鼓勵政策、限制政策或者中性政策是理所當然的。行業和產業的稅收負擔在盡可能消除非主觀因素帶來的超額利潤。第二 , 不同經濟類型稅負水平懸殊逐步縮小。原本內資重於外資 , 國有重於民營 , 以及同行業不同企業的片面的稅收優惠政策與市場經濟的公開、公正、公平原則相悖 , 造成的人為稅負畸輕畸重問題逐步被消除。例如 , 2007年開始推行的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明顯可以消除內外資企業稅負不一的實際狀況。第三 ,不同地區稅負水平逐漸趨於公平。從經濟發展快慢與稅收相應增加的規律分析 , 東部地區絕大部分省市中觀稅負水平已經事實上高於全國和其他地區。三大經濟帶中 , 東部稅收負擔最高 , 明顯高於中西部地區稅收負擔。以 2002年的數據為例 , 發達地區的三市一省宏觀稅負水平就比較高 ,北京為 42.49%, 上海為 34.40%, 天津為 24.08%, 廣東為21.55%; 而貴州省宏觀稅負水平為 14.15%, 大西北的陝西為 11.81%、新疆為 12.43%、寧夏為 11.99%。第四 , 不同收入群體稅負更加體現社會公平原則。從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發展也可以看出 , 首先提高了必要扣除費用標准 , 從邊際收益遞減規律分析 , 改革的結果本身就是偏向於對低收入者的優惠; 同時 , 國家已經從緊緊 「盯死 」工薪階層發展到了對高收入階層的管理 , 據統計 , 高收入者的納稅額已經佔到了稅收總額的 30%以上 , 並且國家出台了相關政策加強對高收入者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管理。
三、稅收體制改革及稅負變化的展望
1. 稅收體制改革展望
首先 , 搞好有關個稅的改革 , 使之更加符合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長遠戰略。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方面。第一 , 繼續搞好涉農稅收制度的改革。廢止農業稅 , 絕不是 「三農 」無稅 , 該繳稅的 「三農 」還得繳稅; 更不能萬事大吉 , 要繼續搞好涉農稅收制度改革 , 杜絕出現 「黃宗羲定律 」。第二 , 穩步搞好增值稅試點和推廣工作。增值稅是我國第一大稅種 ,稅制改革無疑應該是近幾年的大事 , 在東北的試點是成功的 ,應繼續搞好其在中部城市的試點工作 , 並擇機在全國推廣改革成果。第三 , 努力搞好關系民生的若干個稅的研究與試點工作。如: 對可以抑制住房價格非正常上漲的物業稅改革;對個人所得稅的繼續改革等。第四 , 堅決搞好關乎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個稅的改革。如: 燃油稅、消費稅、資源稅、關稅
等稅種的改革。第五 , 適時出台其他有關稅種。如: 為了更好地體現機會均等原則 , 可以適時出台遺產稅 , 為了穩定經濟與安定社會 , 可以適時開征社會保障稅等。其次 , 深化征管改革 , 強化稅收征管。完善的稅收制度還必須依靠一套行之有效的徵收管理辦法 , 並加強徵收管理 ,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與效果。因此 , 我國在進一步完善稅制的同時 , 還須深化征管改革 , 強化稅收征管。如: 規劃和實施好 「金稅工程 」三期等。
2. 稅負變化的展望
近年來中國的宏觀稅負水平持續走高 , 呈現良好的發展趨勢 , 已經成為了無可爭議的事實。但是 , 目前發達國家中央政府稅收收入占 GDP的比重一般不低於 30%, 發展中國家一般不低於 15%, 而我國的全部稅收收入占 GDP的比重尚不到 20%, 這一稅負水平不僅大大低於國外多數國家的稅負水平 , 而且也遠低於我國上世紀 80年代中期稅制改革之後的稅負水平。所以 , 我國應將稅負總水平逐步提高到 20%以上。為此 , 應當從擴大稅基、加強管理入手 , 採取切實可行的辦法。隨著宏觀稅負的變化 , 微觀和中觀稅負也會趨向更加科學合理。
『捌』 簡述影響宏觀稅負的主要原因
1、各區域間經濟發展水平。
在其他條件一定的情況下,宏觀稅負水平和經濟發展水平呈同向變動。在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國家,其內部的各種社會經濟聯系往往較落後國家更為緊密和復雜,這就要求國家有雄厚的財政收入來加強對社會經濟的宏觀調控。另一方面,較高的經濟發展水平會使整個社會和國民的稅收負擔能力大大增強。這是保持較高的宏觀稅負的可能條件。而較低的經濟發展水平則會使社會經濟無力承受較重的稅收負擔。因此,經濟發展水平與宏觀稅負水平高度相關。(一)工業企業規模較小,集約化程度低,對宏觀稅負的支撐作用明顯不足稅收收入主要來源於第(二)產業中的工業,在通常情況下,工業企業規模與宏觀稅負之間表現為正相關關系,工業企業規模大,集約化程度高,則宏觀稅負水平也較高,反之則較低。
2、區域間產業結構。
一國的產業結構決定該國的稅源結構。產業結構的發展級次以及由低向高的變動趨勢,與宏觀稅源的增長具有高度的關聯性。當產業結構出現新舊交替時,稅收制度應適應新的變化及時進行調整或改革,使稅源的分布與稅收負擔的結構相對應,從而達到產業間稅負水平的公平,並有利於經濟的增長與發展。同樣,稅收負擔的高與低、輕與重對產業的興衰也產生著重要的影響。產業結構優化程度高低,能源、高新技術產業的多少,企業效益低的好壞,對區域宏觀稅負的拉動能力都比較重要。
3、各區域間政府職能范圍。
稅收收入作為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其數額必然受財政支出需要的影響,而財政支出的多少則取決於一國政府的職能范圍。政府職能范圍越大,政府的開支越多,必然要求提高區域宏觀稅負水平以增加財政收入。反之,政府職能范圍越小,政府的支出越少,需要的稅收收入也越少,區域宏觀稅負水平就可能降低。
4、宏觀稅負水平本身存在的數量極限。
區域宏觀稅負水平本身存在下限和上限。區域宏觀稅負的下限是指能夠滿足國家行使職能最低需要的稅收數量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國家行使職能的最低需要量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業已達到的不隨生產發展和人口增長而相應增加的社會共同需要量;二是隨著人口增長和生產發展而相應增加的社會共同需要量;三是為滿足由人口增長而引起的消費資料增加的需要。區域宏觀稅負的上限是指在保證經濟發展具有連續性和社會簡單再生產得以正常運行前提下的稅收規模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最大比重。區域宏觀稅負的下限和上限是稅收分配不能超越的兩個極限。
5、各區域間稅收政策因素。
(一)各種稅收優惠所佔比重較大,影響了宏觀稅負水平提高
減免稅企業實現增加值卻不能產生稅收效益,對宏觀稅負產生下拉作用。
(二)產品結構中應稅消費品較少,對宏觀稅負水平有著直接影響
消費稅政策是對特定消費品在生產環節直接課稅,由於應稅消費品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的雙重課征制,等量的GDP可以同時產生增值稅和消費稅,對於應納消費稅的課稅對象而言,較之非消費稅產品可帶來更多的稅收收入,一定程度上直接對宏觀稅負產生上拉作用。
6、各區域間稅收征管因素。
在經濟發展狀況、稅收政策條件既定的情況下,納稅人的稅收遵從度、稅收征管難易程度等都會對宏觀稅負直接產生影響。
(一)偷漏稅現象仍然存在,對各區域宏觀稅負有著制約作用。
近年來,隨著依法治稅的深入推進,稅收征管體系的全面構建,以及社會法治化程度的不斷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意識和能力都有明顯增強。但不可否認,偷漏稅現象仍然在一定范圍和一定程度上存在,造成稅款流失。
(二)個體、農產品收購、商業等類型納稅人的征管難度較大,實現完全意義上的「依法徵收、應收盡收」仍需時日。
7、其他因素
由於各地區統計口徑和方法的原因,GDP與實際情況存在一定差距,在計算宏觀稅負時,會受到GDP歷史水分的影響。因經濟發展程度不同,各地區GDP水分含量也是不一樣的,大體上可以概況為兩種情況。一種是近年來重點行業(如鋼鐵、煤炭、高新技術產業等)、重點企業增長較快的地區,GDP增量在統計上較為准確,而且在GDP總量中已佔有絕對的比重,這樣就會逐步熨平GDP中的歷史水分,也即在計算宏觀稅負時歷史水分可被忽略,宏觀稅負與實際情況較為接近;另一種是經濟增長相對較慢,沒有新增大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地區,GDP數據是按一定比例,一年一年推算過來的,GDP增量中也含有相同比例的水分,因此GDP總量中累積了若干年的水分,對區域宏觀稅負的分析會造成一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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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尼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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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漫畫基尼系數,或譯堅尼系數,是20世紀初義大利經濟學家基尼,根據勞倫茨曲線所定義的判斷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標。是比例數值,在0和1之間,是國際上用來綜合考察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異狀況的一個重要分析指標。
目錄
基尼系數概述
經濟含義
基尼系數的計算
基尼系數的區段劃分
中國目前基尼系數狀況
中國基尼系數變動分析
專家對基尼系數現狀的應對措施
各國基尼系數比較
歷年中國居民的基尼系數
中國基尼指數超過警戒線
以國家作為劃分單位的基尼系數區段劃分圖
中國各省區貧富差距指數
從胡潤富豪榜看出的貧富分化
基尼系數的問題
參見
厲以寧基尼系數演算法定義爭議
基尼系數與社會安定基尼系數概述
經濟含義
基尼系數的計算
基尼系數的區段劃分
中國目前基尼系數狀況
中國基尼系數變動分析
專家對基尼系數現狀的應對措施
各國基尼系數比較
歷年中國居民的基尼系數中國基尼指數超過警戒線以國家作為劃分單位的基尼系數區段劃分圖中國各省區貧富差距指數從胡潤富豪榜看出的貧富分化基尼系數的問題參見厲以寧基尼系數演算法定義爭議基尼系數與社會安定展開
編輯本段基尼系數概述
基尼系數(Gini Coefficient)是義大利經濟學家基尼(Corrado Gini,1884-1965)於1922年提出的,定量測定收入分配差異程度。 圖1:圖中綠線代表絕對平均狀態下,低收入人群所佔人口百分比和總收入百分比之間的關系,紅線代表實際情況,藍線代表絕對不平均(即所有收入被唯一一個人佔有)的情況。 圖中紅線和綠線中間的面積越小,收入分配越平等。 1
編輯本段經濟含義
其經濟含義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於進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總收入的百分比。基尼系數最大為「1」,最小等於「0」。前者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個單位的人全部佔有了;而後者則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平均,即人與人之間收入完全平等,沒有任何差異。但這兩種情況只是在理論上的絕對化形式,在實際生活中一般不會出現。因此,基尼系數的實際數值只能介於0~1之間。 目前,國際上用來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標很多。基尼系數由於給出了反映居民之間貧富差異程度的數量界線,可以較客觀、直觀地反映和監測居民之間的貧富差距,預報、預警和防止居民之間出現貧富兩極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認同和普遍採用。
編輯本段基尼系數的計算
基尼根據洛倫茨曲線提出的判斷分配平等程度的指標。設實際收入分配曲線和收入分配絕對平等曲線之間的面積為A,實際收入分配曲線右下方的面積為B。並以A除以(A+B)的商表示不平等程度。這個數值被稱為基尼系數或稱洛倫茨系數。如果A為零,基尼系數為零,表示收入分配完全平等;如果B為零則系數為1,收入分配絕對不平等。收入分配越是趨向平等,洛倫茨曲線的弧度越小,基尼系數也越小,反之,收入分配越是趨向不平等,洛倫茨曲線的弧度越大,那麼基尼系數也越大。 另外,可以參看帕累托指數(是指對收入分布不均衡的程度的度量)。 近年來,國內不少學者對基尼系數的具體計算方法作了探索,提出了十多個不同的計算公式。山西農業大學經貿學院張建華先生提出了一個簡便易用的公式:假定一定數量的人口按收入由低到高順序排隊,分為人數相等的n組,從第1組到第i組人口累計收入佔全部人口總收入的比重為wi,則
說明:該公式是利用定積分的定義將對洛倫茨曲線的積分(面積B)分成n個等高梯形的面積之和得到的。
編輯本段基尼系數的區段劃分
基尼系數,按照聯合國有關組織規定: 若低於0.2表示收入絕對平均; 0.2-0.3表示比較平均; 0.3-0.4表示相對合理; 0.4-0.5表示收入差距較大; 0.5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懸殊。 經濟學家們通常用基尼指數來表現一個國家和地區的財富分配狀況。這個指數在零和一之間,數值越低,表明財富在社會成員之間的分配越均勻;反之亦然。 通常把0.4作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線」,根據黃金分割律,其准確值應為0.382。一般發達國家的基尼指數在0.24到0.36之間,美國偏高,為0.4。中國大陸基尼系數2010年超過0.5,已跨入收入差距懸殊行列,財富分配非常不均。 此外洛倫茨曲線講的是市場總發貨值的百分比與市場中由小到大廠商的累積百分比之間的關系。 洛倫茨曲線的弧度越小,基尼系數也越小。
編輯本段中國目前基尼系數狀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經濟增長的同時,貧富差距逐步拉大,綜合各類居民收入來看,基尼系數越過警戒線已是不爭的事實。我國基尼系數已跨過0.5.中國社會的貧富差距已經突破了合理的限度,總人口中20%的最低收入人口占收入的份額僅為4.7%,而總人口中20%的最高收入人口占總收入的份額高達50%。突出表現在收入份額差距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進一步拉大、東中西部地區居民收入差距過大、高低收入群體差距懸殊等方面。將基尼系數0.4作為監控貧富差距的警戒線,應該說,是對許多國家實踐經驗的一種抽象與概括,具有一定的普遍意義。但是,各國、各地區的具體情況千差萬別,居民的承受能力及社會價值觀念都不盡相同,所以這種數量界限只能用作宏觀調控的參照系,而不能成為禁錮和教條。目前,我國共計算三種基尼系數,即:農村居民基尼系數、城鎮居民基尼系數和全國居民基尼系數。基尼系數0.4的國際警戒標准在我國基本適用。從我國的客觀實際出發,在單獨衡量農村居民內部或城鎮居民內部的收入分配差距時,可以將各自的基尼系數警戒線定為0.4;而在衡量全國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時,可以將警戒線上限定為0.45,實際工作中按0.5操作。
編輯本段中國基尼系數變動分析
在基尼系數的變動中,與調節社會成員收入分配差距密切相關的稅收無疑是一個十分值得關注的重要層面。但是,從總體上看,現階段我國稅收在調節社會公平的再分配功能上存在著弱化和缺位,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稅制結構不合理限制了稅收公平調節功能的發揮,並存在強化收入不均等的趨向。 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方式主要是通過宏觀稅負、稅制結構、稅種設置和各稅種的稅基、稅率調整來實現的。稅制結構簡言之,就是稅種的布局問題。不同的稅制結構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以及收入公平的實現有很大差異。以所得稅為主的稅制結構,其基本特徵是以所得稅為主體稅種和主要稅收收入來源,所得稅收入一般占稅收總收入的60%以上,流轉稅收入一般不超過總收入的20%,此稅制結構有利於體現稅收的社會公平,對調節收入分配具有良好的效果。我國目前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制在充分發揮收入功能,保障稅收大幅度增長的同時,由於其適用比例稅率,在收入分配的調節上具有累退性,且流轉稅易轉嫁,其比重越大,收入分配的差距就越大。 2,稅收調節體系不健全,各稅種之間缺乏整合力,影響了稅收公平調節功能的發揮。 調節個人收入分配不能僅靠個人所得稅,必須建立一個調節收入分配的稅收政策體系。 3,個人所得稅制度設計不規范,制約了稅收公平調節功能的發揮。 個人所得稅與其他調節收入分配的稅種相比,是調節收入分配能力最強的稅種,在實現收入公平分配職能方面發揮著其他稅種難以替代的作用。
編輯本段專家對基尼系數現狀的應對措施
1,改變現行稅制在調節收入分配方面的制度缺陷,完善稅收調節體系,使稅收調節分配的功能在居民收入、存量財產、投資收益等各個環節得到有效發揮 針對我國稅收調節存在單一、缺失、弱化的狀況,建立多稅種,立體式、全過程的稅收調節體系。要完善稅收政策,逐步建立一個綜合協調配合,覆蓋居民收入運行全過程,以個人所得稅為主體,以財產稅和社會保障稅為兩翼,以其他稅種為補充的收入分配稅收調控體系。 2,運用綜合調控手段,加強對高收入階層的稅收調控 一是加快個人所得稅改革,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 二是深化消費稅制改革。充分發揮消費稅商品課稅再分配功能,對必需品適用低稅率或免稅,對奢侈品適用高稅率。 三是可考慮對儲蓄存款利息課征的個人所得稅採用累進稅率,以及開征物業稅、遺產稅等稅種。 3,把「富民優先」作為經濟發展新階段以及解決基尼系數拉大問題的重大經濟政策,對低收入者實施積極的稅收扶持政策 一是完善支持農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措施。農業的基礎地位和弱質產業特性,要求政府在取消農業稅之後,進一步在提高農業生產專業化和規模化水平、大力發展農業產業集群、健全現代農產品市場體系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具體講要對農業生產資料採取更加優惠的增值稅稅率,降低生產資料價格,減輕農民負擔。 二是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使民營經濟得到長足發展。我國中小企業在解決社會就業、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三是加大對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稅收支持力度,推進就業和再就業。 四是建議開征社會保障稅。 4,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對非常態高收入階層收入的監管 目前,高收入階層主要為企業家、影視歌星球星、壟斷行業從業者、政府官員「尋租」灰色收入者、非法地下經濟暴發戶等。建立有效的個人收入監控機制,做好個人所得稅稅源監控,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基礎工作。 一是要加強對壟斷收入的監管。 二是要積極推行存款實名制,並逐步創造條件實行金融資產實名制,限制非法收入。 三是對黑色收入和腐敗收入、灰色收入、鑽各種政策空子所得的非常態收入要採取有效手段加以打擊和取締。 當然,在解決貧富懸殊、化解基尼系數「越警」方面,稅收的作用畢竟是有限的,必須和政府其他宏觀經濟政策一起共同發揮作用,才能更好地解決我國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問題,從而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健康和諧發展。
編輯本段各國基尼系數比較
國家和地區 年份 指數 最低的20% 第二個20% 第三個20% 第四個20% 最高的20%
中國 2004 0.47 4.25 8.48 13.68 21.73 51.86
中國香港 1996 0.43 5.26 9.39 13.85 20.75 50.75
孟加拉國 2000 0.33 8.6 12.1 15.6 21 42.7
柬埔寨 2004 0.42 6.82 10.23 13.74 19.62 49.59
印度 2004 0.37 8.08 11.27 14.94 20.37 45.34
印度尼西亞 2002 0.34 8.41 11.92 15.41 20.98 43.29
伊朗 1998 0.43 5.14 9.39 14.09 21.49 49.89
以色列 2001 0.39 5.71 10.46 15.86 23.04 44.93
日本 1993 0.25 10.58 14.21 17.58 21.98 35.65
哈薩克 2003 0.34 7.45 11.88 16.39 22.8 41.48
韓國 1998 0.32 7.91 13.56 17.95 23.13 37.45
寮國 2002 0.35 8.07 11.88 15.62 21.13 43.3
馬來西亞 1997 0.49 4.37 8.13 12.85 20.31 54.34
蒙古 2002 0.33 7.47 12.16 16.79 23.1 40.48
巴基斯坦 2002 0.31 9.34 12.97 16.27 21.09 40.33
菲律賓 2003 0.45 5.44 9.08 13.57 21.27 50.63
新加坡 1998 0.42 5.04 9.42 14.55 22.02 48.97
斯里蘭卡 2002 0.4 6.99 10.45 14.2 20.41 47.95
泰國 2002 0.42 6.34 9.89 13.97 20.78 49.02
越南 2004 0.37 7.14 11.13 15.14 21.78 44.81
埃及 2000 0.34 8.57 12.08 15.38 20.39 43.59
奈及利亞 2003 0.44 5.05 9.59 14.48 21.71 49.17
南非 2000 0.58 3.47 6.31 10.04 18 62.18
加拿大 2000 0.33 7.2 12.73 17.18 22.95 39.94
墨西哥 2004 0.46 4.31 8.29 12.64 19.69 55.07
美國 2000 0.41 5.44 10.68 15.66 22.41 45.82
阿根廷 2004 0.51 3.12 7.55 12.82 21.08 55.42
巴西 2004 0.57 2.8 6.45 10.96 18.67 61.12
委內瑞拉 2003 0.48 3.25 8.69 13.94 21.99 52.14
白俄羅斯 2002 0.3 8.46 13.24 17.29 22.71 38.31
捷克 1996 0.25 10.29 14.46 17.65 21.73 35.87
法國 1995 0.33 7.18 12.62 17.19 22.8 40.21
德國 2000 0.28 8.52 13.72 17.79 23.09 36.88
義大利 2000 0.36 6.5 11.98 16.75 22.75 42.02
荷蘭 1999 0.31 7.6 13.22 17.24 23.26 38.68
波蘭 2002 0.34 7.51 11.91 16.11 22.22 42.25
俄羅斯聯邦 2002 0.4 6.15 10.48 14.92 21.82 46.63
西班牙 2000 0.35 6.97 12.09 16.43 22.51 42
土耳其 2003 0.44 5.34 9.75 14.23 21.02 49.66
烏克蘭 2003 0.28 9.24 13.55 17.3 22.38 37.53
英國 1999 0.36 6.14 11.41 15.96 22.47 44.02
澳大利亞 1994 0.35 5.9 12.01 17.2 23.57 41.32
紐西蘭 1997 0.36 6.45 11.37 15.81 22.61 43.76
編輯本段歷年中國居民的基尼系數
1995年0.389,1996年0.375,1997年0.379,1998年0.386,1999年0.397;其中,改革開放以來,從1978年到1999年農村居民的基尼系數分別為:0.2124,0.2407,0.2406,0.2417,0.2416,0.2439,0.2267,0.3042,0.3045,0.3026,0.3099,0.3099,0.3072,0.3134,0.3292,0.3210,0.3415,0.3229,0.3285,0.3369,0.3361;同期城鎮居民基尼系數為:0.16,0.16,0.15,0.15,0.15,0.16,0.19,0.19,0.20,0.23,0.23,0.23,0.24,0.25,0.27,0.30,0.28,0.28,0.29,0.30,0.295。 年份 全國居民基尼系數 年份 全國居民基尼系數 1997 0.3706 2001 0.4031 1998 0.3784 2002 0.4326 1999 0.3892 2003 0.4386 2000 0.4089 2004 0.4387 2006 0.496(來源可靠) 2007 0.5左右(無官方數字) 2008 0.469
編輯本段中國基尼指數超過警戒線
國際上,經濟學家們通常用基尼指數來表現一個國家和地區的財富分配狀況。這個指數在零和一之間,數值越低,表明財富在社會成員之間的分配越均勻,反之亦然。 按照聯合國有關組織規定:基尼系數若低於0.2表示收入絕對平均;0.2-0.3表示比較平均;0.3-0.4表示相對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較大;0.5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懸殊。 國際上通常把0.4作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線」。一般發達國家的基尼指數在0.24到0.36之間,美國偏高,為0.4。中國大陸和香港的基尼系數都超出0.4。二〇〇七年,中國的基尼系數達到了0.48,已超過了0.4的警戒線。 世界銀行發表了一份數據,最高收入的20%人口的平均收入和最低收入20%人口的平均收入,這兩個數字的比在中國是10.7倍,而美國是8.4倍,俄羅斯是4.5倍,印度是4.9倍,最低的是日本,只有3.4倍。 援引新華社和中國經濟網2010年5月10日的文章: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認為,目前我國的收入差距正呈現全范圍多層次的擴大趨勢。當前我國城鄉居民收入比達到3.3倍,國際上最高在2倍左右;行業之間職工工資差距也很明顯,最高的與最低的相差15倍左右;不同群體間的收入差距也在迅速拉大,上市國企高管與一線職工的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國有企業高管與社會平均工資相差128倍。 北京師范大學收入分配與貧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實從上世紀80年代起參與了4次大型居民收入調查。他說,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已從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007年的23倍。
編輯本段以國家作為劃分單位的基尼系數區段劃分圖
2
深綠色:少於 0.25 草綠色:0.25–0.29 黃色:0.30–0.34 淺橙色:0.35–0.39 橙色:0.40–0.44 粉紅色: 0.45–0.49 大紅色:0.50–0.54 深紅色:0.55–0.59 超深紅色:不少於 0.60 灰色:無資料 圖2:以國家作為劃分單位的基尼系數區段劃分圖,越接近紫色,收入越不均;越接近藍綠色,收入越平均。
編輯本段中國各省區貧富差距指數
1、 廣東 0.65 2、 北京 0.61 3、 上海 0.57 4、 浙江 0.54 5、 福建 0.53 6、 湖南 0.52 7、 海南 0.49 8、 廣西 0.49 9、 新疆 0.49 10、 江西 0.47 11、 山西 0.47 12、 遼寧 0.46 13、 重慶 0.46 14、 四川 0.45 15、 湖北 0.45 16、 內蒙古 0.44 17、 河南 0.44 18、 雲南 0.44 19、 江蘇 0.43 20、 黑龍江 0.41 21、 安徽 0.4 22、 河北 0.38 23、 天津 0.36 24、 山東 0.35 25、 吉林 0.35 26、 貴州 0.34 27、 陝西 0.34 28、 甘肅 0.33 29、 寧夏 0.33 30、 青海 0.3 31、 西藏 0.28 32、 香港、澳門及台灣地區 無相關數據 (由於不同時期計算方法不同,僅供參考)
編輯本段從胡潤富豪榜看出的貧富分化
胡潤內地富豪榜上榜人數統計[1]: 公司總部 2009年上榜人數(位) 2008年上榜人數(位)
廣東 169 168
浙江 155 149
江蘇 101 94
上海 89 98
北京 86 89
福建 55 54
山東 51 48
四川 34 26
遼寧 32 32
山西 22 26
香港 22 22
內蒙古 21 21
河北 20 30
重慶 19 13
河南 19 24
湖南 17 17
江西 16 11
天津 14 12
湖北 13 13
陝西 10 7
黑龍江 8 13
雲南 8 8
安徽 7 7
吉林 6 4
新疆 6 6
甘肅 4 4
貴州 4 5
廣西 3 5
美國 2 2
寧夏 1 1
西藏 1 1
澳門 1 1
海南 1 2
新加坡 1 /
結論:廣東,浙江,江蘇,上海,北京,福建,山東(富豪數均超過50人)貧富分化最嚴重。 但富豪數量和貧富分化之間並不完全對應。比如江蘇,實際貧富差距從全國水平來看並不突出;而山東的貧富差距更是比較小。其富豪數量也得益於其強大的經濟實力背景。
編輯本段基尼系數的問題
1、沒有顯示出來在哪裡存在分配不公。 基尼系數反映的是一個靜態的結果,針對指標分配的結果,而不考慮分配的初始條件和分配中各群體投入的勞動。因此,它是一個單純指示結果公正的工具,而不反映過程的公正與否,即它只看不同人群最後獲得了多少錢,而不看各組人群到底為獲得那些錢各自付出了多少勞動、接受了多少教育等。所以,當我們在追求結果公平的時候,更重要的是要強調社會公平和規則公平,改變那種只看結果不關心過程的思想方法。 2、國際間,並無制定基尼系數的准則,一些問題如應否除稅項,應否剔除公共援助受益者,應否剔除非本地居民,或應否加入政府的福利,並沒有一致性,以至沒有比較的准則。
編輯本段參見
M型社會 戴爾指數 人類發展指數列表
編輯本段厲以寧基尼系數演算法定義爭議
北京大學厲以寧教授在接受光明日報采訪時重新定義了基尼系數的演算法,通過他的演算法,中國的基尼系數被大幅降低。 厲以寧教授的新基尼系數理論指出,以中國這么大的國家,這么復雜的社會發展狀況,較好的計算方法是先計算中國最基本的社會經濟單元――家庭的基尼系數,然後再由下向上,逐級加權平均,算出總基尼系數。只有這樣的計算方法才能正確評估中國的貧富分化狀況。 根據這種計算方法,中國目前的基尼系數將是一個低於0.2的數值。厲以寧教授表示,雖然有點匪夷所思,但是事實就是如此--中國不存在貧富分化問題。中國目前的問題恰恰是貧富分化太小,這表明中國目前仍然是一個絕對平均主義盛行的國家。必須徹底反對絕對平均主義,拉大貧富差距,中國人才有勤奮工作的壓力和動力,GDP才能上去,中國才能進步。 一些批評者認為這是在掩飾中國目前出現的貧富分化的問題。 改變基尼系數的演算法,或是重新定義,則評判基尼系數的標准也需要改變。如果依舊以原有演算法的評判標准來進行平拍的話,已經失去了基尼系數本身的意義,中國的貧富分化問題並不是用新演算法就能掩蓋過去的。事實是顯而易見的,試圖改善指標應從民生措施上下功夫,而非演算法上的數字游戲。舉例說明,就像是厲以寧將一張滿分為150分的考試,當厲以寧的解答可以獲得90分,卻試圖告訴家長他在一場通常為100分的考試中取得了90分一樣。事實上,是要挨巴掌的。
編輯本段基尼系數與社會安定
國際上常用基尼系數定量測定社會居民收入分配的差異程度。認為基尼系數低於0.2表示收入過於公平;而0.4是社會分配不平均的警戒線,故基尼系數應保持在0.2~0.4之間,低於0.2社會動力不足;高於0.4,社會不安定。我國改革開放前的基尼系數為0.16(是絕對平均主義造成的),而目前已達到超過警戒線的0.46。由於部分群體隱性福利的存在,中國實際收入的差距還要更高。中國基尼系數高於所有發達國家(如日本基尼系數僅為0.23)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這應該引起高度警惕。詞條圖冊更多圖冊
參考資料
1
王傳福身家350億成2009年胡潤榜內地新首富
王傳福身家350億成2009年胡潤榜內地新首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