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高空拋物怎麼處罰
『壹』 高空拋物怎麼處罰
高空拋物如果未傷人的,可以按照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我國法律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高空拋物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四條
向場內投擲雜物,不聽制止的,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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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高空拋物罪怎麼處罰
高空拋物罪處罰如下:
1、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2、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3、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條
遺失、拋棄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將高度危險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有過錯的,與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條
非法佔有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非法佔有人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證明對防止非法佔有盡到高度注意義務的,與非法佔有人承擔連帶責任。
『叄』 高空拋物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1、確有高空拋物的行為 2、高空拋物情節嚴重,危害社會,造成不良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5.准確認定高空拋物犯罪。對於高空拋物行為,應當根據行為人的動機、拋物場所、拋擲物的情況以及造成的後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准確判斷行為性質,正確適用罪名,准確裁量刑罰。
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為傷害、殺害特定人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6.依法從重懲治高空拋物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一般不得適用緩刑:(1)多次實施的;(2)經勸阻仍繼續實施的;(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後又實施的;(4)在人員密集場所實施的;(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7.准確認定高空墜物犯罪。過失導致物品從高空墜落,致人死亡、重傷,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的,依照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重傷罪定罪處罰。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從高空墜落物品,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定罪處罰。
『肆』 高空拋物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高空拋物處理如下:
(一)無事故損失的處理
1、無事故損失的高空拋物,盡快找到肇事人,指出其肇事行為及其危害,及可能面臨的治安處罰,勸告其不要再犯。
2、對有過高空拋物行為的人,加強對其監督。
3、如無人目擊肇事者,則應及時清除墜落物,並在可能出現肇事者的相關樓層住戶中進行詢問與調查,同時宣傳高空拋物的危害及可能面臨的治安處罰,提高對此事的關注度。
4、對無事故損失高空墜物的投訴,及時到現場處理,記錄相關情況,並對事情進行調查走訪安撫,並予以回訪。
(二)發生損失的事故處理
1、高空墜物引起設備設施損壞
(1)秩序維護部人員接到高空墜物投訴或事件出現時,立即進行調查,迅速辨認拋物方向、樓層號碼、位置,設法尋找違例者。
(2)如有需要可向違例者發出警告,並報告警察。
(3)如果未能找出違例者,在有需要時通知所有業主,並指出該行為的嚴重性。
(4)派人看管好拋下的物品(證物),如所拋的物品砸壞公共設施、車輛等,應用線圈圍起來,並拍照存案。
(5)記錄一切詳情於日常管理記錄簿內。
2、高空墜物引起人員受傷
(1)通知救護車及公安機關(醫療急救電話:120 )。
(2)協助照顧傷者。
(3)設法尋找違例者或證人。
(4)封鎖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他人進入,等待公安人員到場。
(5)記錄一切有關資料於物業日常管理記錄簿內。
(6)報告公司總經理及呈交書面報告。
(7)協助賠償事宜的調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根據情節而定,情節較輕的按照治安管理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以及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伍』 高空拋物怎麼處罰
高空拋物處罰如下:
1、高空拋物如果未傷人的,可以按照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我國法律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高空拋物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高空拋物罪,是指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承擔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的法定責任。
「高空墜物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是有明確區分的。如果高空拋物是在明知或應知樓下有人的情況下故意將物體拋下,就觸犯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甚至是「故意傷害罪」。「如果是針對特定的人存在故意行為則構成『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但如果只是因為大意和疏忽、過失導致東西墜落則屬於『高空拋物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條 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強行進入場內的;
(二)違反規定,在場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的;
(四)圍攻裁判員、運動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
(五)向場內投擲雜物,不聽制止的;
(六)擾亂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其他行為。
因擾亂體育比賽秩序被處以拘留處罰的,可以同時責令其12個月內不得進入體育場館觀看同類比賽;違反規定進入體育場館的,強行帶離現場。
『陸』 高空拋物行為受到什麼處罰
高空拋物將以故意傷害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入刑。高空拋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柒』 高空拋物怎麼處罰
高空拋物是屬於一種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行為。在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情況下警察可以對當事人進行治安處罰;嚴重的構成犯罪就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捌』 高空拋物怎麼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根據情節而定,情節較輕的按照治安管理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以及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資料擴展
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規定了高空拋物罪罪名。
高樓拋擲物、墜物致人損害是指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侵權行為。
『玖』 高空拋物怎麼處罰
高空拋物根據情節而定,情節較輕的按照治安管理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以及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高空拋物是屬於一種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行為。在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情況下警察可以對當事人進行治安處罰,嚴重的構成犯罪就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