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拖欠工資如何處理
⑴ 新加坡僱主拖欠工資怎麼辦
如有拖欠工資這種情況發生,你要與其他一同被拖欠工資的工友們一起,搜集和保留對方拖欠工資的具體事實和確鑿證據,派代表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部門反映和投訴,請他們幫助你們催討被拖欠的工資。如果還是不能解決問題或你們對其結果不滿意的話,就向法院起訴處理。要注意保持冷靜和剋制,不要以過激的行為和對方發生其他沖突事件。
拖欠工作統一舉報電話:12333。找勞動監察部門幫催討工資,成本低、時間短、手續簡便,是催討被拖欠工資的首先選擇。
⑵ 在新加坡工資被上司領了不給怎麼辦
上司是不可以領你的工資的。你可以去mom說明情況,請求幫助,然後一般領你的工資,需要上司的簽名。有那個簽名就有了證據,然後就可以去告發他。一般來說他沒有任何的理由的。你是可以贏的,除非你欠了他的錢什麼的。
⑶ 在新加坡拖欠工人工資會有什麼處罰
新加坡是一個法制健全的國家,它遠非中國的官場,無人理會,打擊不力。他們會重力處罰,而且是7天內給你滿意答復。
⑷ 在新加坡因拖欠工資求法律援助
新加坡人力部對涉及勞工工資事項,極為關注,網友所任雇的是非新加坡的中國公司,如果該公司不是在新加坡注冊公司,新加坡人力部將難於介入,網友唯有向貴國人力相關部門求助。
⑸ 在國外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在國外老闆再中國境內辦企業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執行。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方式簡單。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⑹ 我在新加坡打工春節回來有了疫情去下了,可是工資沒有結清現在該怎麼辦
你這問題其實挺簡單的,首先你做什麼工作的?老闆欠你多少工資啊?你走之後,女老闆。按理說是不是應該發工資了?還是他可以不發?因為還沒到那時間。那你現在還有準證嗎?你還可以回來嗎?你現在如果值得的話,如果你老闆只請一百兩百,不值得了,如果值得的話,你買張車票回來,然後你去mm立案,到案,你可以先跟老闆溝通,老闆能換全口立案,然後這樣。給你出面把這個作為一個。工資按低了,然後你老闆一定要把工資給你,這還需要承擔你的回國機票承擔你的核算檢測費用相關的。
⑺ 在新加坡老闆不給工人發工資,法律會怎麼樣處理他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並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⑻ 新加坡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和《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上面對拖欠和剋扣工資有明確的定義。拖欠、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法》第3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之情形,你在任何時候解除勞動合同,都可以根據第46條規定獲得經濟補償,注意,必須根據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很難得到補償。下面是正確解除勞動合同的全套法,包括用人單位應該給你什麼,可能會發生損害你權益的事及處理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如果用人單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單位給你正式書面通知(加蓋印章),否則用人單位到時說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說不清楚了。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和第38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並由用人單位批准。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那麼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就不會出現由你承擔《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僅無需提前30天,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要求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合法權益,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只要沒有《勞動合同法》第25條的內容,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都是不合法的。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後,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你就有口難辯了。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並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內容最好明確以下內容:1、本人因…………(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該原因最好寫明,便於以後舉證。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權益,則可以寫個人原因),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2、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於某年某月某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3、請於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並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於某年某月某日(最後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注意保留好用人單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了交接的重要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視為無需交接。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包括拖欠、剋扣工資和加班報酬,均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特別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網路一下,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⑼ 中國公民在外國打工,拖欠工資怎麼辦
中國公民在國外打工被拖欠工資,只有去當地的相關部門或者法院起訴去解決問題,在國內是解決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