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離婚後男方如何撫養
㈠ 新加坡退休的男人和女人離婚要付女人的贍養費嗎贍養費
西方所謂的離婚後,男方要支付女方贍養費,並直至女方再婚才告終止的情況並不普遍,或者說,它是有法定限制條件的;這個條件包括:女方無工作能力,或工作能力低,以至於其經濟能力不足以養活自己;在這兩種情形下,外加男方收入足夠支付約定或裁定的女方贍養費時,女方方能得到一定期限的該筆贍養費;此外,一般意義上,這筆贍養費僅限於保證女方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該筆贍養費的終止條件包括:女方再婚,或者女方死亡,或者男方死亡,或者男方收入不足以支付贍養費
㈡ 新加坡婚姻法 夫妻分居4年後自動離婚,根據新加坡婚姻法,男方還需要給女方贍養
新加坡《婦女憲章》第95條規定,「婚姻破裂到不能挽回」是離婚的唯一標准,並作了列舉性規定:(1)對方有通姦行為,不能容忍;(2)對方行為不能忍受;(3)一方棄偶兩年以上;(4)夫妻雙方協議分居3年以上;(5)一方單方面分居4年以上。離婚中請人須舉證證明其符合以上5種情形之一,離婚才可以成立。此外,一方離家出走或失蹤,也可以使離婚成立。
《婦女憲章》規定,從結婚之日開始,丈夫就有給付贍養費給妻子的責任和義務,不管妻子是否有職業和收入;夫妻離婚後,丈夫仍要支付贍養費給前妻,直至前妻再婚為止。法院在決定丈夫(或前夫)應向妻子(或前妻)給付的贍養費的數額時,應綜合考慮如下因素:(1)雙方在婚姻期間或可預見的將來的收入、獲得收入的能力、財產以及其他經濟來源;(2)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或在可預見的將來的經濟需求、負擔和責任;(3)婚姻破裂前的家庭生活標准;(4)雙方的年齡及婚姻的存續期;(5)任何一方的身體或精神上的缺陷;(6)雙方對家庭的貢獻,包括一方操持家務或照顧家庭成員的貢獻;(7)在離婚訴訟期間任何一方因婚姻的解除而失去的可得利益。贍養費可以一次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法院還有權在判決後的任何時候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贍養費金額。
㈢ 花園國家的新加坡很令人嚮往,新加坡男人為何如此專一呢
1.信仰
新加坡的社會,絕大多數人們對宗教信仰很虔誠。而對於信徒對婚姻、家庭的忠實,宗教信仰有很明確的規定,有一些宗教信仰還確立限定信徒離婚。在這樣一個虔敬信佛教的社會,每周一次的星期,會讓人撇開許多外部的誘惑,促使大家更愛惜對家庭對於孩子義務。說新加坡很對外開放,其實是個錯誤觀念。一切在新加坡長期性生活過的人,都能夠做證,中國更"對外開放"。
在新加坡,離婚並沒有男女平等的觀點,婚姻家庭法也不叫最新婚姻法,反而是叫《婦女憲章》。說白了,這是一部維護保養女性利益的法律法規。而事實上,它絕對是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國際性婦女運動上漲時代的產物。依照《婦女憲章》,離婚後男性有義務付款女性撫養費,直至另一方完婚才行。可是女人但不必須付男人撫養費,即使她比男人富。
㈣ 新加坡 撫養費問題
如果可以,在新加坡起訴應該更為有利,但是假如沒有太不方便,可以先在中國起訴,大陸也是受理的。
新加坡法律我不知道,但是香港、台灣的法律,對於撫養小孩的責任規定,比大陸都要嚴格,因為大陸畢竟經濟能力有限,法官在判案中一般都會酌情考慮。
如果對方在大陸有財產,那麼也可以在大陸起訴並且一次性要求付清全部撫養費
㈤ 離婚男方如何取得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男方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可以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爭取。雙方可以先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根據雙方的經濟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條件等綜合判定撫養權的歸屬。法律規定父母雙方都有撫養孩子的權利,不因離婚而消除。一方如果有嚴重疾病、吸毒、家暴、虐待兒童等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的,則不利於爭取到孩子撫養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㈥ 新加坡離婚後對女性有什麼補償
法律分析:新加坡有《婦女憲章》,對女性有明顯的傾斜性保護。比如該憲章規定,夫妻離婚後,不管妻子是否是過錯方 ,不管妻子是否有職業和收入,前夫都必須支付贍養費,直至前妻再婚或去世為止。而贍養費的支付標准,以保證前妻生活水平不會因離婚而降低來計算。凡丈夫不依例繳付贍養費的拖欠者,接下來將面對做社區服務的懲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㈦ 夫妻雙方離婚後,男方該如何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答:關於子女撫養權的問題,按照法律的規定,法院一般會有如下考慮: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法院會考慮孩子年齡太小,通常還處於哺乳期,一般會判給女方,但是如果以下情況,也有可能判給男方:(1)存在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情況;(2)女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男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八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會聽從孩子的意見,北京地區一般六周歲以上的孩子就會聽從孩子的意見。 大於兩周歲小於八周歲的孩子撫養權的判決法院一般會考慮以下因素: 子女的撫養環境。(1)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考慮,比如,孩子一直由誰看護,或者孩子一直居住區域,上學區域等,這些都是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應優先考慮;(2)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 夫妻雙方的經濟能力。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一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孩子判歸另一方的可能性較大。 夫妻雙方的綜合素質。(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應優先考慮;(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應優先考慮;(3)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應優先考慮;(4)父母的道德品質、教育程度、人際關系、價值觀等等會對未成年子女產生極大的影響,因此能夠有展示自身素質的證據,如學歷證書、獲得各種榮譽等證明,對撫養權也很有利。 孩子的性別。由於同性對於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為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會參考孩子的性別因素。 5、過錯考慮。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一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另一方的可能性較大。 故綜合以上來看,如果孩子未滿兩周歲,男方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的可能性較小,除非女方存在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等特殊情況下可能會將孩子判給男方;如果孩子已滿八周歲,可以拍一些孩子表達願意跟隨您共同生活意願的視頻來爭取撫養權;如果孩子已滿兩周歲、不滿八周歲,可以提交一些證明孩子一直跟隨您共同生活的材料、您父母可以幫忙照顧子女的承諾書、您物質上、生活環境上等因素優於女方的證據材料以爭取孩子撫養權。
㈧ 新加坡離婚財產分配
法律分析:新加坡《婦女憲章》規定,法院在判決離婚時,應平等公正地對婚姻財產進行分割。法院在分割婚姻財產時,應當考慮案件的具體情況
法律依據:新加坡《婦女憲章》 法院在判決離婚時,應平等公正地對婚姻財產進行分割。法院在分割婚姻財產時,應當考慮案件的具體情況:
(1)各方在金錢、實物、工作上對取得、增加及維持婚姻財產所做的貢獻;
(2)一方對雙方的共同利益或為子女的利益而欠下的債務或承受的負擔;
(3)子女的需要;
(4)各方對家庭的貢獻,包括操持家務,照顧家庭成員、長者或者其他依靠該家庭的親戚等;
(5)雙方對婚姻財產的歸屬及分割所作的任何協議;
(6)一方對婚姻期間居住的房屋單獨享有的免租佔有或其他福利;
(7)一方對另一方的輔助或支持(物質的或非物質的),包括生意或工作上的輔助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