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加坡進口葯品如何報關
A. 醫葯品進口報關資質是怎樣的呢
醫葯品進口報關資質:
首先您的公司需要有進出口經營權和《葯品經營許可證》;
2.你所購買的葯品的國外生產廠家或經銷商,必須具體衛生部頒發的《進口葯品注冊證》;
以上兩個條件是資質問題,必須具備網頁鏈接。
B. 保健品進口的流程和手續是什麼
中國企業要從事進口保健品、食品的經營業務,除了一般企業所必需的工商、稅務注冊等手續外,還需在注冊的營業范圍內增加進口食品批發或零售經營資格,辦理食品流通衛生許可證等。如需自營進口,還需要到相關部門辦理下列手續:
一、到當地外經貿主管部門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經過備案登記後才具備對外貿易資格。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憑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登記表》在30日內到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辦理開展對外貿易業務所需要的手續。
二、清關前資料准備:
(一) 中文標簽備案中國進口食品、飲料經銷商根據中國《食品標簽通用標准》和有關規定準備下列申報文件後,到當地商品檢驗檢疫局領取表格後申辦:(可委託進出口代理申辦)備案中文標簽所需的資料。
(2)從新加坡進口葯品如何報關擴展閱讀:
保健品進口基本特徵:
1、按照人體所需要的營養物質成份,從天然植物、蔬菜、水果及奶製品等物質成份提取製作而成,對人體的使用來說可以按清、調、補三個方面分類配製。
2、保健食品無論是哪種類型,它都有出自保健目的,不能在很短時間內改善人的體質,但長時間服用可使人延年益壽。
3、保健食品的原料組成有多種方式,近年來出現了以中草葯為原料的組成方式,而中草葯用於人類保健自古就有。古人將中草葯分為上品葯、中品葯、下品葯。上品葯用於人體保健,加之中、下品葯按君、臣、佐、使配伍,對症下葯以治療疾病。
4、《神農本草》和《本草綱目》中說:「上葯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欲輕身益氣,不老延年者,本上經。」。南朝名醫陶弘景說:「上品葯性,亦能遣疾。但勢力和厚,不為速效。歲月常服必獲大益。」
C. 進口葯品怎樣報檢、報關需提供哪些單證
中葯進口前需准備單證:
1.進口貨物報關單
2.原產證;
3.植物衛生檢疫證;
4.裝箱單;
5.商業發票。
以上中葯進口前需准備單證可供參考,詳細具體單證資料根據進口種類和進口港口而定
D. 新加坡3類危險品進口需要報關怎麼處理
危險品進口操作流程
一、訂艙
在訂艙前,需要提前以下文件:
1、 海運托書;
2、 危險品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
3、 包裝危險貨物技術說明書;
4、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
二、提供申報資料
提前提供貨物的申報相關資料正本:
1、 危險品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註:不同品名應一一對應;
2、 包裝危險貨物技術說明書;
3、 場站收據復印件
三、倉庫:
1、退回兩張箱申報單給倉庫(車隊)安排裝箱。 2、危險品包裝鑒定結果單復印件(進港證) 加蓋公章交給倉庫(車隊),安排進港 3、倉庫裝箱證明書
四、船申報(船代來完成):
1、一份正本貨申報單交給船代 (申報單上註明關單號,箱號,凈重,封號) (根據船舶申報的截止日期,一般提前二~三個工作日截) 2、倉庫裝箱證明書復印件
五、提供危險品報關資料
提前3天或3天半提供出口報關相關資料正本:
1、 票據;
2、 裝箱單;
3、 報關委託單;
4、 出口報關單;
5、 貨物的情況說明書;
六、裝箱進港:
確定危險貨物時候需要船邊直裝。由於危險品是船邊直裝,所以一般是在船開前裝箱。
裝箱分兩種方式:
1、 貨主自行送貨至危險品倉庫內裝,貨主需在船開前3天內把貨物送到貨代公司指定的危險品倉庫;
2、 到工廠裝箱,貨主需提前准備好貨物,貨物裝箱後一定要在集裝箱的四周貼上大危標,如果所裝的貨物一旦瀉漏會對海洋造成污染的話,還需要貼上海洋污染標記,同時拍照取證。
……
E. 新加坡進口食品飲料清關需要哪些資料
進口商必須擁有海關及檢疫的進出口備案,沒有進口出權是不能進口的,如果沒有進出口權又想進口,那麼可以掛靠我司或者有進出口權的公司進口
進口國外需提供的資料:
1、 裝箱單:packing list
2、貿易合同:contact
3、Invoice
4、原產地證:Certificate of origin
5、衛生檢疫證書:Sanitary certificate(植檢證)
6、第三方檢驗機構出具的成分分析表:Supplement Facts
7、正標,背標及中文解釋:Label sample for both original language and Chinese
進口的流程簡介:
1、國外准備好貨源,准備必備的單證文件
2、將資料寄給我司,辦理《收貨人企業備案》和《標簽備案》
3、安排國外發貨到國內指定港口,並提供箱單、Invoice、合同等原件資料
4、貨物到港,我司安排提貨,向商檢報檢、向海關報關
5、海關審單、出稅單、交稅,海關安排查驗、商檢安排查驗
6、安排貨物到指定的倉庫,貼好中文標簽,並約商檢員抽樣檢測
7、檢測合格出具衛生報告
8、放行提貨
進口食品常見問題
為什麼需要衛生證書?
A:相關法令規定只有獲取衛生證書才能上市銷售。
Q:進口食品的清關流程是怎樣的?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A:簡單的流程是:收發貨人備案——商檢標簽預審——報檢——清關——查驗——放行——出具衛生證書。除常規單證外,需提供原產地z書、國外官方衛生證書、進口食品收發貨人備案、營業執照復印件、標簽樣張及翻譯件、營養成分分析證明及翻譯件及其他6份說明。
Q:怎樣才能進口食品?
A:經營單位在公司營業執照上必須有食品經營范圍,涉及許可證的,憑許可證經營。進口食品收發貨人必須辦理過備案。冰鮮動物食品必須存放在檢驗檢疫機構注冊過的倉庫。
Q:食品標簽我們不熟悉怎麼辦?
F. 去新加坡攜帶少量葯品要報關么
需要!
葯品和器械都要報
查到之後:沒收!
如果你攜帶的葯品不違禁,只需要花少許的費用
如果違禁了,是不能帶出的
抗生素不違禁!精神類的葯物違禁
G. 出國的葯品攜帶與申報問題
1.希臘的葯店只根據處方提供葯品。遊客如自帶葯品,要注意檢查葯品標簽,因為在希臘禁止使用含有可卡因成分的葯品。
2.南非並沒有在葯品出入境的明確記錄,請咨詢公務團組織機構。
3.土耳其海關:貴重電器如攝像機、數碼相機等入關時要提前申報,
4.新加坡關於葯品出入境要求:
禁止、管制、限製品:
*管制葯物、精神鎮定劑
*鞭炮
*手槍、左輪手槍式打火機
*玩具硬幣、紙鈔
*盜版刊物、錄影帶、碟片、錄音帶
*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淫穢文章、出版品
*危險、叛國物品
下列物品須有進口許可或有關單位的許可證明。
物 品 有關單位 電 話
動物、鳥類及其製品 新加坡原產局 63257625
火葯、爆裂物、 新加坡警察局 68381764
防彈衣、玩具槍、 新加坡警察局 68381764
手機等武器 新加坡警察局 68381764
非空白之錄音帶、 新加坡新聞與藝術部 62707988
錄影帶、報紙、 新加坡新聞與藝術部 62707988
書、雜志 新加坡新聞與藝術部 62707988
影片、錄音帶、碟片 新加坡電影檢查局 67347348
葯物與毒品 新加坡葯物管制局 63255637
無線電通訊器材、 新加坡電訊局 18003236538
玩具無線對講機 新加坡電訊局 18003236538
帶入的葯品須為新加坡法律所允許的項目,特別是安眠葯、鎮定劑需有醫生處方,證明為旅客隨身必備葯。
H. 從新加坡進口的東西,我們中國的關稅是怎麼收的手續麻煩不費用高不高啊
新加坡屬於東盟十國的,一般貨物關稅免收取的!關於手續,主要看你貨物品名是什麼,HS編碼有無監管條件!關於費用取決你貨物的數量!走哪個口岸!我是上海的,需要的話可以點擊我用戶名,裡面有我的在線聯系方式!
I. 進口葯品的流程是什麼呀
根據《葯品進口管理辦法》:
第八條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葯品的進口備案工作。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進口備案工作受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領導,其具體職責包括:
(一)受理進口備案申請,審查進口備案資料;
(二)辦理進口備案或者不予進口備案的有關事項;
(三)聯系海關辦理與進口備案有關的事項;
(四)通知口岸葯品檢驗所對進口葯品實施口岸檢驗;
(五)對進口備案和口岸檢驗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監督處理;
(六)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報驗單位應當是持有《葯品經營許可證》的獨立法人。葯品生產企業進口本企業所需原料葯和制劑中間體(包括境內分包裝用制劑),應當持有《葯品生產許可證》。
第十條下列情形的進口葯品,必須經口岸葯品檢驗所檢驗符合標准規定後,方可辦理進口備案手續。檢驗不符合標准規定的,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不予進口備案:
(一)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生物製品;
(二)首次在中國境內銷售的葯品;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葯品。
第十一條進口單位簽訂購貨合同時,貨物到岸地應當從允許葯品進口的口岸選擇。其中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情形的葯品,必須經由國家特別批準的允許葯品進口的口岸進口。
第十二條進口備案,應當向貨物到岸地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並由負責本口岸葯品檢驗的口岸葯品檢驗所進行檢驗。
第十三條辦理進口備案,報驗單位應當填寫《進口葯品報驗單》,持《進口葯品注冊證》(或者《醫葯產品注冊證》)(正本或者副本)原件,進口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還應當持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進口准許證》原件,向所在地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報送所進口品種的有關資料一式兩份:
(一)《進口葯品注冊證》(或者《醫葯產品注冊證》)(正本或者副本)復印件;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進口准許證》復印件。
(二)報驗單位的《葯品經營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原產地證明復印件。
(四)購貨合同復印件。
(五)裝箱單、提運單和貨運發票復印件。
(六)出廠檢驗報告書復印件。
(七)葯品說明書及包裝、標簽的式樣(原料葯和制劑中間體除外)。
(八)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規定批簽發的生物製品,需要提供生產檢定記錄摘要及生產國或者地區葯品管理機構出具的批簽發證明原件。
(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情形以外的葯品,應當提交最近一次《進口葯品檢驗報告書》和《進口葯品通關單》復印件。
葯品生產企業自行進口本企業生產所需原料葯和制劑中間體的進口備案,第(二)項資料應當提交其《葯品生產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經其他國家或者地區轉口的進口葯品,需要同時提交從原產地到各轉口地的全部購貨合同、裝箱單、提運單和貨運發票等。
上述各類復印件應當加蓋進口單位公章。
第十四條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接到《進口葯品報驗單》及相關資料後,按照下列程序的要求予以審查:
(一)逐項核查所報資料是否完整、真實;
(二)查驗《進口葯品注冊證》(或者《醫葯產品注冊證》)(正本或者副本)原件,或者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進口准許證》原件真實性;
(三)審查無誤後,將《進口葯品注冊證》(或者《醫葯產品注冊證》)(正本或者副本)原件,或者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進口准許證》原件,交還報驗單位,並於當日辦結進口備案的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情形的葯品,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查全部資料無誤後,應當向負責檢驗的口岸葯品檢驗所發出《進口葯品口岸檢驗通知書》。
附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資料一份,同時向海關發出《進口葯品抽樣通知書》。有關口岸葯品檢驗進入海關監管場所抽樣的管理規定,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與海關總署另行制定。
口岸葯品檢驗所按照《進口葯品口岸檢驗通知書》規定的抽樣地點,抽取檢驗樣品,進行質量檢驗,並將檢驗結果送交所在地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
檢驗符合標准規定的,准予進口備案,由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進口葯品通關單》;不符合標准規定的,不予進口備案,由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發出《葯品不予進口備案通知書》。
第十六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情形以外的葯品,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查全部資料無誤後,准予進口備案,發出《進口葯品通關單》。同時向負責檢驗的口岸葯品檢驗所發出《進口葯品口岸檢驗通知書》,附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資料一份。
對麻醉葯品、精神葯品,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查全部資料無誤後,應當只向負責檢驗的口岸葯品檢驗所發出《進口葯品口岸檢驗通知書》,附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資料一份,無需辦理《進口葯品通關單》。
口岸葯品檢驗所應當到《進口葯品口岸檢驗通知書》規定的抽樣地點抽取樣品,進行質量檢驗,並將檢驗結果送交所在地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對檢驗不符合標准規定的葯品,由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依照《葯品管理法》及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的進口葯品,不予進口備案,由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發出《葯品不予進口備案通知書》;對麻醉葯品、精神葯品,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不予發放《進口葯品口岸檢驗通知書》:
(一)不能提供《進口葯品注冊證》(或者《醫葯產品注冊證》)(正本或者副本)、《進口葯品批件》或者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進口准許證》原件的。
(二)辦理進口備案時,《進口葯品注冊證》(或者《醫葯產品注冊證》),或者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進口准許證》已超過有效期的。
(三)辦理進口備案時,葯品的有效期限已不滿12個月的(對於葯品本身有效期不足12個月的,進口備案時,其有效期限應當不低於6個月)。
(四)原產地證明所標示的實際生產地與《進口葯品注冊證》(或者《醫葯產品注冊證》)規定的產地不符的,或者區域性國際組織出具的原產地證明未標明《進口葯品注冊證》(或者《醫葯產品注冊證》)規定產地的。
(五)進口單位未取得《葯品經營許可證》(生產企業應當取得《葯品生產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
(六)到岸品種的包裝、標簽與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規定不符的。
(七)葯品制劑無中文說明書或者中文說明書與批準的說明書不一致的。
(八)未在國務院批準的允許葯品進口的口岸組織進口的,或者貨物到岸地不屬於所在地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管轄范圍的。
(九)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規定批簽發的生物製品未提供有效的生產國或者地區葯品管理機構出具的生物製品批簽發證明文件的。
(十)偽造、變造有關文件和票據的。
(十一)《進口葯品注冊證》(或者《醫葯產品注冊證》)已被撤銷的。
(十二)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情形的葯品,口岸葯品檢驗所根據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不予抽樣的。
(十三)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情形的葯品,口岸檢驗不符合標准規定的。
(十四)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有其他證據證明進口葯品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
第十八條對不予進口備案的進口葯品,進口單位應當予以退運。無法退運的,由海關移交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監督處理。
第十九條進口臨床急需葯品、捐贈葯品、新葯研究和葯品注冊所需樣品或者對照葯品等,必須經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准,並憑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進口葯品批件》,按照本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辦理進口備案手續。
(9)從新加坡進口葯品如何報關擴展閱讀:
根據《葯品進口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口葯品,口岸葯品檢驗所不予抽樣:
(一)未提供出廠檢驗報告書和原產地證明原件,或者所提供的原件與申報進口備案時的復印件不符的;
(二)裝運嘜頭與單證不符的;
(三)進口葯品批號或者數量與單證不符的;
(四)進口葯品包裝及標簽與單證不符的;
(五)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有其他證據證明進口葯品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
對不予抽樣的葯品,口岸葯品檢驗所應當在2日內,將《進口葯品抽樣記錄單》送交所在地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
第二十六條口岸葯品檢驗所應當及時對所抽取的樣品進行檢驗,並在抽樣後20日內,完成檢驗工作,出具《進口葯品檢驗報告書》。特殊品種或者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完成檢驗時,可以適當延長檢驗期限,並通知進口單位和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
《進口葯品檢驗報告書》應當明確標有「符合標准規定」或者「不符合標准規定」的檢驗結論。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規定批簽發的生物製品,口岸檢驗符合標准規定,審核符合要求的,應當同時發放生物製品批簽發證明。
第二十七條對檢驗符合標准規定的進口葯品,口岸葯品檢驗所應當將《進口葯品檢驗報告書》送交所在地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和進口單位。
對檢驗不符合標准規定的進口葯品,口岸葯品檢驗所應當將《進口葯品檢驗報告書》及時發送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和其他口岸葯品檢驗所,同時報送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中國葯品生物製品檢定所。
第二十八條進口葯品的檢驗樣品應當保存至有效期滿。不易貯存的留樣,可根據實際情況掌握保存時間。索賠或者退貨檢品的留樣應當保存至該案完結時。超過保存期的留樣,由口岸葯品檢驗所予以處理並記錄備案。
第二十九條進口單位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果之日起7日內向原口岸葯品檢驗所申請復驗,也可以直接向中國葯品生物製品檢定所申請復驗。生物製品的復驗直接向中國葯品生物製品檢定所申請。
口岸葯品檢驗所在受理復驗申請後,應當及時通知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並自受理復驗之日起10日內,作出復驗結論,通知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其他口岸葯品檢驗所,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中國葯品生物製品檢定所。
J. 新加坡海關如何清關
新加坡進出口貨物通關須知 一、申報人 報關手續由收貨人或其代理人通過TradeNet系統辦理。 作為收貨人的代理人辦理報關手續的貨代或報關行必須已在新加坡海關注冊登記,並通過TradeNet系統拿到了代理報關許可證。 在海關注冊登記的貨代和報關行可從事以下活動: - 通過TradeNet系統為本公司或代表客戶辦理進口、出口或轉運報關手續; - 通過「銀行間GIRO系統」向海關辦理消費稅或其他稅費的納稅申報手續; - 申請行業關稅或其他關稅的免除,或申請消費稅減免(此處指個人和家庭自用物品之外的貨物的消費稅和關稅的減免); - 經營私用保稅倉或零消費稅倉庫。二、進口 在您進口貨物至新加坡之前,您必須先通過TradeNet系統獲得進口許可。進口報關時,貨主或代理須在進境地海關交驗該進口許可證明(或進口批文、ATA單證冊),隨附相關單證(如發票、裝箱清單、提運單、空運單等),並按照進口時適用的稅率繳納關稅和(或)消費稅,辦理貨物通關驗放手續。 對於進口後將直接進入當地消費流通的貨物,關稅和(或)消費稅應在貨物放行前繳納。不管進口人是否系納稅義務人,進口貨物均須繳納關稅和(或)消費稅。消費稅金額的計算基於成本、保險費、運費、關稅作出。消費稅和(或)關稅一般應在進口報關時繳納。貨物進口後進入私用保稅倉或海關監管區,或在「零消費稅倉庫計劃」(ZGS)、「主要出口商計劃」(MES)等特別政策下進口的,暫不繳納消費稅和(或)關稅。 貨物需要分期分批進口報關的,貿易商每次報關時均應交驗同一許可證,由海關核注、簽章,直至全部貨物通關完畢。 進口高科技產品時,某些高科技產品可能受出口國出口管制,該國出口商可能請求新加坡進口商提供「進口證書交貨核對證明」(ICDV),以便從相關政府部門獲得出口許可。進口商可向新加坡海關申請「進口證書交貨核對證明」。在該證明項下進口的貨物必須直接進口至新加坡,且不能再轉至其他國家。 通過TradeNet系統申報時,貨代或報關行申報的一份報關單最多可涵蓋50項商品,並可將應納關稅和無關稅貨物納入一份報關單申報,但須滿足3個條件:貨物共用一份海運提單或空運單(轉運貨物除外),從同一地點放行,放行後運至同一收貨地點。三、出口 如您從新加坡出口貨物,須獲得相應「海關出口許可證」: - 對於不受出口管制的無關稅海運或空運貨物,應在出口後3日內通過TradeNet系統補領出口許可證; - 對於受出口管制的貨物或公路運輸、鐵路運輸貨物,應在出口前通過TradeNet系統申領出口許可證; - 對於在「臨時進口計劃」項下進口至新加坡、後又復出口的貨物,應在復出口前通過TradeNet系統申領臨時進境貨物復出口許可證; - 對於在「臨時出口計劃」項下出口的貨物,應在貨物出口前通過TradeNet系統申領出口許可證(之後需復運進境)。 如您出口、轉運或過境的貨物受到「2007戰略貨物(管制)令」的管制,或可用於製造「大規模殺傷性武器」(WMD),需要通過TradeNet系統申領「戰略貨物出口許可證」。 如您並非TradeNet系統用戶,可參考以下步驟辦理: 1.指定一個可以通過TradeNet系統申報的報關代理(如TradeNet系統服務中心、海運貨代或空運貨代)幫您辦理出口報關手續; 2.向您的TradeNet系統報關代理提供出口發票、海運提單(空運單),以便其申報您的出口貨物; 3.海關給與出口許可後,從您的TradeNet系統報關代理那裡領取出口許可證。 出口下列貨物時須向出口關卡站交驗「海關出口許可證」: - 從私用保稅倉出口應納關稅貨物時; - 從保稅倉庫出口貨物時; - 出口應納關稅、受到出口管制或陸路運輸貨物時; - 在「臨時出口計劃」項下出口貨物時;或 - 將「臨時進口計劃」項下進口的貨物復出口時。 下列復出口情形需要交驗「海關轉運/搬運許可證」: - 復出口應納關稅貨物時;或 - 復出口無關稅貨物,但該貨物從新加坡關境內一個口岸進境,從另一個口岸出境時。 如貨物被施以海關封志,ICA官員應在出口關卡站驗核,無誤後方可放行貨物。 海運出口貨物一般為無關稅貨物,除非承運船隻載貨超過75個凈注冊噸位。四、轉運 無關稅、不受管制貨物在同一海關監管區轉運時,不需要提供「海關轉運/搬運許可證」。 對於在通運提單(空運單)項下轉運的貨物,下列情形需要提供「海關轉運/搬運許可證」: - 轉運貨物為應納關稅貨物時(但貨物空運進口至樟宜機場海關保稅區並將自該保稅區復出口時,或貨物通過海運集裝箱進口並將在同一集裝箱內復出口、不進行任何裝卸操作、境內交付時,無需提供); - 轉運貨物為無關稅且不受管制、在關境外交付的貨物時;或 - 轉運貨物為受管制貨物時。 當地製造貨物和已繳納消費稅的進口貨物允許在出口/復出口/轉運前在海關保稅區臨時存放。但是,如果該貨物隨後又從海關保稅區進入新加坡關境,應繳納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