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被車撞了怎麼辦
1. 我15歲,闖大禍了怎麼辦
你又未滿16歲,又不需要負刑事責任,頂多賠點錢就行了~~
不過你要是想炫耀自己有錢的話也沒必要編這么個無聊的故事吧?~~
2. 新加坡法律,交通知識知多少
新加坡道路交通規則
(1981年5月25日制定,1990年修訂)
列出新加坡的道路交通規則
第一條 本規則可被引用作道路交通規則。
第二條 為了表明其交通意圖:停車、慢行或改變車輛方向,在道路上駕駛車輛的駕駛員,要按道路交通規則規定的指示方法發出信號,發出信號可以留出充分的時間避免危險。
第三條 車輛通常應行駛在中心線到左端之間的道路上。這樣通行方法可使被超車輛左右邊留有餘地,以避免給其他車輛造成麻煩和危險。
第四條 駕駛員駕駛車輛准備超越同向行駛的其他車輛時,如果前車按規則第二條發出向右或向左轉彎的信號且按規則第七條進入相應位置時,駕駛員要視情況從左側或右側超車。
第五條 車輛以低速行駛時要盡可能靠道路左側端,這樣不影響其它較高速度行駛車輛。
第六條 車輛接近路口不準備進行左右轉彎,在以下不妨礙同向行駛車輛的情況下,按信號可直接通過路口。
第七條 駕駛員駕駛車輛要在路口右轉彎時,在到達路口前要用指示箭頭標明供右轉彎的車道。駕駛員駕車要左轉彎時,要事先用指示箭頭標明供左轉彎的車道。
第八條 駕駛員駕車在交通控制的路口或附近右轉彎,被允許通行時,盡可能向路口中心移動在一個安全的機會完成右轉彎。在轉彎時,駕駛員要注意行人的安全。
第九條 除非有特別允許,任何車輛不得在交通控制的路口的信號發出禁行信號時左轉彎。在特定路口,將按道路交通規則在允許左轉彎的車道設置標志標線,這種情況下。駕駛員駕車左轉彎時要注意橫穿道路行人的安全及車輛將要進入的交通流的情況。
第十條 所有車輛駕駛員要按序排列停車,並且要盡量靠道路左邊或路端。除非有標志、標線或警察指定情況,或按照交通規則用道路標志、標線或警察指定在道路中央設定的駐車場停車的情況,或為了不給它車造成麻煩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不按本規定。
在單行道,車輛在不影響他車合法移動的情況下,可在道路的邊端停車。
第十一條 車輛到達沒有交通控制的路口,應遵守以下規定:
(1)駕駛員駕車到達沒有交通控制的路口時,要給從其右邊超車的車輛讓路。
(2)駕駛員到達單行路路口時:
(A)當交通流為從左到右時,要給從其左側靠近的車輛讓路;
(B)當交通流為從右向左時,要給從其右側靠近超車的車輛讓路。
(3)駕駛員到達環形路口時,要給即將從右側接近或超車的車輛讓路。
第十二條 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車輛優先使用道路。
(1)救護車、消防車、警車、軍車及城市護衛車鳴警笛、響警鈴,擁有使用道路的優先權。
(2)所有的交通當上述車輛將要接近時,都須立即盡可能靠道路左邊或右邊停止駕駛,讓上述車輛通過。這僅限於上述車輛發出警笛、警鈴、警號時。
(3)上述車輛也必須遵守有關防止危險、莽撞或馬虎駕車的規則。
第十三條 任何車輛不得在路口進行U形轉彎。
(3)除非有道路標志允許,任何駕駛員不準駕車在任何路口、道路樞紐、道路隔離帶出口進行U形轉彎。
(2)在上項基礎上,如果駕駛員駕駛車輛進行U形轉彎時,應該:
(A)盡量靠近右側端移動;
(B)要給迎面來的車輛讓路;
(C)等待一個安全的機會完成轉彎;
(3)駕駛員駕駛車輛必須在U形轉彎標志後邊進行U形轉彎。
第十四條 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裝載物品及其遮蓋物不得:
(A)妨礙駕駛員對前後及兩邊的視線;
(B)阻礙其根據規則發出信號;
(C)遮擋發出的信號使其他道路使用者不易辨認。
第十五條 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裝載物品及其遮蓋物超過車體或車輪以及其它不允許放置部位,必須符合以下標准:
(A)貨物後部突出點不得超過車長的40%或1.8米。
(B)車輛的總寬或加上貨物的斜出部分不得超過2.6米。
第十六條 對於那些不得已違反第十五條規定的貨物裝載運輸,警察局副局長可派警力或工商保安公司人員進行護衛。這種護衛要限定時間、路線及限定裝載條件。
第十七條 當進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條件的貨物運輸時,白天要在貨物的側面、後面掛上紅旗,夜晚掛上紅燈以便示警。
第十八條 為了防止貨物散落,要用繩子或其它材料捆綁貨物。
第十九條 必須將裝載貨物從側面、後面捆綁牢固,以防止貨物飛散、掉落到車體、輪子或車輛其它部位。
第二十條 因車輛的尺寸、結構、貨物及其遮蓋物的尺寸或性質,使得按規則第二條發出的信號不易被從後面接近的車輛辨認時,須在車輛駕駛員容易操縱且使接近車輛容易辨認的位置,設置停車信號器、方向指示器。這些裝置須在駕駛員停車、左右轉彎時使用。
第二十一條 任何駕駛員必須在採取了制動等其它必要的停車措施之後,才可將車放在公路或街道上。
第二十二條 任何人不得將車停在:
(A)路端與單白實線或雙白實線之間的道路部分;
(B)雙黃實線始端至末端部分;
(C)從早晨7點至下午7點在標有單黃實線的一側道路;
(D)路邊草坪;
(E)人行橫道內;
(F)道路的路口和樞紐的6米范圍內;
(G)公共汽車站9米范圍內;
(H)在消防栓3米范圍內。
第二十三條 除非為了移走事故中的車輛而必須修理外,任何人不得在道路上修車或允許他人修車。
第二十四條 未經批准,任何人不準利用汽車作廣告。
(1)在沒有得到警察局副局長的書面許可,汽車不準作為廣告在道路上巡視或停留。警察局副局長在批准時可附加條件。
(2)如果車輛結構及所攜帶廣告為以下情況,則不會被批准作廣告:
(A)會給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麻煩或危險;
(B)影響駕駛員對前方或側方的視線;
(C)給駕駛員按本規則發信號時造成阻塞;
(D)使其他道路使用者對發出信號模糊或不易辨認;
(E)利用公共通信設備或無線電擴音設備進行廣告;
(F)違反道路交通規則(機動車、照明、燈光)的有關規定。
(3)當按照國會(議會)選舉法以候選人競選為目的進行政治廣告時,盡管有前兩項規定,仍有可能不被批准。
第二十五條 任何人不得為了裝卸貨物而在垂直的黃線道路部分停車或駐車;
(1)星期一至星期五(除公共假日外)在以下時間之間:
(A)下午7:30至上午9:30;
(B)下午12:30至下午2:00;
(C)下午4:00至下午6:00。
(2)星期六(除公共假日外)在以下時間之間:
(A)上午7:30至下午9:30.;
(B)中午12:00 至下午2:00。
第二十六條 當駕駛車輛、騎車或推車進入標有以下標志的路口:
(A)用黃線連接路口四個角且與路口斜交時,盡管有信號燈允許其進入路口;
(B)部分或全部劃上斜黃線,盡管有使用道路權利,但進入有可能給其它正在正常行駛車輛或進入路口車輛造成麻煩,則此行為被視為違法。
第二十七條 用於道路施工的車輛應在白天攜帶顯眼的紅旗,夜晚攜帶顯眼的紅燈以保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同時可將旗子或紅燈放在車附近顯眼地方給附近的交通示警。
第二十八條 除了巡視車,任何車輛不得沿邊道行駛、駐車或騎行。
第二十九條 在駕駛車輛或騎車時,必須以正確的姿勢且要保障他人安全。
第三十條 任何人不得在道路上清理或洗刷車輛。
第三十一條 不得成群或聚眾在道路上阻礙交通流。
第三十二條 在道路上牽行動物:
(1)任何人不得在道路及其邊道有以下行為:
(A)訓練、驅使、騎坐動物;
(B)公開拍賣動物;
(C)牽、棄或洗刷動物。
(2)第(1)項(C)中不含狗。
(3)牧羊人(羊只較多的應配足夠數量的牧羊人)只有在夜晚12點至凌晨6點方可在道路上驅趕羊群。
(4)如果想在道路上牽行或騎坐馬匹,必須有足夠的駕馭能力且不造成交通危險。
第三十三條 重型機動車的攜帶型警示信號:
(1)重型機動車必須攜帶規定形式的車輛攜帶型警示信號才允許駕駛。
(2)當重型機動車因發生故障或損壞而停在道路上時,駕駛員或車輛負責人須立即將按上項規定攜帶的攜帶型警示信號放在離車後部20米以後的位置上,以給其他車輛駕駛員危險警告。
(3)本規則中重型機動車是指總重量超過2500公斤的機動車。
第三十四條 上條中所述攜帶型警示信號應符合以下標准:
(A)要符合英國標准:駕駛系列標書,臨時標志預先示警三角;
(B)要貼上新加坡工業標准研究所的調節批量檢查標簽;
(C)要按下表要求製做。(下略)
希望採納
3. 張明寶的目前狀況
截止2020年11月20日,張明寶在蘇州某監獄服刑,因為張明寶在2009年的時候已經被判無期徒刑。
張明寶1966年出生,是個體施工隊負責人,掛靠淮安第五建築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2009年6月30日晚,醉酒駕車造成5死4傷。
2009年12月23日上午,南京市江寧區「6·30」特大醉酒駕車肇事案在南京市中院一審宣判,肇事者張明寶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目前張明寶在蘇州某監獄服刑。
(3)在新加坡被車撞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在張明寶案件中,法院認為,張明寶具有三項酌情從輕處罰的情形。其一,張明寶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認罪態度較好。
其二,張明寶對東山街道代其向被害人或被害人親屬墊付的賠償款均表示認可,目前已向東山街道返還墊付款人民幣110餘萬元,並主動表示將進一步清理其債權,以繼續償還東山街道代為墊付的賠償款,有悔罪表現。
其三,張明寶在醉酒致辨認和控制能力下降的情況下釀成慘禍,主觀上並不希望和積極追求嚴重危害結果的發生,與以危害公共安全為目的惡意駕車撞人並造成重大傷亡後果的直接故意犯罪相比,犯罪的主觀惡性相對較低。
最終,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做出張明寶無期徒刑的判決。
4. 在新加坡人被車子撞死了怎麼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5. 新加坡工傷問題
下述條款都是假設其工傷保險在國內,或按國內標准處理,新加坡的法律不懂。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5個問題:
工傷認定是無過錯原則,就是即使職工違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仍應認定為工傷。但符合下述第十六條的不算工傷。所以不影響工傷索賠。但是單位可依相關規章制度對過錯職工處以處罰。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第四十四條職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據前往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應當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參加當地工傷保險,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中止;不能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不中止。
第4個問題: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依傷者傷情,在國內一般停工留薪期約為1~3個月。
第3個問題:
不能解除。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之前不能單方面解除合同。期滿之後如需解除,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而且必須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予以相應補償才可。
第2、第1個問題:
依所《勞動能力鑒定標准》,可評為工傷十級。
其賠償內容包括: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單位給你上的繳費基數);
(六)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及生活護理費;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八)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其中第(一)(二)(三)(四)(五)(七)項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即勞動局支付。
第(六)(八)項由單位支付。
第(七)(八)項由各省自行制定政策《XX省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辦法》,可去勞動局咨詢。
如果單位繳納了工傷保險,按上述規定執行,如未繳納工傷保險,所有費用由單位支付。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6. 失去嗅覺和味覺
現在趕緊多去幾家醫院檢查一下
看有沒有回復的希望
具體是不是傷殘
等去做鑒定
然後根據當地的補償標准要求補償
最好找律師詳細咨詢
7. 新加坡行人闖紅燈被撞誰的責任
法律分析:闖紅燈或開車打手機罰12分,還可能被控上法庭。首次定罪最高罰款1000新元,監禁6個月;再犯罰2000新元,監禁1年。
法律依據:《新加坡交通法規》 第三條 在人行橫道上停車會被扣3分,前排乘客不系安全帶會被扣3分。粗心駕駛、遇人行橫道不給行人讓路、或者在人行橫道之前不停車都會被扣6分。超速20公里罰4分;超速40至50公里扣減12分;超速60公里以上會被直接吊銷執照,控上法庭。闖紅燈或開車打手機罰12分,還可能被控上法庭。首次定罪最高罰款1000新元,監禁6個月;再犯罰2000新元,監禁1年。
8. 有哪些新加坡法律嚴格的例子
1、新加坡政府規定,若公務員違法貪污,他的全部公積金立即自動取消。因此,公務員一般不敢冒失去公積金的危險而違法貪污,尤其是工作時間很長的公務員更不敢輕易違法。這項制度對於制止貪污、保持公務員的廉潔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在交通、公共安全、公共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新加坡制定了許多嚴密的法規。交通法規的規定相當細致,如乘坐小車時,坐在前座的司機和乘客都要繫上安全帶,否則將罰款30新元;行人不按規定穿越馬路,罰20新元等等。
3、根據新加坡法律規定,入境遊客隱瞞居住地址不報的行為將被處罰最高2萬新元(約合10萬人民幣),或最高兩年監禁,嚴重的則兩罰並處。
(8)在新加坡被車撞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新加坡不僅制訂了覆蓋全社會的法律體系,而且重視執法和司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販毒、吸毒、色情、強奸、貪污、偷盜、搶劫等罪行採取果斷、嚴厲的措施。不管是新加坡人,還是外國人,不論是政府官員,或是平民百姓,違者一律照章處罰。
新加坡的執法隊伍相當強大,警察隊伍素質精良,大多數為法律專業畢業,訓練有素,以身作則,深受人民尊敬。一旦有人觸犯法律,具有現代化裝備的武裝警察便能迅速趕到現場,或罰款、或拘留、或坐牢、或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