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乞丐為什麼違法
⑴ 乞討犯法嗎
不違法,
網上乞討國家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
網上乞討:
「網路乞討」指的是通過網路向陌生人求助,讓別人捐錢以達成自己所需的特殊的乞討方式。網路乞討大致可分為三種,一種是確實陷入經濟困境的人;一種乾脆就是好吃懶做的寄生蟲;還有一種是熱心公益事業的人,用乞討來的錢幫助有困難的人。在網路乞討人群中有的裝殘疾、扮可憐……一些好逸惡勞者冒充乞丐空手套錢,有的年收入竟多達二三十萬,有的甚至成了家資百萬的富翁。
法律解釋:
「網路乞丐」的開山鼻祖是一個叫理查德·斯切米德的美國人,他曾經做了一個叫「給我一美元」的網站,已經累積了將近3萬美元的收入。
對於網路乞討,中國國內在法律上也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也沒有聽過哪個部門能進行監管。「網路乞丐」通過網路能行乞到多少錢財,是很難取證的,因而也很難認定他們是否觸犯了法律。因為一般郵寄的物品或者錢的數額不是很大,即使一旦發現被欺騙,對方也不是很好聯系,所以往往就不找有關部門立案。
如果網路乞討者是以虛假的信息來騙取他人的同情,來索取或者騙取這種財物,那麼就可能構成犯罪。不過,中國國內還沒有聽說過關於網上乞討立案的消息。
由於網路本身的隱蔽性,相關證據無法保存和收集,不僅騙取錢財的事實無法查清,甚至連當事人的身份都可能無法辨明,即使存在詐騙也難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希望廣大網民能自己辨別真偽,以免上當。
⑵ 新加坡這些必知法律知多少
1、不許販賣口香糖!!罰錢!看到必罰!
2、不許10點以後在公共場所喝酒!罰錢!最新的條律哦!
3、不許公開詆毀其他種族!!警告到坐牢!警告多個人,真正坐牢的有1次。
4、不許誹謗PAP的政治人物,告到你脫褲!!李光耀和李顯龍告了20多次。
5、不許抽漏稅煙,1根100塊錢,上限好像2萬、這個逃不掉的,必罰。
6、18歲以下不許晚上超過11點在外面游盪,警察完全可以帶你回警局問話。
7、亂丟垃圾要罰款!!300塊錢,看到必罰。
8、乞丐是犯法的,要罰錢!這個會給機會,再被抓就要罰了。
9、在街邊賣東西的,要罰錢第一次300塊錢。
10、地鐵不許帶榴槤和易燃物品,罰錢!!
11、自殺未遂要去坐牢或者罰款!!這個不一定會執行,但是有先例,特別是幾次自殺未遂的。
12、高空拋物罰300-1000、有個老太太丟頭發也被罰300塊錢。
13、家裡有蚊子的幼蟲或者積水也要罰款!!有人專門來你家檢查,必須開門。
14、不許擁有島國愛情片,罰錢按張算,電腦下載也算、這個一般是警察因為其他案件搜屋子,無意發現的,順便會罰款。
15、傳播淫盪視頻或者刊物,罰款!
16、停車違規也要罰款!!抄牌的人超級速度的,送女票回家,一下來就發現被抄牌了!!
17、進入收費高速沒插收費卡,瞬間罰50塊錢!!
18、超速也罰款,到處都有speed-meter測速然後拍照。
19、不可以跟蹤人(stalk),跟蹤在一定程度就算犯法,這個看警方要不要起訴。
20、6個以上的集會,超過11點,算是非法集會,這點有點奇葩,但是你看起來得體,警察不太會找你。
21、自己在家裡裸著到處走也是犯法的!!!一定要關窗簾啊!!被鄰居看到舉報了你就是傳播淫穢罪了。
22、販毒最高可是死刑!
23、公共場所塗鴉要鞭3-8下!!!外國人照鞭不誤!!美國人瑞士人和2個德國人都中過了!
24、上廁所不沖廁所也要罰錢!!警察會隨意抽查!!
⑶ 在哪個國家給乞丐錢是犯法的
在中國也是犯法的,叫「乞丐詐騙」
遇到直接110,警察叔叔會對他們做出最正確的判斷、處理、和幫助。(乞丐這種身份混亂的團伙里,後面跟著的很多都是不法份子)
不能給!這事兒金星老師早在《金星秀》上說過了:如果我給你錢,我對不起那些自食其力的人!
如果人人都認為只要放下尊嚴就可以什麼都不用付出的生活下去,誰還工作?全世界都是乞丐了,如果到了世界都是乞丐的那一天,做為乞丐的你又向誰要錢去?
而且現在很多乞丐明明都是些騙子,假裝身有殘疾,或者假裝聾啞人,拿個假殘疾證就在各種公共場所詐騙,人與人之間的溫情就是這么給騙光的,這種在屬於「乞丐行騙」的違法行為,見到最好110直接交警方處理,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按國家法律交過個人所得稅,這些稅款國家會按最正確的方式分配到社會建設中去,包括對乞丐、對需要幫助的人的福利上,根本不需要你再在大街上給這種你並不清楚實情的人錢,而且你被騙一次,都會助長這種乞丐行騙違法行為的惡勢力生長,因為你一時的濫好人,會讓更多有同情心的人和你一樣被騙,這是你的罪過。
哼,真要做好事,想要幫助有生活困難的人,就一幫到底吧,我們中國自古就有「送佛送到西,幫人幫到底」的優良傳統,你把乞丐人從他們所謂的「貧困"中解救出來,讓他們不需要再上街乞丐,讓他們可以和你一樣有個正常人的生活和經濟來源,讓他們的乞丐生涯在遇到你的時候就可以結束,而不是給幾塊錢求心理安慰,還自以為自已是"慈善人士「做了什麼積德的事,什麼讓你覺得自己是「高尚人士」的事
⑷ 網紅「乞丐哥」被判刑!他到底犯了什麼罪
4月9日火爆網路的乞丐哥居然被抓了,令其粉絲們陷入了不解和悲傷之中。乞丐哥原名高德飛,可謂是短視頻界的一座高峰,他的粉絲量達到了400萬人,據說月收入超過百萬。這次他郎當入獄的罪名是拐賣未成年人、強迫賣淫。乞丐哥最終被判處13年半的有期徒刑,他居然認罪了,沒有上訴,現在已經到了江蘇一座縣城的監獄服刑。網友們大呼不解,這么有錢的人,為什麼非要干這些下三濫的勾當?
被抓捕歸案的乞丐哥頓時成了腌茄子,他透露了自己犯法的動機,他的網紅身份並沒有給他帶來網上傳說的月入百萬的巨額收入,大部分的收入都被平台抽走了,他為了維持自己大網紅的顏面,不斷高消費,導致資金鏈斷裂,只能幹這些違法的勾當來圈錢。乞丐哥由網紅再到階下囚的故事告訴我們,網紅並沒向大家看到的那麼光鮮亮麗,還是實實在在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吧!高德飛最終走上了違法犯罪的不歸路,究其根源還是他沒有好好靜下心來讀書,沒有完成最基本的九年義務教育,他有了如今的下場,其父母也是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的,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⑸ 利用乞丐身份獲利,此行為涉嫌違法嗎
我覺得利用乞丐的身份獲利,這種行為是涉嫌違法的,很多“職業乞丐”是虛構自己乞丐的身份,利用大眾的同情心來騙取他人的錢財,所以我認為利用乞丐身份獲利是一種詐騙行為。最近金山寺引起了大家的熱議,讓大家意外的是,出名的並不是“白娘子水淹金山寺”的景點,而是景點外面的乞丐,據景區的工作人員表示,在景區附近有很多人扮演乞丐行乞,其中有一個老人已經在這里行乞二十幾年了,靠著這個家裡也買車買房了,如果天氣不好的時候他的自己還會開車來接送,儼然成為了一個乞丐釘子戶,更讓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救助站的人剛來這些乞丐就馬上離開,等他們剛走又繼續在這里乞討。
⑹ 新加坡留學哪些法律需要注意
眾所周知,新加坡是一個紀律嚴明的國度,他們很重視法律,這就是新加坡為什麼犯罪記錄少的原因,然而有好的一面必然就會有壞的一面。也就是說如果你正好在新加坡留學,但是又不是很清楚新加坡的法律,那麼你就很容易犯法。
接下來為大家整理一下去留學時著重需要注意的點!
1、不許販賣口香糖!!罰錢!看到必罰!
2、不許10點以後在公共場所喝酒!罰錢!最新的條律哦!
3、不許公開詆毀其他種族!!警告到坐牢!警告多個人,真正坐牢的有1次。
4、不許誹謗PAP的政治人物,告到你脫褲!!李光耀和李顯龍告了20多次。
5、不許抽漏稅煙,1根100塊錢,上限好像2萬、這個逃不掉的,必罰。
6、18歲以下不許晚上超過11點在外面游盪,警察完全可以帶你回警局問話。
7、亂丟垃圾要罰款!!300塊錢,看到必罰。
8、乞丐是犯法的,要罰錢!這個會給機會,再被抓就要罰了。
9、在街邊賣東西的,要罰錢第一次300塊錢。
10、地鐵不許帶榴槤和易燃物品,罰錢!!
11、自殺未遂要去坐牢或者罰款!!這個不一定會執行,但是有先例,特別是幾次自殺未遂的。
12、高空拋物罰300-1000、有個老太太丟頭發也被罰300塊錢。
13、家裡有蚊子的幼蟲或者積水也要罰款!!有人專門來你家檢查,必須開門。
14、不許擁有島國愛情片,罰錢按張算,電腦下載也算、這個一般是警察因為其他案件搜屋子,無意發現的,順便會罰款。
15、傳播淫盪視頻或者刊物,罰款!
16、停車違規也要罰款!!抄牌的人超級速度的,送女票回家,一下來就發現被抄牌了!!
17、進入收費高速沒插收費卡,瞬間罰50塊錢!!
18、超速也罰款,到處都有speed-meter測速然後拍照。
19、不可以跟蹤人(stalk),跟蹤在一定程度就算犯法,這個看警方要不要起訴。
20、6個以上的集會,超過11點,算是非法集會,這點有點奇葩,但是你看起來得體,警察不太會找你。
21、自己在家裡裸著到處走也是犯法的!!!一定要關窗簾啊!!被鄰居看到舉報了你就是傳播淫穢罪了。
22、販毒最高可是死刑!
23、公共場所塗鴉要鞭3-8下!!!外國人照鞭不誤!!美國人瑞士人和2個德國人都中過了!
24、上廁所不沖上廁所不沖廁所也要罰錢!!
可見只有嚴管之下才能保證社會秩序的穩定。各位準備去新加坡留學的小夥伴可得記清楚, 別一不小心就違法。
⑺ 哪個國家的法律視乞討為犯罪,
英國《打擊反社會行為法》
如果乞丐因為乞討而受到處罰就會留下犯罪記錄,而屢次因為乞討受罰者,將被勒令在警察局留下指紋。在連續3次受處罰之後,法庭可以對該乞丐實施「社區懲罰」,包括強制戒毒以及參加社區勞動等。
印度
印度街頭充斥流浪漢與乞丐,嚴重影響市容,為了2010年「國協運動會」,印度當局祭出鐵腕措施,收押並起訴在街頭公開行乞者。人權團體聲稱印度掃盪乞丐的做法不符人道精神,解決貧窮問題,才能根除街頭乞討。
在蚊蠅滿天飛的法院,一名警員在法官面前小心翼翼攤開白色手巾,裡麵包了從乞丐甘加身上搜到的13個銅板(約台幣4.3元),鐵證如山之下,甘加可能被判1至3年徒刑。
乞丐收容所 和監獄沒兩樣
盡管乞丐滿街都是,但行乞在首都德里地區屬違法行為,任何行乞者可能被捕、受審,罪名確立後,被送入德里地區12間乞丐收容所之一。這些收容所管理森嚴,和監獄沒兩樣。
由於官司應接不暇,印度當局特別成立了「乞丐法庭」,對照於印度起飛的經濟與快速累積的財富,乞丐法庭反映的是狄更斯小說的窮人世界,以及印度當局陳腐的官僚作風。
新德里大街小巷約6萬名乞丐,每天平均約有50至100盧比的進帳,不比一個低收入的勞工差。乞丐多半殘障且無一技之長,只好靠行乞維生。
警方一周到街頭掃盪數次,一次帶回10多人,送到法院等待法官宣判。盡管許多人並未明目張膽向路人要錢,但警方照逮不誤。一位警官說,乞丐坐在路邊被動地等待路人發揮善心,足見其犯罪動機。根據法規,警方不須聲請拘票或逮捕令,隨時可將乞丐關進收容所。
一位60歲男子被警方拉上警車時,突然跪倒在地,哀求警方放他一馬,但警方不為所動,硬是把他推入車內。
人權團體批 不符人道精神
接下來就是上法庭接受審判。在新德里,乞丐法庭由古帕塔法官一人承審,一次開庭受理20多人,通常初犯在申誡一番後當庭釋放,至於累犯最高可判刑10年。
人權團體聲稱印度掃盪乞丐的做法不符人道精神。「行動濟貧」(ActionAid)組織的主持人辛格表示,政府希望消除一切醜陋現象,但這並不是解決乞丐問題的治本辦法。只有解決貧窮,才能根除街頭乞討問題。
⑻ 為什麼中國有乞丐(乞討者)日本沒有,而同為華人世界的新加坡也沒有
只是中國的乞丐目前已經成為了一種職業,幾年前不是有一種新聞報道,有一些專門抓小孩子去弄殘了去當乞丐嗎?現在在街上看到的殘疾人都是人為的,不是天生就這樣。乞丐也就是假的。
⑼ 乞討犯法嗎
單純的乞討不違法,如果乞討行為擾亂了公共秩序,干擾他人正常的工作生活是會收到治安處罰的,涉嫌組織強迫乞討那麼就是違法犯罪行為。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脅迫、誘騙或者利用他人乞討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反復糾纏、強行討要或者以其他滋擾他人的方式乞討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其中,強行討要,是指以生拉硬拽、污言穢語等令人厭惡的方式乞討錢財。其他滋擾他人的方式包括以強迫接受的方式賣花、賣唱、開車門、拎包等行為變相乞討的。這類行為的主要表現是滋擾他人,不達到乞討的目的則不放過他人。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之一還規定,以暴力、脅迫的手段,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組織殘疾人、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乞討的,應當立案。本罪為行為犯,不需要造成乞討人人身傷害或其他嚴重後果,只要行為人實施了以暴力、脅迫的手段,就應當立案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