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刑法有哪些
『壹』 新加坡鞭刑到底是啥樣的為何各國人都害怕
法律是約束人道德的最後一道底線,當人模糊了法律的界限之後,便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而這時候相應的刑法也會根據罪犯來定,從古至今,刑法在不斷的更替,但進入文明社會之後,一些刑法也開始取消了。
正是因為如此,鞭刑成了世界各國都相當害怕的刑法。
『貳』 以現代國家標榜的新加坡,為何還一直保留古老的鞭刑
新加坡素來以其高度文明著稱,去過的沒去過的人都知道,在新加坡隨地吐口香糖是會被罰款的,街上的車沒有插隊的,上完廁所沒有不沖水的,一切都安詳又和平。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有著“花園城市”美稱的國家,卻保留著極為古老又極為血腥的一項刑法措施,那就是鞭刑。
此外,鞭刑得以在新加坡開展還源於其民眾基礎,大部分的新加坡公民還是支持這一項刑罰的,畢竟這種法律也給了社會治安一個保障,身正不怕影子斜,守法公民自然不擔心會接受這種處罰,違法者也是咎由自取,這種刑罰的存在也使得大家心中有忌憚,對於心術不正者是一個很好的約束。
『叄』 新加坡有什麼刑法
是啊 有鞭刑的 人家都是越活越進步 他活著活著 就跑古代去了 0 -0
『肆』 新加坡刑法有死刑嗎
有死刑的
在眾多刑罰中,具有顯著代表性的,是新加坡的肉體刑罰——鞭刑。鞭刑,是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國家使用的一種酷刑。 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國和英屬印度的刑法。1948年新加坡監獄調查委員會記錄了如下獄規:「對於嚴重違反獄規的犯人,可由監獄當局判處藤鞭最高12鞭,或由來獄的法官判處藤鞭最高24 鞭;對於15歲以下未成年犯,只能由來獄法官判處最多細藤6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的臀部。對成年犯使用的藤鞭直徑不能超過半英寸,對未成年犯應使用細藤鞭。」
【拓展資料】
合法基準:
1)成年男性罪犯介於18至50歲,並且通過體檢才可以被執行鞭刑。
2)罪犯同一時間只能被執行24下鞭刑,不論他罪案的數量。(法官最高判24下)
3)死刑犯是不會被執行鞭刑的。
4)罪犯也可被判鞭刑在監獄的法庭 (mini-court),如果他破壞監獄規矩。(不超過12下)
5)對許多輕罪來說,鞭刑是「可選刑」,是否鞭刑由法官決定。這些罪名包括聚眾斗毆、敲詐勒索、容留或組織賣淫、誤殺及傷人等。有些交通肇事罪在第三次重犯後也可判處鞭刑。盡管對有些罪,鞭刑是非強制刑,但法官一般會無一例外地判處鞭刑。比如「非禮(即所謂侮辱婦女)」,大法官曾表示如果罪犯接觸了被害婦女的陰部,至少應判9個月3鞭。
6)如果一男一女犯下同樣的罪行,情節也完全相同,女犯只判監禁,而男犯在監禁之外還要判處鞭刑。刑事執行條例規定,每次審判最多可判鞭刑24下。鞭刑前犯人要全面體檢,有高血壓或心臟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實際上因病得以豁免鞭刑的人非常少,在2007年,大約95%的罪犯被執行。
7)行刑者都受過特訓。他們個個身材魁梧,肌肉虯結,有些是搏擊或武術高手,段位相當高,不過官方消息稱他們在挑選行刑獄警時,並沒有對搏擊段位做特殊要求.執行鞭刑的獄警是受過專門訓練的,獄警知道怎樣才能在犯人身上製造最大程度的疼痛,同時產生最小程度的永久傷害.鞭刑要求行刑者每鞭都出盡全力,不考慮受刑者的年齡或者罪行的輕重。香港南華早報1994年4月2日的 中說,「鞭刑要求用最大力氣執行」。新加坡前監獄局局長郭士力1974年在 招待會上說:「執行鞭刑時,行刑獄警用的是全身的重量,而不僅僅是臂力。他緊握刑鞭,掄圓胳膊,以腳為支點轉半個圈,重重出手。」
8)新加坡監獄局曾對「鞭刑現場血肉橫飛」的說法辟謠,但他們也承認確實有淤血和傷疤。如果要打四鞭,第一鞭,清脆的「啪」下去,屁股會出現一道深紫色的鞭痕,第二鞭「啪」下去,屁股重疊的地方會皮開肉裂,第三鞭,響亮的「啪」一下,屁股將徹底被抽的稀巴爛,鮮血直流,第四鞭「嘭」的一下,是最撕心裂肺的一鞭:屁股被打爛,被打爛的旁邊的一圈是淤紫色的,流著血,皮開肉綻,碰一下就會感受到被皮帶打了1000下的感覺。這與一家新加坡官方媒體早前的 相矛盾。1992年,新加坡新報曾 「每一鞭下去,都會有皮肉飛起來」,這顯然是照搬1974年那個有名的 招待會上的說法。一位美國分析家認為,1974年 招待會上新加坡官方的描述可能是為了恐嚇犯罪而故意誇大了. 1974年的 招待會上,新加坡監獄局長說前三鞭每鞭下去犯人都會拚命掙扎,他又說:「三鞭之後,犯人的掙扎弱下來,因為他們掙扎不動了。受刑超過三鞭的犯人在受刑結束後經常會休克,有的癱倒在地,現場獄醫和助手會把他救醒,給傷口消毒。有的犯人在受刑中假裝昏過去,但這騙不過獄醫——這也是為什麼法律規定獄醫在場。」
9)大赦國際堅決譴責這種刑罰,曾給新加坡政府寫信希望廢除鞭刑。但這些信沒有回應,新加坡官方堅決支持鞭刑,他們相信鞭刑是震懾犯罪的最有效手段。當地行政長官解釋說,「我相信,對付目前在新加坡泛濫的某些罪行,在司法中使用『鞭打』是必要的對那些環境惡劣,赤著雙手混飯的人來說,監獄生活未嘗不愜意只有鞭打才能產生實在、長久的效果。」新加坡社會不同情受鞭刑的犯人,新加坡國立大學的一位 這樣為鞭刑辯護:「新加坡民眾多數支持鞭刑。鞭刑的結果是在他們的屁股上留下終身鞭痕,這正好達到教育的目的,永遠提醒他們再也不能犯罪。」新加坡當時的監獄局長說:「鞭痕是除不掉的,這將伴隨他們一生,是他們一生的恥辱。」這使得鞭刑不僅是一種刑罰,更是一種恥辱記錄,類似中國古代在囚犯的臉上刺字。姑娘擇偶,先得掀開男方衣服,驗過有無鞭痕。倘有鞭痕,斷無婚配之理。
10)被法院判處鞭刑時,很多罪犯哀求法院不要打鞭,寧可多坐幾年牢。但這是不可能的,除非議會修改法律。
受過鞭刑的男子是絕對不允許在新加坡軍隊中服役的。
『伍』 新加坡讓世界各地遊客害怕的鞭刑究竟有多殘忍
相信不少愛看歷史的朋友都聽說過“十大酷刑”,它們是中國古代殘酷刑罰的代表,包括車裂、凌遲、烹煮等等,十分殘忍暴力,極具威懾力,所以隨著時代的發展,這些不合人性的刑罰也早就退出了歷史舞台。
『陸』 新加坡的刑法
新加坡刑法具有「剛柔並濟,以剛為主」的鮮明特色。本書翻譯了新加坡刑法中較為重要的幾部法律:《新加坡刑法典》、《刑法(臨時規定)法》、《新加坡反賄賂法》和《恐怖主義(制止提供資助)法》,為讀者提供了進一步了解新加坡刑法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