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裁員給多少錢
『壹』 紐西蘭打工真實收入
紐西蘭政府宣布,將在2019年4月1日上調法定最低工資。調整後,法定最低工資標准為17.7紐幣每小時(81.7元)。按一天八小時來算,普通工人一天最低可以賺653.6元,若是全年無休,普通工人最低一年可以賺將近24萬元。
紐西蘭電視台2019年1月10日報道,據紐西蘭統計局數據顯示,過去幾年,紐西蘭人口增速特別快,紐西蘭人口為493.4萬,鑒於目前的趨勢,到2019年底或2020年初,紐西蘭人口可達到500萬的里程碑。
紐西蘭統計局2019年2月7日發布,紐西蘭失業率在2018年第四季度上升至4.3%,高於上季度的4.0%。全國勞動力總體增長12,000人,失業人口增長10,000,其中男性失業人口增長大於女性。
由此可知,紐西蘭人口數量增長快,就業競爭也激烈,失業率也在持續上升,在紐西蘭找到一份高薪工作也不是易事。不過據調查數據顯示,紐西蘭在建築,教育和培訓,零售貿易和批發貿易等行業新設了不少就業崗位。
(1)紐西蘭裁員給多少錢擴展閱讀:
紐西蘭打工的相關注意事項:
1、一般來說,獲得6個月以上學生簽證的學生都可以打工,平時每周最多20小時,在假期中可以全職工作,無需另行申請許可。 對於某些學生來說,在英國期間是根本不允許打工的,因為他們的護照上將被蓋上有「禁止打工」字樣的戳印,而他們一般都是參加為期6個月或更短時間的課程。
2、學生兼職或利用假期工作的機會很多,如快餐店、飯館、電話銷售、教學、市場營銷和辦公室工作。 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獲得短期工作的信息:學校的職業辦公室;職業中心,是學校所在地為公眾服務的職業介紹機構;學校內的廣告牌;
當地報紙的廣告;在英國當地的節假日,如聖誕節、復活節,很多商店會在櫥窗張貼招聘廣告;把求職的意向告訴朋友、老師或房東,也許他們會了解一些招聘信息,使你更容易得到一份工作。
3、紐西蘭對留學生到校外工作有著嚴格的規定,申請者持有合法學生身份,入學9個月以上,成績達一般標准者,經學校國際學生顧問批准,即可到移民局或勞工部認可的公司去打工,打工有效期限為一年,但可申請延長。一旦打黑工被學校或移民局發現,很有可能被遣返甚至終身被禁止入境紐西蘭。
4、校內打工打工限制較少,學生可以在學期中在校園內兼職打工,但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20小時,但寒暑假可以全時工作,每周不超過40小時。
找校內兼職可以經常去國際學生中心、各單位布告欄、校園網、學生會各社團處打聽,一般校內各院系辦公室、餐廳、圖書館、宿舍等都會有崗位空缺的。只是校內兼職一般都很搶手,需要面試甚至送簡歷才有機會。
『貳』 裁員賠償標准
公司裁員補償標準是多少,分兩種不同的情況:
(一)公司合法裁員:如果是用人單位合法裁員的,則用人單位應該按職工在本單位的工傷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准為: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公司違法裁員:單位違法裁員的,則屬於單位單方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即賠償金)。
公司可以裁員的條件有哪些呢?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滿足以下幾種條件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所以,公司裁員也不是想裁就能裁的,為了保護職工的利益,法律規定必須要在滿足條件之後才能進行裁員,並且對被裁的員工還要做出賠償,此時裁員賠償標准其實就是按照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來計算的,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叄』 公司可以裁員正在申請綠卡的員工嗎紐西蘭
公司裁員應該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否則屬於違法,你可以通過勞動部門申請解決。
『肆』 一般裁員會給多少補償
法律分析:標准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裁員,還應多支付一個月工資。如果通知裁員時間和辦理終止勞動關系手續的時間達到一個月,則公司不用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公司裁員補償標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補償:《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公司在進行轉型、公司經營發生巨大變化的、生產經營出現嚴重苦難的都可以與勞動者或者工會進行協商辦理。如裁員辦理時,還應該提前通知勞動者進行辦理。勞動者應與用人單位進行工作交接,轉移自己的社會保險保護自己的合法勞動權益。
『伍』 外資企業裁員補償金怎麼算
一、外資企業裁員補償金怎麼算
1、外資企業裁員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最高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經濟性裁員需補償金多少
1、公司裁員補償標准按照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陸』 公司裁員怎麼賠償員工
公司裁員應該給員工付經濟補償金,根據不同的情況裁員,所需要支付的補償金都是不一樣的。如果是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的話,那麼就需要額外進行補償。
法律分析:公司裁員應該給員工付經濟補償金,根據不同的情況裁員,所需要支付的補償金都是不一樣的。如果是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的話,那麼就需要額外進行補償,1、合法裁員,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2、違法裁員(如程序違法等),單位應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第五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准發給經濟補償金。」按照原有《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只有瀕臨破產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時才可以裁員。而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則新增加了兩種可以裁員的情形。第一種: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要裁減人員的。第二種: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環境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柒』 裁員補償的標準是多少
裁員的補償標準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每屆滿一年,向其支付一月工資的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則用人單位需要向其支付半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