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緬甸運毒品有什麼門路
『壹』 販賣毒品在緬甸是否構罪
中國公民在緬甸販賣毒品會涉及販賣毒品犯罪行為。屬人管轄權是指國家有權對具有其本國國籍的人或物均具有管轄的權利。按照管轄對象不同,分為屬人管轄和屬物管轄。
在我國領域外的適用。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 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 因或者甲 基 苯 丙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1)去緬甸運毒品有什麼門路擴展閱讀:
《關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毒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中規定「居間介紹買賣的,無論是否獲利,均以販賣毒品罪的共犯論處」;
其二是2000年4月4日《全國法院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以下簡稱《紀要》)規定「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以盈利為目的,為他人代為購買僅用於吸食的毒品,毒品數量超過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數量最低標准,構成犯罪的,托購者、代購者均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貳』 緬甸的毒販為何層出不窮呢
其實在毒品貿易中,毒販只是居於其中一個環節,正常情況下,毒販應該居於毒品貿易流程中的「運」和「銷」,而毒品的種植和生產加工則是另一個層面的事情。(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歷史三日談)
有產就有銷,毒販也就應運而生,他不是非得存在,但卻是客觀實際的需要,自然緬甸的毒販就比一般正常的地區為多了!
『叄』 雲南的毒品是從越南運來的嗎
是從緬甸.寮國和泰國三個國家的交界處運輸進雲南的
因為這3個國家的共同交界處有一個三角形的毒品種植基地,所以被稱為"金三角"
『肆』 緬甸果敢老街孕婦運毒品案
太多
『伍』 雲南一團伙350萬冥幣去緬甸販買毒品被警方抓獲的具體情況
央視新聞客戶端2月23日消息,在電影熒屏中,我們經常能看到犯罪分子以「黑吃黑」的慣用手段進行毒品交易,但前不久現實版的「黑吃黑」場景就在雲南西雙版納邊境線上展開,嫌疑人竟然拿著350萬冥幣去購買毒品。
原來涉及該案的嫌疑人不止3人,還有另外5名嫌疑人。8人有一個微信群,每天一群人在群里討論的就是如何突發橫財這類的白日夢,一拍即合便開始在群里商議,如何用冥幣去緬甸購買毒品換取巨大的經濟利益。嫌疑人供述他們幾個人中,有人曾經做過類似事情,早在2013年的時候就在境外利用同樣的方法騙取過毒品,有了上次的經驗後,他們再次共謀作案。
西雙版納邊防支隊 偵查民警:他們也擔心對方會驗他們的錢,其中有個經驗老的跟他說,「膽子大一點,讓他們看錶面,表皮放真錢,緬甸人驗錢的時候把包打開讓他們看一眼就行了,因為在金錢的誘惑之下,對方沒有細細地去看錢的真偽,就准備在邊境一線進行交易。
警方根據該團伙所建的微信群,迅速鎖定其他幾名嫌疑人。在歷時4個月的延伸偵查,抓獲該案剩餘的5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打掉一個走私、販賣、運輸為一體的跨國販毒團伙。
『陸』 男子偷渡到緬甸人體運毒70粒入境被抓被判多少年
11月9日報道,在緬甸,陳某通過人體藏毒將價值70餘萬元的70粒毒品膠囊帶往北京。但他乘坐的飛機剛剛降落在北京首都機場,民警就已經確認了他的行蹤,並將其抓獲。今天上午,陳某因涉嫌運輸毒品罪,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經審理,法官當庭宣判,陳某的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偷渡緬甸去「帶貨」
陳某今年21歲,2017年,陳某的母親生病,陳某抵押了自己的私家車,他一心急於贖回。通過偶然的機會,他聽朋友說「帶貨」很掙錢,便通過QQ聯繫到了中介,但他並不知道要帶的「貨」究竟是什麼。
「當時就是一時糊塗,誤入歧途。」法庭上,陳某表示自己十分後悔,在到達緬甸後,他就明白了自己要帶的「貨」是毒品,但當時人身已經受到控制,已經沒有回轉的餘地。
檢察機關認為,陳某的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但考慮到陳某實施犯罪的目的是為籌錢給母親治病,社會危害性較小,且其屬於初犯、偶犯,沒有前科劣跡,建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至15年。
經審理,三中院認為,陳某的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且運輸毒品數量大,應依法予以懲處。鑒於陳某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所犯罪行,系初犯、偶犯,且有悔罪表現,可從輕處罰,故一審判決陳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一念之差就葬送了自己十幾年。
『柒』 從緬甸偷渡帶毒品回雲南容易嗎
不容易,如果被抓了,面臨的青春甚至是生命的代價,遠離毒品、健康生活。
『捌』 緬甸販毒品怎麼判刑
這里只能提供中國的法律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玖』 據說有一些退役的特種軍人去金三角負責毒品運輸時的押運,是真的嗎
特種兵都是軍官,不存在退役問題。再說他們知道的機密太多,國家也不會允許他們退役,會養他們一輩子。
你說的特種兵大概是野戰部隊的偵查兵之類的。這種事難保的,但你要知道,這些人必須在部隊里有戰友配合才能發揮最大作用,和一幫毒販湊一塊他們不一定是邊防部隊的對手。
『拾』 緬甸買毒的都是什麼人
《追捕運毒者(下)》。
講述了運毒「馬仔」被騙到緬甸後,被迫吞食毒品回到中國。經過幾個月的摸排調查,一張潛伏的人體運毒全國性網路逐漸清晰起來。2018年4月,在雲南昆明市的兩面寺收費站旁,禁毒民警堵截了一輛白色小轎車,根據情報車上的3名年輕人可能身體里攜帶毒品。通過拍片檢查發現,他們腹中都藏有60顆左右包裝成膠囊狀的毒品海洛因…… 他們向警方交代,毒品是在境外緬甸吞食的,隨著調查的展開,一張潛伏的人體運毒全國性網路逐漸清晰起來。2018年上半年,昆明鐵路公安局陸續抓獲多名通過人體運毒的馬仔。通過偵查,警方發現了隱藏在境外緬甸的販毒團伙的多個窩點。
公安部成立聯合專案組,在異國他鄉揭開真相,2018年8月14日,境外執法部門最終將團伙頭目寶哥馬拉史成功抓獲。
《追捕運毒者》的一些畫面,看得讓人不寒而慄,看完後仍心有餘悸。 毒販網路一層又一層,他們各自分工明確。有人專門負責假扮中介,向那些在網上找工作的人介紹「高薪工作」,聯繫上人之後,安排他們前往緬甸。到了緬甸,這些「馬仔」就被關起來,手機、銀行卡、身份證等通通沒收。一旦反抗,就會遭到毒打。
在《追捕運毒者》中,一個叫「楊蕾」的人,由於無法吞毒遭到毒打,雙手雙腳被捆綁坐在地上,脖子被鐵鏈拴著,遭人使用木棒猛擊背部。
最終,「楊蕾」遭毒打致死。之後,毒販購買了膠帶、雨衣、塑料袋等,將「楊蕾」拉到山上埋掉。據交代,被殺害的,不止「楊蕾」一人,還有一個叫「李根成」的年輕人,也是被活活毆打致死後,遭掩埋。販毒團伙打起人來,如禽獸一般。用電棍、木棒、鉤子等,折磨不聽話的「馬仔」。據供述,一名打人者使用鉤子,鉤進「馬仔」的大腿,還有人拿著匕首,插進「馬仔」的膝蓋···還有的「馬仔」手指被砍,牙齒被拔、指甲被拔···
毒販的殘忍手段,讓人難以想像。
據報道,為了後期的人體運毒,還有專門的人對「馬仔」進行訓練,將蘋果、胡蘿卜等切塊後,讓「馬仔」生吞。而在關「馬仔」、訓練「馬仔」的地方,還有專門的武裝人員看守。訓練結束,運毒之路就開始了···
經過摸排,販毒團伙在勐平、老街、木姐等地有多個窩點。從販毒頭目到小組長,共有20多名成員的身份被查出。販毒頭目寶哥馬拉史,以及他的家族販毒團伙網路,也慢慢曝光,在緬北金三角地區的骨幹販毒成員就有1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