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邊境證在哪裡
㈠ 緬甸出境證怎麼辦理
准備好相應材料後(外文證明材料需到指定的翻譯公司譯為中文),請本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提交申請,並回答有關詢問。您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供戶口卡片)、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9戶口簿須復印首頁和本人資料頁)。戶口簿與身份證項目不一致或戶口尚在遷移中的,請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變更或落戶手續,遷戶落戶的身份證簽發地須做相應的變更,非北京戶籍人員須提供暫住證或定居國外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近期2寸直邊正面免冠淡藍色背景彩色證件照片1張,並貼在申請表的相片位置,公職人員不著制式服裝,兒童不系紅領巾,照片尺寸見申請表。
3、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原件(登記備案人員仍須填寫單位意見並加蓋公章)。
4、與出境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申請被受理後,請持《取證回執》和身份證在接待大廳拍攝數碼證件專用照片。如委託郵局遞送證件,請到郵政速遞局設在接待大廳一層的服務台辦理相應手續。
註:使用郵政速遞業務可以提前2天領取證件。(已辦理加急的不再提前)
取證時須本人持《取證回執》執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交費後領取證件,確因幫不能本人領取的,須寫委託書,受託人持本人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登記後方可領取。
製作完畢的證件最長保管期為三個月,過期不領取的,予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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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民進入緬甸,持外交、公務護照可免辦簽證。凡持因公普通護照和因私護照來緬甸都需辦理有效簽證。 緬甸不提供落地簽證,從緬甸邊境陸路進入緬甸可持邊境通行證,但活動范圍有限根據緬甸政府的規定。
簽證只有通常幾個種類,其分為商務簽證、旅遊簽證、留學簽證、探親訪友簽證、工作簽證。所需要的材料大同小異。
在職證明在以上幾種簽證種類中都是需要的,資金財產證明在辦理發達國家的時候是特別強調需要出示的,像中方公司的營業執照、派遣函、在職證明、法人責任聲明以及擔保函等再結合上述材料以及簽證邀請函就可辦理商務簽證。
㈡ 緬甸邊境在中國哪裡
中國雲南。
地理位置介紹:
緬甸位於亞洲東南部、中南半島西部,其北部和東北部同中國西藏和雲南接界,中緬國境線長約2185公里,其中滇緬段為1997公里;東部與寮國和泰國毗鄰,緬泰、緬老國境線長分別為1799公里和238公里
緬甸西部與印度、孟加拉國接壤。緬甸南臨安達曼海,西南瀕孟加拉灣,海岸線總長2655公里 ,緬甸的形狀就像一塊鑽石,從南到北長約2090公里,東西最寬處約925公里。
緬甸南端的維多利亞角處於北緯10度,北端葡萄以北的緬中邊界線居於北緯28度,緬甸大部分地區都在北回歸線以南,屬熱帶。緬甸最西部的孟都處於東經92度線附近。
(2)緬甸邊境證在哪裡擴展閱讀
中國與緬甸邊界問題解決的歷史:
第一,中緬邊界中的「麥克馬洪線」問題的解決,首先是因為中緬雙方對這一問題採取了正確的態度。中國政府並不承認「麥克馬洪線」,但又注意到了以下事實:「麥克馬洪線」以南的未定界地區自清末以來已不歸中國管轄;
而緬甸則在獨立後從英國繼承了這個地區,當地景頗族建立的克欽邦加入了緬甸聯邦,因而這片土地變更就會影響到緬甸的聯邦制度;緬甸作為中國的鄰邦和新獨立的民族主義國家,在國際上執行和平中立和對華友好的政策,這與中國政府奉行的和平外交政策是一致的,中國政府對緬甸自然不能不予以重視。
到上述種種因素,中國政府對這一問題採取了既要考慮歷史背景又要考慮實際情況的態度:
一是不承認「麥克馬洪線」的合法地位;
二是從實際管轄情況出發,將「麥克馬洪線」視為「習慣線」的一部分;三是把「麥克馬洪線」問題和邊界中的其他問題「作為一個整體聯系起來加以考慮」;四是在實際劃界時,在全面解決中緬邊界問題的基礎上,把「麥克馬洪線」作為「習慣線」的一部分而予以接受。
緬甸雖然在獨立後從英國繼承了「麥克馬洪線」以南地區,並說「麥克馬洪線」「並非強加於西藏」,但事實上仍採取了友好合作的態度:
一是願意通過談判解決問題,(雖然僅僅是進行談判的問題,印度的態度卻完全不同。早在1952年,印度政府就認定:「麥克馬洪線南邊的領土是我們(印度)的,因而也就沒有什麼可以討論的。」[澳)內維爾—馬克斯韋爾:《印度對華戰事》,三聯書店1971年版,第75頁。)從一開始就與中國達成了維持現狀的默契;
二是最終放棄了根據分水嶺對「麥克馬洪線」進行修改的主張,承認包括「麥克馬洪線」在內的中緬邊界北段都是未定界,否認了該線的有效性;三是接受了全面解決邊界問題的原則,把片馬、古浪、崗房歸還中國,並在歸還地區的面積上作了一定讓步,在中緬邊界的中段和南段接受了中國的建議。
㈢ 我想在景洪辦個去緬甸德邊境證`應該在哪裡辦`
在出入境管理處。就是景蘭國際對面。出入境大廳就可以辦理。
㈣ 辦理中緬邊境通行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中緬邊境通行證需要的材料:
1、申請領取《邊境通行證》的人員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
2、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並履行下列手續:
1、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人員由單位保衛(人事)部門提出審核意見。
2、企業單位設保衛部門的,由保衛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未設保衛部門的,由企業法人提出審核意見。
3、其他人員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審核意見。
4、已在邊境管理區務工的人員還應當出具勞動部門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單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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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的具體內容:
1、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因私事出境,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向戶口所在地縣、市公安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派出所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中緬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
2、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因公務出境,由其所在單位備函,報縣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審批辦理《中緬邊境中方通行證》。
3、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參加旅遊部門組織的中緬邊境出境旅遊,由旅遊部門審核組團,向邊境地區縣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
4、中方內地人員因私事出境,向戶口所在地縣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出國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中方內地人員因公務出境,向縣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門申請辦理出國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
前兩款的持護照人員,憑有效護照和緬甸的入境簽證(指允許從陸路口岸入境的)可從規定的口岸出入境。中方內地持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人員從中緬邊境口岸出境,可以免辦《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
5、中方各類人員出入境,必須在其所持證件有效期內從指定的口岸和通道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驗證並加蓋驗訖章後方可放行。
㈤ 有護照了怎麼辦理中緬邊境通行證
中緬邊境通行證只能邊境居民辦理,自己辦理的邊境通行證只能到中國邊境地區,無法出國。陸路過境一般需要辦理簽證的。
申請領取《邊境通行證》的人員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並履行下列手續:
1、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人員由單位保衛(人事)部門提出審核意見。
2、企業單位設保衛部門的,由保衛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未設保衛部門的,由企業法人提出審核意見。
3、其他人員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審核意見。
4、已在邊境管理區務工的人員還應當出具勞動部門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單位證明。
邊境通行證是指前往黑龍江、新疆、西藏、廣西、雲南、甘肅、內蒙古的邊境管理區需辦理的通行證件。年滿16歲且有正當理由者方可申領此證。申領人員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並履行相應手續。
㈥ 辦理中緬邊境通行證
申領手續
申請領取《邊境通行證》的人員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並履行下列手續:
一、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人員由單位保衛(人事)部門提出審核意見。
二、企業單位設保衛部門的,由保衛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未設保衛部門的,由企業法人提出審核意見。
三、其他人員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審核意見。
四、已在邊境管理區務工的人員還應當出具勞動部門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單位證明。
申領地點
申領邊境通行證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憑單位證明,可以向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常住戶口所在地與工作單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轄區的人員。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級人民政府的駐外辦事處人員。
三、已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暫住一年以上的人員。
四、因工作調動,尚未辦妥常住或者暫住戶口的人員。
五、因緊急公務,確需前往邊境管理區的國家工作人員。
海外華僑、港澳台同胞憑有效證件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或者縣、市公安局申領《邊境通行證》。
經省級公安、旅遊部門批准,旅遊公司組織赴邊境管理區旅遊的人員,應當在出發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邊境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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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雲南省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出入境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章 出入境
第四條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因私事出境,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向戶口所在地縣、市公安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派出所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中緬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
第五條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因公務出境,由其所在單位備函,報縣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審批辦理《中緬邊境中方通行證》。
第六條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參加旅遊部門組織的中緬邊境出境旅遊,由旅遊部門審核組團,向邊境地區縣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
第七條中方內地人員因私事出境,向戶口所在地縣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出國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
中方內地人員因公務出境,向縣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門申請辦理出國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
前兩款的持護照人員,憑有效護照和緬甸的入境簽證(指允許從陸路口岸入境的)可從規定的口岸出入境。
中方內地持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人員從中緬邊境口岸出境,可以免辦《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
第八條中方上述各類人員出入境,必須在其所持證件有效期內從指定的口岸和通道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驗證並加蓋驗訖章後方可放行。
第九條中方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邊防檢查機關有權阻止出入境,並依法處理。
(一)持用無效出入境證件的;
(二)持用他人出入境證件的;
(三)持用偽造或者塗改的出入境證件的;
(四)未持有或者拒絕交驗出入境證件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邊境通行證
㈦ 去緬甸的邊境證在哪裡辦
在出入境管理處,出入境大廳就可以辦理。
㈧ 西雙版納哪個地方在緬甸附近並且需要邊境證的地方是那裡
勐海的打洛口岸。
㈨ 邊境證在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申領邊境證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
第五條凡常住邊境管理區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憑《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居民身份證》)在本省、自治區的邊境管理區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區的邊境管理區,須持《邊境通行證》。
第十條申領《邊境通行證》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憑單位證明,可以向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常住戶口所在地與工作單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轄區的人員;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級人民政府的駐外辦事處人員;
(三)已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暫住一年以上的人員;
(四)因工作調動,尚未辦妥常住或者暫住戶口的人員;
(五)因緊急公務,確需前往邊境管理區的國家工作人員。
㈩ 怎樣辦理中緬邊境通行證
辦理中緬邊境通行證需要的材料:
1、申請領取《邊境通行證》的人員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
2、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並履行下列手續:
1、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人員由單位保衛(人事)部門提出審核意見。
2、企業單位設保衛部門的,由保衛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未設保衛部門的,由企業法人提出審核意見。
3、其他人員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審核意見。
4、已在邊境管理區務工的人員還應當出具勞動部門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單位證明。
(10)緬甸邊境證在哪裡擴展閱讀
出入境的具體內容:
1、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因私事出境,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向戶口所在地縣、市公安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派出所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中緬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
2、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因公務出境,由其所在單位備函,報縣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審批辦理《中緬邊境中方通行證》。
3、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參加旅遊部門組織的中緬邊境出境旅遊,由旅遊部門審核組團,向邊境地區縣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
4、中方內地人員因私事出境,向戶口所在地縣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出國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中方內地人員因公務出境,向縣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門申請辦理出國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
前兩款的持護照人員,憑有效護照和緬甸的入境簽證(指允許從陸路口岸入境的)可從規定的口岸出入境。中方內地持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人員從中緬邊境口岸出境,可以免辦《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
5、中方各類人員出入境,必須在其所持證件有效期內從指定的口岸和通道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驗證並加蓋驗訖章後方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