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華僑和中國是什麼關系
㈠ 緬甸話橋是中國移民嗎
緬甸與中國毗鄰,兩國的共同邊界綿延2,171 公里。自古以來,兩國人民即組成商隊,跋山涉水,進行物物交換的貿易活動。由於古時兩國分界並不明確,雲南與八莫間的陸上貿易,導致了「山地中國人」(Mountain Chinese)季節性地移居緬甸。這些中國人與後來從海路來的廣東人及福建人有所不同。
首批定居緬甸的華人,據說是在幾個世紀前移入緬北克欽邦(Kachin State)附近山區的玉石商人。他們是從雲南省移入。1861年,第一個廣東籍商人經新加坡來到緬甸曼德勒王朝古都。不過,大規模移民潮則是發生在1885年英國侵佔了整個緬甸,並把它並入成為印度的一個省後的事,其後,大規模華人通過海峽殖民地,由海路移民緬甸。
緬甸華人移民在1930年代人數激增,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華人人數已達19萬4千至30萬人,約占總人口的1% 。他們創辦華文報章、華校、並設立社團。1950年,仰光有4家華文日報、3家周刊、而全緬甸也有超過200所學校。
緬甸境內還有其它不同的華人族群,有所謂果敢華人(Kokang Chinese),回教華人(Panthays)以及國共內戰期間被擊敗的國民黨部隊。果敢華人並不是移民,他們清一色是雲南人,世代居住在中緬邊界的果敢地區,由於1897年2月4日簽訂的《中英條約》,清廷把果敢割讓給英國,這些原屬中國人的果敢華人都自動變成了緬甸的本土少數民族。
回教華人據說是忽必烈部隊中阿拉伯人及韃靼人的後裔,原來定居於雲南西部的大理,與當地婦女通婚。1855年,這批回教華人背叛清廷,慘遭清廷大軍屠殺,許多劫後餘生者,翻山越嶺,逃到緬甸東北部的撣邦定居。
1962年,尼溫將軍發動政變,隨即宣布緬甸為社會主義國家,由軍人掌政。1963至1967年間,有超過30萬印度人與10萬華人離境,所有印度人與華人創辦的學校及報紙都被迫關閉。華人大多移居泰國、新加坡、澳洲與南加利福尼亞州。
1982年,緬甸政府通過新公民權法,歧視外籍人,使華人難以立足,於是又掀起另一股離境浪潮,許多人移居台灣、香港、澳洲與美洲。
聚居在城市裡的廣東人和福建人,他們多數經營小生意;有些則與來自新加坡、香港及台灣的投資者聯營較大的企業。1988年以來,緬甸致力於推行開放的市場經濟,華人充分利用這一契機,紛紛增加投資或擴大商業活動。例如,仰光最大的超級市場是華人經營的。
1990年代從通過假身份湧入緬北城市的雲南人,常與果敢華人合作經商,後者是真正緬甸人,會說雲南方言,他們歷代在緬北克欽邦(Kachin State)附近的山區居住,從事玉石的開采、種植鴉片與茶葉。果敢華人現在也到緬北曼德勒經商,包括做珠寶、玉石與販毒的生意。這些龐大的販毒利潤經過清洗後,用來投資地產,使當地地產價格爆漲,引起緬甸人不滿,種族關系因而緊張。
回教徒華人亦多從事商業活動,而且是一流的趕驢好手,也專於走私鴉片。
緬甸華人是復雜的群體。居住在緬甸境內的雲南人與果敢華人,由於身處中緬邊境,不受仰光中央政權的控制,因此同化程度很低,基本上族群認同仍很強。
至於居住在城市的華人,尤其是那些與異族通婚的華人,與其他緬甸人很難區分。緬華大部分在語言、習俗上已緬化,只會說緬語而不會說華語的緬甸華人相當普遍。不過,緬華大都仍喜在住家貼上紅對聯或在家裡設置神龕;而且在生意的聯繫上,仍然表現出族群的認同。
https://ke..com/item/果敢族普遍的說法是,果敢族是1658年追隨明朝永曆帝朱由榔進入緬甸,後來留在果敢地區的「明末遺民」 。由於果敢地區與中國雲南毗鄰,因此果敢族內也包含了各個時期來自雲南的華人。中國部分學者認為所謂「果敢族」,只是華僑、華人中的一個按籍貫劃分的幫派,可稱他們為緬甸華僑、華人中的「雲南幫」(他們中絕大多數屬雲南籍)。
「果敢王」彭家聲https://ke..com/item/彭家聲/3922355 閱兵視頻,一個說漢語、用中文的外國特區,說的還是標準的貴州話https://v.qq.com/x/page/y03963cg1pw.html
㈡ 緬甸與中國關系如何
以前是中國在東南亞的隱形衛星國,受中國控制。
但現在開始,隨著緬甸正治改革,中國已經逐漸失去對緬甸的控制權。而且,很多緬甸人對中國沒有好感。
現在的中國已經改變策略,以後將以經濟和正治合作為目標來與緬甸達成和睦關系。同時以緬北問題為契機,牽制緬甸反話力量,並且遏制西方介入。
㈢ 緬甸和中國關系怎麼樣
我大學學的是緬甸語,畢業之後又在緬甸工作過一年,所以對中緬兩國的關系稍微了解一點。
緬甸是個獨裁國家,人民生活水深火熱,受西方制裁。中國出於地緣和政治因素給予緬甸或明或暗的幫助和支持。不過緬甸本身也擁有非常豐富的自然資源,如石油、天然氣、森林資源、水力資源等,中國對緬甸的投資屬於完全雙方互利的,我們可以得到巨大的經濟利益。同時緬甸的地理位置又十分獨特,在緬甸可以發現很多中印兩國戰略交鋒的痕跡。而且緬甸也是破解中國馬六甲困境的重要砝碼。現在中石油正在投資興建的中緬油氣管道就是國家戰略項目,同時我國在緬北投資了大量的水電項目,這都是造福兩國人民,尤其是促進緬甸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
總之,緬甸和中國的合作是一種互利雙贏的合作,從政治上,經濟上都是如此。
㈣ 緬甸果敢等地華裔如何看待中國的
首先,以少數民族身份參加緬甸建國歷程的果敢族與中原內地漢人、緬甸華僑華人是有很大區別的。稱他們為果敢族,是因為這里的華人出現了和內地漢族不一樣的現象,因民族地區而造就了漢族土司,而內地土司大多為少數民族,果敢漢族土司不僅沒有被改土歸流,反而被國際化,強化了果敢華人作為緬甸少數民族的歷史影響力。
1887年,木邦土司降英,果敢被列入木邦治內。1890年,英國利用果敢土司與木邦土司的友好關系,指使木邦土司勸說果敢土司投向英國。
1897年,也就是光緒二十三年,《中緬條約附款》將果敢劃入英屬緬甸版圖。此刻,果敢正式成為英屬緬甸的一部分,以漢族為主體的、風俗文化與雲南鎮康縣相同的果敢華人就變成了英屬緬甸國民。
本應該改土歸流納入漢族統治的果敢地區卻因殖民統治的侵入而轉變了歷史的發展方向,正式進入了他國少數民族的發展軌道。
果敢華人長期與內地漢族隔離,政治聯系與文化交往得不到強化,漢文化教育缺失,導致漢族文化的意識形態無法取得主導地位,終被少數民族的民族認同所代替。隨後在緬甸政治中,果敢一直少數民族的政治角色,強化果敢華人作為一個民族的存在。
但2009年果敢事件後,果敢失去民族獨立自治建立親緬甸政權,緬軍在境內大力開辦緬語學校和引進緬文教師。
在2016年,老街區和拱掌區果文(漢語)中小學校共168所,果文在校學生20811人,其中初中生340人,小學生18715人,學前幼兒1756人,果文教職工440人。緬文在校學生11844人,緬文教職工418人。緬文教師開始與漢語教師持平。
實際上果敢人看待中國,就和馬來華人看待中國一個樣,在湖南師范大學2017年做的曼德勒福慶華文學校學習緬文的果敢地區學生家庭調查中就有:
地區學生家庭在民族成分認同上,大部分認為自己是漢族。30位中有25位填寫的是「漢族」,4位填寫的是「果敢族」,其中只有1位同學既填漢族又填果敢族,他認為自己的祖輩是在中國出生,是漢族,而父輩和自己都是在緬甸出生,應是果敢族。
調查顯示,他們來此學習緬語,一是因為果敢政府對果敢青少年未來的思考,二是有了學習本國國語的意識。班中一位同學鄭重地說:「自己是緬甸國民,應該學習自己國家的語言,學會了緬語就便於融入緬甸社會」。
在民族成分認同上,東枝郊區果敢人全都認為自己是果敢族。
雲南大學在2016年對昆明華文學校調查也顯示:
果敢學生的漢語水平較高,英語尚可,緬語能力不強。果敢學生和他們的父母都十分重視這三種語言,尤其是緬語,大部分學生都表達出想要學習緬語的意願。
果敢學生在不同的場合與不同的對象交流時會使用不同的語言,他們通過選擇不同的語言構建自己的身份。研究還發現,果敢學生對中國文化有很強的認同,對自己的族群和國家也有很強的認同感。
在未來很長一段時期內,果敢地區漢文化將繼續保持強勢地位。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緬甸政府的支持,會有越來越多的果敢人加速融入緬甸,快速接受緬甸少數民族的定位。
馬來西亞華人算是該國主體民族,可馬來亞的華人除了保持華人傳統,百分之八九十的都會強調自己是馬來西亞人,正常看待就好,而之所以覺得存在難過,是因為果敢族是從最龐大最有民族凝聚力的漢族分化出去而難以讓人接受。
㈤ 華僑華人與中國關系
華僑華人與中國關系:華僑華人是中國的海外移民,基於共同的血緣與文化,部分東南亞華僑華人程度不等地參與了中國的歷史進程,而中國對其海外生存與發展也曾予以特別關注。在東南亞華僑華人中,華僑雖為中國公民但常居海外,而華人則已然是外國公民,因而他們只要與中國發生關系,就必然跨越國界並受到一系列國際因素的影響。在影響東南亞華僑華人與中國關系的所有國際因素中,中國與東南亞國家互動而成的國際體系至為重要,因為它對東南亞華僑華人與中國的關系影響最深遠、作用最持久。
從國際體系的角度看,東南亞華僑華人與中國的關系屬於體系內的單位互動,是體系內單位行為的結果。根據結構主義理論,結構是體系制約單位行為的關鍵性因素,因而,國際體系對單位互動的影響是通過結構對單位行為的塑造來完成的
(5)緬甸華僑和中國是什麼關系擴展閱讀:
東南亞華僑華人與中國的關系不僅要受到中國與華僑華人居住國共同建構的國際體系的影響,而且這種影響還不是由體系本身直接施加的,而是通過體系結構對中國、東南亞華僑華人及其居住國三者行為的塑造來最終完成的。至於體系結構對這三者行為的制約,則都表現為理性基礎上的「結構選擇」。東南亞華僑華人與中國的關系,從根本上講就是中國、東南亞華僑華人及其居住國三者基於自身利益根據國際體系的結構邏輯而展開的理性互動結果。
㈥ 中緬華僑是什麼意思
中緬華僑是什麼意思?答:應該是緬甸華僑。華僑是指在國外定居的具有中國國籍的自然人。華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依法享有中國公民應有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中國憲法明文規定,保護華僑在國外的正當權利和利益是中國政府的職責。
華僑不包括出國旅行、訪問人員,政府派往他國協助建設的工人和技術人員,以及國家派駐外國的公務人員和在國外學習的留學生。對於具有中國血統,但已經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人,也不能視為華僑。
據《中國國際移民報告(2015)》統計,僑居海外的華人華僑已有6000多萬,分布在世界198個國家和地區(由網路提供)。
㈦ 中國在困難時期緬甸華僑幫助過中國嗎
華僑歷來有偉大的愛國情懷,尤其是東南亞華僑。過去為中國的出錢出物幫助很大。其中包括緬甸在內,許多國家的華僑對中國的幫助非常大。
㈧ 緬甸華僑是中國人嗎
毋庸置疑!世界各地的華僑,統統都是中國人!切記切記切記……
㈨ 緬甸華僑和中國能通婚不
緬甸華僑和中國能通婚。
中國涉外婚姻法規定如下:
1.中國公民同外國人結婚的幾項規定
(1)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有關條款。
(3)申請結婚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A 本人的戶籍證明;
B 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外國人 A 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B 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C 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外國僑民
A 本人所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B 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C 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4)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A 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
B 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
(5)凡證件齊全、符合本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中國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准予登記,1個月內辦好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結婚證須貼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鋼印)。
(6)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由本人自理。
(7)定經國務院批准後施行,過去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內結婚應到中國公民一方的戶口所在地方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一般是民政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如果雙方同意在外國公民一方的婚證登記機關辦理申請登記結婚手續也是完全可以的。
中國涉外婚姻法2.華僑同國內公民、港澳同胞同內地公民結婚規定
(1)華僑同國內公民、港澳同胞同內地公民之間結婚、雙方自願離婚和復婚,凡要求在國內(內地)辦理的,男女雙方須共同到國內(內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面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國內公民
A 本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口證明;
B 所在工作單位或市、鎮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和婚姻狀況證明。
華僑
A 我駐該國使、領館頒發的本人護照;
B 經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或我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港澳同胞
A 港澳居民身份證,港澳同胞回鄉證或海員證;
B 我司法行證機關委託的香港律師確認的香港婚姻注冊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和經該律師證明的由申請人作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從未登記結婚的聲明書;
C 澳門行政局或警察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我駐港澳機構的工作人員和港九工會聯合會、香港中華總商會、香港教育工作者聯合會、澳門工會聯合會、澳門中華教育會和澳門中華總商會的會員,持所在機構或社團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可免交A、B項規定的證明。
此外,華僑、港澳同在申請結婚登記時,還須持在國外和港澳從事的職業或可靠經濟來源的證明;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不在原籍登記結婚的港澳同胞還須持有原籍(或原駐地、原工作單位)鄉(鎮)人民政府,市、鎮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證明,或內地兩個了解情況的親友為其出具的無配偶保證。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離過婚的,還須持有離婚證件;喪偶的,須持有配偶的死亡證件;有過同居關系的,須持有脫離同居關系的協議書。
(3)對於來自和我無外交關系國家(地區)的華僑同國內公民之間申請結婚登記的,須持有經華僑居住國(地區)公證機構公證的,並經與我國和華僑居住國都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使、領館認證的無配偶證明;取得上述證明確有困難的,根據其國內原藉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了解後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國內兩個了解情況的親友為其出具的無配偶保證,以及本人出具無配偶的書面聲明,由縣以上民政部門會同僑務部門審查後,可予以結婚登記。
(4)申請婚姻登記的男女雙方,對婚姻登記機關所要了解的情況,必須如實提供。故意隱瞞事實或偽造證件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情節嚴重的,提請當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華僑同國內公民,港澳同胞同內地公民之間辦理婚姻登記所使用的結婚申請書和結婚證,均須貼有雙方當事人的照片。結婚證、離婚證加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婚姻登記機關在辦理婚姻登記時,應收取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由本人自理。
中國涉外婚姻法3.有關國家對結婚條件的規定
結婚是男女雙方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結成夫妻的法律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1)要符合法定的最低婚齡。各國的規定差距較大,如英國規定男女均16歲;法國規定男18歲,女15歲;日本規定男18歲,女16歲;義大利規定男16歲,女14歲;西班牙規定男14歲,女12歲;美國各州規定不相同,男為15到21歲,女為14到18歲;俄羅斯規定男女均18歲。
(2)大多數國家規定,結婚必須雙方自願同意。有些國家規定,未成年人結婚時,還須得到父母同意。
(3)多數國家均禁止直系血親結婚,但對於旁系血親通婚的限制各國規定寬嚴不一。日本規定,三代內的旁系血親不得結婚。美國規定,兄弟姐妹間,伯父、叔父、舅父與侄女、外甥女之間或姑母、姨母與侄子、外甥之間禁止結婚。
(4)多數國家明確規定實行一夫一妻制,少數國家允許有的宗教教徒之間實行一夫多妻制。
(5)禁止患某種疾病的人結婚。法國規定,未婚夫妻有精神病時,其父母等親屬有權對婚姻提出異議。瑞士禁止癲癇病人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