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姑娘怎麼加入中國國籍
Ⅰ 緬甸人怎麼申請加入中國國籍
1.出示相關證明
提交本人有關國籍問題的書面說明;出示護照所屬國的入籍證書或入籍證明;出示在護照所屬國定居或至少巳連續居住兩年的證明。
2,國籍受理審批
縣、市公安局受理國籍申請後,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然後提出處理意見,書面上報省、自治區公安廳。省、自治區公安廳對市縣公安局的書面報告進行復審,核實無誤後,提出處理意見,寫出復審請示後報公安部審批。
3,具備條件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並具有中國人的近親屬; 定居在中國的; 有其它正當理由的,可以經申請批准加入中國國籍。
4,不得保留外國國籍
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取得中國國籍;被批准加入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5,受理機關
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外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
由公安部發證書
加入中國國籍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經批準的,由公安部發給證書。
Ⅱ 緬甸國籍可以加入中國國籍嗎
法律分析:如果能提供在中國定居的證明,可以向當地市、縣公安局申請加入中國國籍。你如果有緬甸護照,按緬甸人申請。如果沒有緬甸護照,按無國籍人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七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加入中國國籍:
一、中國人的近親屬;
二、定居在中國的;
三、有其它正當理由。
第八條 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取得中國國籍;被批准加入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Ⅲ 緬甸人嫁到中國怎麼上戶口
如果是外國人的戶口的話,需要提醒你並不是外國人與中國人結婚就自然可以獲得中國國籍。這與中國人之間結婚的戶籍遷移完全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1、緬甸戶口轉到中國的流程:第一、建議到縣一級公安機關辦理外籍取得外籍人員國籍變更登記表;第二、取得緬甸方本人戶口證明;第三、攜帶本人證件和資料,到入籍國縣一級公安機關辦理;第四、需要本人健康狀況的文字登記表;第五、需要本人辦理.第五,需要證明國籍關系變更理由和事由登記表。2、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Ⅳ 緬甸人怎麼加入中國國籍
法律分析:緬甸人加入中國國籍應該要填寫《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提交要求加入中國國籍的書面申請;還有提交相應證明如外國護照復印件,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復印件,如爸媽兩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所生的娃兒,須提供本人出世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相關證明。受理機關認為與申請國籍有關的其他手續。被准許加入中國國籍後,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七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願意遵守中國 憲法 和法律,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加入中國國籍:一、中國人的近親屬;二、定居在中國的;三、有其它正當理由。
Ⅳ 緬甸果敢華人怎麼申請中國國籍
申請中國國籍是需要一定條件的,就如同美國的綠卡一樣,中國的國籍現在也很難加入
Ⅵ 緬甸人可以加入中國國籍嗎
符合加入中國國籍的法律規定和條件的,才能加入中國國籍。外國人加入中國國籍的情況很少,很難。中國不是一個移民國家,中國的人口太多了,不需要外來人員再增添更多的麻煩。
Ⅶ 緬甸人怎麼獲得中國戶口
摘要 如果能提供在中國定居的證明,可以向當地市、縣公安局申請加入中國國籍。你如果有緬甸護照,按緬甸人申請。如果沒有緬甸護照,按無國籍人申請。 申請加入中國國籍須知:
Ⅷ 緬甸國際如何入中國國籍
摘要 1、申請所需材料:
Ⅸ 我老婆是緬甸人怎什才能把戶口遷移到中國怎麼辦理
先申請加入中國籍,有中國籍後就可以辦戶口簿,最後辦身份證。
Ⅹ 為什麼緬甸女孩嫁到中國國家上不給戶口呢
緬甸女孩嫁到中國不給上戶口的原因是不是合法的跨國婚姻,如果是有合法手續的跨國婚姻,婚遷落戶是沒有障礙的。
緬甸姑娘嫁到了中國,是可以在中國上戶口的。按照規定,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5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5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9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才可申領中國綠卡。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僑)在中國境內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二條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香港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澳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台灣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七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加入中國國籍:
一、中國人的近親屬;
二、定居在中國的;
三、有其它正當理由。
第八條 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取得中國國籍;被批准加入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第四條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