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戶口搬到中國來怎麼做
『壹』 我娶了個緬甸老婆.想把戶口遷到中國怎麼辦理
跨國婚姻戶口遷移比較復雜。建議到當地派出所戶政科咨詢。根據派出所有關規定執行辦理。
『貳』 緬甸人怎麼獲得中國戶口
摘要 如果能提供在中國定居的證明,可以向當地市、縣公安局申請加入中國國籍。你如果有緬甸護照,按緬甸人申請。如果沒有緬甸護照,按無國籍人申請。 申請加入中國國籍須知:
『叄』 緬甸人到中國怎麼上戶
你好你們的戶口上了嗎?我也想辦個戶口
『肆』 緬甸戶口如何可以遷到中國關於費用需要多少
你好同學,外國的戶口是遷不到中國的,除非要遷戶口的人改變國籍,變成中國的國籍後,就有中國的戶口了,謝謝。
『伍』 我老婆是緬甸人怎什才能把戶口遷移到中國怎麼辦理
先申請加入中國籍,有中國籍後就可以辦戶口簿,最後辦身份證。
『陸』 緬甸戶口遷到中國需要什麼手續
按此規定,你如果能提供在中國定居的證明,可以向當地市、縣公安局申請加入中國國籍。你如果有緬甸護照,按緬甸人申請。如果沒有緬甸護照,按無國籍人申請。
『柒』 緬甸人想要在中國落戶口該怎麼辦
緬甸人,想在中國上戶口,需要先加入中國國籍,才能上戶口。需要公安部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入籍證書和合法穩定住所證明。以河北省為例。
《河北省公安機關戶口登記管理工作規范》
第三十二條被批准入籍的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和被批准恢復中國國籍的人申報戶口登記的,公安派出所憑以下材料辦理:
(一)公安部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入籍證書;
(二)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捌』 緬甸女孩嫁到中國怎麼把戶口遷到中國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結婚當事人須持的證件:
1、中國公民應持下列證件:本人的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單位、企業單位出具的記有本人基本情況和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以下證件: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如外國人一方為在華僑民,須持下列證件: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戶口所在地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對證明的要求與上述中國公民一方須持的第二類證件相同。
4、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當事人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玖』 我老婆是緬甸人怎什才能把戶口遷移到中國怎麼辦理
先申請加入中國籍,有中國籍後就可以辦戶口簿,最後辦身份證。
『拾』 我娶了個緬甸老婆.想把戶口遷到中國怎麼辦理
向國內當地市、縣公安局,或國外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申請加入中國國籍。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外國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加入中國國籍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負責審批。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十五條規定,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外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
1、申請加入中國國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外國護照復印件;
(二)外國人永久居留許可證副本;
(三)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出生時必須提供外國國籍的有關證明。
(四)受理機關認為與申請國籍有關的其他材料。
2、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的辦理程序:
(一)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
(二)提交中國國籍申請書;
(三)提交相應的證書。
3、辦理程序:
(一)填寫《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
(二)提交要求加入中國國籍的書面申請;
(三)提交相應證明。
4、收費標准:申請費:50元;入籍證書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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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七條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加入中國國籍:
一、中國人的近親屬;
二、定居在中國的;
三、有其它正當理由。
其他法律了解: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八條規定,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取得中國國籍;被批准加入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第十一條
申請退出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喪失中國國籍。
第十二條
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不得退出中國國籍。
第十三條
曾有過中國國籍的外國人,具有正當理由,可以申請恢復中國國籍;被批准恢復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第十四條
中國國籍的取得、喪失和恢復,除第九條規定的以外,必須辦理申請手續。未滿十八周歲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申請。
第十五條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外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十六條規定,加入、退出和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經批準的,由公安部發給證書。
第十七條本法公布前,已經取得中國國籍的或已經喪失中國國籍的,繼續有效。
第十八條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