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和緬甸人離婚怎麼辦
㈠ 緬甸人跟中國人打打離婚證後簽證是不是就不可以用了
如果婚前的有效簽證還未過期的話,可以繼續使用。直到簽證到期才算終止。
㈡ 中國人和緬甸人結婚可以嗎從緬甸該辦理哪些手續從中國又應當辦理哪些
摘要 一、可以結婚。在緬甸應該開具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在中國也同樣需要開具婚姻情況證明。
㈢ 緬甸人和中國人只有通婚證離婚怎麼辦
雙方在哪裡辦得通婚證,就在哪裡辦離婚證。
㈣ 請問一下,我是緬甸人跟中國人結婚有結婚證,但是我要是離婚了我的簽證怎麼延期。
必須要辦居住證的。結婚證跟居住證的性質是不同的。結婚證只能證明你們兩個人結婚了,居住證才能夠證明你在這里居住多久。
㈤ 緬甸人和中國人結婚後還能離婚嗎
結婚和離婚都是自由的事情,有什麼不可以的呢?問題是,既然跨國婚姻實現了,為什麼要離呢?
㈥ 女方是緬甸人和中國人結婚了,現在要離婚的話,離婚協議書怎麼寫
跟國人的一樣。在國內結婚離婚,與國人之間的離婚協議,沒什麼區別,只要寫清楚幾點:寫明雙方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共同財產、債務的處理協議等。
內容原則上盡量保護女方和子女合法權益。具體細則協商一致即可。
㈦ 關於緬甸人和中國人的婚姻
不辦都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明確規定「通婚自由」。
㈧ 女方是緬甸人男方中國人女方回國兩年了男方要離婚聯系不到女方怎麼辦
女方是緬甸人,男方是中國人,女方回國兩年了,男方要離婚聯系不上女方,我認為在中國婚姻法中,如果幾年以後另一方聯系不上或失蹤,那就婚姻自己就解除了。
㈨ 中國人和緬甸人結婚可以嗎從緬甸該辦理哪些手續從中國又應當辦理哪些
一、可以結婚。在緬甸應該開具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在中國也同樣需要開具婚姻情況證明。
二、涉外婚姻登記所需證件
1、中國公民:
(1)、身份證和戶口簿;
(2)、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再婚須另持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2、外國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人和外籍華人所持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到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期限從公證之日起三個月有效;經我使、領館認證後來我國辦理婚姻登記的期限,從認證之日起半年有效(本規定也適用於華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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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須知
一、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長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二、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有關條款。
三、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1、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
2、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
四、凡證件齊全、符合本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准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鋼印)。
五、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有關規定,向該管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要求復婚的,按結婚辦理。
六、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由本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