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跑緬甸了怎麼辦
⑴ 對於欠錢逃跑的老賴該怎麼處置
欠錢不還無非就這幾個辦法:
第一、 找律師打官司
走法律程序流程比較麻煩,費用也高,即使勝訴也不一定拿到錢,有些人會提前轉移財產的。
第二、 找催收公司
催收公司主要是在一線城市,比較難找,你要是欠款金額比較大或者當地有催收公司,可以考慮,異地的話,估計比較麻煩
第三、 找催收平台
催收平台就是類似打車軟體,你發債權信息,催客看到就接單,雙方溝通合作。催催寶在業內是做得比較好的,在全國各地有兩萬多個催客,這樣對於異地的催收和催收成功率都有良好保障。免費發布信息,而且催客不成功不收費,催收體系完善,效率高。
⑵ 老賴逃跑了怎麼辦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如果找不到被執行人,法院可以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如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達執行通知。逾期被申請執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也可以由法院採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如果在法院採取了上述措施後,仍無法執行的,則可由法院裁定中止執行,等以後發現了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財產後,可隨時再恢復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⑶ 老賴跑路了, 除了法院,普通人真就沒辦法了嗎
有辦法。可以向法院申請凍結老賴的一切可使用資源。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如果法院出具調解書,被執行人在規定時間具不履行義務,可以進行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通過判決,需要承擔對應執行義務的人員,進入執行程序時,都可以稱為被執行人而失信被執行人,則是在被執行人基礎上,通過手段使無法執行,使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而被執行人實際上是有能力執行的如:惡意隱匿、轉移財產,採取玩消失等手段,拒不執行甚至採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撓執行等失信被執行人會被納入徵信系統。因此,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人可以通過申請強制執行保護正當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⑷ 欠債不還逃跑了 怎麼辦
向法院起訴,如果找不到被告,法院可以公告送達,時間為60日。如果被告還不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然後公告送達判決書,公告的時間也為60日。起訴後同時可以申請法院財產保全,判決生效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據原告起訴時提供的被告住址無法送達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人民法院依據原告起訴時所提供的被告住址無法直接送達或者留置送達,應當要求原告補充材料。原告因客觀原因不能補充或者依據原告補充的材料仍不能確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向被告公告送達訴訟文書。人民法院不得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實、准確的被告住址為由裁定駁回起訴或者裁定終結訴訟。
因有關部門不準許當事人自行查詢其他當事人的住址信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請查詢的,人民法院應當依原告的申請予以查詢。
⑸ 老賴欠錢不還跑了怎麼辦
你好,我認為,如果是小數額的,你可以起訴他,如果是大額的,查看下對方有沒有還款的可能,就是說,法院判對方還款,對方能沒有能力來還,否則是交了大筆的訴訟費,還是一紙空文。如果有財產,你在訴訟的同時,趕緊起訴,並進行凍結、查封,為下步的拍賣做准備。
請採納
⑹ 老賴跑到寮國怎麼報案
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限制出境措施。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老賴一般指失信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執行」等法定情形,從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
⑺ 老賴欠錢不還跑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1、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條,約定期滿後對方再三抵賴不肯還欠款,可以直接憑欠條到法院申請支付令。
2、如果欠條沒有明確的還款時間等,應與欠款人書面明確協商具體的還款時間,若欠款人到期未還款,可以向法院起訴。
3、文書生效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如果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將其查封扣押。
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且拒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話,其個人信用報告中會添加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列入失信人員名單,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會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五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⑻ 已經出國定居老賴怎麼處理
出口定居的老賴是沒有什麼辦法,只有到國外起訴,但是這個過程比較復雜,費用也高,是比較頭疼的一件事
⑼ 老賴欠錢跑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老賴欠錢跑了可以向法院起訴。債權人可以在訴訟的有效期限之內,直接向欠款人所在地或者是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回債款,法院可以依法進行缺席判決。在債務人失蹤的情況下,首先要審查其財產是否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財產,則配偶應該承擔為對方還債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第四十一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時間從其失去音訊之日起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自戰爭結束之日或者有關機關確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計算。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⑽ 欠錢的人跑到外地去了,怎麼辦
欠錢的人跑到外地去了,你可以找他的父母兄弟,要他的電話號碼,然後給他打話。如果他欠了你很多的錢,你可以到法院告起訴,追回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