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申報所得稅有什麼作用
⑴ 馬來西亞公司需要繳納哪些稅
對的, 你自己備注的全部都是馬來西亞的當地稅負.
1.馬來西亞消費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簡稱 GST)
2.公司所得稅(Corporate income tax)
3.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 馬來西亞將納稅人分為居 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分別履行無限納稅義務和有限納稅義務。
⑵ 個人所得稅申報有什麼用
法律分析:1個人所得稅起到了組織財政收入的作用。2個人所得稅是政府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3個人所得稅還具有穩定社會經濟的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九條 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⑶ 馬來西亞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多少有免徵稅項目嗎稅率是多少
個人所得稅
馬來西亞居民和非馬來西亞居民的稅率不同:
(3)馬來西亞申報所得稅有什麼作用擴展閱讀:
1985年11月23日,中馬政府在北京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最新有關避免協定的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的換函》於2016年11月1日在北京正式簽署,即日起生效
馬來西亞現行稅種主要有:消費稅、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預扣稅、不動產盈利稅、石油所得稅、國內稅等。不同的稅種計征方法不同。
⑷ 個人所得稅申報有什麼好處
法律分析:1、個人所得稅起到了組織財政收入的作用。
2、個人所得稅是政府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
3、個人所得稅還具有穩定社會經濟的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 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⑸ 馬來西亞對我們外商有什麼優惠措施
馬來西亞鼓勵投資的優惠措施主要包括公司所得稅和投資稅賦減免、進口稅及銷售稅減免等:
第一,所得稅減免
目前,馬來西亞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為28%(從事石油開采冶煉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為38%)。
對於獲得「新興工業地位」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從生產之日(指日產達到最高產量的30%當天)起,五年內只對公司30%的營業利潤征繳所得稅;如投資在東馬及「東部走廊」地帶,五年內只對公司15%的營業利潤征繳所得稅。
對於高科技公司、從事科學研究與開發及在「多媒體超級走廊」內設立電子信息通訊科技企業的,5年內免繳所得稅。對設立機構進行科學技術轉讓及培訓的,10年內免繳所得稅。對於向馬國內公司或個人轉讓先進技術的外商企業,其技術轉讓費免繳所得稅
對涉及國家重大利益和對國家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戰略性項目,及對生產優先開發的機械設備(如工作母機、塑料成型機、材料裝卸設備及自動化設備)及其零部件的,10年內免繳企業所得稅。
投資於環保產業領域,5年內公司營業利潤的70%免繳所得稅,但對於從事植樹造林的,10年內免繳企業所得稅;
對於投資於財政部核定的糧食生產(包括槿麻、蔬菜、水果、葯用植物、香料、水產物及牛羊等牲畜飼養)的企業,10年內免繳企業所得稅。對於出口鮮果和乾果、鮮花與乾花、觀賞植物和觀賞魚的,可免繳相當於其營業利潤10%的所得稅。對於生產回教食品(HALAL),為取得HALAL食品品質驗證和鑒定的支出,可相應從其所得稅中扣除。
對於出口型企業,如其出口額增長30%,出口增加額的10%免繳所得稅,如其出口額增長50%,出口增加額的15%免繳所得稅。對信息與通訊科技企業,其出口增加額的50%免繳所得稅。
對在蘭卡威島從事豪華遊艇維修服務及在馬提供豪華遊艇出租服務的,5年內免繳所得稅。
對在馬設立地區營運總部和采購中心的,5年內免繳所得稅,5年期滿後,經申請核准後,可再延長5年免繳所得稅。
對參與馬來西亞工業發展計劃的外商投資企業,5年免繳所得稅,其用於培訓員工、產品開發測試及公產審計方面的支出,可從其所得稅中扣除。如作為供應商,其產品在價格、品質和技術含量上能達到世界水平,經核准後,可免繳10年的所得稅。
第二、投資稅賦抵減
對於獲得「新興工業地位」資格的及高科技外商投資企業,其用於固定資產(含廠房、機器設備和零部件等)投資額的60%,可在5年內抵消其應繳納所得稅的70%。如投資於東馬及「東部走廊」,其投資額的80%可在5年內抵銷公司應繳納所得稅的85%。
對涉及國家重大利益和對國家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戰略性項目及對於環保產業及對生產優先開發的機械設備(如工作母機、塑料成型機、材料裝卸設備及自動化設備)及其零部件的,5年內其用於固定資產的投資全部可從企業所得稅中扣除。
對投資農業項目的,其用於固定資產(含廠房、機器設備和零部件等)投資額的60%,可於5年內抵消其應繳納所得稅的70%。其中用於農業綜合開發中道路橋梁、灌溉排水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的60%,可於10年內從其所得稅中扣除。
對投資參與馬來西亞工業發展計劃的外商企業,其合格資本支出的60%可於5年內從其所得稅中扣除。如作為供應商,其產品在價格、品質和技術含量上能達到世界水平,經核准後,其合格資本支出可於5年內相應從其所得稅中扣除。
第三、再投資稅賦減免
對於符合規定的公司再投資於馬政府鼓勵投資的行業,或對於開業12個月以上的外商企業,用於擴充產能、改進現代化設備、產品多樣化和生產設備自動化的支出,其再投資額(或支出額)的60%可抵消其應繳納所得稅的70%,優惠期限長達15年。15年期滿後,如繼續再投資的,其繼續再投資的資本支出可在3年內從所得稅中全部扣除。
對農業領域再投資的,其用於土地開墾與改良、修建灌溉及排水系統、建造有關道路及橋梁等資本支出的60%,可於15年內抵消其應繳納所得稅的70%。其中用於農業綜合開發中道路橋梁、灌溉排水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的60%,可於10年內全部從所得稅中扣除。
第四、進口稅、銷售稅和國產稅減免
對為出口產品(出口量占其生產量的80%以上)而進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免繳進口稅。
對國內不能生產或雖能生產但質量或標准不符要求的機械設備,免徵進口稅和銷售稅。對國內能生產且質量和標准符合要求的機械設備,如用於環境保護、廢物再利用及有毒有害性物品的儲存和處理的,用於研發機構和培訓的以及用於種植業的機器設備,經申請,也可免繳進口稅和銷售稅。
用於旅館和旅遊服務的進口材料和設備免繳進口稅和銷售稅。
對於經核準的外商投資的教育培訓設備(包括實驗設備、車間、攝影室和語言實驗室等)可免繳進口稅、銷售稅和國產稅(註:馬來西亞對國內生產的一些特定產品,包括香煙、酒類、紙牌和麻將牌及機動車輛等,徵收國產稅)。
對直接用於財政部核準的服務業項目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及其消耗品,如國內無法生產或雖能生產但質量或標准不符要求的,可免繳進口稅和銷售稅,本地采購的設備和機械免繳銷售稅和國產稅。
對設在「多媒體超級走廊」內的企業所用的有關設備免徵進口稅。
第五、其他稅費減免及鼓勵措施
A、基礎建設及工業建築稅減免。為特定目的建造和購買建築設施(包括經核準的行業用於工業生產、研發和員工生活自用的房屋等),第一年可免繳10%的工業建築稅,以後每年可免繳3%,最長期限為30年。投資在東馬來西亞和「東部走廊」的公司,可免繳全部的基礎建設費。
B、有關費用豁免。對為促進馬來西亞產品及品牌而發生的廣告費用支出,經申請核准後,可相應從其所得稅中扣除。
C、簽證及工作準證便利措施。對在馬來西亞從事電子信息通訊等高科技研究與開發的外商,給予辦理簽證及工作準證的便捷快速服務。
四、馬來西亞吸收外資政策的調整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後,馬來西亞的吸收外資呈下降趨勢。為吸引更多外商直接投資,馬來西亞逐步放寬了對外商直接投資的有關限制,對吸收外商投資政策作了相應調整。
第一、放寬外資股許可權制
在金融危機爆發一年後,馬來西亞政府為了更多地吸引外資,促進國家經濟復甦,放寬了製造業的外資股權。從1998年7月31日起,申請投資於製造業的外資(包括增資和擴大經營范圍),除紙和塑料包裝、塑料模具配備、金屬壓印、金屬加工及電鍍、印刷、汽車電路銜接系統等6領域外,均可無限期地擁有100%的股權,無需再分配30%的股權給馬來土著人士。服務業領域,允許外商投資馬來西亞保險業的股權由以往規定的30%增加到51%;准許已有營業執照的本地電訊公司的外資股權從目前的30%增至49%,但增加外資股權必須事先得到馬來西亞能源、電訊及郵政部的批准;允許外資在馬來西亞股票行中的股權由30%增至49%。
為配合2003年5月馬政府推出的新經濟配套政策,改善投資環境,吸引更多的外商到馬投資,以促進馬來西亞經濟復甦,馬來西亞政府對原有的外資股許可權制政策進行了修訂。根據修訂後的法令,對於2003年6月17日起新批的製造業領域的外資項目,包括已獲準的外商投資項目的增資、業務多元化和擴大產品出口等,外商可持有100%股權。對於上述情況以外的原批準的外商投資項目,原定的股權及出口要求不變,但政府可根據個案申請予以適當調整。
第二、放寬外商投資領域
近年來,馬來西亞先後對外商投資行業進行了調整,由原來主要鼓勵外商投資製造業和出口導向型產業向農業和物流、旅遊等服務業擴展。
第三、放寬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構成限制
對於外商投資的上市企業和外商企業增資和擴充馬政府鼓勵的經營范圍的,其董事會成員不再受「必須有當地董事」規定限制。
第四、放寬外商投資企業產品的內外銷比例
從1998年1月1日起,全面放寬製造業產品內銷比例限制,允許所有受內銷和出口比例限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無需重組原有股權結構的情況下,向貿工部申請將其產品的50%內銷。
第五、放寬外資管制,逐步取消撤資稅
金融危機爆發後,馬來西亞政府於1998年9月1日宣布實施外匯管制,固定馬幣與美元的匯率,對外資撤離進行嚴格限制。1999年馬來西亞經濟有所復甦,馬來西亞政府開始謹慎地逐步放寬資金管制。1999年2月15日,政府宣布以撤資稅(自該日起一年內撤離的外資須繳30%的盈利稅,一年後撤離則繳10%)取代強制扣留外資的措施;2001年9月21日,馬來西亞進一步放寬撤資稅,從該日起外資撤離一律只繳10%的盈利稅。2001年10月27日,馬來西亞政府又進一步宣布在馬經營滿一年的外商投資者撤資時,免繳10%的撤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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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馬來西亞公司有哪些稅種
馬來西亞公司所得稅稅率
居民和非居民公司(包括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的公司稅率為20至24%。 從1997年到2018年,馬來西亞的企業稅率平均為26.41%。 為了幫助商業實體在市場上更有競爭力,已將中小企業的企業稅率從19%降至18%(2017年課稅年的應課稅收入不高過RM500,000)。
注冊馬來西亞公司後別忘了還有報稅這一項事務,不管馬來西亞公司經營與否,都必須做賬報稅,確認及更新馬來西亞公司注冊資料,保證公司合法性。因此,在注冊馬來西亞公司後一定要記得繳稅。
馬來西亞公司繳稅種類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
一種是直接稅,包括所得稅、不動產利得稅和石油所得稅等。
另一種是間接稅,包括國產稅、關稅和進出口稅、銷售稅、服務稅和印花稅等。
注冊馬來西亞公司繳稅流程主要兩種,分別是針對馬來西亞個體戶與馬來西亞合夥企業的流程和針對馬來西亞有限公司的流程。
馬來西亞公司繳稅主要三種,分別是個人所得報稅、馬來西亞個體戶與馬來西亞合夥企業做賬報稅和馬來西亞有限公司做賬報稅。針對這三種不同繳稅類型,繳稅時間也不近相同。
馬來西亞個人所得報稅時間是在每年4月30前;
馬來西亞個體戶與馬來西亞合夥企業做賬報稅時間是在每年6月30號前;
馬來西亞有限公司做賬報稅時間是在十八個月內要完成做賬、審計和報稅(新成立公司第一年),而注冊第二年或以上的公司要根據公司所制定的會計年度的6個月內要完成做賬、審計和報稅。
⑺ 申報個人所得稅有什麼好處
個人所得稅申報的好處:
1、平常取得收入時已經足額繳納了稅款,為什麼年所得達到12萬元的個人,年終後還需要再納稅申報
答:個人所得稅主要實行代扣代繳稅款的徵收方式,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前,法律上沒有賦予高收入者自行納稅申報的義務。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後,年所得超過12萬元的個人,不論其所得平常是否足額繳納了稅款,都負有自行納稅申報的義務。年所得超過12萬元的個人取得的所得,如果扣繳義務人沒有扣繳稅款,或者沒有足額扣繳稅款,個人又沒有申報義務的話,就難以確定納稅人應繳未繳稅款的法律責任,從而影響稅法的執行力和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因此,在目前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實行分類所得稅制模式的情況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稅法,賦予高收入者自行納稅申報的義務。這樣做,一是有利於培養納稅人的誠信納稅意識,明確納稅人的法律責任,提高稅法遵從度;二是有利於稅務機關加強稅源管理,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三是有利於加強分析比對,進一步推進個人所得稅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四是有利於為下一步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混合稅制過渡創造條件、積累經驗,同時,也符合世界各國個人所得稅的通常做法。
2、有一些年所得達到12萬元納稅人仍在觀望,他們不申報會受到處罰嗎
答:年所得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在年度終了3個月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是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的法定義務。如果申報期內納稅人不依法申報,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是: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依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稅務機關可對納稅人處200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除追繳稅款外,並處不繳或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罰款。此外,構成偷稅的,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有一些年所得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擔心,他們平時的收入單位沒有扣繳稅款,或者雖然扣繳了稅款但沒有扣足,自行申報後會否受到處罰
答:這種擔心大可不必。按照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年所得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平時有應扣未扣稅款的,在辦理年度自行申報時只要如實申報收入情況,稅務機關只補征其應扣未扣的稅款,不加收滯納金,也不罰款,更不會作為偷稅處理。
4、有些人認為,他們收入情況稅務機關不完全掌握,不去申報稅務機關也不能發現。是這樣的嗎
答:2005年稅務總局提出的個人所得稅征管「四一三」工作思路,明確要求各地加快「建立個人收入檔案管理制度」。據統計,截止2006年底,全國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已為2000多萬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建立了納稅檔案。應該說,對大多數年收入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是掌握的。如北京市地稅局通過個人所得稅管理信息系統和扣繳義務人的明細申報,對500萬納稅人建立了檔案,稅務機關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管理信息系統搜索查詢年收入可能達到12萬元的人數。許多省市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統一部署,從2001年起,就陸續對當地的高收入行業和高收入者進行了重點建檔管理,雖然稅務機關掌握的情況還不是很全面,但大多數高收入者已包括在內。
⑻ 馬來西亞關於企業稅收的規定是什麼
(1)稅收體系和制度
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實行分稅制。聯邦財政部統一管理全國稅務事務,負責制定稅收政策,由其下屬的內陸關稅局(徵收直接稅)和皇家關稅局(徵收間接稅)負責實施。
直接稅包括所得稅和石油稅等;間接稅包括國產稅、關稅和進出口稅、銷售稅、服務稅和印花稅等。各州政府徵收土地稅、礦產稅、森林稅、執照稅、娛樂稅和酒店稅、門牌稅等。外國公司和外國人與馬來西亞企業和公民同等納稅。
(2)主要稅賦和稅率
公司稅。目前,內外資公司稅為26% 。但對繳足資本低於250萬馬幣的公司,第一個50萬馬幣收入的稅率為20%,接下來收入的稅率為26%。自2006年起的3年內,公司稅自28%每年降低1個百分點。
個人所得稅。採用0-28%的累進稅率,並可獲得減免,起征點為2500馬幣。對在馬短期逗留和在馬工作不滿60天的非居民取得的收入可予免稅。
預扣稅。非居民公司或個人應繳納預扣稅,特殊所得(動產的使用、技術服務、提供廠房及機械安裝服務等)10%;專利所得10%;利息15%;大眾演出所得15%;依照合同獲得承包費用:承包商15%、雇員3%。
銷售稅。對所有在馬來西亞製造的產品和進口商品征稅,平均稅率為10%。
消費稅。稅率通常為5%,在服務收費或銷售物品時徵收,起征點介於15萬至50萬馬幣之間。
進口稅。大多數進口貨物需繳納進口稅,稅率分從價稅和特定稅,從價稅率介於2%-300%。
出口稅。馬來西亞對包括原油、原木、鋸材和棕櫚油等在內的資源性產品出口徵收出口稅。
印花稅。企業資產首次達到10萬馬幣的,徵收1%的印花稅,超過該金額的,徵收2%的印花稅。對於可轉讓票據,稅率為 0.3%。
⑶ 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計算經營所得時,哪些項目可以列支,馬來西亞稅法並沒有明確規定,實務上的判斷標準是:①所得稅法或其他法律沒有特別規定不列支的。②該支出與經營活動有關的。③該支出是在當期經營年度內發生的。④該支出是為創造所得發生的。⑤該支出不是資本性支出。
稅務上的扣除項目主要包括:
1、折舊。稅務上認可的折舊資產有:工業用建築、機械及設備。對於工業用建築、機械設備計提折舊的種類有:購進時的期初折舊、逐年折舊(直線法)、差額折舊。
機械設備按購進成本的20%提取期初折舊;進口重型機械在其使用過程中產生費用支出時,按購進成本的10%提取期初折舊。資產用於經營的使用過程中每年對購進成本按10%-20%的比率進行逐年折舊。
加速折舊適用於計算機、通信技術設備、環保設備和資源再生設備。購進成本低於1000林吉特的資產給予100%的折舊扣除。
2、虧損處理。當期經營虧損可以沖抵當期內其他經營所得以及投資或資產所得。不足抵扣的經營虧損(包括不足抵扣的折舊)可以向後無限期結轉,但是,只能沖抵經營所得,沒有向以前年度結轉的規定。
3、對外國子公司的支付
馬來西亞法人按照公平交易價格向外國子公司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管理服務費和利息費用允許申請扣除。
4、稅額扣除。所得稅通常不能扣除,但是,間接稅諸如銷售稅和服務稅則允許扣除。
限制領域
馬來西亞政府財政撥款項目一般交由當地土著承包商負責,不允許外國工程公司單獨擔任總承包商,外國公司只能與當地公司合作或從其分包工程。
馬來西亞政府撥款工程項目和私人領域項目一般都實行招標制度,但在融資支持或滿足業主其他特別要求的情況下,部分項目也可由承包商與業主議標。
(8)馬來西亞申報所得稅有什麼作用擴展閱讀:
1、營業稅=服務業收入*稅率為5%(適合有服務業的企業)(月報); 增值稅=商品銷售收入(不含稅)*3%(適合小規模納稅人)(月報);增值稅=商品銷售收入(不含稅)*17% - 進貨金額(不含稅)*17%(適合一般納稅人)(月報);
2、應納城建稅=應納增值稅+營業稅*7%(月報);
3、應納教育費附加=應納增值稅+營業稅*3%(月報);
4、堤圍防護費:營業收入*0.1%(各地徵收標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徵收)(月報);應納地方教育費附加=應納增值稅+營業稅*2%((各地徵收標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徵收)(月報);
5、所得稅=利潤總額*稅率為25%(季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0%,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
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6、個人所得稅(月報);實行代扣代繳,不管工資薪金是否超過2000元都要實行全員全額申報。
應交個人所得稅 (按個人工資薪金計算交納的個人應交的稅額,以每月收入額減除免稅的應個人負擔的「五險一金」等項目,再減去允許扣除費用2000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馬來西亞稅收制度發展健全,其主要稅收制度是來源於英國和澳大利亞的稅收制度。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實行分稅制,聯邦財政部統一管理並負責制定稅收政策。
聯邦稅種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由聯邦州府下屬的內陸稅務局和皇家稅務局直接徵收。直接稅為公司/個人所得稅、石油所得稅、不動產盈利稅等;間接稅包括印花稅、國產稅、關稅、進口稅等。
外國公司和個人同馬來西亞企業和公民一樣同等納稅。2015年4月,馬來西亞用消費稅替代了銷售稅和服務稅,稅收結構有所調整。
⑼ 馬來西亞的個人所得稅MTD什麼意思
個人所得稅征稅內容
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計算方法:
1.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扣除標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3.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扣除標准
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⑽ 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有什麼用
1、個稅可以作為自己收入證明的佐證
一般來講,工資收入越高,個稅交的就越多,反過來講,個稅交的越多,工資就越高,工資收入高的話就更有利於獲得貸款。雖然去銀行貸款時,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雖然不作為硬性規定,但是可以作為個人收入證明的佐證。
2、、防止個人隱匿收入
在離婚案件中多涉及撫養費,夫妻的一方為了少付子女撫養費,會刻意隱瞞自己的收入或者財產,對方的完稅證明就可以作為依據來證明對方曾有過的收入。如果有個稅完稅證明,對方想隱瞞自己的收入少付撫養費恐怕會很難。
(10)馬來西亞申報所得稅有什麼作用擴展閱讀
個稅的作用
1、個人所得稅起到了組織財政收入的作用。
這是個人所得稅最基本的作用。個人所得稅因其稅基廣泛,稅收來源豐富且採用累進稅率而成為政府籌集財政收入的重要工具。個人所得稅的征稅收入可靠,使得國家能夠獲得穩定的財政收入。
2、個人所得稅是政府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
隨著經濟的發展,一少部分人掌握有大多數的社會資源,創造了絕大多數的社會財富,導致社會各成員間的收入差距越來越大。而個人所得稅作為直接稅可以直接減少社會成員的可支配收入,又由於其採用的超額累計稅率制,可使高收入者多納稅,低收入者少納稅,從而一定程度上弱化社會成員間的可支配收入差距,有利於實現社會公平以及緩解社會矛盾。
3、個人所得稅還具有穩定社會經濟的作用。
當整個社會的經濟形勢向好,經濟繁榮,發展迅速時,居民收入隨之相應增加,根據個稅累進稅率的原則,一般來說,原來處於起征點以下的納稅人收入可能會超過起征點從而開始繳稅,原來處於低稅率檔的納稅人可能收入會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