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人在中國結婚需要什麼
㈠ 我是馬來西亞人,我男朋友是中國人,我們想在中國結婚,我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需要你們一起到中方公民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結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㈡ 我是中國人,我女朋友是馬來西亞人,我們要結婚需要什麼材料,越詳細越好謝謝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結婚當事人須持的證件:
1、中國公民應持下列證件:本人的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單位、企業單位出具的記有本人基本情況和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以下證件: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如外國人一方為在華僑民,須持下列證件: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戶口所在地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對證明的要求與上述中國公民一方須持的第二類證件相同。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當事人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申請登記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持有關證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符合我國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關涉外結婚登記規定的,准予登記,並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依法不予登記的,應當告知當事人不予登記的理由。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離婚後,在我國境內雙方自願要求復婚的,按涉外結婚的有關規定辦理。
對於雙方都是外國人,要求在我國辦理結婚登記的,只要他們具備《中國人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中所要求的證件,符合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可予辦理結婚登記。但為了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可讓婚姻當事人提供其本國法律在外國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
㈢ 馬來西亞到中國登記結婚需要什麼
馬來西亞人必須帶: 國家登記局(JPN)發的單身證明書---必須翻譯中文,大馬 法庭翻譯員認證,公證員認證(Notary Public) ,大馬外交部認證(Putrajaya) ,及中國大使館蓋章認證。
㈣ 馬來西亞人與中國人結婚都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單身證明書
㈤ 男方是馬來西亞人取中國女人為妻在中國領結婚證男方需要什麼手續
到達馬來西亞申請的結婚手續:
1)女的一方要在到達馬來西亞7天後才可以與男朋友到男方所在洲的婚姻登記處申請登記結婚.
所需要的證件:女,護照,單身證明,免冠照兩張.
男,只需要帶上本人身份證即可.
申請注冊的表格;還有需要到法院去宣誓,然後會有一張蓋章的宣誓證明。
在申請完畢後為防止簽證時間不夠可向婚姻登記處加急辦理,最好出具離開馬來西亞的機票以此證明,手續費
用約100馬幣。這樣就不需要等14天,而可能只是需要一個星期的時間就可以正式領取結婚證了。
2)在接到婚姻登記處的通知去正式領取結婚證時,所需要准備的有:
必須帶兩名證婚人(馬來西亞籍)一同前往,(可以是男方父母,也必須帶好身份證件)
護照照片男女各兩張.
四人一起宣誓後既可領取結婚證.
3)領好結婚證後的第二天馬上到馬來西亞總移民廳買有關女方簽證續簽表格.
所有表格填好後都需要到公證處去公證。
所需證件有:
1)結婚證,2)結婚照1張,3)護照照片2張,4)所有在移民廳領取的填好後的表格.5)雙方護照(備注:男方和女方的護照不管有幾本都需要提供全部的復印件,包括護照的空白頁)
到移民局當天申請即可批下30天的簽證(SPECIALPASS),30天是移民局審批的時間,有可能在30天快到期時,移民局還沒有審批下來,這樣就需要另一個30天的簽證,直到移民局批下來,繳馬幣1500(必須是支票/銀行匯票)保證金和半年的簽證等費用既可領取到半年(6個月)多次往返的簽證,連續續簽7次以上半年的簽證就可以一年一簽了,五年後就可以申請PR了,在這五年當中的時間里不限制往返中國和馬來西亞的次數。
註:各個洲屬的注冊手續及程序略有差別,請遞交前到相關部門再次確認。
㈥ 本人是馬來西亞華人,請問要和中國女孩結婚需要哪些手續
涉外婚姻申請登記程序
一.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長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二.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有關條款。
三.申請結婚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甲.中國公民:
(一)本人的戶籍證明(包括身份證);
(二)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乙.外國人:
(一)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三)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婚姻狀況證明。
丙.外國僑民:
(一)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免交)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三)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四.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一)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
(二)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
五.凡證件齊全、符合本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准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鋼印)。
六.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有關規定,向該管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要求復婚的,按結婚辦理。
七.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由本人自理。
㈦ 馬來西亞華僑來中國結婚,或者辦工作簽證都需要什麼手續,
來中國結婚需要提供未婚證明 司法部公證 外交部認證 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認證 必須是中國駐吉隆坡總領事館 然後拿著未婚證明到中國與中國公民申請登記 登記後結婚證需要做公證書 再公證認證再認證 然後再回馬來西亞登記沒馬來西亞的結婚證 再然後拿到Q1
夫妻團聚簽證就可以在中國居住 半年 一年 或者兩年 居住滿5能 每一年不得低於9個月 有穩定住房 穩定存款收入 才可以拿中國綠卡永久居住
工作簽證需要公司聘請怎麼函件 移民局批文 公司擔保信 擔保人 然後申請中國Z字簽證然後到中國抵達該公司要前往當地派出所申請住房登記 然後去縣公安局登記後去體檢身體後再到市出入境管理局申請工作事由的外國人居住許可 具體細節不方便解釋 望採納
㈧ 馬來西亞人與中國人結婚都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馬來西亞人與中國人結婚,必須要辦理手續嗎?馬來西亞的人和中國人必須得辦結婚手續,因為我們中國人結婚必須得有手續的,沒有手續是不合法的,所以你們就得到我們中國來辦手續,辦理結婚那才行啊!
㈨ 馬來西亞的姑娘嫁到中國來需要什麼樣的證件和手續才能拿上結婚證
跨國婚姻手續非常多。
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中國公民和馬來西亞公民在中國福州注冊流程
我是男方中國福州人,女方是馬來西亞人。
全國各地的注冊要求有可能有區別,最好是去當地涉外婚姻登記處詢問清楚,問他們之前當地中國人和馬來西亞人結婚注冊准備的材料,總共是幾種幾張。電話溝通有時候不清楚,會出現誤解,我的注冊過程就出現一些狀況,之前打電話說的好好的,到去現場注冊了又出現狀況。
以下是我在福州涉外婚姻登記的過程,供大家參考。
1、 所需材料:
女方馬來西亞公民需准備:
(福州地區正常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單身證明(英文原件)——1張(需馬來外交部和中國大使館做雙認證)
2. 單身宣誓紙(馬來文原件)——1張(需馬來外交部和中國大使館做雙認證)
3. 單身宣誓紙(中文翻譯件)——1張(需馬來外交部和中國大使館做雙認證)
4. 馬方人員護照原件
注意:
關於中文翻譯,福州地區之前打電話問說不要翻譯,我是擔心到時又需要用到翻譯,就直接做了中文翻譯件並且做了雙認證。實際情況是需要指定去涉外登記處他們那邊的翻譯才能用,自己翻譯就白做了。中國其他地區的這個翻譯就要問清楚情況了。這里的單身宣誓紙需要翻譯的原因是:中國大使館的認證文件語言要求只能是中文或是英文,查看中國駐馬來使館網站信息——見「四」注意事項。
辦單身證明時需提供中方人員的證件信息(身份證或者是護照),因為在中國注冊時需提供單身證明上所記錄的中方人員證件。我女朋友當時是提供的證件是我的護照復印件,中國注冊時就要帶上中國護照原件。最好是提供身份證的信息,中國注冊時因為我不知道要帶護照,不得不再跑一次。
(紅色字是對於中國其他的地區,問清當地涉外楚婚姻注冊處,在馬來做翻譯可以使用的情況下,最保險的材料)
1. 單身證明(英文原件)——1張(需馬來外交部和中國大使館做雙認證)
2. 單身證明(中文翻譯件)——1張(需馬來外交部和中國大使館做雙認證)
3. 單身宣誓紙(馬來文原件)——1張(需馬來外交部和中國大使館做雙認證)
4. 單身宣誓紙(中文翻譯件)——1張(需馬來外交部和中國大使館做雙認證)
5. 護照
男方中國公民需准備:
1. 身份證原件;
2. 戶口簿原件;
3. 護照原件(因為我女朋友馬來單身證明上中方證件寫的是我的護照號碼,所以要帶護照)
4. 結婚登記照片(2人合照、2寸、總共需要三張。可以自己去外面照好帶來,沒有的話裡面也可以拍照)。
2、 注冊單位:福州市涉外婚姻登記處
注冊地址:福州市台江區高橋路69號市民服務中心五層
聯系電話:0591-83718360 或0591-88286665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日全部有上班:早上9點至12點,下午3點至5點(冬季上班時間)
3、 注冊過程:
到福州市民服務中心5樓的涉外婚姻登記處:
1. 到取號機刷身份證取號:選擇類型——填表。然後到501或502窗口,提交所准備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她們檢查後,會叫你去櫃台右邊玻璃門出去,門口左轉有一間翻譯室去翻譯,交錢後等翻譯。
(馬來翻譯的中文證明不能用,他們說要把單身證明上面後來馬來外交部認證時蓋的英文章也要翻譯出來)
2. 翻譯好了,拿著翻譯件回到剛才的登記填表處,工作人員檢查材料後,會問你一些基本信息學歷、工作等,她在電腦是填好表格,列印2張出來,然後告訴你再去取號機取號——選擇類型——受理,和取號後要去的哪個辦理窗口,辦理窗口就在登記櫃台的左邊直走,看門牌號進去辦理。
3. 進入辦理窗口,提交所有材料和證件,他們主要是核對證件和資料信息,如果沒有問題,就會雙方是否單身,是否願意與地方結婚,然後簽字確認所提交的材料清單表。
4. 帶著清單表回到填表櫃台交錢9塊,收取發票後,到宣誓廳等候,叫你名字時去領結婚證,提供發票確認交錢後,提交2張結婚證照片,做好結婚證核對資料正確後就可以走了。
4、 注意事項:
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網址——領事服務——公證認證須知網頁:http://www.fmprc.gov.cn/ce/cemy/chn/lsfus/gzrz/t1135052.htm
1、文書首先經由當地公證機關公證(公證機關的信息請自行查詢)。如文書是學歷證書,則直接前往教育部辦理公證。文書需為中文或英文。馬來文或其他語言的文書須提供中文譯文;翻譯員可向當地法院或受承認的翻譯機構查詢。
如何在馬來辦理單身證明等文件請在群共享中查看——《關於在馬來西亞辦理單身證明的指引》,寫的非常詳細.
㈩ 中國人與馬來西亞人結婚注冊怎樣辦手續..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