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女人離婚怎麼辦
① 馬來西亞離婚怎麼辦
你們若在中國結婚,就必須按照中國婚姻法的規定到你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進行登記。若在馬來西亞結婚,則需要看馬來西亞的法律是如何對結婚規定的。
離婚的話,則看你們將選擇在哪裡的法院起訴,將適用那個國家的法律。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② 涉外婚姻離婚、中國馬來西亞雙方自願離婚,需要帶什麼材料
帶上身份證、戶口本、護照、結婚證、離婚協議、子女出生證明等材料,到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③ 要和馬來西亞人離婚怎麼辦
(1) 要聯系馬來西亞的律師去高庭申請
(2)你沒來也可以,寄錢給律師就可以!
(3)為何不讓老公請律師。 。 。這樣你就省錢了!
④ 離婚 馬來西亞人和中國人怎麼離婚 手續需要什麼 男方不同意怎麼辦理
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是可以在內地起訴離婚處理。
望採納
⑤ 馬來西亞離婚最新規定
根據馬來西亞的離婚法,離婚可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1.雙方同意離婚
結婚的男女雙方在注冊結婚的兩年後,經過雙方的同意、聯名申請離婚,此等離婚不需提出特殊理由。
1982年以前的婚姻,即使是未經注冊而是根據華人傳統婚俗而結合,也必須到律師樓辦理離婚文件向高等法庭請准離婚,才能離異(在報章上刊登離婚啟事來解除婚約是無效的)。
2.單方面申請離婚
只有經過其中一方的同意,而另一方並不同意的情況下提出申請者,必須提出正式的離婚理由--雙方的婚姻已經破裂到無法挽救的地步。
以上述理由提出申請者,必須以下列事實為根據:
a.配偶與他人通姦而導致你無法與他生活在一起。
b.配偶的行為舉止使你無法與他生活在一起。
c.連續二年遭配偶遺棄。
d.與配偶分居達二年
(a,b及c必須經「婚姻調解庭」的調解失敗後,才能正式向法庭提出申請)
3.任何一方向法庭申請要求宣判婚姻無效
在下列任何情況下,一項在1982年3月1日婚姻法令生效後結成的婚姻必須是無效的:
a.其中一方已婚,其原有婚姻還有效,而其原配仍然在世
b.其中一方是在十八歲以下或不同意結婚
c.與結婚之人有血統關系
d.與結婚之人是同性別
e.配偶性無能
f.任何一方不合作,無法完成婚姻生活
g.不是出自於自願結婚,而是因恐嚇,錯誤,精神不正常等原因而答應結婚
h.結婚之時配偶患有性病
i.結婚之時女方已經懷有他人的孩子
離婚的處理
離婚必須經過律師向高等法院辦理,經高等法院的判決才屬有效。
在諭令離婚時,必須經過以下二個階段:
1.在聽審後,高等法院將發出暫時離婚令。
2.在得到暫時離婚令的三個月後,將此暫時令申請改為絕對之離婚令。(在得到這絕對離婚庭令後,離婚者才可以再婚)
在1982年3月1日新法律(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與離婚法令)實施後,注冊結婚的結果是:
(一)此婚姻是合法和受承認的,並且一直延續至高等法庭判決取消婚姻或准許離婚或其中一方死亡。
(二)雙方皆不可以重婚,也就是說多夫制或多妻制都是被禁止的。
(三)離婚或取消婚姻後,有關的贍養費、孩子(如有)的監護權和婚後財產的分配權力等都獲得保障,若有任何要求可通過律師向高等法庭提出申請要求宣判。
⑥ 中國人與馬來西亞人如何搞離婚
在一起不容易,特別跨國婚姻登記也不容易,盡量三思而後行。
馬來西亞的離婚非常麻煩,必須結婚超過兩年,也必須請律師,花費起碼馬幣3000以上,
自己是沒有辦法辦理的。
⑦ 馬來西亞離婚程序求告知
馬來西亞婚姻法的規定與中國及其他文明國家的婚姻法規定相同,要求一夫一妻制、婚姻自由、男女平等、法定結婚年齡限制和禁止結婚,馬來西亞的婚姻法有許多不同於其他國家的」軟性規定」 ,可概括如下: 1。 如果配偶一方是穆斯林,另一方自動加入穆斯林社區。 如果丈夫是穆斯林,他可以有四個妻子。 政府不支持離婚,所以去法院起訴離婚,從起訴到最終裁決,需要很長的時間,通常1-2年,半年是非常快的。 馬來西亞的宗教問題比較復雜,所以不同宗教間的通婚會有更多的教義限制。 嚴格來說,很多人都觸犯了法律。 在解決沖突的過程中,人們普遍重視宗教而忽視法律。 我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 ! ! ! ! ! ! ! ! ! ! ! ! ! ! 直到賽季結束。
⑧ 我和馬來西亞華人在馬來領證的要怎麼離婚
不是在中國大陸,或中國駐馬,領,館,辦理的結婚證,那麼雙方無法在中國辦理離婚手續。
需要雙方當事人到辦理結婚登記的國家或地區申請辦理離婚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