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打黃掃非怎麼處罰
『壹』 掃黃新規定
法律分析: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一)擬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方針、政策和計劃,參與起草出版物市場監管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組織實施。(二)調查、研究出版物市場態勢和制黃販黃、非法出版活動的動向,擬定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三)參與制訂出版物市場的宏觀調控政策和重要管理措施。參與規劃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單位的總量、結構和布局。(四)對出版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參與查處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單位的違規行為。(五)對出版物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或組織查處非法出版活動,查繳或組織查繳非法出版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一條 聚眾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誘未成年人參加聚眾淫亂活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貳』 什麼是掃黃打非
掃黃打非"是文化市場管理的一個專業術語,是一項執法活動,也是維護國家文化安全和文化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
"掃黃"是指掃除有黃色內容的書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及網上淫穢色情信息等危害人們身心健康、污染社會文化環境的文化垃圾。
"打非"是指打擊非法出版物,即打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破壞社會安定、危害國家安全、煽動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權盜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2018年11月16日,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財政部、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四部門,聯合修訂並發布新的《"掃黃打非"工作舉報獎勵辦法》,於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8年全國共查辦各類"掃黃打非"案件1.2萬余起,其中刑事案件1200餘起,刑事處罰2670餘人。
『叄』 2021年抓嫖新規定是什麼
自2020年,3月27日起,對賣淫嫖娼者的處理,除了罰款、拘留,將不再有六個月至二年的強制收容措施。這也體現了中國法制建設越來越健全、完善。
開展掃黃打非活動是凈化文化市場的一個重要手段,這項工作由「掃黃辦(掃黃打非辦公室)」來執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反非司)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大案要案,承擔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方針、政策和計劃,參與起草出版物市場監管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調查、研究出版物市場態勢和制黃販黃、非法出版活動的動向,擬定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參與制訂出版物市場的宏觀調控政策和重要管理措施。參與規劃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單位的總量、結構和布局。
『肆』 桑拿掃黃刑事拘留,會判刑嗎我要該怎麼做
桑拿掃黃被刑事拘留,就說明屬於刑事案件,如果僅僅是賣淫嫖娼,最多就是治安拘留,因此被刑事拘留,通常是按涉嫌組織賣淫罪,如果起訴就有可能會判刑。當事人目前可以委託律師,通過法律方面的幫助,爭取依法從寬處理。
組織賣淫罪,是指以招募、僱傭、引誘、容留等手段,糾集、控制多人從事賣淫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的規定,組織賣淫罪是指以招募、僱傭、強迫、引誘、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從事賣淫活動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 組織他人賣淫或者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
(二)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
(三)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的;
(四)強奸後迫使賣淫的;
(五)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協助組織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六十一條 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前款所列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伍』 掃黃打非,打非是什麼意思
「打非」是指打擊非法出版物,即打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破壞社會安定、危害國家安全、煽動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權盜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掃黃打非是文化市場管理的一個專業術語,是一項執法活動。
「掃黃」指清理網路色情、黃色書刊、黃色音像製品及歌舞娛樂場所、服務行業的色情服務,就是指掃除淫穢色情、封建迷信等危害人們身心健康、污染社會文化環境的文化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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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條以牟利為目的,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明知他人用於出版淫穢書刊而提供書號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六十四條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組織播放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製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製作、復制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製品組織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向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
『陸』 掃黃打非檢查內容
打黃打非的主要內容:掃黃打非_日常巡查制度為進一步完善「掃黃打非」工作制度,保證掃黃打非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了「掃黃打非」日常巡查制度。巡查制度如下:
1、基層「掃黃打非_巡查走訪工作由鎮「掃黃打非_工作聯絡員在轄區內組織實施。
2、聯絡員對學校以及周邊環境每月巡查走訪不少於兩次,。在「掃黃打非」專項行動期間,應按照上級工作要求,增加巡查走訪次數。
檢查組重點檢查了各類經營場所證照是否齊全、是否銷售非法出版物、是否傳播非法有害信息、是否落實屬地責任,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和對行業法規的遵守執行情況,並要求各經營單位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度,加強員工培訓、定期開展安全巡檢,嚴把內容安全關,嚴防違禁、非法出版物的生產、銷售、播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條 強迫賣淫罪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並有殺害、傷害、強奸、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協助組織賣淫罪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第三百五十九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三百六十一條 特定單位的人員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的處理規定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前款所列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柒』 掃黃打非有幾項專項行動
法律分析:1、清源行動:打擊網上網下有害出版物和有害信息,鏟除製作傳播有害出版物、有害信息的源頭。
2、凈網行動:嚴厲打擊網上製作傳播淫穢色情信息,堅決查處違法違規的互聯網企業、機構和個人,倡導文明上網、綠色上網。
3、護苗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有害的少兒出版物,集中整治中小學校園周邊文化市場,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打造綠色、健康的社會文化環境。
4、秋風行動:打擊假媒體、假記者站和假記者。清查各類非法報刊采編機構和非法互聯網報刊。打擊侵權盜版違法行為。嚴厲懲處利用非法學術性期刊或網站實施詐騙活動的行為。
5、固邊行動:打擊煽動民族分裂,破壞民族團結的出版。打擊煽動極端主義、恐怖主義思想的非法出版活動。打擊宣揚邪教、迷信等方面的出版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第四條 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第十七條之一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