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騎士住哪裡
『壹』 關於騎士的生活和訓練
中世紀西歐騎士制度 由於騎士制度在西歐文明史中獨特的地位,西歐的騎士制度研究一直未衰。國內關於此項研究的領域已由單純軍事開始向社會生活層面拓展。然而,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騎士制度作為一種形式化的制度,即使在中世紀時代,它也是不成文的,因此,人們耳熟的騎士制度,其具體內涵到底是什麼,至今國內尚無專文全面論述(註:關於騎士制度的內涵,涉及騎士教育的有王德林的《試論西歐中世紀的騎士教育》,《河北大學學報》1992年第2期。)。本文擬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從騎士制度成熟時期的騎士軍規、騎士法規、騎士禮儀等有形的制度層面對此做一嘗試。
一、騎士軍規
正如一位西方歷史學家所說:「我們必須記住,騎士制度和它一切的光榮只是那些被公認的、拿起騎士武器的人們的最初簡單制度的擴展。」(註:理查德·巴伯:《騎士與騎士制度》(Richard Barber,The Knight and Chivalry),倫敦1974年版,第49頁。)因此,軍事方面永遠是騎士制度內涵的首要,它包括騎士數額、騎士裝備、軍役種類、作戰規則、服役期限及違約懲罰。
(一)騎士數額
騎士制度初期最直接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封建主的兵源。事實上,在整個中世紀時代,騎士的數量都是很有限的。作戰中騎士數目最多的一次,當屬發生於1346年英法百年戰爭期間的克里塞會戰,著名戰史專家富勒認為:「在中世紀的時代中,從來不曾在一個戰場上,集中過這樣多的騎士」(註:富勒:《西洋世界軍事史》第1卷,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士出版社1981年版,第481頁。)。因此,規定騎士數額也就成為騎士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
按照騎士制度的規定,下級封建主為上級封建主服騎士軍役時,騎士數額的提供一般是這樣的:其一,根據各自受封土地面積和價值的大小,確定提供的騎士數額。其二,一般下級封建主只提供規定的騎士數額,而非其屬下的全部騎士(註:馬克垚:《西歐封建經濟形態研究》,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 105頁。)。更多的是只擁有一處騎士采邑的小封建主,他們再無下屬騎士,其本人以一個單獨的騎士身份追隨其上級封建主。
(二)騎士裝備
騎士的裝備涉及裝備種類和裝備承擔。 首先,騎士的裝備種多而價昂。以對於騎士至關重要的戰馬為例,其價格令人咋舌。13世紀末,一匹普通戰馬的價格約為14英鎊。一位名叫格羅德的領主,其扈從們的戰馬平均價格是48英鎊,而格羅德本人的7匹戰馬的價格相當於80匹戰馬。為了保持行軍速度和隨時替換在戰斗中損失的馬匹,騎士的戰馬往往不只是一匹。如12世紀羅伯特伯爵二世的1000名騎士每人有戰馬3匹(註:J.F.沃布茹根:《中世紀西歐的戰爭藝術》(J.F.Verbruggen,The Art of warfare in Western Europe ring Middle Ages),阿姆斯特丹1977年版,第26、27頁。)。顯然,對於普通騎士而言,購買、飼養並裝備這樣的戰馬絕非易事。而且還有繁多的其他裝備在等著他:頭盔、胸甲、防護肩及肘部的鐵板、劍、長矛、帳逢,各種餐具如水壺、深底鍋、盤子,以及負載這些物品的動物等。
其次,騎士裝備主要是獨立承擔。騎士應自備裝備,這是基於所謂權利與義務的交換:領主把采邑授予騎士,騎士則給予軍役回報。正如一部日耳曼法典寫道:「采邑就是騎士的報酬」(註:理查德·巴伯:《騎士與騎士制度》,第25頁。)。1181年,在英王亨利二世的軍隊條例中第一條規定:「凡佔有一處騎士采邑的,應置備一副鏈甲、一頂頭盔、一面盾牌和一支長矛,每個騎士置備多少鏈甲、頭盔、盾牌和長矛,應以在自己領地內所佔有的騎士采邑多少為准」(註:郭守田:《世界通史資料選輯》(中古部分),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78頁。)。
可見,僅騎士裝備一項就足以在騎士與普通民眾之間構築起難以逾越的鴻溝。
(三)軍役種類
騎士的軍役劃分,就兵種而言,分騎兵、步兵;就職能而言,分野戰和守衛。騎士主要是服騎兵役,在中世紀時代,騎兵是最具沖擊力的兵種。然而,騎士≠騎兵。 騎士是一種頭銜、爵位,一種資格、身份,騎士只是構成了裝甲騎兵的主力。例如,在一名叫海尼特伯爵的軍隊中,並非騎士的裝甲騎兵在史料中被提及了5次,有4次兩者在數量上平分秋色。而一個時期弗蘭德爾伯爵的軍隊中有500名騎士和100名裝甲騎兵(註:J.F.沃布茹根:《中世紀西歐的戰爭藝術》,第25頁。)。一般而言,騎士作為騎兵兵種投入作戰是能被人理解的。然而在現實中,騎士與步兵的聯系是經常的和必要的。有時,他們被任命為指揮主要由步兵構成,偶爾包含一些騎兵的部隊長官。有時,騎士則下馬以步兵方式作戰。這主要是因為或者跳下戰馬加強步兵並鼓勵他們;或者不得不以步兵方式攻擊城堡。1106年,亨利一世和他的扈從們就跳下戰馬與步兵並肩同敵軍作戰;1122年,胖子路易斯五世和他的騎士們徒步攻擊了賴比斯特城堡 (註:布瑞福德·B·布魯頓:《中世紀騎士與騎士制度詞典》(Bradford.B.Broughto n,Dictionary of Medieval Knighthood and Chivalry),紐約1986年版,第296頁。 )。
另外,人們常常以奔突於城堡之間、沖殺於原野之上的形象界定騎士,然而,騎士常常用作守衛部隊。他們主要負責守衛城堡、商站、稅關和橋梁。這種騎士「不是用於野外的服務而是用於活動較少的任務。」(註:湯普遜:《中世紀經濟社會史》下冊,商務印書館1963年版,第336頁。)
(四)作戰規則
首先,騎士強調作戰的公平。這種公平體現在作戰雙方數量上、等級上及機會上的平等。騎士誓言中有這樣的規定:「他們決不在超過一對一的情況下進行戰斗,他們要避免一切欺詐和虛假的行為」(註:基佐:《法國文明史》第3卷,商務印書館19 99年版,第126頁。)。在廝殺中,騎士要攻擊的是有準備的騎士或重裝騎兵,「依照 騎士的規律,攻擊步兵對於一個騎士,是有失尊嚴的」(註:富勒:《西洋世界軍事史》第1卷,第477頁。)。
然而,現實的冷酷常常使這種「公平」的標榜黯然失色。 其次,在戰術上,「突破無疑是中世紀騎士戰術的主要目標」(註:J.F.沃布茹根:《中世紀西歐的戰爭藝術》,第94頁。)。對陣雙方的騎士們或者肩並肩、戰馬挨著戰馬,盡量保持密集隊形向前;或者單獨、無序地沖殺。由於騎士作戰戰術的單一,騎士往往給人以魯莽的印象。 然而,正面突破並非是唯一的。騎士戰術還特別強調對敵方側翼的攻擊。他們總是盡力防衛自己的側翼而試圖襲擊敵方的側翼或後部。因而,逐漸出現了防護側翼的許多戰術。例如,認真選擇戰役地帶(如以河流湖泊作掩護,確保側翼不受襲擊)、加強隊形的縱深、建立防護側翼的特殊戰斗單位,等等。
隨著戰爭實踐,騎士戰術也發生著緩慢的演進。在百年戰爭中,英國人的戰術更新似乎較快。英軍往往採取諸兵種合成的防禦性戰術。在占據有利地形後,除一部分 騎士外,大部分騎士下馬,排成方陣抗拒對方的騎兵攻擊,保護弓弩手,使弓弩手在兩翼向前伸出。而法軍騎士部隊更多的是選擇從頭到尾的沖鋒,而每一次沖鋒的秩序都會因英軍弓弩手的「火力」而趨於混亂,結果遭致滅頂之災。
其三,對戰利品及戰俘的處理。在騎士的裝備主要由個人承擔的年代,以敵人丟棄的東西盡快裝備自己是不成文的規矩。但是,聰明的統帥禁止立即收集戰利品,而是採取觀察並進行恰當的追擊,以確保敵人不可能再返回。 對於騎士戰俘,按常規是要被保留的。這主要是出於三點考慮:
一是「按照騎士制度的規則,假如騎士面對敵人光榮地表現,騎士的勝或敗就不那麼重要了」(註:艾德加·普雷斯蒂奇:《騎士制度》(Edgar Prestage,Chivalry),紐約1928年版,第71頁。)。因此只要英勇地戰斗過,被俘對騎士不是可恥之事。
二是騎士大多是有經濟、政治地位者,他們被俘後,釋放的條件是一筆贖金。例如,上級領主被俘,下級騎士有把自己作為人質並交納贖金的義務。
三是戰事頻繁、勝負相易,誰能保證下一次被俘的不是自己呢?因此,善待被俘者以贖金為條件釋放之,「這是那個時代的成規,所有不遵守者要受到嚴厲批評」(註:艾德加·普雷斯蒂奇:《騎士制度》,第73頁。)。但是,事實往往要比這糟得多。而對於非騎士的戰俘尤其是步兵戰俘的命運則是悲慘的,因為步兵「無『綁票』的價值。通常在勝利之後,對於敵人的步兵是一律加以屠殺,……在十四世紀根本上就沒有收容俘虜的集中營」(註:富勒:《西洋世界軍事史》第1卷,第477頁。)。
(五)服役期限及違約懲罰
騎士為上級領主服役的期限一般為40天。一旦戰爭爆發,超期服役的情況時有發生,騎士服役期限則延長為60天,甚至更多。無疑,騎士服役期限的短暫對中世紀的戰爭藝術有極大的限製作用。因為這既不利於騎士部隊的長期整合訓練,也不利於組織長期戰役和進行戰略設計。後來,出現了以錢代役,即盾牌錢。「英國施行盾牌錢較早,十二世紀時已廣泛採用,……法國、德國,十二、三世紀時各地也都推行盾牌錢制。」(註:馬克垚①:《西歐封建經濟形態研究》,第106頁。) 騎士若不能履行服役義務,則予以懲罰。這種懲罰有兩種:
一是被處以罰金,直至剝奪采邑。二是任何一個騎士都要向其領主或國王宣誓履約,騎士如果違反他的誓言,不僅有損自己的身份,而且對於基督教騎士而言,這將使他冒著喪失靈魂得救的危險。這無疑是一種精神上的懲罰。
詳情
http://ke..com/view/491961.htm
『貳』 請推薦一些關於騎士和日本武士的資料
論中國的俠士、西方的騎士和日本的武士
俠士,武士,騎士都是的對所謂的"國民性"起著深刻影響的歷史上的武士階級."國民性"一詞源自日文,意為:一國或一民族的全體所共同具有的性質,感情.那麼."國民性"也可以理解為"民族性",或"民族性格".黑格爾曾意味深長的規定,此一方只有反映另一方,才能反映自己.因此,按照辯證觀點,"國民性"的內涵並非是自明性的,它必須通過相互的比較才能較全面地呈現出來.中國俠士,日本武士,西洋騎士都是和各國"國民性"有著極其密切關系的具有某種"超越意識"的武士階級.它們作為東,西方民族帶有尚武色彩的文化精神的象徵,顯然有其可比性.因此,為了更好地闡明俠義精神對我們民族"國民性"的深刻影響,從文化精神的角度對俠士,武士和騎士進行比較研究,不失為一個必要而有意義的課。
1.俠士,武士,和騎士的文化比較
在對俠士,武士和騎士進行文化比較時,應該注重其社會性質和文化精神上的差異性.俠士,武士,騎士是不同文化體系的產物.俠士和武士同屬於東方文化體系,他們"共同擁有一種非常強大的文化根系"這種根系共同來自中國古代文明.有人把這一文化體系稱之為"恥感文化",因為這種文化注重於帶有極其強烈感情色彩的社會道德與輿論的約束力,強調個人在群體中的名譽.而騎士屬於西方文化體系,這種文化體系被稱之為"罪感文化",它以超越性的宗教信仰和理性精神來產生自我的道德約束,強調純粹個人性的榮譽感.因此,從總體上看,俠士與武士所體現的文化精神,要比騎士更為接近。
騎士精神是西方上流社會的文化精神,其制度產生於中世紀歐洲的上層社會,騎士本身就是一些中小封建主.騎士身份的獲得,是一名武士進入上層社會的標志,但這一般是世襲的.作為一種貴族封號,它必須經過長期的服役,並通過一定的儀式才能獲得.如果出生於貴族家庭的子弟想成為騎士,他必須7,8歲後即按照自己出生的等級依次到高一級的封建主及其夫人身邊當侍童,14歲後為隨從,即見習騎士,接受專門武士騎士訓練,21歲時通過嚴格的考試和隆重的儀式,宣誓及其他宗教禮儀後,才正式取得騎士封號.從這樣一種制度產生的文化,顯然是一種封閉的,貴族文化,其文化精神也是一種貴族文化精神.騎士制度中有騎士不得與平民交手的規則,可見其氣質.它看重身份,注意修養,恪守諾言,尊重法規,是一種是社會有序化的文化精神。
與西方騎士對比,日本武士雖也屬統治階層,但兩者社會地位有異.在騎士團體內,所以人都一律平等.而在日本社會的幕藩體制下,武士階層內部有著嚴格的等級.下級武士見高級武士必須改變自己平時的語言和態度,彼此間有著關於等級身份的禮法.同時,武士的地位是無保障的,他們常常因為自己主君的失勢而淪落為貧困潦倒,四處漂泊的"浪人"。
中國文化中的俠義傳統與西方的騎士文化,日本的武士文化性質不同.西方騎士是一種上層的貴族文化,日本的武士是處於社會中介的文化,而中國的武俠活躍在小巷間,藏身於草野間.是一種大眾文化的產物.它有血性,輕名利,逞義氣,是一種使社會活躍化,但卻含有自發傾向的文化精神。
同樣是武人,中國武俠的價值觀念表現出其淳樸性.中國武俠並不似西方騎士那樣認為自己對社會某個抽象的精神,真理信條和行為規范負有什麼義務和使命;他們行為沖動,也不是來自於對某個與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駕臨於他們之上的主君或束博他們身心的群體必須履行的責任.他們的價值觀是樸素的,隨機性的感情因素.他們重視友情,願意為朋友赴湯蹈火,他們對社會上的弱者抱有深切的同情心,尤其在他們親歷了與他們自身利益無關的不平和不義之事.往往仗義相助.這是一種為情誼感所左右的價值觀念。
騎士精神和道德是上層社會的貴族文化精神,它是以個人身份的優越感為基礎的道德與人格精神,但它也積淀這西歐民族遠古尚武精神的某些積極因素.如別淋司基指出的"對個人的人格的愛護和尊重;為被壓迫者和被迫者犧牲全部力量乃至生命的慷慨勇敢精神;把女子作為愛和美在塵世上的代表及作為和諧,和平與安慰的光輝之神而加以理想化的崇拜等等.西方學者指出:從選擇品德的傾向來說,傳統在歐洲占上風.在西方的文化傳統中,中世紀的騎士精神對現代歐洲的民族性格的塑造起著極其重大的作用。
它構成了西歐民族中所謂的"紳士精神"Gentlemanship,形成了現代歐洲人對於個人身份和榮譽的注重,對於風度,禮節和外表舉止的講究;對於崇尚精神理想和尊崇婦女的浪漫氣質的嚮往;以及恪守公開競賽,公平競爭的費而賴精神品質.總之,它使現代歐洲人民族性格中既含有優雅的貴族氣質成分,又兼具信守諾言,樂於助人,為理想和榮譽犧牲的豪爽武人品格,但往往自高自大,易走極端和過於拘泥於形式。
日本武士的人格特質集中體現在所謂的"武士道"中。"武士道"最初稱為"武者之習","兵之道"或"弓矢之道",是日本武士整個人格精神的總稱."武士道"中最為突出的就是那種"拚命精神".日本武士處人處事往往採取一種"不勝即負,非上即下"的行為方式,"我勝,你聽我的;我輸,我聽你的;但必須跟你分個高下。這是一種等級觀念和武士的強悍品質交相融合的表現,正因為如此,這種行為方式有時就顯得過於殘忍。
日本古籍中記載了這樣一件事:
在位於甲斐的武田信玄家的武士,發生了口角,便把對手打倒在地,直打得落花流水,還用腳踩人.旁人趕來將其拉開了........信玄把人召來,說道,勝敗本非大事,但武士之本的武士道忘記豈能容忍?兩人都處彝刑.勸架的人都應逐出.日本武士理想的生活是血淚生活.一方面是血的戰斗精神,戰死認為是光榮的,另一方面對內部的弱小者有所謂的"淚"的同情心,時刻自我反醒,行事是否有失武士身份.他們之所以生活儉朴,訓練刻苦,拚死作戰,都是為了維護作為武士的名譽。
中國武俠人格精神中行俠仗義的血性氣質,以義相合的"偏於同性方面"的感情定向,率性而為的極端的自由意志,都滲透於我們民族所謂的"國民性"中.形成與的多樣民族性格.中國人有血性,對不平之事往往看不慣,有的還因激於正義而挺身而出.他們服軟不服硬,對於暗中射冷箭的人格外鄙視,認為缺乏男子氣.中國人重義氣,為朋友兩肋插刀,群體中那些講義氣的人格外受人尊重.他們同情弱小者和失敗者,常有一些熱心腸的人為之伸出熱情之手.然而中國人尚缺乏公共觀念,常憑義氣行事,對於社會規范和社會組織的約束還感到不習慣,這一些所謂(國民性)的表現,與歷史上的俠義傳統的影響是分不開的。
從總體看,西方騎士精神中的尚武傳統已經完全風雅化了,變質為上層社會貴族氣質的一部分,完全喪失了其本初風貌.日本武士道中的尚武傳統雖在相當程度上保留其強悍的氣質,但受封建觀念和儒家思想長期侵蝕,已遂變為與儒家人格同構的二重性文化精神.而中國文化中的俠義傳統一直較純凈地存留在社會底層的民間文化精神里,積淀著較為完整的強悍的尚武精神,這是使整個民族增添活力的潛在因素,但它具有盲動和自發傾向,並缺乏現代性,迫切需要來一番改造。
「騎士(Caballarii)」一詞,最早來源於Capitularies法令集,原意是騎師。在7世紀,阿拉伯騎兵騎著有馬蹬的戰馬揮舞彎刀沖上了歐洲大陸,這片土地上的法蘭克人與日耳曼人幾乎是同時從異教徒那裡學會了使用馬蹬,從而使自己的雙手解放出來,輕松自如地在馬上使用兵器作戰。
11世紀至13世紀,這是騎士文化真正興起的時期,這期間由教皇發起的十字軍東征,可說是正式為騎士賦予了宗教性質與地位,並且也正式制定了完整的騎士制度,這些制度就是日後人們所樂道的「騎士精神」。
騎士制度.
騎士的訓練要經過侍童、扈從、見習騎士與正式騎士四個階段。侍童時期一般都是從7-8歲左右開始,這時候進入領主的城堡,作為領主家屬的侍童,在幹活的同時學習禮儀與各項相關知識,進入扈從時期,則主要跟隨正式騎士學習「騎士七技」,即馬術,游泳,投矛術,劍術,狩獵,吟詩,弈棋。前五項可提高作戰能力與生存能力,而後兩項則是為了培養出良好的素質修養,這對於一名騎士來說是必不可少的。
進入見習騎士階段後,便可以擁有自己的扈從並且參加戰鬥了。在戰場上,見習騎士的旗幟在後面會剪開叉,形如燕尾,以示與正式騎士的區別。如果見習騎士積累戰功到一定程度,可以向上級申請成為正式騎士,這時傳令官會將其旗幟上的燕尾剪去。
正式騎士的受勛儀式一般都由領主或軍隊首領主持,有時也會由國王或者主教主持,如果是後者,會非常隆重,其形式流程為:主持人用劍背輕觸對方的後頸和兩肩,接著以守護聖徒名義起誓(英格蘭人是聖喬治,蘇格蘭人是聖安德魯),起誓謹守忠誠與榮譽。然後主禮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XX",XX一般是該騎士的教名。"整個典禮結束。之後還有不同的慶祝,比方說國王的賜宴,授予披風、盔甲和馬刺;或者是教會的模式,騎士團的每個兄弟為新人祝福,賜給聖經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棄人世間的尊崇與俗名,等等。
成為正式騎士後,要嚴格遵守騎士的各種制度教條,這是一名騎士維護自己榮譽的最基本方式。騎士制度除了各個騎士團里自己制定的一些規則外,所有騎士團都要求自己的成員公正,謙遜,慷慨,生活簡朴刻苦,絕對忠誠,寬容等等,如同史詩中的英雄一般,用自己的胳膊去為民眾效勞,以教會的名義行俠仗義,保護去東方的朝聖者。
在後來中世紀的歐洲文學里,騎士總是被美化成正義的象徵,代表著善良與邪惡斗爭而終取得了勝利,所謂的騎士文學風靡一時。就算到了塞萬提斯的筆下,堂吉訶德仍然有著單純執著的可愛之處。少年時的法國啟蒙運動領導者伏爾泰,因當時某貴族對他的一句人格諷刺,而與貴族決斗,被關進了巴士底監獄。俄著名詩人馬雅可夫斯基(名字錯了,是誰有點忘記)因決斗時被人偷襲而喪了命。可見騎士精神對後世的影響。
騎士是個很神聖的職業,它代表著光明,代表著一諾千金,代表著修身恪己,代表著永恆不變的贊美。
何為武士?日文中武士一詞其本意是侍者(武士=侍),貼身隨從。武士要遵守不畏艱難,忠於職守,精幹勇猛。然而這一準則代表的只是理想,武士的忠誠、勇猛是建立在他所效忠的領主能對武士所作出的貢獻給予獎賞的主從制度
源流
武士的產生是在平安時代,九世紀中期開始,一些地方領主開始建立保衛自己的私人武裝,並利用其擴張勢力。這種武裝逐漸成熟為一種制度化的專業軍事組織,其基礎是宗族和主從關系。到了十世紀,朝廷無力鎮壓地方勢力的叛亂,不得不藉助各地武士的力量,武士更進一步得到了中央的承認,成為日本的特權統治階級。
有歷史學家認為,中國的朝代衰落原因中一個很重要的就是文臣和武將之間的長期沖突,雙方互相排斥貶低,造成了嚴重的內耗。而日本則似乎不存在這種情況,作為職業軍人的武士也是和平時期的行政管理者。武士因此被要求學習文化,懂得欣賞藝術,在茶道、棋道等方面都要附庸風雅。
直到明治維新,武士都是統治日本社會的支配力量,而他們從體制、職能上看,更類似西方的封建領主和騎士,與一般的亞洲國家存在差異。這種情況在明治維新後改變,1871年是最重要的一年,6月,平民被准許騎馬,9月,武士被允許「散發」、「廢刀」,10月,准許武士和平民通婚。當時據統計(1972年),日本有士族425872人,加上家屬合計1941286人,他們每年領取的俸祿消耗了日本政府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明治政府採取了漸進的手段,以發行債券或贖買等方式逐漸取消俸祿,消滅了武士階級。一部分高級武士在這一過程中獲得爵位,成為僅次於皇族的華族,但隨著二戰的戰敗,日本被迫接受民主改革,華族階層也成為了歷史。
今天,有些日本人還記著自己祖先的武士身份,但並不具備任何實質意義。在筆者住所附近,一戶住宅的門口立著「幕末劍士某某習武之地」的石碑,那隻是一個歷史的遺跡。然而,武士的思想遺產,比如武士道,仍舊是日本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生活中的下級武士很多人沒錢討老婆,而他們的軍事體制和男權傳統文化又使得解決眾多武士的性問題成為社會性症結。於是,宣揚儒學的幕府卻繞開了一些儒家提倡的家庭倫理,特別是女性的貞操觀念。直到山本五十六那一代乃至今天,武士(男人)在色情場所和藝妓(妓女)的鬼混也受到了默認,甚至是妻子的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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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者本是一群不見天日的可憐人,用世上最強大的毅力,最艱辛的努力,做秘而不宣的、隱諱殘酷的事情。他們活在陽沒有光的地方,連名字也被毫不留情地省略。
而現在,忍者成了太陽底下最光明的職業,人人努力,爭著當上最好的那個忍者,就好像現在的我們人人爭做高考狀元。日本15——16世紀一百多年中,群雄割據,幕府統治名存實亡,原來中央政府統治力量就不強的伊賀地區一時間出現幾十家割據勢力,紛紛造反與相互攻伐,由於各勢力土地兵力有限,因此靠培養「特工」——「忍者」,進行偵察、偷襲、暗殺等活動,很快在日本涌現三十多個忍者流派,最有名的要數伊賀流與甲賀流。
上野忍者村的「傳承館」通過文獻和實物揭開忍者日常起居與修煉的神秘面紗,原來,武功只是忍者所修行的「忍術」中一小部份,除此外還有「食、香、葯、氣、體」五種必修科目,俗稱「忍者五道」。
「食」,指的是忍者的食譜,為了輕巧出沒於樹枝屋頂,煉出一身卓越輕功,合格的忍者體重一般不超過六十公斤,一日三餐均以黑米、燕麥、豆腐、磨芋為主,但另一方面為保持充沛體力,因此芝麻、松子、紅糖、鵪鶉等富含蛋白質、鐵、維生素的食品也不可缺少。這一食譜與現代生活倡導的「低熱量、高營養」不謀而合。
「香」,指忍者能通過衣服上的味道判斷對方的經濟情況與地位。但為了掩飾自己忍者身份,忍者常用商人、修煉者、和尚等七種變身,在「傳承館」展出的丁香、檀香、桂皮等香料便是他們用來製造不同的體味,增強變身的真實性時使用的。
「葯」,更不簡單,忍者通常也是一名醫生與葯物專家,善於運用山林各種植物和草葯來治傷醫病。長時間潛伏時為避免蚊蟲叮咬,忍者隨身攜帶著大量驅蟲葯,此外還有迷香,烈性毒葯、雄黃、淫羊霍等用於不同任務時的各種葯品,令人嘆為觀止。
「氣」,指忍者注重修身養性,以便實戰中可以集中精力,果斷勇猛且處驚不變,與中國宋明時期武當派修煉方法有驚人的相似。
「體」,是指忍者注重肌肉與關節的鍛煉,同時配合靜坐、呼吸、按摩、針炙等恢復方法來鍛煉自己,以適應各種武技的需要。
除上述的「忍者五道」,忍者還是天文學家與化學家,可以觀看星空預測天氣,並調制火葯與火器。例如歷史上有名的忍者「猿飛佐助」所使的獨門兵器就是一支射程在五十米的突火槍,比當時以火器著稱的明朝軍隊中最好的鳥銃槍射程高出一倍。只可惜猿飛日月後來誤入陷阱被殺,他神秘兵器從此也不知所蹤,被日本軍火史書引為憾事。
忍者的武功與日本武士的武功有根本區別,忍者由於執行任務的特殊,通常不用大刀或長矛,而使用便於攜帶的短兵器和暗器。傳說明朝中原武林出現過一種叫「八角菱」的暗器,純鋼打造,利如刀,薄如紙,大小不過兩寸,散射出來如漫天花雨,且喂有劇毒,極有可能來自日本忍者之手。而忍者徒手搏擊也是一絕,十根手指如鋼似鐵,穿胸破腹,撕頸裂頭,瞬間使人至死,雖然不及中原武術博大精深,但實用性強,完全符合格鬥中「一擊必勝」的思想基礎。
再者忍者的居所也同樣神秘莫測,處處機關暗通,這是為了防範其他割據勢力手下忍者的威脅。從外表看來只是普通民宅,但座位旁邊地板一般安有轉軸,當有敵人闖進,輕拍木板,背面立即翻轉,露出兵器,操刀應戰。頂蓬木板也是活動的,拉下來便是折疊樓梯,便於隱藏或逃跑。日本傳統房門是拉門,正同容易被人堵截,且出入時聲音較大,所以忍者的房門是轉門,可以不露聲色,出其不意反攻對方。牆板上則處處有暗門,或用於逃跑,或暗藏兵器,有一間甲賀流忍者房間牆內競有十七個暗孔,三十多種不同的兵器,簡直是個隱形的兵器展櫃。
關於忍者的神奇傳說多不勝數,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翻看日本戰國時代有關忍者的記載,或親自逛逛上野忍者村。今天,真正意義上的忍者雖不存在了,但刻苦勤勉,頑強堅韌的特點卻被當作日本人性格中最優秀的部份傳承下來。也許,日本人能創造戰後經濟奇跡,倚靠的就是這一股忍者精神
忍者一般負責情報工作,武士就要在戰場上廝殺了!
『叄』 歐洲中世紀騎士制度是什麼樣的
騎士制度研究在我國學術界剛剛起步,但已經引起越來越多學者的興趣和關注。騎士制度不僅有著豐富的內涵,也是西歐中世紀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對西歐的歷史產生了重大影響。以往我們在觀察和研究西歐中世紀的歷史時,更多是著眼於經濟狀況、階級關系、政治結構等問題,而對騎士集團的研究卻重視不夠,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有多方面,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沒能對「騎士」和「騎士制度」概念做出較為清楚的認識,甚至把騎士與貴族}昆為一談,覺得貴族問題即為騎士問題,解決了貴族問題,騎士問題便迎刃而解,因而,研究貴族者多,關注騎士者少。實際上,「騎士」與「貴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盡管雙方人員成分大多重疊,但兩者並不完全相同,應區別對待。騎士在西歐中世紀社會舞台上扮演著重要角色,大體說來,他們集軍人、貴族、官吏於一身,上自國王,下至低級騎士構成相對獨立的社會集團,他們的存在形成了騎士制度,騎士制度是西歐中世紀社會特有的內容。
騎士大體生活於公元8世紀前半葉至17世紀初葉左右,在近900年的時間里,騎士制度歷經了產生、發展和衰亡的過程。騎士制度的存在以騎士的生活過程為前提,騎士的生活過程不只是這段歷史過程中的橫向線索,還包括騎士生活中廣泛的縱向聯系。關於「騎士制度」,學術界仍未形成多數人的一致結論,我們依據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考察並總結認為:騎士制度是騎士在中世紀社會生活過程中,以軍事為核心所形成的經濟、相互關系、行為准則、思想觀念等內容的綜合體系。它涉及西歐中世紀社會的經濟、政治、軍事、司法、生活、思想文化等各個方面。騎士制度是我們認識西歐中世紀社會的另一條途徑。
騎士的生活不僅包括他們的日常生活,還包括他們的軍事生活、政治生活、思想文化生活等。騎士有著自己獨特的生活方式,軍事是其中的核心內容和最大特徵。生活關繫到騎士的行為,騎士的行為與社會廣泛地連在一起,騎士制度中的諸多方面以騎士的實際生活貫穿其中。騎士的生活方式對西歐中世紀整個社會的生活方式起到了限定和影響作用。
騎士的生活離不開經濟,甚至騎士制度的興亡都與經濟密切相關。軍隊建設的需要,是中世紀采邑改革的主要原因,采邑是支撐騎士生活的主體經濟來源。采邑並非是騎士經濟來源的全部,領主的豢養、僱傭、自主地等也是一部分騎士存在的條件。騎士與經濟的關系決定了西歐中世紀經濟諸多方面的特徵。
采邑分封構建起騎士內部關系的框架,騎士集團內部由此結成軍事組織關系、行政司法關系、主從關系、私人關系等。騎士內部的人際關系,不僅是西歐中世紀社會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當時軍事、行政、司法體系的核心環節。西歐中世紀的政治由此具有濃厚的軍事特徵。
騎士形成了共同認可的行為准則,其中既有宗教信仰的規定,又有軍事義務的要求,還有道德行為的規范。軍事義務方面的要求是騎士行為准則的核心內容,而行為准則的各個方面無不帶有基督教思想特徵。騎士集團在中世紀具有移風易俗的能力,他們的行為准則影響到整個社會的風尚。
騎士擁有自己的文化,騎士文學是其中的主要方面,而騎士精神則充分反映在騎士文學當中,成為騎士思想觀念的精華。勇敢、忠誠是騎士精神的突出表現,騎士文化是騎士精神的載體,騎士精神對西方後來的思想文化產生了深遠影響。
騎士制度使西歐中世紀社會具有明顯的軍事特徵和軍人氣質,這與我國古代士大夫文人政治社會形成鮮明對照,中、西方歷史發展途徑和文化內涵的諸多差異,能從騎士制度與士大夫政治的比較中得到許多解釋。
『肆』 關於中世紀的騎士
騎士長出現在十字軍東征時的十字軍騎士團中,其中的大團長也稱大騎士長,騎士團比較著名的就是醫院騎士團、聖殿騎士團還有條頓騎士團,這些都是十字軍東征中比較有名的騎士團,這些騎士團中的騎士大多既是騎士也是教士,是名義上受教皇指派進攻某些異教國家的軍事團體,它們在創建之初都是紀律比較嚴明,戰鬥力非常強的部隊,而且不乏高尚的傑出騎士存在,但是據史料記載,這些騎士團後來都成為了禍害佔領地的組織,做了許多違反天主教教義的事情,醫院騎士團和聖殿騎士團後來因為在對阿拉伯人的戰爭當中衰敗,最終被迫裁撤;條頓騎士團曾創建條頓騎士團國,位於當時的波蘭北部,今天波羅的海沿岸的狹長地帶,後來也是因為其內部腐敗,又由於波蘭通過與立陶宛聯姻合並而變的強大,最終被波蘭消滅。
一般的騎士最早是貴族的從屬武官,他們在貴族的領地上有自己的采邑,他們的日常所需和戰爭的物資就全部從采邑上獲得,然而隨著時代變遷,騎士成為一種介於平民和貴族間的階層,也是種榮譽,一種不能世襲的爵位。
『伍』 騎士和紳士有什麼區別
騎士是封號,要經過嚴格的訓練和培養,由執政者授予,不屬於民間產物;騎士生活在歐洲上流社會的最底層,他有封地,住城堡,很多時候聽命於官方。
騎士,信奉於一種信仰。站在孤高的峰頂,任由風左右著已破損的衣衫,拍一拍滿是土灰的鎧甲,抬起沾滿血漬的臉,微笑,凝望遠方。名譽、禮儀、謙卑、堅毅、忠誠、驕傲、虔誠……
紳士它更像是一種行為規范。溫文爾雅,謙恭有加,衣著考究,談吐高雅,如果你做到這樣,即便你是平民,你也可以是紳士。據說英國的那些紳士們,連送舞伴去洗手間該從什麼方位繞過舞池,又在什麼地方等候,都有說道。最重要的一點,紳士是深受女士歡迎的,因為他們腦門上刻著四個字:尊重女性。
『陸』 騎士是由哪個國家興起的
騎士是西歐民族興起
『柒』 日本武士和西歐騎士有什麼騎士
對於中世紀騎士的傳說,往往誇大著種種浪漫的遐想。這多半來自我們對現狀的不滿和憑空想像: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過著貴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戰勝邪惡的魔法師和巨人,保護善良但是無知的農民,憑著貴婦人或者國王的名號行俠仗義。
對於中世紀騎士的傳說,往往誇大著種種浪漫的遐想。這多半來自我們對現狀的不滿和憑空想像: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過著貴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戰勝邪惡的魔法師和巨人,保護善良但是無知的農民,憑著貴婦人或者國王的名號行俠仗義。令唐·吉柯德顛倒沉迷的游俠小說,或普羅旺斯民謠歌手的即興創作,充分解釋了理想中騎士的行為規范。但是,即便是現代人,也無法時時遵從自己的良知;何況是靠武力說話的過去,騎士行事也常常偏離限定的軌道。
首先來指明騎士道的定義,以今天的標准,無外乎以下三重:一、作為封建制度的組成部分;二、作為一個獨立的社會階層;三、一種個人的行為方式、榮譽觀和道德准則。
下面我們就回到那個年代,歐洲正在廢墟上重新劃分格局,羅馬的榮光已經過去,文藝復興的晨曦尚未到來:
最早的蠻族動亂結束後,法蘭克人、凱爾特人、汪達爾人紛紛建立各自的國家。條頓征服席捲了整個西北歐,他們的武士幾乎全是步卒,從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發現當時的日爾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禮。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適齡的青年由部落首領或者其父親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為戰士。在當時的高盧人中間,這種儀式很普遍。法蘭克人沿用了這些傳統,從查理曼,到虔誠者路易,到大膽查理,他們在成人禮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劍。我們可以認為,這是騎士受勛儀式的前身。
眾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採用領地和采邑制度的國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討,但缺乏足夠的資金來維持龐大的軍隊。於是他將征服的土地劃成小塊,連同上面的農民一起,賜給眾多的追隨者。這就是封建制度,擁有地產的人也擁有政權。當然,國王和領主之間是有契約的:國王向領主提供保護,作為回報,領主們每年要上繳稅收,並且定期服役。土地還是歸國王所有,領主們只有使用權罷了。查理曼的強大足以震懾四方,但他的後人就沒有維持向心力,虔誠者路易犯了極大的一個錯誤:將國家平均的分配給相互敵視的後裔。於是他死後,龐大的帝國沒能度過瓶頸,一分為三。於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對獨立的王國,貴族們的采邑變成世襲,不可剝奪。
當時歐洲頻頻遭到外來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維京海盜,東有馬扎爾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斷寇邊。在十一世紀,洛爾河到萊茵河之間遠離勞作的貴族子弟從小就要接受格鬥技巧和馬術的訓練。毫無疑問,最早的騎兵和騎士都是貴族和有錢人。因為只有他們才有能力購置昂貴的裝備:自己要三到四匹輪換的馬,每匹馬會吃掉大量的糧食,尤其在農業生產不發達的當時,是種極大的花費;盔甲都要去鐵匠鋪量身定做,此外還有扈從的裝備。一般說來,單個人的軍事裝備,要耗費大約20頭公牛,亦即至少10個農民家庭犁地的牛犢。這樣的開支,平民是無法承擔的。騎在馬上的武士階層同時也是貴族階層,出身的優越必然伴隨著對低等級的蔑視,他們找到了共同的愛好:戰爭。同羅馬時代類似,中世紀的貴族組成了重裝騎兵,成了那個時代軍隊的主力。
腓力六世時代有了這樣的說法:「為了避免即將降臨的災難,人們將自己分成三類:第一類是祈禱上帝的人;第二類是經商、種田的人;第三類是為了防護前兩類人使之免受不公和傷害而產生的騎士。」這是中世紀西方社會結構典型的劃分方法,騎士這個詞來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 Caballarii,原意是騎師。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顛的土地。海斯廷斯戰役的結果,相關本文主要有三點:給英倫三島帶去了相對先進的封建制度;撒爾馬特式的小圓盾被淘汰了,諾曼士兵將鳶形盾(Kite Shield上圓下尖的長盾)結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禦弓箭射擊,這使得友愛互助成為了十一世紀騎士訓練的重要部分;諾曼人獨立的騎兵部隊發揮了很大作用,英語中便有了Knight這個詞彙,指騎在馬上的戰士。十一世紀中期,騎士階層正式形成了。
作為一種軍事動員體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於防禦而不是進攻,各地的貴族有義務隨時勤王。為此各國專門頒布了有關法令,用來懲處未能及時響應徵召的騎士。在英國,亨利二世時代開始,有了Escuage的說法,即兵役免除稅。封建領主的義務也發生了一定變化,只要上繳中央稅收即可,不用親自揮戈上陣。在愛德華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戰事頻頻,這些款項被用來支付龐大的軍費開支。這項改革在十三、四世紀緩慢的進行著,歐洲各國的軍隊中雇傭兵開始占越來越大的比例,軍隊的結構相對發生變化。從前十字軍的領地中很難摻進國王的影響--他們只受教會的領導,現在的僱傭軍為了主君努力戰斗,為了金錢,或是為了去東方成為新的貴族。自然,參加十字軍並成功歸來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報酬。
十字軍東征標示著騎士文化黃金時代的到來,十字軍被認為是完美的騎士。從異教徒手中奪回聖地,保護無助的朝聖者,被看成是騎士的最高天職。作為回報,教會紛紛將騎士團置於自己的保護之下,使之成為跨國的組織。許諾他們教會財產以及種種宗教特權,免除十字軍騎士的懺悔。教會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來支付給騎士團,作為保護朝聖者去聖地的費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聖地和東方的拉丁國家還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圍著。成立一支常備軍的需要日益迫切,於是定下了專門的軍事條例,成為了所謂第四教條,即長久的與異教徒作戰。十字軍的團體紛紛成立,宗教為聖殿騎士團和醫院騎士團鍍上了崇高的光環。
像教規一樣,騎士團規對每個成員具有相同的約束力。信念與教條將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騎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愛,擁有相同的立場與目的。同時還規定了他們對信仰的忠誠,對領主的尊敬、對言語的謹慎,戰場上的公正與寬容,以及恪守榮譽和謙恭的原則。
於是騎士制度獨立於封建制度的地方也產生了,十字軍的團規與教規之間有許多相似之處。騎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種種美德,就在此時形成。十字軍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誠,又有貴族的氣魄。一般來講,喪失領地的破落貴族或者沒有獲得繼承權的世家子弟只有兩條合適的出路:教士或者軍人,顯然後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聖地的狂熱和教會許諾的巨大利益是無法抵擋的,不少平民變賣家產購置裝備只是為了去東方。於是這些職業軍人就紛紛參加大貴族的衛隊,隨著國王或皇帝去東方,嚮往著豐厚的戰利品,或者豐厚的贖金。
這些軍人穿樸素的服裝,過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護聖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貴族的指揮下戰斗,為教規所約束,因捐贈而致富。自願獻身這項事業的騎士成了完美的典範,於是紅鬍子腓特烈一世,獅心王理查一世還有奧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後者死後被追封成聖人,雖然在國內時他們都殺過不少教徒。這些十字軍團體就是後來英國嘉德騎士、勃艮底金羊毛騎士,薩伏伊的愛伊霞特騎士(Annuniziata),法國聖米開羅騎士和聖靈騎士的前身。
14、15世紀,歐洲各國軍隊的組織方式大同小異,國王下面是總管和元帥,他們的職權時而獨立時而交叉。再下面是傳令官Herald,擔任副官、文書和參謀的角色,並且顧名思義的,常被派去對方營地下戰書或要求停戰,戰後還要負責清點己方的傷亡,是個全能的職位。下面的作戰部隊以中隊劃分,由貴族或者騎士統帶。一般來講,騎士分成兩個級別,一種叫Banneret,就稱為騎士,這個名字來自於他們長方形的旗幟,是作戰的主力。見習騎士稱為 Bachelor,即學徒兵,組成更小的隊列跟在主力後面,他們需要積累經驗,掌握更多的作戰技巧。見習騎士的旗幟也是長方形的,但末端開叉成燕尾狀。等他們有了相當的功績後,可以向司令請求升級。於是傳令官將之旗幟上的燕尾剪去,升級成騎士。
所有這兩種騎士都由他們的侍從護衛著,侍從的騎槍尖上掛著長三角形的矛旗。這些旗幟的規格是統一的,上面繪著家族的紋章。相應的,騎士分成兩個等級,侍從也有兩個等級,Squire指較為年長的侍從,隨著主人參加戰斗;而Page相當於勤務兵,多為接受騎士訓練的孩子,當時每座城堡都是騎士學校。這些侍從在青年時代完成訓練後,經過成人禮就可以成為正式的見習騎士。有些人無法承擔騎士的高額開銷而終生作為侍從,當然,有來頭的王子和大貴族子弟一生下來就是騎士。
有升級自然就有降級,但極為罕見。截至1793年,英國共發生過三例降級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奪騎士頭銜,在威斯敏斯特大廳舉行,可見何等嚴重。他的馬刺被收回,劍帶被割斷,簡直是奇恥大辱。
與此相對比的,是騎士命名儀式,常常有兩種。第一較為簡單,也較為普遍,多在戰時舉行:候選人單膝跪在軍隊首領或者有聲望的騎士面前,主禮人用劍背輕觸其肩部三次,贈送一段箴言諫句,整個儀式就算完成了。這樣從11到16世紀每次大的戰役後都會產生一批騎士,簡單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時期都廣泛採用。
當然也有更加隆重的儀式,在15世紀的英國,騎士的頭銜必須由領主頒賜:主持人用劍背輕觸對方的後頸和兩肩,接著以守護聖徒名義起誓(英格蘭人是聖喬治,蘇格蘭人是聖安德魯),起誓謹守忠誠與榮譽。然後主禮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該騎士的教名。"整個典禮結束。之後還有不同的慶祝,比方說國王的賜宴,授予披風、盔甲和馬刺;或者是教會的模式,騎士團的每個兄弟為新人祝福,賜給聖經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棄人世間的尊崇與俗名,等等。
後一種頒賜典禮漸漸地與別的重大儀式相結合,比方說,在英國,騎士的授勛常常伴隨著王室的慶典。所謂巴斯騎士就是在國王加冕禮上被冊封的騎士,這種規定始於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時巴斯騎士團才成立,這些騎士又被稱為馬刺騎士,因為他們被賜予金和銀的馬刺。
一般而言的騎士道神髓與精華,結合了當時貴族化的氣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對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騎士不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絕對的忠誠、慷慨、與寬容。如同史詩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為善良的民眾效勞,以教會的名義行俠仗義,保護去東方的朝聖者。
十字軍運動之後,騎士道漸漸失去了宗教色彩,僅僅代表著貴族階級的榮譽感。這種世代相傳的氣魄在英法兩國百年戰爭中被廣為傳頌,雙方的騎士都謹守古老的禮儀。血腥的戰斗之餘偶爾安插槍術比賽和閱兵式,實際上這樣的場合也很少。英國從愛德華一世去世後就全面取消了槍術比賽,法國更是發生了不得了的事故: 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與蒙哥馬利伯爵比試時,槍頭上的護套突然脫落。正如諾查丹瑪斯所預言的那樣,這位國王被刺穿了大腦。教會遂發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槍術比賽,長達兩個世紀之久。
不管騎士們所取得的輝煌業績,戰爭總是不結果的血紅色花朵。國家機器的碰撞引起廣泛的經濟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級的老百姓。於是兩國的農民起義此起彼伏,特別在英國和戰爭的中心--佛蘭德爾,他們有很好的理由抗議暴政與不公,全國的稅收和資源都被用於貴族們的戰爭游戲和奢華鋪張。所以戈蒂埃堅持認為,騎士文化的黃金時代在十二世紀,畢竟打殺異教徒對歐洲人來說,更加富有傳奇色彩。
隨著阿克的陷落,東方的最後一個拉丁王國被消滅,八次十字軍東征終於以失敗告終。不管它給後世造成的巨大影響,騎士精神還是要延續下去。效忠國王的動力在百年戰爭中消耗殆盡,雙方從貴族到貧民都厭倦了反復的拉鋸。於是法國南部的吟遊詩人為騎士精神上了最後一次發條--浪漫主義。
浪漫主義文學中的愛情題材使得騎士道極大偏離了初衷,受其影響,理想的騎士應該忠誠於理想中的女性。請注意,理想中的女性,為他深愛但又得不到。也許只見過一面,甚至從未說過一句話,這都不重要。用純粹精神上的戀愛來表現自己的痴情,理想的愛人是供膜拜的聖女而不是褻玩的對象。唐·吉柯德的故事並不可笑。這樣的偶像在現實中要有所指代,多為另一位騎士的妻子。對貴婦人彎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確立了歐洲的一夫一妻制。這時代
理想歸理想,現實是現實。實際情況多少有些偏頗,封建制度是騎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極大的局限了種種對騎士的過高要求,下面撿兩個具體的例子來說。
提到對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興起多少提高了婦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說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綁在一起,作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監護人所出賣。理論上講,騎士有義務有責任保護孤苦的寡婦和孤兒。但也僅限於此。實際上,這種保護是像商品一樣出售的。較小的領主常常出賣自己的女兒,以聯姻來換取更大的利益。這樣的市儈合同隨處可見,我們震驚於其中言語之露骨的同時,更加震驚於這種現象的普遍。這種包辦婚姻,或者說合同婚姻預示著婚後的不幸,家庭暴力屢見不鮮。騎士們殷勤效忠的對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記載了這樣的故事:香檳地方的騎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對著女兒總結道:"傲慢與無禮可不是婚約中的內容。"這種現象不僅是那個年代處處要求自律的結果,也是包辦婚姻的惡果。
上層社會的貴婦人尚且會遭拳腳,幼兒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 Symth記載了Berkeley地方一個古老世家的歷史,從1288年到1500年間,總共有過5例包辦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齡只有11歲。該家族的 Thomas勛爵在1476成為騎士時只有5歲!6歲時就舉行了婚禮!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為騎士時只有7歲,這些都是因為父親早死,如果由父系的親戚來監護,毫無疑問的,會收取高額的費用,甚至是領地的吞並。成為騎士則象徵著成年,但當時的規定成為騎士的法定年齡最早是21歲。 Berkeley家族那樣的大貴族竊取了榮譽來逃避孤兒監護,但年幼的孩子就得過早的承擔家業。Symth不止一次提到,這是對孤兒不人道的虐待。
同時,經濟原因造成了騎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從13世紀中期開始,爵士們不僅是朝臣和戰士,也是平凡的鄉村紳士,他們出售城堡花園中出產的水果,主婦們則四處巡視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們提過Escuage免役稅,佃戶或貴族都不能倖免。於是13世紀上半期,許多小領主加入軍隊以逃避高昂的賦稅,照騎士的道德標准來看,他們原當是為了榮譽、為了表示忠誠而戰的。無論如何,這為王室提供了穩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錢的平民和鄉紳時時覬覦著提高社會地位的機會,便自己購置了裝備加入隊伍,也有機會因戰功而晉升為爵士,於是減少了騎士文化中的貴族色彩。當然這些麻雀變鳳凰的情節也被普羅旺斯的吟遊詩人改編,成了浪漫小說的好題材。家道中落的窮貴族成不了騎士,於是只能無奈抱怨,榮譽的大門居然對新進的暴發戶敞開,絲毫不考慮自己的祖宗也不過是職業文盲而已。
於是戰場上的軍事浪漫主義也漸漸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決斗,騎士們縮在觀察哨里揣測著對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輩那樣站在突擊隊的前列。百年戰爭帶來了新的作戰方式,弓箭手成了戰場的主宰,一部分騎士淪為僱傭軍。
戰事的急迫取消了騎兵身上多餘的裝飾,也取消了只准貴族參加的戰前動員。雙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軍的羅伯特·諾爾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雖說是爵士,卻是冊封的Sir而不是世襲的Lord。法軍總司令蓋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騎士的頭銜,因為他出身於破產的低級貴族家庭。愛德華三世不光挑起了這場戰爭,還全面禁止馬上槍術比賽,法國的約翰卻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來。法國人在克雷西戰役前夕給對手送去了充滿騎士氣概的戰書(當然是在知道自己絕對優勢兵力的情況下),而英國人卻利用停戰的間隙悄無聲息的脫離了絕地,無愧他們承自海盜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場的百年戰爭也宣告著騎士的時代臨近尾聲。
騎士道盛行的那個年代,距離現代人如此遙遠。那種矜持與高傲,對碌碌的我們來說,帶著些許刺激,幾分神奇。要把握騎士精神的本質很難,因為無法將自己溶入過去。即使在那樣偉大的歲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當時社會意識的限制。正如希臘羅馬時代的高度繁榮是以奴隸制度為基礎,騎士文明提倡的忠誠、自律已經悄然褪色,因為現代文明的發展要求著不斷打破限制。實際上,最重要的精華即使在中世紀的全盛時期都未能達到頂峰;作為一種將宗教與生活結合的運動,騎士做的並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貴的品質,卑謙、寬容、誠實、公正,作為一種精神遺產,經歷了戰火的洗禮,和平的銹蝕,經歷了人類社會種種短暫無常的變化,還將一直生存下去。
日本武士和西歐騎士同樣的一點就是精神!
『捌』 日本古代騎兵分為哪幾種,各自的功能又是什麼
斥候:與中國相同,偵查。
輕騎兵:攻擊
其他的就沒有了,應為古代的日本缺鐵,無法打造大量的盔甲來武裝大規模的帶甲騎兵部隊,而且由於馬種的原因,也無法負重太多。
在日本古代只有少數大名裝備騎兵部隊,有名的是武田信玄的甲斐騎兵還有其他的。
但日本在明治時期的騎兵突然興起,給予俄國承重的打擊。
所以想了解日本的騎兵,可以去看近代的日本騎兵史。
但古代的日本騎兵的防具很是華麗,有畫像為證。
『玖』 中世紀的騎士及其騎士精神是什麼樣的呢
騎士是個讓女生容易心動的詞彙,保護公主的一個是王子另一個就是騎士,這在歐美影視作品經常出現,在美麗的公主身邊,最不能缺少的就是騎士了。
我們都知道騎士起源於歐洲,其實在中世紀的封建時代,騎士的官職要比爵位低那麼一點。在古代歐洲的文學作品當中,騎士總是具有英勇善戰的勇士稱號,對於這么高的評價主要是騎士有實力,他們對於任何兵器都操作熟練,主要職責就是守護國家、保護人民、捍衛國家的領土和尊嚴。那麼你了解騎士究竟是如何產生的嗎?他們的騎士精神又是怎樣的呢?今天,就讓小編帶領大家來到中世紀的歐洲,感受一下英勇善戰的騎士究竟是如何產生的,以及他們的騎士精神究竟是指什麼。
一、 騎士是如何產生的
關於騎士的起源有這樣一個故事,大約是在公元800年左右,那時的查理大帝贏得了戰爭的勝利,統一了西歐,被人們尊稱為偉大的羅馬皇帝,當然統一天下可不僅僅只是查理大帝一個人的功勞,其中有十二位勇士是查理大帝忠誠的追隨者,他們十二人跟隨著查理大帝一路南征北戰,其驍勇程度和忠實度深受查理大帝和百姓的認可,這些勇士就被查理大帝光榮加冕,被譽為"神的侍衛",同時也被百姓稱為"帕拉丁",意思就是聖騎士,就這樣騎士的起源由此而來。
所謂的騎士精神就是一種信仰,它是一種對人格的愛護和尊重,在男人的精神層面的騎士精神,其實是貫穿在人類發展史的整個過程中的。仔細列舉出來我們便知道,我們古代中國的俠義精神,行俠仗義,他們效力的是天,也就是行俠仗義,這是我國天定的道德准則。日本的武士精神,他們效力的是天皇。而歐洲的騎士更加有徵服力一些,他們效力的是國家和百姓。由此可見,騎士精神並一定是在歐洲,這種精神貫穿整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