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什麼政治
① 日本是什麼制度的國家
日本是資本主義的君主立憲制國家。由天皇制定憲法,最高法院院長也是根據內閣的提名由天皇任命,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便無其它實權,只是形式上的國家元首。
日本政治制度,戰後日本其政體是議會制,具體而言屬於議會中的議會君主制(也稱君主立憲制)。日本的政府是議會內閣制的代議民主制,實行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權分立原則,由國會,內閣,法院行使相應權力,國家主權屬於國民,天皇作為國家象徵被保留。
日本的統治機構分設立法、行政、司法部門,採用三權分立制。國會作為立法機關,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也是唯一的立法部門,由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兩院分別由選舉產生的議員所組成。
② 日本的政治體制是什麼
日本的政體是立憲君主制,日本政體由天皇、國會、內閣構成。國名:日本國。國旗:太陽旗。國歌:《君主御世》。國花:櫻花。國鳥:綠雉。國石:水晶。
③ 日本的政治
日本為君主立憲國,憲法訂明「主權在民」,而天皇則為「日本國及人民團結的象徵」。如同世界上多數君主立憲制度,天皇沒有政治實權,但備受民眾敬重。日本是世界上唯一一個憲法沒有賦予君主任何權力的君主制國家。
日本政治體制三權分立:立法權歸兩院制國會;司法權歸裁判所,即法院;行政權歸內閣、地方公共團體及中央省廳。
憲法規定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為日本國會,分為眾參兩院。選民為20歲以上的國民。 現行《日本國憲法》於1947年5月3日實施。憲法規定,國家實行以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權分立為基礎的議會內閣制;天皇為日本國和日本國民總體的象徵,無權參與國政;「永遠放棄把利用國家權力發動戰爭、武力威脅或行使武力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為達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第9條)。
根據憲法,日本實行以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權鼎立為基礎的議會內閣制。天皇為國家象徵,無權參與國政。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和唯一立法機關。內閣為最高行政機關,對國會負責。日本首相正式名稱為內閣總理大臣,是日本最高行政首腦。 日本的司法權屬於最高法院及下屬各級法院。採用「四級三審制」。最高法院為終審法院,審理「違憲」和其他重大案件。高等法院負責二審,全國共設四所。各都、道、府、縣均設地方法院一所(北海道設四所),負責一審。全國各地還設有家庭法院和簡易法院,負責民事及不超過罰款刑罰的刑事訟訴。最高法院長官(院長)由內閣提名,天皇任命,14名判事(法官)由內閣任命,需接受國民投票審查。其他各級法院法官由最高法院提名,內閣任命,任期10年,可連任。各級法官非經正式彈劾,不得罷免。
檢察機構與四級法院相對應,分為最高檢察廳、高等檢察廳、地方檢察廳、區(鎮)檢察廳。檢察官分為檢事總長(總檢察長)、次長檢事、檢事長(高等檢察廳長)、檢事(地方檢察廳長稱檢事正)、副檢事等。檢事長以上官員由內閣任命。法務大臣對檢事總長有指揮權。
④ 日本地區的政治體制是怎樣的
日本政治制度,戰後日本其政體是議會制,具體而言屬於議會中的議會君主制(也稱君主立憲制)。日本的政府是議會內閣制的代議民主制,實行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權分立原則,由國會,內閣,法院行使相應權力,國家主權屬於國民,天皇作為國家象徵被保留。
⑤ 日本的政治體制是什麼
日本的統治機構分設立法、行政、司法部門,採用三權分立制。國會作為立法機關,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也是唯一的立法部門,由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兩院分別由選舉產生的議員所組成。國會的許可權如下:提名內閣總理大臣,作出對內閣不信任的決議,表決法律草案,決定預算,承認條約,對法官的彈劾審判,提議修改憲法等。行政權屬於內閣,內閣由內閣總理大臣及其他國務大臣組成,內閣行使的有關行政權對國會負有共同責任。內閣除了處理一般行政事務以外,還要執行法律、處理外交關系、締結條約、編制預算、制定政令。內閣總理大臣享有國務大臣的任免權,以保持內閣的統一。司法部門是法院。法院由最高法院及下級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家庭法院、簡易法院)組成。所有的法官都獨立行使職權,只受憲法和法律的約束。最高法院 院長根據內閣的提名由天皇任命,其他法官都由內閣任命。法院有權認定一切法律、法令是否符合憲法。
二戰後,日本實行「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執掌國家最高行政大權的內閣總理大臣由國會選舉產生,內閣對國會負責,國會則由選民選舉產生的議員組成。由於日本政治結構中還有作為「國家象徵」的天皇,可將其稱為「議會君主立憲制」。
天皇 日本皇帝的稱號,天皇是終身制,皇位世襲。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天皇只是國家的象徵,無實權。天皇未被賦予「君主」的地位,天皇無統治總攬權、軍隊統帥權、宣戰媾和權、締結條約權、任免官員權、批准或否決法律權和單獨命令發布權等,只是形式上的國家元首。
國會 日本國會由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日本國憲法》規定,國會是「國家權力的最高機關」和「惟一的立法機關」,擁有立法權、修改憲法的倡議和提案權、締結條約的批准權、財政編制權、行政編制權和司法監督權等。國會兩院分別設議長和副議長各1人。兩院舉行聯席會議時,由眾議院議長執行主席職務。
內閣 日本的內閣是日本國家的最高行政機關,由總理大臣(首相)和20名國務大臣組成。總理大臣為最高行政首腦,由國會議員選舉,天皇任命。國務大臣由總理大臣任免。國務大臣半數以上必須從國會議員中選任。國務大臣分別兼任各行政省、廳的行政長官或無任所大臣。內閣行使行政權,對國會共同負責。
內閣總理大臣 也稱首相,是日本內閣的最高行政首腦,掌握國家最高行政權。內閣組織機構由三部分組成,即內閣的輔助機構、總理府和12個行政省。內閣的輔助機構包括內閣官房、內閣法制局、安全保障會議和人事院。內閣由首相和分管各省、廳的20名大臣組成。
⑥ 日本政治體制是什麼
日本政治制度,戰後日本其政體是議會制,具體而言屬於議會中的議會君主制(也稱君主立憲制)。日本的政府是議會內閣制的代議民主制,實行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權分立原則,由國會,內閣,法院行使相應權力,國家主權屬於國民,天皇作為國家象徵被保留。
日本政體為君主立憲制,憲法訂明「主權在民」,而天皇則為「日本國及人民團結的象徵」。天皇沒有政治實權。日本政治體制三權分立:立法權歸兩院制國會;司法權歸裁判所,即法院;行政權歸內閣、地方公共團體及中央省廳。
日本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長期實行由天皇總攬統治權的君主立憲制。戰後,根據1947年《日本國憲法》實行議會內閣制,天皇作為國家的象徵仍保留下來。
明治維新以前的政治制度日本國家形成較晚,3世紀初期才出現早期的奴隸制國家,即邪馬台國。約4世紀,在本州中部又興起了一個更發達的奴隸制國家,即大和國。到5世紀,日本奴隸社會進入繁盛時期。646年,大和國發生「大化改新」,仿效中國唐朝的政治制度,實行自上而下的政治、經濟改革,廢除了奴隸制度,確立了中央集權的天皇制國家。701年以後,又積極推行律令制度,於702年和718年分別制定和頒布了《大寶律令》和《養老律令》,進一步肯定了大化改新的成果,加強了中央集權制,完成了奴隸制國家向封建制國家的轉變。
⑦ 日本政治制度內容
日本實行多黨制。雖在國會中佔有席位的政黨不少,但自由民主黨自1955年以來長期單獨執政。自由民主黨內部派系林立,派系斗爭從未間斷,在斗爭中,主流派和反主流派不斷重新組合,這是日本政黨制度的一個特點(見日本政黨)。國民的權利00《日本國憲法》以尊重人權為基本原則,確認國民(不再是臣民)享有的一切基本人權不受妨礙,憲法所保障的國民權利是「不可侵犯的永久權利」,法律不得限制;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的范圍比過去擴大,增加了對公務員的選舉罷免權、公民的賠償請求權、不受奴隸式拘束和苦役的自由、選擇職業的自由、脫離國籍的自由、學問自由、生存權、受教育權、勞動權、刑事賠償請求權等新的規定。
⑧ 日本政體是什麼
日本政治制度,戰後日本其政體是議會制,具體而言屬於議會中的議會君主制(也稱君主立憲制)。日本的政府是議會內閣制的代議民主制,實行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權分立原則,由國會,內閣,法院行使相應權力,國家主權屬於國民,天皇作為國家象徵被保留
⑨ 日本是什麼制度的國家呢
日本為君主立憲國,憲法訂明「主權在民」,而天皇則為「日本國及人民團結的象徵」。天皇沒有政治實權,但備受民眾敬重。日本是世界上唯一一個憲法沒有賦予君主任何權力的君主制國家。
日本政治體制三權分立:立法權歸兩院制國會;司法權歸裁判所,即法院;行政權歸內閣、地方公共團體及中央省廳。
(9)日本什麼政治擴展閱讀:
1945年,日本在以美國為首的盟軍佔領、監督下,實施較徹底的改革,日本歷史進入第三個引進外國先進文化的高潮。戰後,日本利用有利的國際形勢,放棄軍備,一心致力開發本國經濟。50年代經濟復甦。60年代開始起飛,並持續高速增長。
80年代,日本成長為世界經濟大國,並開始爭做政治大國。戰後日本實行君主立憲制政體,實行三權分立。1955年組建的保守政黨自由民主黨為長期執政黨。主要在野黨有社會黨、公明黨和民主社會黨等。
⑩ 日本是什麼主義國家
日本是軍國主義國家。日本軍國主義從1868年明治維新以後形成並發展,其思想淵源為古代、中世紀的日本武士道精神。而在軍國主義意識支配下的武士道,對內成為毒化和控制日本國民思想的工具;對外則瘋狂擴張,踏上侵略亞洲各國的道路,同時也將日本民族引向災難,成為侵略戰爭的罪惡之源。
日本軍國主義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孕育形成階段,從明治政府成立起到西南戰爭結束的1877年。在這期間,日本確立和鞏固了以天皇為中心的中央集權政府,建立起軍國主義的經濟基礎,建立了軍國主義的武裝和警察、監獄,並開始對外實行侵略擴張。
第二階段是近代日本軍國主義體制完全確立階段。以陸軍卿山縣有朋發布《軍人訓誡》和《參謀本部條例》的1878年至日本發動甲午戰爭的1894年。這一時期,日本在政治、軍事、經濟、文化思想各領域均確立起軍國主義體制。
第三階段是發展與演變階段。從甲午戰爭後的1895年至法西斯軍國主義敗亡的1945年。日本近代軍國主義確立後,幾乎是每5年就對外用兵一次,直至徹底敗亡。1936年法西斯上台,則是近代日本軍國主義的極端表現形式。
今天的日本軍國主義仍然有殘留,右翼勢力極力抹殺在二戰中犯下的滔天大罪,美化侵略,參拜神社等。招致了亞洲國家以及全世界的極力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