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學校初中高中小學怎麼教
① 日本的教育制度具體是怎樣的
日本實行的是9年義務教育,小學6年,中學3年。這個制度不僅僅適用於日本人,還適用於在日持有長期簽證的外國人。(連續居住半年以上都算長期居住)。其子女必須接受9年制義務教育。9年制義務教育的公立學校和國立學校都是免費的。在日外國人的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② 日本的學校和教育制度是怎麼樣的
學校制度:
日本的學校教育制度在第2次世界大戰之後,是以6·3·3·4制為基礎實施至今.一般各級學校之學期分為前、後兩期,前期是每年四月至八月,後期是每年九月至三月。新學期每年四月一日開學,暑假在七月上旬至八月下旬,寒假在十二月下旬至一月上旬,春假在二月中旬至四月上旬。日本學位的授與和我國類似,包含專門學校畢業學生「專門士」(自一九九五年起實施);短期大學畢業學生「准學士」;大學畢業學生「學士」;碩士畢業學生「修士」;博士畢業學生「博士」等學位。此外,夜間部稱為「二部」,比照日間部修業四年。
【日本的教育制度】
日本的教育制度是六三三制,即小學教育六年、中學三年、高中三年。前九年是義務教育,與台灣相似。而接受外國留學生的高等教育機構-專門教育(1~3年)、短期大學(2~3年)、大學(4~6年)、大學院(大學碩士課程2年、大學博士課程3年),高等教育機構分別賦予不同資格與學位。專門學校,畢業授與「專門士」;短期大學畢業生授與「准學士」;大學以上分別給學士、碩士、博士,與台灣相似。但和台灣最大的不同是,新的學期是4月開學,少部份私立大學、短大,除了4月以外,9月、10月也能入學
③ 日本小學、中學、高中、大學分別幾年從幾歲開始上學
1、日本戰後教育改革,建立了"六三三四制"的學校教育體制。《學校教育法》規定,"所謂學校,系指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大學、高等專門學校、盲人學校、聾啞學校、養護學校以及幼兒園。"
2、日本實行【6·3 ·3·4】學制, 即小學6年和初中3年為義務教育,高中3年,大學4 年(個別學科是6年制)。
3、所有年滿 6歲的兒童都要上小學,所有讀完小學課程的兒童都要升入初中繼續學習。小學對 6~12歲兒童進行初等普通教育。初中是在小學教育的基礎上,對12~15歲兒童,進行中等普通教育。高中是在初中教育的基礎上,對學生進行高等普通教育和專業教育。
4、在小學下面有幼兒園,在大學之上設研究生院。幼兒園是非強制性學校,招收3歲以上的兒童。其目的在於通過為幼兒提供適宜的有教育意義的環境,促進他們的身心發展。
5、小學和初中是強制性學校。高中分普通科和職業科。前者以普通教育為主,後者以職業教育為主。不論是普通科的畢業生還是職業科的畢業生,都有資格考大學。
6、大學是作為學術中心,在向學生傳授廣博知識的同時,傳授和研究精深的專門的科學、藝術,並發展學生的才智、道德以及應用能力。有條件的大學可設研究生院,使大學畢業生獲得對學術理論及其應用進行深入的學習與研究的機會,促進文化和科學的發展。
7、除了上述初等、中等、高等學校外,還設有盲人學校、聾啞學校和養護學校,對身心有缺陷的兒童進行教育。
8、關於師范教育, 改戰前只通過師范學校培養教師的 「閉鎖制"為「開放制」,即凡經文部大臣批准,在教學計劃中加入取得教師資格所必需的學分,任何大學均可培養教師。初等和中等學校的教師,一律在大學里培養。
9、其實,目前我國實行的學制、義務教育、高等教育、師范教育還有職業教育,更多的是借鑒日本的經驗,而不是西方的模式。包括可以預見的高考改革,必將走日本大學中心考試的模式。
10、稱呼:小學:小學生
中學:中學生
高校:高校生
大學:大學生
大學院:院生
跟中國一樣,小學6,中學3,高校3,大學4。其中短期大學一般2年。專門學校一般也2年。
11、日本現行教育行政制度的原則和特點由憲法和《教育基本法》所決定。憲法宣稱教育是人民的權利,規定依據民主政治的原則和地方自治的原則建構教育行政制度。日本的教育行政屬於中央權力與地方權力合作型,建立中央和地方兩級管理系統,在中央和地方的關繫上,實行中央指導下的地方分權制。
④ 日本學校的課程安排制度。中學
.中等教育
日本的中等教育分初中和高中兩個階段,初中屬於義務教育的完成階段。
(1)初級中學。《學校教育法》規定,初中是在小學教育的基礎上,適應學生的身心發展,實施中等普通教育,目標有三:培養學生作為國家與社會的一員所必須具備的資質;教授社會所需職業的基礎知識與技能,培養勞動的態度以及根據個性選擇出路的能力;促進校內外的社會活動,正確引導學生的情感,培養公證的判斷能力。學制為三年。
教育內容由各學科課程、道德和特別活動構成。教學內容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必修課包括國語、社會、數學、理科、音樂、美術、保健體育、技術與家庭等八門,選修課的種類在第一學年主要是外語,第二學年為音樂、美術、保健體育、技術與家庭以及外語。第三學年除在必修的八門課程中選擇外,還有外語等。
(2)高級中學。《學校教育法》規定:高中是在初中教育的基礎上,以實施高級普通教育和專門教育為目的,實現三個目標:進一步發展和擴充初中教育的成果,培養學生成為對國家與社會有作為的建設者所必需的素質;使學生能自覺地根據社會的需要和個人的特點,選擇將來的出路,提高普通教養,掌握專業技能;形成對社會有深廣的理解和健全的批判能力,形成個性。
高中學制三年,種類較多,通常按學科劃分為普通、職業和綜合三類,按授課方式分為全日制、定時制和函授制三種形式。
高中教育內容同樣由各學科、道德和特別活動構成,設必修課和選修課,實行學分制,畢業需要修滿80學分。一般學科課程為國語、地理公民、數學、理科、保健體育、藝術、外語及家庭。為廣適應科技和社會的變化,各科開設了與之有關的「課題研究」課,以提高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呃呃幫你查了下: http://..com/question/15366212.html?si=3 里有參考資料
⑤ 我們的班主任(數學老師)去日本學習了,我想知道日本的初中教學是怎樣的
日本目前的學制基本上同我國——樣,採取六、三、三、四制,即小學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學四年。小學到初中階段為義務教育階段。97%的初中畢1臣生能升人高中或職業高中(其中普通高中佔60%左右),50%的高中畢業生能升人大學。日本對教師的要求很高,大學畢業以後需經縣(相當我國的省)、文部省(相當我國的教育部)考試合格後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方可去中小學任教。教師人事由縣負責,人頭經費也由縣直接撥入學校。地方政府負責學校的行政事業經費及基建經費。教師的收入豐厚,一·個成熟的骨幹教師月薪約30萬日元(相當於2.4萬人民幣),為熟練寸:人的1,5倍至2倍。教師負擔也重(中學語數每周任20節課,4個班)·,有的教師甚至星期天也在備課辦公。
日本盡管有不少私立學校,晚上還有不同形式的補習學校為學生們開放(每周3次,上課的不是在職教師),,但公立中學依然是日本中學的主要形式。這些學校校園整潔優美,設施先進.管理井然有序。像人口不足3萬的福光町,兩年前投資30億日元建造了町立福光中學,一個體育館造價就達5億日元。
初中的主要課程為國語、社會,數學、理科、音樂、美術、保健體育;道德和技術家政等,外語作為選修課。因此日本初中生的英語水平明顯低於我國的初中生。高中的主要課程為國語、史地、公民、數學、外語、:理科、保健體育藝術(工藝、書法、音樂、美術)、家政。選修課內容很豐富,有工、農、商、演、護理等,有一定的實用價值。對學生個體的教育評價已逐漸從偏重分數、偏重學歷轉向知識、技能、人格、健康和特殊能力的綜合評價。
日本的課堂教學形式比較活拔,帥葉:雙邊活動比較隨便,學生可以坐著發言,不像中國中小學嚴謹。我們看到 重例:¨地理課,老師在演示日蝕的成因和日全蝕、 日偏蝕,全班學生圍坐在老師周圍,有的指手劃腳,有的向老師提出自己的見解,師生之間關系融洽,教師也顯得很隨和。
日本人對我國的孔盂之道,儒家理學十分崇拜,因此對因材施教原則十分重視。像福光中學,教室板壁是活動的,可以變成大教室,面向全班40多人授課;時而又一分為三,把10來個尖子生,20來個普通生和幾個弱智生分開坐,然後按不同程度、不同要求、不同方法進行教育。在甲陵中學,我們還看到有老師不厭其煩地輔導兩個弱智學生的動人情景。
比起文化知識的傳授來,日本的中學似乎更重視學生良好習慣的養成、教師和學生身體素質的提高。在日本中學里,男生一律是平頂頭,:女生—律剪短發,一式藏青色的校服;學生進校就換上軟底鞋。整個校園不見紙屑痰跡,可稱得上一塵不染。現代日本人見人鞠躬、守時遵時、講究效率以及勤奮好學,也許正是學校教育培養的好
習慣。
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在日本被廣泛重視。日本婦女婚育後大部分不再參加工作,因此有更多的精力和時間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教育。我們曾參加過學文中學的一次家長委員會座談會。這個家長委員會負責對家長進行培訓,組辦講座,,向學校反饋信息,的確在做實實在在的工作。當我們問及「你們希望把孩子培養成怎樣的」時,回答是第一要孩子身體健康,第二與朋友同學友好相處,第三不給別人添麻煩,第四是遵守時間。我們問起家長給孩子的零花錢有多少,一位家長回答說,她給初三的孩子每月3000日元,小學五年級的孩子每月500日元。這些錢主要用來買學慣用品。在日本,買一根棒冰得花1oo日元,,可見家長給孩子的零花錢是很少的。
應該承認;日本對教育是高度重視的。在一次座談會上,一位老議長這樣說:栽花一年,種樹十年,育人百年。與我國「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的名言可謂不謀而合。日本政府對教育的巨大投入和全社會對教育的高度重視,使得教育的確走上了良性循環的道路,國民素質的普遍提高,正是日本教育的成功之處。如何完成由升學教育向素質教育的實質性轉軌,正是我國教育工作者感到困惑而又亟待解決的問題。日本中學教育的成功經驗對我國的中學教育不無借鑒作用。
這不是我自己寫的。。。一看就可以知道。。這是在晚上搜的一篇關於日本教學的論文。希望對你有幫助。
⑥ 日本的教育制度
日本教育主要劃分以下三個階段:
小學校 (6年教育,6-12歲學生入讀)
中學校 (3年教育,13-15歲學生入讀)
高等學校 (3年教育,16-18歲學生入讀)
日本的第一級至第九級的教育是義務教育。每年學年由4月1日開始,下年3月31日結束。每個學期之間會有假期。日本的小朋友以前星期一至五全日上課,星期六上半日課。不過,這制度由2002年起全面取消。不少老師仍在周末上班,他們亦必須在暑假(通常是8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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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理念:
日本人對教育(特別是強制教育)抱有幾個重要信念。他們認為所有學生有能力學習知識,學生的努力、堅持不懈、自律能力及非學術上的能力決定了學生的學業成就。所以,小學及初中學生不是根據他們的能力而編班授課,也不是適應各學生的差異。
日本全國性的學習范圍讓學生得到均衡和基本的教育。強制教育讓學生得到一個同等學習的機會,而各學校的財政分配是相對性相同的。不過,這種制度被評為缺乏彈性、缺乏理解學生的特別需要和興趣。日本教育在80年代進行了改革,新制度特別強調彈性、創意、表現自己的機會。
⑦ 日本現行教育制度的各級各類教育
日本的學前教育機構有兩種:一是幼兒園,屬於學校教育制度的組成部分,招收3~6歲幼兒,由文部科學省領導;另一種是保育所,屬於福利機構,招收從出生到6歲的幼兒,由厚生勞動省領導。
《學校教育法》規定,幼兒園的教育目標;
(1)培養健康、安全、幸福地生活所需要的日常習慣,並使其身體的各種機能得到和諧的發展。
(2)讓幼兒在幼兒園內體驗集體生活,培養幼兒初步具有喜歡過集體生活和團結互助、自主、自律的精神。
(3)培養幼兒正確理解和對待其周圍的社會生活現象的萌芽觀念。
(4)指導幼兒正確地使用語言,培養他們對童話、連環畫等的興趣。
(5)通過音樂、游戲、連環畫等方法,培養幼兒對創作表現發生興趣。幼兒園的教育內容分為健康、人際關系、環境、語言和表現5個領域。 日本實施初等教育的機構是單一的六年制小學,兒童滿6周歲入學,12周歲畢業,屬於義務教育階段。新學年從4月份開學,多數小學採用三學期體制,三學期之間分別為暑假、寒假和春假。
日本小學的教育目的是適應兒童的導心發展,實施初等普通教育。教育目標:
(1)以學校內外的社會生活的經驗為基礎。使學生正確理解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系,養成合作、自主和自律的精神。
(2)引導學生正確理解鄉十和國家的現狀與傳統,並進而培養國際協作精神。
(3)使學生具有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和產業等方面的基礎知識,並掌握基本技。
(4)使學生能正確理解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國語,並形成使用國語的能力。
(5)使學生能正確理解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數量關系,並形成處理數量關系的能力。
(6)培養學生科學地觀察和處理日常生活中自然現象的能力。
(7)培養學生健康、安全和幸福生活所必需的習慣,並力求使學生的身心得到和諧發展。
(8)使學生基本了解能夠使生活明朗、豐富的音樂、美術和文藝等,並形成相應的技能。
小學的教育課程由各學科、道德和特別活動三部分組成。教學科目包括國語、社會、算數、理科、音樂、圖工、家政、體育,文部科學省對這些科目都有詳細具體的規定。小學道德教育的內容包括:
(1)自己本身。
(2)理解他人。
(3)了解自然,具有高尚的情操。
(4)自己與團體、社會的關系。道德教育的目的在於培養學生尊重他人,重視生命,為創造民主社會和國家的發展而努力,為促進國際和平做貢獻。特別活動是指班級、年級和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 日本的中等教育分初中和高中兩個階段,初中屬於義務教育的完成階段。
(1)初級中學。《學校教育法》規定,初中是在小學教育的基礎上,適應學生的身心發展,實施中等普通教育,目標有三:培養學生作為國家與社會的一員所必須具備的資質;
教授社會所需職業的基礎知識與技能,培養勞動的態度以及根據個性選擇出路的能力;促進校內外的社會活動,正確引導學生的情感,培養公證的判斷能力。學制為三年。
教育內容由各學科課程、道德和特別活動構成。教學內容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必修課包括國語、社會、數學、理科、音樂、美術、保健體育、技術與家庭等八門,選修課的種類在第一學年主要是外語,第二學年為音樂、美術、保健體育、技術與家庭以及外語。第三學年除在必修的八門課程中選擇外,還有外語等。
(2)高級中學。《學校教育法》規定:高中是在初中教育的基礎上,以實施高級普通教育和專門教育為目的,實現三個目標:進一步發展和擴充初中教育的成果,培養學生成為對國家與社會有作為的建設者所必需的素質:使學生能自覺地根據社會的需要和個人的特點,選擇將來的出路,提高普通教養,掌握專業技能;形成對社會有深刻的理解和健全的批判能力,形成個性。
高中學制三年,種類較多,通常按學科劃分為普通、職業和綜合二類,按授課方式分為全日制、定時制和函授制止三種形式。
高中教育內容同樣由各學科、道德和特別活動構成,設必修課和選修課,實行學分制,畢業需要修滿80學分。一般學科課程為國語、地理公民、數學、理科、保健體育、藝術、外語及家庭。為廣適應科技和社會的變化,各科開設了與之有關的「課題研究」課,以提高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1951年,日本制定《產業教育振興法》,規定產業教育是發展產業經濟及提高國民生活的基礎,通過產業教育在確立對勞動的正確信念、傳授產業技術的同時,培養具有能力、進而對經濟自立作出貢獻的有為的國民。鼓勵地方公共團體和企業發展職業技術教育,並規定國家在該方面採取經費補助政策。
職業技術教育在日本的學校教育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培養出大批優秀的技術人才和熟練勞動力,促進了日本經濟的高速發展。在日本,除了幼兒園和小學以外,各級各類學校都設置職業技術學科,對學生進行職業技術方面的教育。日本已經形成多層次、多類型的比較完整的職業技術教育網,有學校、企業和社會辦的幾大類職業技術教育;有職前教育、在職教育、轉業教育,水平高低不同、時間長短不一,靈活多樣、互為補充、互相促進。
在日本,進行職業技術教育的學校主要有初中、高中、「各種學校」、專修學校、高等專門學校和短期大學等。初中階段職業技術教育目標是「培養學生具有某種社會職業人面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良好的勞動態度,以及根據自己的個性選擇將來道路的能力」;高中階段職業技術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學生具有一種必須完成社會使命的覺悟,使之能夠根據自己的個性決定將來的道路,提高一般教養水平,掌握某種專門技能」。
「各種學校」,是實施類似學校教育的各種職業技術學校的總稱,主要招收高中畢業生,但也招收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士。
專修學校是1976年開始設立的新型職業教育機構;大都是私立的,是由「各種學校」升格改組而來的,發展迅速c專修學校可分為三種類型:設高中課程的高等專修學校(屬高中水平,可授予畢業生高中畢業資格),招收高中畢業生而設專門課程的專門學校(屬於高等教育,在專修學校中佔主要地位,可授予短期大學畢業生同等的資格),設一般課程的一般專修學校(自由入學,是終導教育的典型場所)。
在日本實施高等職業教育的機構是高等專門學校、專門學校和短期大學。
此外,在日本職業技術教育中,企業內職工教育人有重要地位。所謂企業內職業技術教育,是指企業對其職工進行的從錄用到退休為止的長期的教育訓練。其內容除了專門的技術教育、技能訓練外,還包括經營教育、提高辦事能力的教育以及作為企業職工的品質教育等。 日本的高等教育已經形成多層次、多類型的結構。按照資金來源的不同可分為國立、公立和私立三大類,從學術水平上看,日本的高等教育是二級結構:
第一級結構是短期大學和高等專門學校。以開展高等職業教育和培養實際生活能力為目的。
第二級結構是4年制大學;包括綜合大學、多科大學和單科大學。
第三級結構是研究生院,包括設置在學部的研究科和研究生院大學,旨在「教授和研究學術理論及應用,深究其奧義和促進文化發展」。
日本大學的教學採取學科目制和講座制兩種形式。所謂學科目制就是按照必要的科目設置課程和安排教師上課;講座制則是根據專業設置在同專業中開設一定的專業講座,並根據講座安排教師。
日本大學有科研的傳統,主要任務是從事基礎理論研究.重視科研盡可能與教學結合,注重協作和開展共同研究,特別強調為產業服務,試圖建立「官、產、學三位一體」的科研體制,集中政府、企業和大學的科研力量聯合攻關,開展創造性的研究和培養高水平的開拓人才,推動大學由模仿型科研向創造型科研方向轉變。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把封閉式師范教育改為開放型的教師養成教育。根據《教育職員許可法》的規定,一般大學畢業生如果修得所規定的學分,可獲得教師許可證。
日本教師養成教育課程有國家基準,一般是通過國家的法律及文部科學省令和通知等來規定。1985年新改定的教育職員許可法規定,教師養成教育課程要設有一般教育科目、專門科目和教育專業科目。
在日本,成為中小學教師一共要經過三次審查與考試:第一次是在大學畢業時提交畢業論文,第二次是符合規定者領取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頒布的教師許可證,第三次是參加部道府縣教育委員會舉辦的教師任用考試。公立學校教師的任用主要由各部道府縣教育委員會負責。各都道府縣舉行的教師任用選拔考試,除了教養與專業方面的筆試之外,還採用面試、技能測驗和體力測驗、作文與論文、適應性檢查以及興趣小組活動、社會服務活動的經歷和教育實習的成績等多種方法。
⑧ 日本小學幾年中學幾年高中幾年大學幾年從幾歲開始上學
你好
1、日本實行【6·3 ·3·4】學制, 即小學6年和初中3年為義務教育,高中3年,大學4 年(個別學科是6年制)。
2、所有年滿 6歲的兒童都要上小學,所有讀完小學課程的兒童都要升入初中繼續學習。小學對 6~12歲兒童進行初等普通教育。初中是在小學教育的基礎上,對12~15歲兒童,進行中等普通教育。高中是在初中教育的基礎上,對學生進行高等普通教育和專業教育。
3、在小學下面有幼兒園,在大學之上設研究生院。幼兒園是非強制性學校,招收3歲以上的兒童。其目的在於通過為幼兒提供適宜的有教育意義的環境,促進他們的身心發展。
4、小學和初中是強制性學校。高中分普通科和職業科。前者以普通教育為主,後者以職業教育為主。不論是普通科的畢業生還是職業科的畢業生,都有資格考大學。
5、大學是作為學術中心,在向學生傳授廣博知識的同時,傳授和研究精深的專門的科學、藝術,並發展學生的才智、道德以及應用能力。有條件的大學可設研究生院,使大學畢業生獲得對學術理論及其應用進行深入的學習與研究的機會,促進文化和科學的發展。
6、除了上述初等、中等、高等學校外,還設有盲人學校、聾啞學校和養護學校,對身心有缺陷的兒童進行教育。
7、關於師范教育, 改戰前只通過師范學校培養教師的 「閉鎖制"為「開放制」,即凡經文部大臣批准,在教學計劃中加入取得教師資格所必需的學分,任何大學均可培養教師。初等和中等學校的教師,一律在大學里培養。
8、其實,目前我國實行的學制、義務教育、高等教育、師范教育還有職業教育,更多的是借鑒日本的經驗,而不是西方的模式。包括可以預見的高考改革,必將走日本大學中心考試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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