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戶口簿分戶是怎麼分的
⑴ 戶口分戶怎麼辦理流程
分戶的流程就是攜帶相關的材料證明到自己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即可。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結婚證;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持以上相關材料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符合條件,應當准許。
(一)關於辦理戶口分戶的審批條件: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生活,申請分戶、立戶的。(二)戶口分戶所需要的審核證明材料1、申請人書面報告。2、原《戶口簿》。3、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4、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立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三)辦理步驟公安派出所受理後,對理由正當、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有關手續,同時制發新的《戶口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⑵ 想把戶口簿分戶怎麼辦
1.只要你們依法分家就可以到派出所辦理獨立戶口。
拓展資料:
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成一戶。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
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⑶ 戶口本分戶怎麼辦理
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成一戶。
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建立戶籍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2、分戶標准
公民因房屋析產、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
3、分戶條件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其他情況。
4、分戶程序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1)《結婚證》;
(2)《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3)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4)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綜上所述,關於戶口分戶手續如何辦理的問題,根據相關規定,如果申請人仍然在原戶口地址居住的,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戶口簿、戶主身份證、申請人結婚證(離婚證)、以及法院對房屋權屬判定的決定書以及房管部門析產登記後的房產證等,即可辦理分戶手續了。
⑷ 戶口本分戶怎麼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一般農村分戶所需材料:農村同意分戶證明、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資料准備齊全後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辦證中心申請辦理。
分戶程序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1、《結婚證》;
2、《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3、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4、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申請分戶需要交驗以下材料:
1、當事人書面申請;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離婚書;
3、村、社證明(證明其經濟獨立且另灶起伙);
4、原房產分割的協議;
5、《居民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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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1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通過,1958年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公民因房屋析產、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⑸ 如何拆分戶口本
拆分戶口本即分戶。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1、《結婚證》;
2、《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3、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4、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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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戶的條件
1、如果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沒有在一個屋檐下生活,現在各過各的日子,這種情況可以向相關部門提出分戶申請。
2、子女必須年齡滿18周歲,具備自立門戶的能力和標准,並且具備自己的經濟收入來源,農村的分戶政策還規定子女在婚嫁的時候,有必要和父母分開居住,也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戶要求。
⑹ 戶口簿分戶要什麼手續
戶口本分戶的手續如下:
1、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生活,申請分戶、立戶的,需准備以下材料:原《戶口簿》;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立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申請人書寫「分戶申請書」;
2、到戶口所在村委會蓋章;
3、攜帶以上的相關材料到戶籍管理的派出所申請辦理。
需注意:如果是獨立的城市居民,沒有獨立的房產,是不能夠單獨立戶的;而如果是農村戶口,一戶人家有兩個以上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即使沒有獨立住房,也可以將一個以上孩子的戶口分出去,只有一個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沒有獨立房產也不可以單獨立戶。
如若是年滿18歲和父母分戶,需要准備的證件和手續是戶口簿、身份證、房產證、居民委員會同意分居的意見、分戶協議、戶主同意書。結婚分戶的話需要帶結婚證。其次,分戶口要充分考慮申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不能分戶。最後,各地要求的證件和材料可能存在差異,建議當事人聯系當地派出所查詢具體證件和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19條規定,公民因戶籍原因發生戶籍變更的,應當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籍管理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拓展資料:戶口本丟了有什麼危害?
戶口本丟了容易造成個人身份信息的泄露。居民的《居民戶口簿》丟掉、被盜後,戶主自己應及時向派出所陳述,並提出補發的書面請求。戶主由於別的緣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請求處理的,應當出具書面託付請求,並簽名捺印,被託付人應是本戶的成年人員;若本戶中的確他人可供託付的,應在民警到該戶走訪調查後,由居、家委會出具有關證實,請求補辦,備齊以上材料後,一般五個工作日內即可補辦。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