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央部門有哪些
Ⅰ 日本內閣的組成部門及其職責
日本中央政權機關的領導核心。由內閣總理大臣及其他國務大臣組成,行政權不屬於個人,而屬於統一體的內閣。內閣總理大臣由天皇根據國會的提名任命 ,其他國務大臣由內閣總理大臣任免,內閣總理大臣須在國會議員中提名,半數以上的國務大臣也必須是國會議員,內閣對國會負連帶責任。內閣必須得到眾議院的信任,否則,內閣有權建議天皇解散眾議院,或者內閣總辭職。由於內閣由議會多數黨組成,多數閣員屬該黨議員,因此內閣和議會通常能保持一致。內閣的職權主要有:執行法律;總理國務 ;處理外交關系;締結條約;任免政府官員;編造預算並向國會提出;制定政令;決定召集國會臨時會議;決定大赦、特赦、減刑、免除刑罰執行及恢復權利等。
Ⅱ 日本有國務院嗎
內閣官房:(日文:ないかくかんぼう;英文:Cabinet Secretariat)相當於我們中央書記處、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的綜合職能,但職權更大些。是日本內閣所置的行政機關,負責整理閣議(內閣會議)事項、內閣的庶務,以及對各部門的施政作出總合調整。內閣官房長官兼國務大臣,是首相的左右手,往往會參與首相的組閣過程。
Ⅲ 日本行政級別分多少等級
1、都、道、府、縣。
2、支廳(部分地區設立)。
3、郡(虛級)、市(以及政令指定都市、中核市、特例市)、特別區。
4、町、村、區(政令指定都市的區)。
日本全國47個一級行政區:分為1都(東京都:Tokyo)、1道(北海道:Hokkaido)、2府(大阪府:Osaka、京都府:Kyoto)和43縣(県),下設市、町、村。
部分偏遠地區、離島地區設立都道府縣的行政派出機關「支廳」,近年多改制並更名為「縣民局」、「振興局」等。與市同級的「郡」,1920年代開始虛級化,目前仍具備地址表記、廣域行政圈范圍、都道府縣議會選舉劃分等功能。
(3)日本中央部門有哪些擴展閱讀
日本的都、道、府、縣是平行的一級行政區,直屬中央政府,都擁有自治權。全國分為1都(東京都)、1道(北海道),2府(大阪府、京都府)和43個縣(日本中央政府部門叫「省」,比如「厚生勞動省」等),下設市、町、村。
其辦事機構稱為「廳」,即「都廳」、「道廳」、「府廳」、「縣廳」,行政長官稱為「知事」。一級行政區下設若干個市、町、村。其辦事機構稱「役所」,即「市役所」、「町役所」、「村役所」,行政長官稱為「市長」、「町長」、「村長」。
至2016年10月,日本有791個市、 744個町、183個村,共計有1718個市町村。加上東京都23個行政區,達到1741個市町村。此外,還有47個縣級單位, 也就是1都(東京都)、 1道(北海道)、2府(大阪府和京都府),以及43個縣(日語:県)。政令城市共有20個,共有47個中核市,37個特別市。
Ⅳ 日本中央政府有幾個部級單位,具體名稱
日本的行政機關是負責日本國家行政事務的行政機關,主要是內閣下屬的行政機關。相對於地方公共團體(地方政府),稱為中央政府、中央官廳、中央省廳(Central Government),或簡稱為省廳。
一般是指國家行政組織法中「國家的行政機關」規定的省及其中央直屬局(委員會、廳)以及內閣府設置法中規定的內閣府及其中央直屬局(委員會、廳)。內閣府是為了強化內閣的功能而設置的比各省更高一級的行政機關。
另外也指以內閣總理大臣(首相)為首的內閣府,和以各國務大臣為首的總務省、法務省、外務省、財務省、文部科學省、厚生勞動省、農林水產省、經濟產業省、國土交通省、環境省、防衛省、國家公安委員會(警察廳)等1府12省廳。
中央省廳一覽
2007年(平成19年)1月9日當前的中央省廳一覽。中央省廳於2001年(平成13年)1月6日進行再編,大致形成了現在的體制框架。粗字體為以國務大臣為首的行政機關。
省廳名 設置所根據的法律、備注等
內閣官房 內閣法
內閣法制局 內閣法制局設置法
安全保障會議 安全保障會議設置法
人事院 國家公務員法。屬內閣管轄。
內閣府
宮內廳
公正交易委員會
國家公安委員會
警察廳
金融廳
內閣府設置法
宮內廳法。雖不是內閣府的直屬局,卻是「內閣府的組成部分」。(內閣府設置法第48條)
禁止壟斷法。於2003年(平成15年)4月9日由總務省的直屬局改為內閣府的直屬局。「屬內閣總理大臣管轄」。
警察法。「屬內閣總理大臣管轄」(同法第4條第1項),為「管理警察廳」(同法第5條第2項)的內閣府之直屬局。委員長由擔任。(同法第6條)。
警察法。是國家公安委員會中的「特別機關」(內閣府設置法第56條)。
金融廳設置法。為內閣府之直屬局。
總務省
公害等調查委員會
消防廳
總務省設置法
公害等調查委員會設置法。為總務省直屬局。
消防組織法。為總務省直屬局。
法務省
檢察廳
公安審查委員會
公安調查廳
法務省設置法
檢察廳法。是法務省中的「特別機關」(法務省設置法第14條第1項)。
公安審查委員會設置法。為法務省直屬局。
公安調查廳設置法。法務省直屬局
外務省 外務省設置法
財務省
國稅廳
財務省設置法
財務省設置法。財務省直屬局。
文部科學省
文化廳
文部科學省設置法
文部科學省設置法。文部科學省直屬局。
厚生勞動省
中央勞動委員會
社會保險廳
厚生勞動省設置法
厚生勞動省設置法、勞動組合法、勞動關系調整法等。為厚生勞動省直屬局。
厚生勞動省設置法。為厚生勞動省直屬局。
農林水產省
林野廳
水產廳
農林水產省設置法
農林水產省設置法。為農林水產省直屬局。
農林水產省設置法。為農林水產省直屬局。
經濟產業省
資源能源廳
特許廳
中小企業廳
經濟產業省設置法
經濟產業省設置法。為經濟產業省直屬局。
經濟產業省設置法。為經濟產業省直屬局。
中小企業廳設置法。為經濟產業省直屬局。
國土交通省
船員勞動委員會
氣象廳
海上保安廳
海難審判廳
國土交通省設置法
國土交通省設置法。為國土交通省直屬局。
國土交通省設置法。為國土交通省直屬局。
海上保安廳法。為國土交通省直屬局。
海難審判法。為國土交通省直屬局。
環境省 環境省設置法
防衛省
防衛設施廳
防衛省設置法。於2007年(平成19年)1月9日由內閣府的直屬局防衛廳升格為防衛省。
防衛省設置法。為防衛省直屬局。
廢止的官廳
郵政事業廳(總務省):於2003年4月1日廢止了郵政事業廳,職權移交至以國家專管的部門和國家專管管理部門為特殊法人的日本郵政公社。郵政業務的企劃立案功能等移交至總務省郵政行政局。另外,日本郵政公社通過郵政民營化(平成17年法律第97號)等措施,將於2007年10月1日起按不同部門獨立進行公司化。
糧食廳(農林水產省):於2003年7月1日廢止。
職權移交
司法考試管理委員會(法務省):從2004年1月1日起其職權移交至司法考試委員會。由國家行政組織法第3條第2項所規定的「省直屬委員會」降格為同法第8條所規定的「省的審議會等」(比起直屬委員會獨立性較弱)。
預定進行職權移交的機關
社會保險廳(厚生勞動省):預定從厚生勞動省的直屬局中進行職權變更。
防衛設施廳(防衛省):預定在2007年度統合進防衛省。
Ⅳ 日本的行政區劃及級別是什麼
1、都、道、府、縣。
2、支廳(部分地區設立)。
3、郡(虛級)、市(以及政令指定都市、中核市、特例市)、特別區。
4、町、村、區(政令指定都市的區)。
部分偏遠地區、離島地區設立都道府縣的行政派出機關「支廳」,近年多改制並更名為「縣民局」、「振興局」等。
與市同級的「郡」,1920年代開始虛級化,目前仍具備地址表記、廣域行政圈范圍、都道府縣議會選舉劃分等功能。
一級行政區
日本的都、道、府、縣是平行的一級行政區,直屬中央政府,都擁有自治權。全國分為1都(東京都)、1道(北海道),2府(大阪府、京都府)和43個縣(日本中央政府部門叫「省」,比如「厚生勞動省」等),下設市、町、村。
其辦事機構稱為「廳」,即「都廳」、「道廳」、「府廳」、「縣廳」,行政長官稱為「知事」。一級行政區下設若干個市、町、村。其辦事機構稱「役所」,即「市役所」、「町役所」、「村役所」,行政長官稱為「市長」、「町長」、「村長」。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日本行政區劃
Ⅵ 日本有幾個省 省的名稱叫什麼
日本中央政府部門叫「省」。
日本共有11個行政省,具體名稱是:總務省、法務省、外務省、財務省、文部科學省、厚生勞動省、農林水產省、經濟產業省、國土交通省、環境省、防衛省。
行政省是中央行政機構的主體。各行政省都設有大臣、政務次官、事務次官和大臣秘書官等職位。各省均設大臣官房和若干局。
行政省內部機構一般分省、局、課三個層次,個別行政省在局與課之間加設部一層。行政省內部機構一般設置:內部部局;外局,即直屬機構,通常稱為廳;附屬機構,如研究所、技術院校;咨詢機構,如審議會,審查會;地方分支機構。
各行政省、廳只設長官、政務次官、事務次官各1人,只有大藏省、通商產業省和農林水產省設政務次官 2人。各委員會設委員長和委員5~7人,不設副職。
(6)日本中央部門有哪些擴展閱讀:
日本行政機構是日本負責國家行政事務的政府機關,是直接指以內閣總理大臣(首相)為首的內閣府,和以各國務大臣為首的1府12省廳。
日本的都、道、府、縣是平行的一級行政區,直屬中央政府,但各都、道、府、縣都擁有自治權。全國分為1都(東京都:Tokyo)、1道(北海道),2府(大阪府、京都府)和43個縣,下設市、町、村。
其辦事機構稱為「廳」,即「都廳」、「道廳」、「府廳」、「縣廳」,行政長官稱為「知事」。每個都、道、府、縣下設若干個市、町(相當於中國的鎮)、村。其辦事機構稱「役所」,即「市役所」、「町役所」、「村役所」,行政長官稱為「市長」、「町長」、「村長」。
Ⅶ 日本政府部門有那些
1.內閣部門16個。具體是:內閣官房,內閣法制局,人事院,內閣府,復興廳,總務省,法務省,外務省,財務省,文部科學省,厚生勞動省,農林水產省,經濟產業省,國土交通省,環境省,防衛省。
根據《日本國憲法》規定:國家的行政權屬於內閣。內閣是日本的最高行政機構,一切重要決策皆由內閣制定和執行。內閣總理大臣也稱首相,是最高行政首腦,由國會提名經議員選舉產生,並經天皇任命。
2.獨立機構1個:會計檢查院。
(7)日本中央部門有哪些擴展閱讀:
1.日本的行政機構是由明治維新後在中央政府實行的太政官制演變而來的。中央行政機構(內閣)根據天皇的敕令建立,國家的最高行政權屬於天皇,而不屬於內閣。內閣下屬行政機構稱為「省」。
2.內閣官房:即政府辦公廳,是內閣執行行政事務的主要助手,主管內閣的日常事務,調查,搜集國內外情報,研究審議內外政策,為內閣決策提供根據。內閣官房長官由總理大臣任命,是內閣中掌握實權的人物。下設有參事官室,審議官和調查官室。
3.內閣法制局:是內閣的法律顧問和咨詢機關,主要負責審查有關法律案,政令案,條約案,並向內閣申述意見,以及其他有關法制的事項。法制局長官雖然不是內閣成員,但可以出席內閣所有會議,發揮重要作用。
4.人事院:是協助內閣管理人事行政的獨立性機構,負責主持國家公務人員的考試,晉升,任免,決定其職別,薪俸等事項。人事官不受內閣更迭的影響,保護相對穩定性。人事院由人事官組成人事會議,下設事務總局,專管人事院的業務工作。
Ⅷ 請問,日本有多少各部門,部長稱謂又叫什麼
日本的省相當於我們的部,省的長官可以稱「大臣」,相當於「部長」;廳的級別比省低,相當於我們的總局。
還有,防衛廳已經升格為防衛省。
內閣官房:(日文:ないかくかんぼう;英文:Cabinet Secretariat)相當於我們中央書記處、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的綜合職能,但職權更大些。是日本內閣所置的行政機關,負責整理閣議(內閣會議)事項、內閣的庶務,以及對各部門的施政作出總合調整。內閣官房長官兼國務大臣,是首相的左右手,往往會參與首相的組閣過程。
國家公安委員會:相當於我們的公安部。警察廳只不該委員會下屬的一個部門。
總務省:(そうむしょう、Ministry of Internal Affairs and Communications)其主要管理范圍包括了行政組織、公務員制度、地方行財政、選舉制度、情報通信、郵政事業、統計等。
厚生勞動省:是日本負責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的主要部門,厚生勞動省設有11個局,主要負責日本的國民健康、醫療保險、醫療服務提供、葯品和食品安全、社會保險和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弱勢群體社會救助等職責。以及7個部門,在衛生領域,其涵蓋了我們的衛生部、食品葯品監管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的醫療服務和葯品價格管理、勞動社保部的醫療保險、民政部的醫療救助、國家質檢總局的國境衛生檢疫等部門的相關職能。
國土交通省:(Ministry of Land, Infrastructure, Transport and Tourism)其業務范圍包括國土計劃、河川、都市、住宅、道路、港灣、政府廳舍營繕的建設與維持管理等。相當於我們的國土資源部、交通部、水利部、鐵道部等部門。
外務省:相當於我們的外交部。
防務省:相當於我們的軍委和國防部。
財務省:也稱大藏省。相當於財政部。
經濟產業省:(日文:経済產業省、けいざいさんぎょうしょう)隸屬日本中央省廳。前身是通商產業省。它負責提高民間經濟活力,使對外經濟關系順利發展,確保經濟與產業得到發展,使礦物資源及能源的供應穩定而且保持效率(經濟產業省設置法3條)。相當於我們的商業部。
農林水產省:(日文:のうりんすいさんしょう,英文: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Forestry and Fisheries of Japan.),簡稱農水省。農林水產省所管轄的包括了農業畜產業、林業、水產業、食物安全、食物穩定供應、振興農村。
法務省:(日文:法務省ほうむしょう、英文:Ministry of Justice)是維持基本法制、制定法律、維護國民權利、統一處理與國家利害有關的訴訟的行政機關。在一般情形下,國務大臣由法務大臣來升任。在大日本帝國憲法時期,司法省是法務省的前身。
文部科學省:(Ministry of Ecation, Culture, Sports,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簡稱MEXT),是日本中央政府行政機關之一,負責統籌日本國內教育、科學技術、學術、文化、及體育等事務。2001年1月6日起由原文部省及科學技術廳合並而成。相當於我們的文化部、教育部、科技部、體育總局、宣傳部等部門。
環境省:相當於我們的環境保護部
Ⅸ 日本內閣組成部門
法律分析:內閣部門16個。具體是:內閣官房,內閣法制局,人事院,內閣府,復興廳,總務省,法務省,外務省,財務省,文部科學省,厚生勞動省,農林水產省,經濟產業省,國土交通省,環境省,防衛省。
法律依據:《日本國憲法》 國家的行政權屬於內閣。內閣是日本的最高行政機構,一切重要決策皆由內閣制定和執行。內閣總理大臣也稱首相,是最高行政首腦,由國會提名經議員選舉產生,並經天皇任命。
Ⅹ 日本國家機構的"省",相當於中國的哪些"部委" 日本的國家機構,政治制度,跟中國有哪些區別(差異)
日本是採用立憲君主制的立憲君主制國家,但有共和制,君主制,民主制等其他說法
日本的中央行政機關有:
內閣----(國務院)
內閣官房
內閣法制局
安全保障會議----(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
人事院
內閣府----(公安部,監察部)
總務省----(工業和信息化部)
法務省----(司法部)
外務省----(外交部)
財務省----(財政部)
文部科學省----(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
厚生勞動省----(民政部,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農林水產省----(農業部)
經濟產業省----(國土資源部,商務部)
國土交通省----(鐵道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環境省----(環境保護部)
防衛省----(國防部,國家安全部)
會計檢查院----(審計署)